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经纪合同-模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协议编号:网络主播经纪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北京市【】区
本《网络主播经纪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系由以下两方于【】年【】月【】日于于北京市【】区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鉴于:
1.甲方拥有从事演艺经纪代理的能力、经验、资格和相关从业人员,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
2.乙方为提高知名度,促进在网络平台事业的更好发展,乙方独家授权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提供全世界范围内与网络平台事务有关的经纪服务,担任乙方在网络平台事务方面的独家经纪公司。
3.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的独家经纪代理人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4.阐述及定义,除非在本合同中另有明确约定或说明,以下词语特指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本《网络主播经纪合同》。
(2)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其它协议或合同,甲方与合作方
以及甲方代表乙方或双方与合作方签订的在本合同经纪范围内和乙方工作相关的各类意向书、协议书、合同书等的总称。但在本合同中有特指的除外。
(3)合作方:指除甲、乙双方之外,与甲方和/或乙方因协议、合同或其它文件而形成某种法律关系的一方。
(4)第三人:指除甲、乙双方及合作方之外的机关、团体、企业、个人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
一、合作内容
合作期间,甲方独家担任乙方网络线上及线下事业(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直播及短视频发布等形式)的独家经纪公司,就乙方的网络线上及线下事业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演艺、线下商演、广告代言、线上游戏代言、线上及线下商品销售等相关活动。
1.1网络演艺:
(1)甲方代理乙方在线网络演艺直播,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线上演艺的个人直播互动演艺、众筹、线上演唱会、线上歌友会等现在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互联网产品及线上演艺形式,经纪合作期间,甲方在遵循维护良好合作及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在合作范围内自主管理乙方在线上演艺平台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积极进行企划宣传。
(2)甲方代理乙方短视频发布的企划、制作、宣传、推广、对接等业务,根据乙方发展定位及甲方需求进行企划宣传。
1.2线上商务经纪:
甲方代理乙方线上商务经纪,如广告、各类代言、产品销售等甲方合理认为乙方应当接受的各类线上商务活动。
1.3 线下商演
甲方代理乙方进行线下商务经纪,如商业演出、广告、游戏代言、产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认为乙方应当接受的各类线下商务活动。
1.4 商品销售: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乙方通过个人直播间或短视频平台账号进行商品销售,双方进行分成的商务行为,乙方承诺不可将以上商务经纪权益授予给除甲方以外的其他公司或个人。
2.5其他:
根据时代科技及媒体的发展和创新,甲方合理认为其它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一切活动及事务。
二、经纪管理
2.1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作为乙方在网络平台相关事务的独家经纪公司,有权全权代表乙方接洽、安排、同意、策划在世界各国家、各地区的电商直播或短视频发布事务,并由甲方全权代表乙方签署有关合作协议或合作细则,乙方应全心完成上述甲方安排的工作,忠实履行合作合同的义务。
2.2在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网络平台事务相关活动中,乙方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等差旅费用由举办活动的举办单位负责;如主办单位不负责,则该费用视为服务成本,甲方可在向乙方分成前从总收入中予以扣除。
2.3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利润分配方式,甲方有权收取根据本合同约定所得的全部收入。若发生部分事务相关活动收入直接支付给到乙方的情况,则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并将甲方应得部分收入,在经甲方核算后3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4除已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与第三方(人)订立在本合同约定网络平台相关经纪事务范围内的合作协议,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独家排他性,不得与任意第三方进行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方面在法律上或其他形式上的合作。
2.5如因境外有关国家、地区相关法律规定或政策要求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限制或障碍时,甲方有权通过转委托等方式,签署与乙方相关网络平台事务工作的合同或协议等。2.6如根据需求乙方须开通各网络平台的ID账号,则ID账号开通的费用由乙方垫付,计入服务成本,双方合作期满3个月后甲方将ID账号开通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如乙方
已开通需求ID账号,则乙方无需垫付此费用。
三、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约定
3.1 合作期限内,乙方因本合同约定合作内容范围内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演、图片、视频、音频、录音录像制品等),其著作权、其他全部知识产权、衍生开发权、所有权、收益权及与该等成果相关的其他任何人身或财产性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自始独家归属甲方完整永久享有。甲方有权自行以任何方式处置上述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授权许可、将该等成果于现有及未来可能发布的各类媒体上进行传播或发行、以及自行或另聘他人对该等成果进行修改、改编、表演、出版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使用等),与乙方无涉。无论本合同因任何原因中止、终止、解除等,均不影响甲方对本款前述权利的享有及行使。
3.2乙方姓名权、肖像权的行使、维护和许可,由甲方独家代理、代表和管理。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甲方自行使用及授权他人使用乙方的名字、肖像、声音、影像、个人介绍等资料。
3.3 除非另有约定,在合作期间甲方根据本合同为乙方安排的合作内容所涉甲方与第三方所签署的任何合约及作出的任何授权,其效力亦不会因本合同的中止、终止、解除等而发生变化,乙方仍有义务根据该等合约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遵守及同意相关授权。
四、合经纪期限
4.1经纪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2本合同到期后,双方确认,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与乙方优先续签【3】年合同的权利。
五、网络直播约定
5.1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网络直播演艺及销售事业发展。
5.2乙方每自然月最低有效直播天数:天/月(每天直播有效时长6小时为一个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