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协议书范文
中国银行 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
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感谢您选择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服务。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和顺利开展账户管理,特制定本协议书,请您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条款:一、账户开立1.客户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时,应向中国银行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身份信息和资产状况等相关资料。
2.客户必须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银行规定,严禁使用非法、不当手段进行账户开立和资金操作。
3.客户需支付一定的开户手续费,具体费用标准请以银行公告为准。
二、账户管理1.客户可以通过中国银行网银、手机银行、柜面业务等多种渠道查询和管理个人结算账户。
2.客户需妥善保管账户密码和相关信息,不得将账户密码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客户应当注意账户资金余额,如发现账户资金异常或出现账户盗用等情况,应及时联系中国银行客服中心或就近柜台进行处理。
三、账户费用1.客户在使用个人结算账户服务时,应按照中国银行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账户管理费用、交易手续费、利息等费用。
2.客户应当及时缴纳账户管理费用,如逾期未缴纳,银行有权对账户进行限制或关闭。
四、账户变更1.客户如需变更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应向中国银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银行规定的流程办理。
2.客户如需变更账户用途或关联账户等相关信息,应事先与中国银行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
五、账户关闭1.客户如需关闭个人结算账户,应提前通知中国银行并按银行规定的流程办理。
2.客户在账户关闭前应将账户内的全部资金进行处理,如有余额未处理,中国银行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进行处置。
六、其他条款1.本协议书的签署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的规定。
2.本协议书的解释权归中国银行所有。
3.如本协议书中的任何条款与中国银行其他规定相冲突,以本协议书为准。
4.本协议书自客户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账户关闭之日。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协议书
中国银行协议书甲方(银行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分行地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乙方(客户方):______地址: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鉴于甲方是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处开立账户、办理存款、贷款、结算等银行业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账户开立1.1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营业机构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申请开立账户。
1.2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内部规定,对乙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开立账户。
第二条存款业务2.1 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中存入的资金,甲方将按照公布的利率支付利息。
2.2 乙方应保证存入资金的合法性,甲方不承担审查资金来源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贷款业务3.1 乙方如需向甲方申请贷款,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和资料。
3.2 甲方根据乙方的信用状况和担保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贷款及贷款额度。
第四条结算业务4.1 乙方可以通过甲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结算业务。
4.2 甲方应保证结算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乙方应妥善保管相关密码和认证工具。
第五条费用与利息5.1 甲方对乙方办理的业务按照甲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5.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支付利息、手续费等费用。
第六条权利与义务6.1 甲方应依法保护乙方的账户信息和交易记录,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6.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业务规则,不得利用账户进行违法活动。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服务、冻结账户等措施。
7.2 双方应承担因自身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协议的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
银行开户协议范本明确银行账户开户规定与权益
银行开户协议范本明确银行账户开户规定与权益银行开户协议范本甲方:(客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银行名称)账户名称:鉴于乙方是一家在中国合法注册、经中央银行批准开展金融业务的银行机构,甲方有意在乙方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并使用乙方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账户开立1.1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填写乙方提供的开户申请表格,以便乙方能够进行身份验证和账户开立工作。
1.2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有权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甲方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和验证,并保留拒绝为甲方开立账户的权利,若发现甲方提供的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账户开立并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进行追究。
1.3 甲方承诺在账户开立后,以书面通知乙方方式及时告知乙方身份信息的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若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对甲方账户的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账户使用2.1 甲方确认并同意,账户仅限甲方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授权他人使用。
2.2 甲方同意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账户使用规定,并对使用该账户的行为负责。
2.3 甲方了解并同意,使用账户进行交易操作时需按照乙方要求进行必要的身份验证,并自行承担因未经授权、密码泄露、交易失误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通过账户所发送的任何通知、告示和交易确认信息,并对乙方通过账户发送的操作指令和交易指令视为甲方发出的指令和意愿。
三、账户管理3.1 甲方须妥善保管账户的账号及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在账户操作结束后及时退出账户,以防止未授权的使用和交易风险。
3.2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随时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账户操作权限、调整账户交易限额、暂停账户服务等,以保护甲方账户的安全和资金的安全。
四、费用与费用变更4.1 甲方在使用乙方账户服务过程中,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模板
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模板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本协议书是您(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本账户”)的管理事宜,达成的协议。
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遵照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账户开立1、甲方自愿向乙方提出开立本账户的申请,甲方需提交完整、准确、真实、合法的申请材料,并承诺对所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乙方根据法律法规、银行业规定和内部管理要求,审核甲方提供的资料,如资料内容符合要求,且符合甲方开立账户的基本条件,乙方将为甲方开立本账户。
3、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当日,按照乙方的规定存入本账户的首笔存款,并由乙方出具存单。
甲方承认存单的真实性,并将其视为与账户记录一致的证据。
甲方需要妥善保管存单,如有遗失或毁损,甲方应立即向乙方申请挂失或补办。
二、账户管理1、甲方可通过柜台、ATM、网银等方式办理本账户的各项业务,并承诺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乙方的制度,不从事非法、违法、违规的活动,不利用本账户实施洗钱、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了解和接受乙方所制定的各项业务管理规定,如甲方未按规定准确清楚地填写、签署本协议书及其他操作业务所需的文件,由此导致的风险、损失、责任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身份资料、联系信息和财务状况等信息,及时更新和告知乙方自身的信息变化。
4、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乙方内部要求,对甲方的账户、交易、资金来源等进行监管、审查、调查等合规管理,甲方对此不做任何异议。
三、账户安全及风险管理1、甲方应妥善保管本账户相关的信息、书面凭证、存单、银行卡、密码等,不向他人泄露、委托、出借或抵押等,如有遗失、泄露、被盗或被损毁等情况,应立即向乙方报告、挂失,并进行必要的证明和手续办理。
2、甲方应自行承担由账户管理、操作使用功能所产生的风险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操作不当、密码泄露、扩大使用权限、恶意攻击、病毒感染、网络不稳定等情况所产生的风险,如因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模板
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模板一、协议双方甲方:中国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地址:XXX联系电话:XXX乙方:(个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XXX地址:XXX联系电话:XXX二、协议背景为了规范甲乙双方在个人结算账户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三、账户开立与管理1. 乙方在甲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时,应按照银行要求提交真实、准确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 乙方应妥善保管个人结算账户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号码、密码等,不得将其提供给他人使用。
3. 乙方应及时更新个人结算账户的相关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及时办理个人结算账户的存取款等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非法或违规操作。
5.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缴纳个人结算账户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费、转账手续费等。
四、账户资金管理1. 乙方在个人结算账户中的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不得涉及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洗钱、赌博、非法集资等。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个人结算账户的资金存取,不得透支或超出账户余额进行交易。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资金用途及相关证明材料,配合甲方进行资金监管和风险防控。
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个人结算账户的资金转账、汇款等业务,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到账。
五、账户信息保护1. 甲方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护乙方个人结算账户的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或提供给他人,除非获得乙方的明确授权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2. 乙方应妥善保管个人结算账户的相关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乙方如发现个人结算账户的信息泄露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处理。
六、协议变更与解除1. 甲乙双方如需变更本协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协议的签订。
公司银行开户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公司名称)乙方:(银行名称)鉴于甲方(以下简称“我公司”)为开展正常业务活动,需要在中国境内开设银行账户,乙方(以下简称“银行”)愿意为我公司提供银行开户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开户基本事项1.1 开户银行:我公司同意在乙方开设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以下简称“账户”),账户名称为:(公司全称),账户类型为:(账户类型,如: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等)。
1.2 账户用途:该账户主要用于我公司的日常资金收付、支付工资、缴纳税费、经营支出等合法用途。
1.3 账户性质:该账户为非结算账户,不得用于非法交易和洗钱等违法活动。
二、账户管理2.1 账户信息:我公司将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开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2 密码设置:我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账户密码的设置、变更和保管,确保密码安全。
2.3 账户变更:如我公司的开户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银行,并按照银行规定办理账户变更手续。
2.4 账户注销:如我公司因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注销账户,应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银行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三、资金收付3.1 资金收入:我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通过该账户收取合法资金。
3.2 资金支出:我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通过该账户支付合法资金。
3.3 转账限额:我公司将遵守银行关于转账限额的规定,不得超出规定限额进行转账。
3.4 资金安全:我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账户资金安全,防止资金被非法侵占。
四、费用及税费4.1 账户管理费:我公司将按照银行规定缴纳账户管理费。
4.2 其他费用:我公司将按照银行规定缴纳其他相关费用。
4.3 税费: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费。
五、协议期限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期限,如:一年)。
中银银行协议书
中银银行协议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对中银银行的信任与支持。
为了明确双方合作的权责关系,确保双方权益并交代各项具体事宜,我们特此制定本协议书。
一、客户基本信息1.客户姓名:2.身份证号码:3.联系电话:4.开户时间:二、资金存取管理1.客户在本银行开设的账户为【账户类型】,账户账号为【账户账号】;2.客户可通过柜台、ATM、网银等渠道进行资金存取操作;3.客户在办理存款业务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并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4.如发现账户资金异常变动,客户应及时联系银行解决。
三、卡片管理1.客户可在本银行办理信用卡、储蓄卡等卡片业务;2.客户应妥善保管卡片及相关密码,不得将卡片、密码等泄露给他人;3.如卡片丢失、被盗或密码泄露,客户应立即通知银行挂失。
四、利息计算与结算1.本银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结算各类存款利息;2.存款利息按月计算,到期时结算;3.如需提前支取存款,利息将按约定的提前支取利率计算。
五、账户管理费用1.客户在本银行开设的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2.客户开办其他业务,如贷款、信用卡等,按有关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六、信息保密与技术支持1.本银行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2.本银行将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客户了解和使用网银等电子渠道。
七、协议生效与解除1.本协议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2.如需解除协议,任何一方应提前【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3.协议解除后,双方应结清尚未了结的款项。
八、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与争议解决,应依据中国法律予以处理。
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相关法律机关申请解决。
九、其他事项1.本协议可由双方协商进行修改、补充;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请您在同意并签署本协议之前,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并确保理解和接受。
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中银银行日期:年月日客户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开户综合服务协议书
个人开户综合服务协议书甲方(客户):__________乙方(银行):__________一、服务内容1. 乙方为甲方提供开设储蓄账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
2. 乙方为甲方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设备银行等。
3. 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相关金融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乙方公布的为准。
二、服务费用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2. 乙方保留随时调整服务费用的权利,但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三、服务期限1.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自甲方在乙方开立账户之日起至甲方注销账户之日止。
2. 甲方可以在服务期限内随时终止使用乙方的服务,但应提前十五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知悉与甲方账户有关的信息。
2.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对因泄露账户信息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自行承担。
3. 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逾期未付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2. 乙方应保证服务的正常运行,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 乙方应对甲方的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执行和解释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甲方和乙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通用3篇)
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通用3篇)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通用3篇)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篇1甲方:____________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人乙方:_______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个人结算账户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二条乙方承担以下责任依法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并依法为甲方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
及时、准确地办理甲方的资金收付业务,为甲方提供账务核对、挂失、临时挂失和更改密码等服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乙方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甲方的信息,均构成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除非为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之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可使用该保密信息,乙方根据中国法律或其他使用法律法规规定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情形及双方在其他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甲方应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不得凭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乙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甲方以临时身份证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临时身份证到期前,携正式身份证到乙方营业网点,修改账户资料中的证件内容。
如有个人资料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变更手续。
由于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正确资料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开立个人结算户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开立借记卡和存折账户应预留密码。
甲方收到借记卡时应当面确认借记卡完整无损,及时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
凡乙方根据借记卡和密码为甲方办理的业务,因密码泄露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开立个人支票户,应本人办理并预留签章,乙方根据签章为甲方办理业务。
甲方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签章的,本人应出具经其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在其开户网点办理。
第六条甲方应定期主动与乙方核对账务。
甲方发生账务后应及时通过银行提供的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设备等设施核对账务,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乙方提出。
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5篇
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5篇篇1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中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乙方:[客户姓名](以下简称“客户”)鉴于客户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为明确双方权益,规范双方行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条款如下:一、账户开立及管理1. 乙方在本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账户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号]。
2. 乙方保证向银行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银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3. 乙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及相关安全工具,不得泄露给他人。
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账户使用范围及规则1. 乙方可通过本账户进行转账结算、现金存取、购物消费、缴纳公共事业费用等合法业务。
2. 乙方不得利用本账户从事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恶意套现、洗钱等违规行为。
3.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银行相关规定,正确使用个人结算账户。
三、账户资金管理及风险控制1. 乙方应确保账户资金安全,对于账户内的资金变动情况,应定期进行对账。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与银行联系。
2. 银行有权对乙方的账户进行监控,以识别潜在风险。
如发现异常交易或潜在风险,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交易、冻结账户等。
3. 乙方应了解并遵守银行的风险控制政策,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银行沟通解决。
四、协议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的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
2. 本协议因以下原因而终止:(1)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并结清账户;(2)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银行有权终止本协议;(3)其他法定或约定事由。
五、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篇2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中国银行全称](银行)乙方:[开户人姓名]鉴于甲方在乙方处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下简称“账户”),为方便甲乙双方的结算业务往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内容,以资共同遵守: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关于个人结算账户的管理规则,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结算业务的安全、便捷和高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协议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协议书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申请人第一条乙方申请各类服务时,应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向银行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以实名办理各项业务,代理他人开户的,还需出具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条乙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乙方须及时到甲方办理更改手续。
对于乙方未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资料,或更改、通知不及时造成不能正常办理业务等风险和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条乙方办理通存通兑或结算功能的账户,必须设置交易密码。
乙方收到预留密码的账户时应当面确认资金凭证(存折/存单/借记卡/债券托管账户卡)完整无损,并及时更改密码。
乙方应妥善保管资金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以乙方资金凭证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甲方均视为乙方(意愿)亲自办理。
第四条存款凭证遗失、被盗,或交易密码泄露、被改、遗忘时,乙方应尽快向甲方申请挂失,若挂失前或挂失失效后资金被他人盗用、支取,由乙方自行承担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密码挂失不允许代办。
第五条大额现金的存取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储蓄存单、存折未经签发银行核押,不得出质。
第七条乙方自愿在甲方开立个人账户:并向甲方申请办理资金账户相关的结算、综合服务业务,乙方了解并同意以下做法:(一)甲方根据《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章程》等监管规定及业务规章提供账户服务:1、甲方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为乙方服务。
2、甲方及时、准确地办理乙方的资金收付业务,为乙方提供账务核对、挂失、临时挂失和更改密码等服务。
3、储蓄账户只具有现金存取款和本人账户之间的转账功能,结算账户具有转账、汇兑、代发工资、代扣款、投资支付等结算功能。
开立借记卡(含关联活期账户)账户、信用卡账户和个人支票账户视为个人结算账户。
借记卡销卡视同个人结算账户销户,与借记卡关联的活期账户自动转为储蓄账户。
中国银行个人账户结算管理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中国银行个人账户结算管理协议甲方(存款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乙方(银行):中国银行_______分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及使用结算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账户开立1.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乙方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账户管理。
第二条账户使用2.1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规定使用本账户进行存款、取款、转账、支付、结算等金融交易。
2.2甲方在本账户内的存款为不记名存款,甲方对本账户内的存款享有所有权。
2.3甲方不得利用本账户进行非法交易、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活动。
第三条结算服务3.1乙方为本账户提供结算服务,包括人民币及外币存款、取款、转账、支付、结算等。
3.2甲方办理结算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乙方制定的业务规则。
3.3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第四条账户管理4.1乙方对本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开户、使用、关闭、查询、挂失、止付、冻结、解冻等。
4.2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协议的规定,对本账户进行查询、监控,并采取相应措施。
4.3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账户相关信息。
第五条保密义务5.1甲乙双方对在办理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2乙方对甲方账户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第三方。
但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情形除外。
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乙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交易、暂停结算、终止服务、追究法律责任等。
6.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中国银行 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
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尊敬的客户,欢迎您选择使用中国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账户开户1.客户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前往中国银行办理个人结算账户开户业务。
2.中国银行将核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反洗钱等风险防范措施。
3.客户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4.开户成功后,中国银行将为客户发放个人结算账户并提供相关服务。
二、账户管理1.客户有权查询、存取个人结算账户中的资金,可以通过柜面、ATM、网银等途径进行操作。
2.客户有权更改个人信息,但应及时向中国银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客户有义务保管个人结算账户密码及银行卡等信息,不得将其泄露、出借或转让给他人,因密码或银行卡信息泄露或丢失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4.客户应确保个人结算账户中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进行非法交易活动。
5.客户应及时告知中国银行账户异常情况、账户资金来源变更、账户变更等事项。
三、费用及费率1.个人结算账户开户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费率执行中国银行相关规定。
2.客户应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及费率,否则可能导致账户被冻结或关闭。
四、违约责任1.客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客户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五、协议变更及终止1.客户应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否则可能导致相应服务无法提供。
2.本协议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相关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将在中国银行官方网站公布并生效。
3.客户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应提前通知中国银行并办理注销手续。
六、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中国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协议书
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协议书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在乙方处开设个人账户及接受乙方提供的综合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双方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个人账户开户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以完成个人账户的开设。
2.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乙方有权拒绝开户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3. 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账户信息,不得将账户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非法用途。
三、综合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综合服务:1. 存款、取款、转账等资金结算服务;2. 个人贷款、理财、信用卡等金融产品服务;3. 账户查询、对账单打印等账户管理服务;4. 乙方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
四、费用与支付1. 甲方应按照乙方公布的服务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如逾期未支付,乙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或采取其他措施。
五、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协议解除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
协议到期前,如双方未提出异议,则协议自动续签。
2.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解除或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七、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银行个人开户及综合服务协议书2011年
中国银行个人开户及综合服务协议书2011年中国银行个人开户及综合服务协议书甲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开户并使用中国银行的综合服务的意愿,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开户事宜,商定以下条款:第一条甲方承诺并保证提供给中国银行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甲方同意并授权中国银行根据需要对甲方的个人资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失实或不完整等情况,中国银行有权取消甲方的开户申请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第二条甲方开户申请获得批准后,中国银行将为甲方办理开户手续,并向甲方发放相应的银行卡和账户。
甲方在开户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账户信息,确保安全并避免遗失、丢失或泄露。
第三条甲方同意并授权中国银行根据甲方的要求和需求,提供相应的综合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支票、贷款、账户查询、电子银行等服务,并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甲方在使用中国银行的综合服务过程中,应遵守中国银行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并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甲方承诺不使用中国银行的综合服务进行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洗钱、信用卡诈骗、假币兑换等行为。
第五条甲方保证自己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得将非法收入或来源不明的资金存入中国银行的账户,并承诺如发现资金涉及非法来源,将及时向中国银行报告并配合中国银行进行调查。
中 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
中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甲方(开户申请人):_____身份证件类型: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乙方(开户银行):中国银行_____分行_____支行鉴于甲方自愿在乙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愿意遵守乙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账户的开立1、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和开户资料,并在开户申请书中填写相关信息。
甲方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应按照规定对甲方的身份信息和开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甲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3、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甲方的身份信息和交易进行必要的核实和监测。
二、账户的使用1、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银行卡、密码、身份证件等相关物品和信息,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账户,不得利用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通过个人结算账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乙方的相关规定,按照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合法的用途进行操作。
3、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支付账户服务费用,如账户管理费、转账手续费等。
乙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情况调整收费标准,并提前通知甲方。
4、甲方可以通过柜台、自助设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个人结算账户的相关业务,但应遵守乙方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三、账户的安全1、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账户的安全,如设置复杂的密码、定期更换密码、避免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使用账户等。
2、如甲方发现账户被盗用、密码泄露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3、因甲方未妥善保管账户信息或未按照乙方的规定操作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损失,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账户的变更和撤销1、甲方如需变更账户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范本5篇
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范本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范本甲方(银行):___________银行乙方(客户):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经营各项银行业务,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甲方处办理个人结算账户开户及管理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办理个人结算账户开户及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账户开立1. 乙方提交的开户资料真实、合法,乙方聘请第三方代理人代理开户的,应提供第三方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2. 乙方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具体名称为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
3. 乙方通过申请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且经过甲方的核实后,甲方将给予乙方一个唯一的账户号码。
4. 乙方在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资料更新。
二、账户使用1. 乙方可用其个人结算账户存取款、办理转账、查询余额等操作,但应遵循甲方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2. 乙方不得将个人结算账户用于非法活动、违法行为或损害他人利益的活动。
3. 乙方在甲方办理个人结算账户相关手续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
三、账户管理1. 乙方应妥善保管个人结算账户账号、密码及其他安全认证信息,不得向他人泄露。
2. 乙方发现有个人结算账户异常情况或账户信息泄露时,应立即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3.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账户合规性审查,补充相关资料及信息。
四、账户费用1. 乙方开立或使用个人结算账户,应按照甲方相关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2. 甲方有权收取与个人结算账户有关的账户管理费、交易手续费、汇款手续费等。
五、协议变更1. 双方如有对本协议的变更需求,应在书面形式下达成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 可能因客观原因发生的协议变更,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及时履行变更协议。
六、协议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协商一致终止之日起生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协议书范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协议书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申请人第一条乙方申请各类服务时,应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向银行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以实名办理各项业务,代理他人开户的,还需出具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条乙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乙方须及时到甲方办理更改手续。
对于乙方未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资料,或更改、通知不及时造成不能正常办理业务等风险和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条乙方办理通存通兑或结算功能的账户,必须设置交易密码。
乙方收到预留密码的账户时应当面确认资金凭证(存折/存单/借记卡/债券托管账户卡)完整无损,并及时更改密码。
乙方应妥善保管资金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以乙方资金凭证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甲方均视为乙方(意愿)亲自办理。
第四条存款凭证遗失、被盗,或交易密码泄露、被改、遗忘时,乙方应尽快向甲方申请挂失,若挂失前或挂失失效后资金被他人盗用、支取,由乙方自行承担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密码挂失不允许代办。
第五条大额现金的存取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储蓄存单、存折未经签发银行核押,不得出质。
第七条乙方自愿在甲方开立个人账户:并向甲方申请办理资金账户相关的结算、综合服务业务,乙方了解并同意以下做法:(一)甲方根据《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章程》等监管规定及业务规章提供账户服务:1、甲方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为乙方服务。
2、甲方及时、准确地办理乙方的资金收付业务,为乙方提供账务核对、挂失、临时挂失和更改密码等服务。
3、储蓄账户只具有现金存取款和本人账户之间的转账功能,结算账户具有转账、汇兑、代发工资、代扣款、投资支付等结算功能。
开立借记卡(含关联活期账户)账户、信用卡账户和个人支票账户视为个人结算账户。
借记卡销卡视同个人结算账户销户,与借记卡关联的活期账户自动转为储蓄账户。
个人开户综合服务协议书
个人开户综合服务协议书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开户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自愿在乙方处申请开立个人账户,并接受乙方提供的相关综合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开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列举开户类型,如储蓄账户、结算账户等]。
2. 乙方为甲方提供与账户相关的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资金存取、转账结算、交易查询、对账服务等。
二、账户管理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身份信息和资料,并承诺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更新。
2.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银行卡、存折、身份证件等与账户相关的物品和信息,因甲方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 甲方不得将账户出租、出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服务费用1. 乙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以乙方的公示为准。
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如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服务、收取滞纳金等。
四、资金存取与转账结算1.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指定的渠道办理资金存取和转账结算业务,甲方应遵守相关的操作流程和规定。
2. 对于甲方的资金存取和转账结算申请,乙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进行审核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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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协议书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申请人第一条乙方申请各类服务时,应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向银行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以实名办理各项业务,代理他人开户的,还需出具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条乙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乙方须及时到甲方办理更改手续。
对于乙方未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资料,或更改、通知不及时造成不能正常办理业务等风险和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条乙方办理通存通兑或结算功能的账户,必须设置交易密码。
乙方收到预留密码的账户时应当面确认资金凭证(存折/存单/借记卡/债券托管账户卡)完整无损,并及时更改密码。
乙方应妥善保管资金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以乙方资金凭证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甲方均视为乙方(意愿)亲自办理。
第四条存款凭证遗失、被盗,或交易密码泄露、被改、遗忘时,乙方应尽快向甲方申请挂失,若挂失前或挂失失效后资金被他人盗用、支取,由乙方自行承担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密码挂失不允许代办。
第五条大额现金的存取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储蓄存单、存折未经签发银行核押,不得出质。
第七条乙方自愿在甲方开立个人账户:并向甲方申请办理资金账户相关的结算、综合服务业务,乙方了解并同意以下做法:(一)甲方根据《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章程》等监管规定及业务规章提供账户服务:1、甲方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为乙方服务。
2、甲方及时、准确地办理乙方的资金收付业务,为乙方提供账务核对、挂失、临时挂失和更改密码等服务。
3、储蓄账户只具有现金存取款和本人账户之间的转账功能,结算账户具有转账、汇兑、代发工资、代扣款、投资支付等结算功能。
开立借记卡(含关联活期账户)账户、信用卡账户和个人支票账户视为个人结算账户。
借记卡销卡视同个人结算账户销户,与借记卡关联的活期账户自动转为储蓄账户。
4、申请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约定转存服务后,表示乙方已阅读并同意委托甲方按《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约定转存服务客户须知》中的条款办理业务。
(二)甲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债券柜台交易结算业务规则》、《中国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零售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提供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服务:1、甲方以买卖双边报价、自营方式与乙方进行债券买卖;甲方根据市场变化随时调整公布债券买卖价格,风险由乙方自己承担。
办理柜台债券申购、买卖交易时,乙方应认真审核《买入申请书》或《卖出申请书》打印的记录,同意成交须签名确认,签名后该交易即不可撤消。
2、甲方为乙方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办理债券托管、结算及相关业务;通过营业网点发售债券和代理兑付债券本息;办理债券质押登记(暂未开办);办理债券托管账户挂失业务;办理更改客户资料业务。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中央结算公司的复核系统初始查询密码应及时进行修改。
遗忘密码时,应及时到开办柜台债券交易的网点办理申请恢复初始查询密码手续,办理时乙方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借记卡和托管账号。
4、甲方为乙方办理转托管业务时,所涉及的两个托管账户持有人必须同为乙方,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甲方为乙方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时,乙方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赠予公证书或合法继承证明等,甲方依法办理。
6、甲方在规定的柜台债券交易营业时间内为乙方办理债券交易业务。
办理债券的申购、上市流通、转托管等各种业务类型日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央结算公司公告执行。
7、甲方如出现某种债券临时不足,可暂停该债券卖出交易,但补充债券额度后,应尽快恢复卖出交易,无正当理由不得暂停交易。
8、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等部门依法冻结乙方托管账户、资金账户,乙方须待禁令解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三)甲方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提供储蓄国债(电子式)交易服务1、甲方为乙方开立储蓄国债托管账户,提供债券托管账户卡,并办理债券托管、结算及相关业务;乙方应指定一个本人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包括借记卡、凭密码支取的普通活期存折或活期一本通存折)作为资金账户。
2、甲方通过乙方指定的资金账户为乙方办理与储蓄国债相关的资金清算;3、甲方代理销售储蓄国债;为乙方办理储蓄国债提前兑付;办理固定利率变动期限储蓄国债终止投资;办理储蓄国债的付息和还本付息。
4、甲方提供储蓄国债托管账户本,详细记录乙方办理的各项储蓄国债业务,并提供该托管账户本的挂失、补登服务;储蓄国债托管账户本不作为债权凭证及存取款凭证,仅供乙方查询、核对储蓄国债二级托管账户账务时使用。
5、甲方为乙方办理非交易过户(法院扣划、抵债、赠予、遗产继承等)、更改客户资料、开立财产证明、打印国债业务对账单、查询各类国债信息等服务时,须持转出方资金账户及密码到甲方办理。
此外,乙方办理非交易过户时,还应提交非交易过户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托管账户号,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赠予公证书或合法继承证明等材料。
(四)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章程》、相关业务规则及通行的金融惯例提供电子银行服务:1、“电子银行”服务:指客户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网络或电子终端渠道所享受到的中国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
“客户安全证书”:指用于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网上银行敏感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
“动态口令”:又称动态密码,是在客户登录时依据客户私人身份信息并引入不确定因素产生随机变化的口令,使客户每次使用的密码具有动态变化性和不可预知性。
电子银行“交易指令”:指乙方以注册卡号、用户名、客户安全证书或动态口令以及相应密码,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向中国银行发出的查询、转账、投资、理财和支付结算等请求。
2、乙方自愿申请注册甲方电子银行,完全接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章程》并遵守甲方相关业务规则和业务规定。
乙方在注册期内有权办理个人电子银行注销手续。
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银行的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受理乙方的注册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同意后,乙方有权根据注册项目享受相应的电子银行服务。
对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甲方相关章程、业务规则、业务规定等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为乙方提供账户查询、转账、投资、理财、支付结算等服务项目,具体内容以甲方电子银行所提供的功能选项为准。
甲方提供的服务受乙方开立电子银行服务的卡(账户)状态的制约,如该卡(账户)因挂失、止付等原因不能使用,相关服务自动中止。
乙方卡(账户)状态恢复正常时,甲方重新提供相应服务。
4、乙方应通过甲方所提供的合法途径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电话银行为:95566、网上银行为,乙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时应直接登录甲方网站,而不要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
甲方有权对本行提供的电子银行登录途径进行变更,甲方将通过适当方式提前公告,不再逐一通知客户。
乙方使用甲方电子银行时,必须妥善保管用户名、各类相关密码、银行卡号、存折账号、动态口令及客户安全证书等信息,并对通过上述信息完成的电子银行交易负责,以乙方上述信息所进行的一切交易,甲方均视为乙方(意愿)亲自办理。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电子银行操作的必要咨询,受理相关建议或意见,但对于乙方关于电子设备使用基础知识和技巧的咨询可不做回答。
咨询和投诉渠道为拨打甲方客服电话“95566”、登录甲方网站或到甲方各营业网点。
6、甲方应当保障电子银行系统设施设备以及安全控制设施设备的安全,对电子银行的重要设施设备和数据采取适当保护措施。
乙方已完全了解甲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是甲方应用网络和电子终端方式提供的金融服务,乙方通过网络和电子终端使用电子银行服务可能会出现信息传送中断、停顿、延误、传送数据错误或存在一定的时差等情况,在甲方履行上述合理义务的前提下,一切在甲方控制以外有关系统、通讯、设备故障引致的消息谬误、讯息未能适时传达,或断电、停电、病毒爆发或交易中偶发因素产生的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等因素,以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因上述情况造成电子银行服务未被送达无法办理或者被取消、暂停或终止,乙方应自行采取其它途径完成相关交易。
7、甲方有义务及时准确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
交易指令一经确认,乙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甲方处理电子银行业务的有效凭据。
乙方的交易情况,均以甲方电脑记录的资料为准,双方均承认甲方电脑记录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8、甲方有权规定、更改电子银行日常服务时间,以及所提供服务或交易的每日截止时间,在每日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交易指令,甲方将视为下一营业日收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开户并申请使用电子银行服务的每日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服务时间内使用电子银行服务。
甲方有权规定并调整电子银行相关服务的单笔及每日累计交易金额。
上述服务时间、截止时间及交易限额的调整,甲方将通过适当方式公告,不再逐一通知客户。
9、甲方有权基于预防电子银行欺诈目的或外部有权机构的要求监控乙方通过甲方电子银行从事的操作以及交易。
10、属甲方工作差错并导致支付结算处理延误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责任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赔偿。
甲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乙方提交的交易指令,不承担任何责任:1)乙方账户余额或信用额度不足;2)乙方账户内资金被法定有权机构冻结或扣划;3)乙方的行为出于欺诈等恶意目的;4)乙方发出的交易指令缺乏必要的交易信息,或甲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情况;5)乙方未能正确依据甲方电子银行服务的各类业务规则、提示、服务说明进行操作;6)指令的执行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者监管当局的要求;7)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甲方的原因。
11、乙方利用甲方网上银行进行外汇、黄金、国债、基金、证券等投资理财交易应同意与甲方在网上签署网上银行投资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
乙方应充分认识到通过电子银行渠道进行投资类业务的风险,并对其电子银行投资类交易活动产生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12、为方便乙方的电子银行交易,甲方从第三方获取一些金融信息,并通过甲方网站和网上银行系统等提供给乙方,但对从第三方获取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甲方根据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提供代缴费服务:1、乙方授权甲方通过个人结算账户自动转账支付各类申请的缴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