泸州川油钻采工具“28”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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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_1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_1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5月11日14时15分,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747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立即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付建华及有关同志连夜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魏宏、副省长刘捷,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迅速率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全力组织抢险救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5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由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局长孙建军为组长,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省总工会、省政府应急办、省工商局、省能源局、泸州市人民政府组成的“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井下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听取专家组对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鉴定,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矿井基本情况(一)矿井概况。

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泸县福集镇华安村六社。

始建于1978年,原名称为泸县石岗公社桃子沟煤厂,生产能力1万吨/年。

1989年变更名称为泸县桃子沟煤矿,属镇办集体企业。

2007年省政府批准为独立扩能矿井,3扩9万吨/年。

2012年9月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变更名称为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剑。

该公司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及安全资格、业主安全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5月11日14时15分,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747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立即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付建华及有关同志连夜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魏宏、副省长刘捷,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迅速率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全力组织抢险救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5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由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局长孙建军为组长,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省总工会、省政府应急办、省工商局、省能源局、泸州市人民政府组成的“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井下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听取专家组对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鉴定,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矿井基本情况(一)矿井概况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泸县福集镇华安村六社。

始建于1978年,原名称为泸县石岗公社桃子沟煤厂,生产能力1万吨/年。

1989年变更名称为泸县桃子沟煤矿,属镇办集体企业。

2007年省政府批准为独立扩能矿井,3扩9万吨/年。

2012年9月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变更名称为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剑。

该公司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及安全资格、业主安全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撬钻铤操作不规范致人受伤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撬钻铤操作不规范致人受伤事故

撬钻铤操作不规范致人受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某月某日16:00左右,某钻井队行政班人员在跑道上撬钻铤上钻杆架时,由于滚杠较短,高某用撬杠吃力太老,钻铤在脱离滚杠后,双手吃不住力,撬杠又不能及时抽出,钻挺滑下砸在高某的右脚工皮鞋上,造成高某右足第二跖骨撕脱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
1、高某撬钻挺操作作不规范,撬杠吃力太老。

2、高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对在异常情况下可能发生的事故缺乏预见性和防范事故的准备。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跑道上撬钻具时注意滚杠的长度与跑道的宽度要一致。

2、在使用撬杠时做到在撬滚动的物体时不能插太深,才能及时抽出撬杠。

3、作业时加强自我防护和相互保护,增强对事故的预见性。

重温罗家16H井井喷失控事故教训

重温罗家16H井井喷失控事故教训
重温罗家16H井井喷失控事故
应吸取的教训
主讲人:程常修
“12·23”井喷事故回放
主要内容
一、井喷事故发生经过及处理情况 1、罗家16H井井喷情况 2、罗家16H井发生井喷失控事故后处理情况 3、罗家16H井井喷失控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 二、从罗家16H井井喷事故看钻井井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高含硫高产量大斜度水平井的井控工艺技术特点 认识不足,是造成井喷失控事故的原因之一 2、一系列严重违规操作的叠加,是引发井喷失控事故 的直接原因 3、造成井喷事故扩大和恶化的原因
22:03关全闭,钻杆未被剪断而发生变形,高速气流将 火熄灭,但井口仍喷气。转盘面以上约有14米钻杆倾倒向 指重表方向。
12月23日22:40向高桥镇政府汇报险情,请求紧急疏散距 井场1km范围内的居民。组织职工紧急疏散井场附近村民。
约半小时后井口喷势加剧,硫化氢气味变浓,井队职工撤 离井场。再次请求高桥镇政府将疏散范围扩大到3~5km。
考虑到鱼顶上堆积物较多,一时难以处理完,考虑 到各方面的影响和压力,为稳妥起见,于2004年1月3 日打水泥20t×1.85g/cm3对该井进行暂闭。
在处理了大量的善后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技术 准备,制定了详细的应急处理预案之后,经报中 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同意,经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局验收批准,罗家16H井于2004年7月23 日恢复钻井工作,从井深3100m开始侧钻,井号 定为罗家16H-1井。由川钻24队承钻,原承钻该 井的川钻12队被撤消建制。
12月27日11:00压井成功,罗家16H井井喷解除。
12月29日经吊灌正常后,下钻通井,分段调整泥浆。 在3552m探得鱼头。2004年1月1日下Ф200捞筒在 鱼头加压5-15t,落鱼下行到3559m,起完捞获一块 原为钻柱下部的螺杆钻具扶正条。再下5″卡瓦打捞筒, 捞获一块被夹扁了的钻杆本体(半边)。

四川桃子沟煤矿教育警示片观后感

四川桃子沟煤矿教育警示片观后感

观看四川泸州市桃子沟煤矿“5.11”事故
警示教育报道
按照集团公司要求,我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组织全矿人员认真观看了四川泸州市桃子沟煤矿“5.11”事故警示教育片,观看结束后与会人员进行学习讨论,讨论结果是大家认为桃子沟煤矿不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是造成事故最主要原因,是这次事故的罪魁祸首。

事故教训是深刻的,28条鲜活的生命永远离开了我们。

这次事故永远提醒我们,盲目蛮干,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

我们一定要举一反三,深刻领会《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的七条规定》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杜绝工亡事故的发生。

2014年3月26日。

“1·2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1·2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2001年1月28日,四川省某化工厂磷铵车间磷酸工段化工一班操作工王某,在对磷酸工段盘式过滤机辅料情况检查时,致发生盘式过滤机翻盘叉及翻盘滚轮、导轨立柱、导轨挤压、辗压伤害事故,致王某左腰部、后背部挤压伤、双腿大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事故经过2001年1月28日0时30分,磷铵车间化工一班值长陈某、班长秦某、尹某、王某等人值夜班,交接班后,各自到岗位上班。

陈某、秦某俩人工作职责之一包括到磷酸工段巡查,尹某系盘式过滤机岗位操作工,王某系磷酸工段中控岗位操作工,其职责包括对过滤机进行巡查。

5时30分,厂调度室通知工业用水紧张,磷酸工段因缺水停车。

7时40分,陈某、尹某、王某3人在磷酸工段三楼(事发地楼层)疏通盘式过滤机冲盘水管,处理完毕后,7时45分左右系统正式开车,陈某离开三楼去其它岗位巡查,尹某在调冲水量及角度后到絮凝剂加料平台(距二楼楼面高差3m)观察絮凝剂流量大小,尹某当时看到王某在三楼过滤机热水桶位置处。

经过一分多钟,尹某突然听见过滤机处发生惨烈的叫声,急忙跑下平台楼到操作室关掉过滤机主机电源,然后跑出操作室看见王某倒挂在过滤机导轨上。

尹某急忙呼叫值长陈某和几个工人,一齐紧急施救。

当时现场情况是:王某面部向上倒挂在盘过导轨上,双手在轨外倒垂,双脚在导轨(固定设施)和平台(转动设备,已停机)之间的空档(200mm)内下垂,大腿卡在翻盘叉(随平台转动设备)与导轨之间,已明显骨折。

施救人员迅速倒转过滤机后将王某取出,并抬到磷酸中控室(二楼),经紧急现场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于8时25分死亡。

二、事故原因经事故调查小组多次现场考证、比较、分析,一致认为致伤原因如下:1、死者王某自身违章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直接原因。

一是王某上班时间劳保穿戴不规范,钮扣未扣上,致使在观察过程中被翻盘滚轮辗住难以脱身,进入危险区域;二是王某在观察铺料情况时违反操作规程,未到操作平台上观察,而是图省事到导轨和导轨主柱侧危险区域,致使伤害事故发生。

四川泸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共造成28人遇难

四川泸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共造成28人遇难

四川泸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28人遇难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从泸州市安监部门获悉,泸县桃子沟煤矿“511”瓦斯事故伤员正得到积极救治。

截至目前,此次事故共造成28人遇难,18人受伤。

其中重伤8人,轻伤10人。

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正全力救治事故伤员,每一个伤员都有一个专门的救治小组和一套救治方案,危重伤员有专人专护。

四川省卫生厅组织省内外创伤外科、烧伤整形科、急诊和护理等方面的专家奔赴泸州,投入会诊与救治工作。

目前,其他善后工作正依法有序进行。

一名重伤员经抢救无效死亡昨日上午9时许,成都商报记者再次来到泸县人民医院。

泸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李焱平介绍,51岁的伤员曹乐田送到医院后,因伤势过重被送至ICU,由省市专家积极开展抢救。

但不幸的是,重度颅脑损伤、脑疝、颅底骨折、左肾挫伤伴出血、失血性休克的他于昨日凌晨3时过经抢救无效死亡。

昨日上午,记者了解到,目前18名伤员均已由泸县转至泸医附院接受治疗。

泸医附院院长何延政介绍,目前18名伤员中,有7人伤情较为严重,“其中还有3人住在重症监护室,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目前,泸医附院正全力救治事故伤员,每一个伤员都有一个专门的救治小组和一套救治方案。

遇难矿工最短上班才4天在矿难发生后坚持在井下救人并受伤的资中籍矿工邓良安告诉记者,他们同乡中一名叫欧剑的矿工下落不明。

昨日,欧剑的家属从资中赶到泸县,欧剑被证实已在此次事故中遇难。

据欧剑的家属介绍,欧剑是资中市兴隆街镇人,今年41岁,是家里的顶梁柱,两个女儿一个16岁,一个才4岁。

欧剑的同乡邓良安告诉记者,他们18个资中籍工友于5月7日来到矿山参加体检,8日才开始下井挖煤。

事故发生时他们在煤矿上班才4天,事故除造成欧剑不幸遇难外,还有两名工友受伤。

新闻链接>>>事故发生4天前曾要求煤矿整改据泸县安监局官方网站5月9日发布消息称,5月7日,省安监局事故调查处处长王建国、调研员祝逢春带队对泸县桃子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泸县安监局局长李孝伦陪同。

钻井事故典型案例

钻井事故典型案例

钻井事故典型案例分析(二勘钻井公司)2004年5月31日目录钻井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1)编绪 (1)一、卡钻事故 (2)1、迪那201井卡钻 (2)2、窿108井卡钻 (4)3、砂新1井卡钻 (6)4、塔中471C井遇卡处理 (8)5、沙96井卡钻 (8)6、哈德4-16H井卡钻 (9)7、轮古13井卡钻 (10)8、轮古13井卡钻 (11)9、塔中41X1井卡钻 (12)10、大北2井卡钻导致侧钻 (13)11、哈得4-25H井卡钻事故 (15)12、TZ40-H7井卡钻 (17)13、YH7—H1井卡钻 (19)14、YH7—H1井卡钻 (19)15、TZ68井垮塌卡钻导致侧钻 (20)二、钻头事故 (22)1、塔中41井掉牙轮 (22)2、塔中41X1井掉牙轮 (23)3、塔中67井钻头巴掌断 (24)4、哈得4-25H掉牙轮事故 (25)5、哈得4-46井掉牙轮事故 (26)6、TZ40—H3井钻头从井壁掉至井底 (27)三、钻具事故 (28)1、迪那201井断钻具 (28)2、轮古13井断钻具 (31)3、哈得4—25H井断钻具事故 (32)4、HD4—29H钻具接头事故 (34)5、YH7—H1井钻具事故 (35)6、TZ62井钻具事故 (37)7、TZ40—H7井钻具事故 (38)8、TK226井钻具事故 (39)9、LG202井钻具事故 (46)10、TZ68井划眼钻具倒扣导致侧钻 (48)11、TZ68井侧钻期间断钻具事故 (53)四、测井事故 (54)1、轮古13井卡电缆 (54)2、轮古13井断电缆 (55)3、塔中41X1井卡电测仪器 (56)4、哈得4-25H井电测仪器落井事故 (56)5、哈得4-46井卡电测仪及断电缆事故 (58)6、红旗1—1井电测仪扶正弹簧片掉井 (60)7、YH7—H1井多点仪掉井 (61)五、填井纠斜侧钻 (61)1、轮古13井填井纠斜 (61)2、塔中67井填井纠斜 (62)3、轮古42井填井纠斜 (63)4、哈德4-16H井填井侧钻 (63)5、YH7—H1井侧钻期间三次卡钻情况 (65)六、固井复杂引发事故 (67)1、轮古42井表层套管固井复杂 (67)2、轮古42井7 套管固井复杂 (68)3、YH7—H1井挤水泥事故 (69)4、YH7—H1井挤水泥事故 (71)七、井漏.井塌 (76)1、油南1井井漏 (76)2、大北2井井漏 (77)3、迪那201井井漏 (77)4、轮南2-34-1井井塌复杂情况 (78)5、哈得4-22H井复杂情况 (79)6、大宛109-11井井漏复杂 (80)7、哈得401井地层垮塌导致侧钻 (80)八、其它事故 (81)1、TZ62井单吊环折断钻具事故 (81)2、塔中4-8-30井试油期间井喷事故 (83)3、塔中4-28-12井遇卡处理不当造成顿钻 (84)4、牙哈701井13 3/8″套管落井事故 (85)钻井事故典型案例分析编绪钻井是一项隐蔽的地下工程,要找油气等资源,就要钻井。

安全事故案例选编

安全事故案例选编
试油结束。测试产气1.08万方/天,产水4.3方/天。11月7日交川中 油气矿潼南作业区管理,因该井产量低且产水,同时远离嘉二气藏 主产区不具备投产条件,作为观察井使用。该井H2S 含量0.35mg/m3, 关井最高压力53MPa。
一、事故经过
2010年1月31日,磨溪5.0级地震发生后,2月1日潼南作业区在排 查地震影响时,发现位于震中附近的208井二号阀门与大四通连接处
死亡1人、轻伤4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死亡1人,直
接经济损失7.9万元。事故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污染等次生事故, 生产未受到影响。
一、工艺概况
事故发生部位为公司乙醇厂饲料单元蒸发工序蒸发冷凝水罐, 位号为106T0032,其工艺流程是:离心清液经四效蒸发产生的二次废 热蒸汽由换热器冷凝后得到蒸发冷凝水,经泵送入该罐。该罐中的凝 水经106P0015泵,一部分去脱胚制浆单元作胚芽洗涤用,其余去污水 处理厂。
未下达前,保全工就开始在室外导 淋管线处使用电焊进行补焊作业。 14时30分发生闪爆。
三、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1 号工业污水管线产生的易燃易爆气体通过导淋管线,在冷凝 水罐的抽负作用下,窜入罐内,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在动火补焊作业时发生闪爆。
2、间接原因:
一是承包商在动火分析结论尚未下达前,就开始动火、违章作 业,导致闪爆。
存在泄漏现象,立即上报了川中油气矿。
由于该处泄漏位于井口装置无控部位,且井口压力高,存在较大
的安全隐患,川中油气矿为了尽快处置地震造成的隐患,确保春节期
间安全,立即安排与泸州川油钻采工具有限公司签订施工作业合同和 HSE合同,并进行井口带压换阀作业。
一、事故经过
2月4日,川中潼南作业区和施工单位泸州川油钻采工具有限公

2013安全月主题

2013安全月主题

为何“检查刚走事故就来”?来源:工人日报2013年05月14日现实中,那些摆样子、走过场、一团和气的检查并不少见。

那些遮掩问题、粉饰太平、临阵磨枪的应付检查也不是个别现象。

甚至有些地方的突击检查也变了味,比如有人事前通风报信等。

应景的监管加之应景的安全措施,再加上矿主的唯利是图,煤矿出事儿恐怕只是早晚的事。

5月11日,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富集镇桃子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导致28人遇难,8人重伤,10人轻伤,其中3人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据新华社报道,5月12日下午,四川省在泸州市紧急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付建华表示,此次事故的原因初步分析为:桃子沟煤矿涉嫌非法组织生产,在未批区域违规设置多个作业点,在通风性差的条件下作业,导致瓦斯浓度增大,遇火爆炸。

又见煤矿事故!坦白说,时下,对于矿难,公众的痛感在逐渐减少,因为每隔一段时间,矿难就会在不同的地方发生,有的伤亡人数较少,有的则死伤惨重。

今年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发生煤矿事故779起,死亡1384人。

尽管这两个数字同比分别下降了35.1%和29.9%,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更首次下降到1500人以内,但平均每天发生2.1起矿难、死亡3.8人的现实依然残酷。

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依旧为每一个逝去的矿工和他们的家人叹惋,但矿难的话题感渐弱亦是实情。

然而,桃子沟煤矿的这起事故依然引发了强烈关注,一方面,是因为死亡人数已达28人,按照煤矿事故的等级划分已经构成一起重大事故,且目前尚有数名伤者未脱离生命危险。

另一方面,则源于事故煤矿几天前刚刚接受的一次检查——来自《法制晚报》等媒体的报道显示,泸县安监局官方网站5月9日发布消息称,四川省安监局事故调查处处长5月7日曾带队检查指导泸县桃子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详细了解了煤矿技改进度情况,重点检查了矿井瓦斯抽采工作,并现场测定收集瓦斯相关参数,还对煤矿企业提出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等要求。

钻井事故案例

钻井事故案例
事故损失
损失时间、地面下击器1套、127mm反扣公锥1根、114.3mm反扣公锥若干根、273mm套铣筒根、631反410接头1只、444.5mm钻头1只。
经验教训
①该井表层钻进使用高粘切防漏钻井液钻进中,没有及时进行短程起下钻,导致井壁泥饼太厚,井径缩小。
②发现起钻遇卡后不认真分析井下情况,没有及时对钻井液进行处理,致使钻井液不能满足井下需要。
③没有及时采用倒划眼的方法处理,而是盲目大吨位拔活塞上提钻具,造成上提吨位过大卡死钻具。
④用5反扣公锥倒扣,在17吨没倒开时错误地加大吨位至25吨倒扣致使公锥倒断,增加了处理的难度和时间。
3
事故事故发生经过
2001年5月9日9:00用171/2钻头钻至861m,至10:00短起至806m遇卡,悬重由58吨上提至90吨卡死钻具。
(3)经验教训
思想麻痹、违章作业。本次事故的发生在于接转盘传动链条前没有坚持好勤活动钻具,没有将钻具起至套管鞋内,造成钻具粘卡。
6
事故发生经过
2001年11月27日12:20钻进至井深3361m,循环至13:50进行单点测斜,14:20上提钻具至悬重170吨遇卡(原悬重110吨),反复活动钻具无效,钻具粘卡。
原因及经验教训
①短起前仅循环0:20,且循环排量明显不足(循环时Q20,P3.4,钻进中Q55,P11),环空过多钻屑未返出井口,钻屑沉降卡钻;
②短起过程中遇卡后处理不当,不是在放松的基础上逐步上提或倒划眼,而是一次性将钻具由悬重58吨提至90吨,造成钻具卡死;
③卡钻后初期处理措施不当,上提吨位过大(220吨),加大了后期处理的难度。
处理经过
在3838~3818m井段进行倒划眼,反复上提下放活动(60~180吨),畅通后起出钻具。

事故案例汇编

事故案例汇编
事故案例汇编
序言
平安是开展之基、和谐之本。平安生产事关全
局,平安责任重于泰山,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此次选编的违章事故典型案例,有的发生在冀东油
田,有的发生在石油石化行业。事故的责任者、受
害者、当事者往往因为一次小小的疏忽、一个简单
的错误、一处不当的行为,酿成人员的伤亡,设备
的损坏,教训之深刻,后果之沉重。重温这些案例,
第6页
一、海上石油事故 11月24日7时30分,局
副总调度长李某向值班员了 解各气象台气象预报情况, 被告知天津、河北、山东均 发布大风警报。随即向局领 导干部碰头会上作了汇报, 并提出估计“渤二〞不会降 船。
第7页
一、海上石油事故
早晨8时03分,282拖轮靠近“渤二〞准备带缆,但 因海浪大失败;8时59分,第二次带缆成功,随即降船。 10时44分开拖。20时以后,风力逐步增强,由于干弦低, 甲板没在水里。25日晨2时10分,通风筒被打坏,海水涌 进泵舱,3时10分至20分,“渤二〞用明码报局电台“我 船开场下沉〞,几分钟后,又用内部频率发出“SOS〞(呼 救信号)3次,同时告282拖轮救人,3时35分后,282拖轮 已看不到“渤二〞灯光,“渤二〞已翻没海中。
违章事故典型案例提纲
一、海上石油事故 二、采油作业事故 三、井下作业事故 四、工程建立事故 五、交通运输事故
第 35 页
三、井下作业事故 〔一〕违章指挥
3.1 事故名称 冀东油田井下作业公司“〞火灾亡人事故。
3.1.1 事故经过 1998年8月17日,冀东油田井下作业公司大修二队在高 91-4井实施酸化解堵作业过程中,发生井喷。喷出轻质油和 天然气,轻质油飘落在距井口北侧2米处夜间照明使用的 500瓦碘钨灯灯管上,引起着火。浓烟熏到二层平台,使当 时在二层平台作业的梁某爬到井架天车上,双手抓住井架顺 西南方向的绷绳往下滑,滑到距井口8米左右,从高空坠落 ,摔在井场管排上,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1人烧伤

四川泸州桃子沟煤矿事故

四川泸州桃子沟煤矿事故

四川泸州桃子沟煤矿“5.11”瓦斯爆炸事故非法矿主被判刑20年泸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5月16日依法对桃子沟煤矿实施关闭。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泸州市桃子沟煤矿“5.11”事故24名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四川省泸州市桃子沟煤矿在设计开采范围外布置工作面非法生产,未形成合理通风系统,无风微风作业造成瓦斯积聚,2013年5月11日,违章放炮导致瓦斯爆炸,造成28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449万元。

事故发生后,四川煤矿安监局和四川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2013年7月8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安委办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煤矿安监局作出了批复。

四川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严肃认真追究了相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24名责任人的刑事责任:1.罗剑,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李贞元,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负责人之一,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3.徐英成,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副矿长,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4.胡德友,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原矿长,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5.谢胜良,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调度室主任,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6.陈天才,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技术副矿长,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7.姜大伦,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副矿长,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8.张长勇,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行政矿长,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9.杨万平,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掘进副矿长,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10.卢德全,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机电副矿长,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四川石化公司“1.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四川石化公司“1.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四川石化公司“1.28”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报告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四川石化公司“1.28”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1月28日10时30分,四川石化公司生产一部,在炼油区火炬管网系统气密性检查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在三层平台上开阀门时扳手滑脱,由于惯性身体冲出护栏从三层平台坠落地面,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基本情况1.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兴建的西南地区第一家特大型石化企业,双方股比结构为90%:10%,装置设计生产能力为80万吨/年乙烯、1000万吨/年炼油,厂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彭州市工业园区,工程总占地4k㎡。

四川石化公司设置总经理(党委)办公室、生产运行处、财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质量安全环保处、技术发展处、审计法规处、机动设备处、党群工作(企业文化)处9个机关处室,商务部、工程部、行政部3个直属部门;下设6个生产部及仓储运输部、公用工程部、设备检修部、生产监测部和南充炼油厂共11个二级单位。

四川石化公司生产一部是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部门之一。

负责该公司10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250万吨/年催化裂化联合装置、10万吨/年硫磺联合装置、火炬及火炬气回收回收设施的生产管理。

该部目前有部长1人、副部长3人,其他管理人员16人,操作人员119人。

按照四川石化项目建设安排,芳烃联合装置E管廊炼油火炬界区阀及平台由SEI负责设计,惠生公司PC总承包,中油七建公司负责建设,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现处于工程建设与生产运行的交接期。

按照四川石化公司管线划分的规定,炼油区火炬系统的生产操作由四川石化公司生产一部负责,芳烃联合装置E管廊炼油火炬界区阀及相关管线的气密性试验有生产一部负责。

2.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Sinopec Engineering Incorporation,简称SEI)SEI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的,以工程设计为主体,可实施工程建设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公司。

四川泸县致8死矿难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四川泸县致8死矿难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四川泸县致28死矿难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研究通过了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的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大山煤矿“5·10”和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两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并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予以批复,同意两省的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认定这两起事故都是重大责任事故。

四川省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矿难造成造成28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泸州市市长刘强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张显富行政警告处分,副市长曹勇行政记过处分。

2013年5月11日,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747万元。

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采煤作业点区域处于无风微风状态,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放炮后,残药燃烧,引爆积聚瓦斯。

管理上的原因是:该公司非法组织生产,采用“两本账”、“两张图”,提前封闭等手段逃避监管;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可靠,现场管理混乱,瓦斯检查工配备不足,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等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对非法违法生产等问题失察。

国土资源局违规为该矿变更采煤区域。

地方政府“打非治违”工作不深入,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力。

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律规章,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剑、矿长张长勇、经理周明等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给予泸州市市长刘强行政警告处分,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张显富行政警告处分,副市长曹勇行政记过处分;泸州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李思能行政记过处分,副局长张继林行政记大过处分;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周毅行政记大过处分,原副主任马腾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泸县县委书记郭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长谭光军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县长职务,副县长兼公安局长蒲涛行政撤职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泸县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庆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李臻金行政记过处分,副局长王定平行政记大过处分;泸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李孝伦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泸县福集镇党委书记唐栋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的负责人郑光明党内警告处分。

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Many things in life are not that we can't do it, but that we don't believe it can be don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一、基本情况:2013年5月11日,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子沟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该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共造成28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747万元。

二、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桃子沟煤矿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3111采煤工作面6支巷采煤作业点区域处于无风微风状态,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放炮后,残药燃烧,引爆积聚瓦斯。

(二)间接原因:桃子沟煤矿非法组织生产,蓄意逃避监管;非法违法区域通风管理混乱;现场管理混乱,违规爆破;职工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

泸州市和泸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履行煤矿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和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履行煤炭行业管理职责不力;泸县国土资源部门未正确履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职能,“打非治违”工作不力;泸县福集镇党委和镇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力;泸县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到位,组织“打非治违”工作不深入;泸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对泸县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一)扎实推进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把“打非治违”工作作为抓安全生产的“抓手”,切实加强领导。

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政府“打非治违”责任,桃子沟煤矿在批复区域外的非法违法生产问题,不是个案,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切实吸取教训,结合辖区煤矿停产整顿,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要把查实、查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作为重点,集中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煤矿,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钻井事故典型案例

钻井事故典型案例

钻井事故典型案例分析(二勘钻井公司)2004年5月31日目录钻井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1)编绪 (1)一、卡钻事故 (2)1、迪那201井卡钻 (2)2、窿108井卡钻 (4)3、砂新1井卡钻 (6)4、塔中471C井遇卡处理 (8)5、沙96井卡钻 (8)6、哈德4-16H井卡钻 (9)7、轮古13井卡钻 (10)8、轮古13井卡钻 (11)9、塔中41X1井卡钻 (12)10、大北2井卡钻导致侧钻 (13)11、哈得4-25H井卡钻事故 (15)12、TZ40-H7井卡钻 (17)13、YH7—H1井卡钻 (19)14、YH7—H1井卡钻 (19)15、TZ68井垮塌卡钻导致侧钻 (20)二、钻头事故 (22)1、塔中41井掉牙轮 (22)2、塔中41X1井掉牙轮 (23)3、塔中67井钻头巴掌断 (24)4、哈得4-25H掉牙轮事故 (25)5、哈得4-46井掉牙轮事故 (26)6、TZ40—H3井钻头从井壁掉至井底 (27)三、钻具事故 (28)1、迪那201井断钻具 (28)2、轮古13井断钻具 (31)3、哈得4—25H井断钻具事故 (32)4、HD4—29H钻具接头事故 (34)5、YH7—H1井钻具事故 (35)6、TZ62井钻具事故 (37)7、TZ40—H7井钻具事故 (38)8、TK226井钻具事故 (39)9、LG202井钻具事故 (46)10、TZ68井划眼钻具倒扣导致侧钻 (48)11、TZ68井侧钻期间断钻具事故 (53)四、测井事故 (54)1、轮古13井卡电缆 (54)2、轮古13井断电缆 (55)3、塔中41X1井卡电测仪器 (56)4、哈得4-25H井电测仪器落井事故 (56)5、哈得4-46井卡电测仪及断电缆事故 (58)6、红旗1—1井电测仪扶正弹簧片掉井 (60)7、YH7—H1井多点仪掉井 (61)五、填井纠斜侧钻 (61)1、轮古13井填井纠斜 (61)2、塔中67井填井纠斜 (62)3、轮古42井填井纠斜 (63)4、哈德4-16H井填井侧钻 (63)5、YH7—H1井侧钻期间三次卡钻情况 (65)六、固井复杂引发事故 (67)1、轮古42井表层套管固井复杂 (67)2、轮古42井7 套管固井复杂 (68)3、YH7—H1井挤水泥事故 (69)4、YH7—H1井挤水泥事故 (71)七、井漏.井塌 (76)1、油南1井井漏 (76)2、大北2井井漏 (77)3、迪那201井井漏 (77)4、轮南2-34-1井井塌复杂情况 (78)5、哈得4-22H井复杂情况 (79)6、大宛109-11井井漏复杂 (80)7、哈得401井地层垮塌导致侧钻 (80)八、其它事故 (81)1、TZ62井单吊环折断钻具事故 (81)2、塔中4-8-30井试油期间井喷事故 (83)3、塔中4-28-12井遇卡处理不当造成顿钻 (84)4、牙哈701井13 3/8″套管落井事故 (85)钻井事故典型案例分析编绪钻井是一项隐蔽的地下工程,要找油气等资源,就要钻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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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油气田公司“2.8”事故一、基本情况(一)磨208井基本情况磨208井是磨溪构造东端嘉二产层勘探评价井。

2005年5月27日开钻、8月10日完钻、8月28日完井。

完钻井深3171.OOm、人工井底3166.OOm,完钻层位嘉一,177.8mm与127mm 套管射孔完成,固井质量合格。

该井于2005年10月8日对嘉二井段进行酸化测试:套压2192MPa,油压20.11MPa,测试产量1.09万立方米/日,H2S含量035mg/m3。

2005年11月7日试油结束交川中油气矿潼南采油气作业区管理,因该井产量低且产水,同时远离嘉二气藏主产区,不具备投产条件,作为气藏的观察井使用。

磨208井井口装置厂家为重庆新泰机械有限公司,型号为KQ65/70。

综合考虑套管抗内压强度和井口控制压力,确定该井最高关井压力为52MPa。

据此,作业区采用放空降压措施保证井口不超压并定期录取相关资料。

截至目前共放压155次,累计放空气量约22.7万立方米。

(二)施工单位基本情况施工单位为泸州川油钻采工具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1180万元。

注册地:四川省泸州市茜草北路,法人代表:梅宗清。

该公司注册经营范围:石油井控装置、液压工具、液压装置的设计开发、制造,带压换阀装置、井下工具的设计、开发、制造术服务: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制造:石油井场维修等。

二、事故经过2010年1月31日磨溪5.0级地震发生后,2月1日潼南作业区在排查地震造成隐患时,发现磨208井2号阀门与大四通连接处泄漏,立即上报了川中油气矿。

由于泄漏部位为井口装置无控部位,井口压力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为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川中油气矿作为应急项目立即安排了具有相关资质,长期从事井口带压换阀作业的泸州川油钻采工具有限公司承担该井隐患治理工作。

2月4日,潼南作业区和施工单位到现场落实施工方案。

2月5日,由川中油气矿组织进行了施工方案审查。

2月8日上午,潼南作业区在审查了施工单位的HSE准入证、工程技术服务准入证、施工方案和矿区对艟工方案的审查会议纪要后,办理了作业许可证、管线与了设备打开作业许可证和施工入场证。

2月8日13:00至14:00,川中油气矿大修理项目部、潼南采油气作业区和施工单位共同召开作业前技术交底会,强调了施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随即开展放空泄压等施工前准备工作,至15:30,油、套压分别降至15MPa、18MPa,经甲乙双方确认具备施工条件,川中油气矿员工及所有不直接参与施工的人员全部撤离至警戒区外后,施工单位开始带压换阀作业。

16:22,当施工作业人员在拆卸2号阀门时,突然发生套管堵塞器和2号阀门冲出,造成施工单位操作人员2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处理情况16:26,川中油气矿现场人员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置和组织救援,并汇报至潼南作业区和川中油气矿。

同时,为避免事故扩大,现场的川中油气矿人员与施工单位人员通过观察分析现场情况,立即组织抢装2号阀门,16:56,一次性抢装成功,使井口处于受控状态。

四、事故原因分析(一)事故直接原因套管堵塞器失效致使井筒内高压天然气突然释放喷出,是造成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1、堵塞器送入不到位导致失效该工艺是将堵塞器送入到大四通内加压,让卡瓦牙锚定、胶筒密封,实现有效堵塞。

该工艺对堵塞器送入位置要求必须准确,但因工具设计存在缺陷,无法准确判断确认堵塞器到位座封情况;操作人员仅能凭经验判断座封和密封效果,未将堵塞器送到工作位置便完成座封操作。

2、座封假象导致操作人员误判堵塞器座封后观察30分钟无泄漏,是由于堵塞器胶筒膨胀后和卡瓦牙产生的摩擦力克服了井内的外顶力,形成封堵状态和座封假象,使操作人员产生误判。

3、操作不平稳导致堵塞器冲出由于作业过程中操作不平稳以及存在违章操作行为,碰撞了堵塞器尾部,导致堵塞器失效。

综上所述,由于堵塞器座封没有到位,两片卡瓦牙未锚定卡牢,加上在拆卸2号阀过程操作不平稳,导致堵塞器失效,高压气体冲出,造成事故。

(三)事故管理原因1、施工单位存在的管理原因1)施工单位风险意识不强,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施工单位带压换阀工艺已成功使用了760井次。

思想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放松了对这一高危作业的安全管理,对井口作业的安全风险缺乏足够认识,仅凭经验和习惯作业,同时编制的《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方案中缺乏关键工艺操作参数和具体的堵塞器规格。

2)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施工单位操作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方案要求,如采用肩抬方式拆卸阀门,操作人员正对井口作业,未戴护目镜等,致使人员伤亡。

3)工艺技术还不够完善堵塞器的功能设计上还存在缺陷,没有安全连锁机构,无法有效验证卡瓦牙是否锚定挂牢,工具座封状态本身缺乏检验手段。

操作规程不严谨,部分关键工序缺乏操作技术指导和操作注意事项等内容。

2、生产单位存在的管理原因1)风险意识不强,将这类高危作业视为常规作业进行管理井口无控部分带压更换阀门属高危作业,但川中油气矿思想麻痹,“低、老、坏”严重,将这项高危作业当作常规作业进行安排。

同时急于在春节前完成地震造成的隐患治理,存在赶工期、抢进度的情况,导致过程控制不严格。

对作业存在的风险认识不足,施工时气矿和作业区相关领导未亲自到现场落实和监管,仅安排了气矿大修理项目部一名工程师和作业区一名技师带队到现场组织施工和监督。

2)没有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有关制度及规定要求对于井口带压换阀作业,分公司先后制定了《井口装置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HSE体系管理程序文件等一系列技术安全管理规定,春节前集团公司、分公司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2010年春节期间采油工艺井下作业等相关工作安全隐患检查和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等。

对此类危险作业有严格的报批程序和升级管理的要求,而川中油气矿错误地认为此项作业为应急整改项目,没有按程序披批。

3)对承包商监督管理不严格因为该承包商已在分公司进行多口井的换阀作业,过于相信承包商的能力,放松了对承包商的监管,如对承包商“五关”把关不严、现场作业监管不到位等。

五、事故教训一是安全环保的理念树立不牢固,核心价值观没有真正形成这起事故暴露出我们在技术管理、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但归根到底还是认识问题、观念问题、理念问题,没有牢固树立“环保优先、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停留在口头上、书面上多,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养成习惯,转化为自觉行为:安全环保的核心价值观没有真正形成,没有把安全环保作为天字号工程、公司科学发展的战略基础始终如一地抓紧抓好,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的要求没有真正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与集团公司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

二是规章制度与要求没有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分公司对安全环保都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规定和要求,特别是近期集团公司、分公司又下发了一系列紧急通知,“三令五申”强调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环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出了非常明确、严格、严厉的要求,但是这些规定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上下一般粗,对制度文件的宣贯学习、教育培训、理解不到位,执行力不强。

一些领导干部作风漂浮,沉不下去,对此类重要施工、关键作业不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靠前指挥,导致过程控制不严。

三是技术跟踪研究不够,没有结合安全生产要求持续改进带压换阀工艺在四川油气田得到了大量推广应用,并在井口隐患治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承包商逐步掌握了此项技术并主要承担技术服务工作后,分公司没有持续开展工艺安全分析、跟踪研究和技术管理上的不断改进完善。

六、整改措施1、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立理念,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的紧迫盛和责任感安全环保是硬指标,是第一要求,是天字号工程。

在四川油气田的发展历程中,我们有许多安全环保方面的惨痛教训,我们要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环保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环保优先、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把安全环保作为公司的核心价值现,始终把安全环保作为公司科学发展的战略基础,作为建设300亿战略大气区和一流天然气工业基地的重要保障,作为建设和谐稳定平安示范矿区的现实需要,本着对员工、对事业、对企业、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2、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HSE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环保管理科学化水平以作为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推进重点指导单位为契机,把体系推进作为加强安全环保管理的基础工程、龙头工程,作为全员全系统的工程,全力强势推进体系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简明、可操作的HSE体系;强化体系的宣贯、培训和执行,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切实转变观念、养成习惯、提高能力,针对本次事故暴露出的管理问题、技术问题和人员素质问题,都必须通过体系推进工作进行系统的解决,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把行为安全管理和工艺安全管理作为HSE体系推进的两大抓才,同步推进,同步取得实效。

通过三年努力,使分公司HSE管理从严格监督的早期进入自主管理的早期。

3、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工艺技术攻关,不断改进和完善工艺配套技术加强天然气发展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服务基地建设,着力对生产现场急需的关键工艺技术进行攻关研究,特别是要从工艺、技术、方法及技术规程等方面对这些工艺技术进行全面的安全分析,并配套完善,提高工艺的适应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针对带压换阀工艺技术目前存在的缺陷,公司将组织技术力量加快工艺技术攻关,对堵塞器结构进行改进,增加安全连锁机构,提高作业的安全性、可靠性;规范采气井口相关尺寸以满足带压换阀工艺的需要,实现带压换阀工艺的安全科学操作。

在这些工作未最终完成前,分公司将暂停所有的带压换阀作业。

4、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承包商和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环保监管,实现生产和作业受控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的对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管和高风险作业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今年公司将开展“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管专项治理年”活动,制定行动方案,进一步把好承包商“五关”,强化对承包商的管理:制定更加严格的高风险作业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高风险作业项目、内容和审批管理权限,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同时,进一步加强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要害部位、特殊时段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确保生产和作业受控。

5、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入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责任追究按照“水落石出、切肤之痛、刻骨铭心、举一反三”的原则,分公司将在2月27日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进一步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下一步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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