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员考核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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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考核任职制度。

第二章考核目标1. 提高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

2. 强化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 促进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和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第三章任职条件1. 担任三类人员的员工应符合本单位的招聘条件和资质要求。

2. 具备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安全生产工具和设备。

3. 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管理和指导下属员工。

第四章考核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是否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计划,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

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包括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能力,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的能力等。

3. 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包括使用安全生产工具和设备的熟练程度,操作安全生产流程和规范的能力,掌握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的能力等。

4. 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包括参与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积极性,取得的安全培训证书和资质的情况,安全知识学习和宣传的效果等。

第五章考核办法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任职。

2. 考核方式:采用综合评定和个人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 考核标准:根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4. 考核评定:由专业的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制定个人的奖惩措施。

第六章奖惩措施1. 优秀三类人员:按照考核结果,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提供晋升和岗位加薪机会。

2. 合格三类人员: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安全生产能力培训和强化训练,及时补充和提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 不合格三类人员: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警告和处罚,限期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和执行情况,如不能改进,则进行调整或解聘。

三类人员考核大纲

三类人员考核大纲

附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1 适用范围本大纲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要求、要点,安全生产再培训要求、要点。

(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项目负责人( B 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类)以下统称为“三类人员”)本大纲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及再培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含二级) 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 (含二级) 以下资质施工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了以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 2011 ‟ 40 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安委…2012‟10 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安监… 2013‟88 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26 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 3 号)《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的通知》(水安监…2011 ‟ 374 号)3 安全生产考核3.1 考核要求3.1.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两部分。

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三类人员”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等。

3.1.2 知识考核要点的深度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由低到高,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

了解:能正确理解本大纲所列知识的含义、内容并能够应用。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大纲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大纲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大纲一、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大纲1. 熟练掌握安全管理相关理论和方法1.1安全管理基本原理与原则1.2事故预防原理与对策1.3事故致因理论2. 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要点2.1法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行政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一百三十七、一百三十九条和一百四十六条规定2.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2.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安全生产规定2.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安全生产规定2.1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安全生产规定2.1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安全生产规定2.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13《工伤保险条例》2.1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15《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3.熟练掌握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规章、文件要点3.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3.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3.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3.4《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3.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3.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3.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3.8《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3.9《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3.10《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3.1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事故约谈制度》3.1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3.1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3.14《关于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费计算规定的通知》3.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3.16《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3.17《关于开展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的通知》3.18《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3.19《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3.20《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导则》3.2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4. 熟练掌握国家、行业和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点4.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4.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4.4《企业职工伤亡分类标准》4.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二、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大纲1. 熟练掌握安全管理相关理论和方法1.1安全管理基本原理与原则1.2事故预防原理与对策1.3事故致因理论2. 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要点2.1法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行政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本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本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三类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激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三类人员。

第二章考核标准1. 专业技能考核(1)根据三类人员的职位要求,制定相应的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2)专业技能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能力、工作方法、技术知识等方面的评估。

(3)考核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 工作态度考核(1)三类人员应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态度考核主要包括工作纪律、团队合作、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3)考核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 工作效率考核(1)三类人员应具备高效的工作能力,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效率考核主要包括工作完成进度、工作质量以及遵守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评估。

(3)考核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三章考核程序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具体时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前通知。

2. 考核方式(1)考核方式主要包括考核面谈、工作汇报、业绩评估等。

(2)同一项目组或部门的上级领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备案。

3. 考核结果和奖惩办法(1)根据考核结果,三类人员将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

(2)获得优秀或良好评定的人员将享受相应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培训机会等。

(3)被评为合格的人员将继续保留原有的职务和待遇,但需要加强相关方面的能力和工作态度。

(4)被评为不合格的人员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降职、解聘等。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1. 奖励机制(1)公司将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业绩突出、工作优秀的三类人员。

(2)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称号、旅游、培训机会等。

2. 惩罚机制(1)针对工作不合格、工作态度不端正等情况,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减工资、降职、解聘等,并将记入个人档案。

第五章其他规定1. 三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安全生产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考核显得尤为重要。

特别是对于以下三类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安全专职人员,他们各自承担着不同的安全生产职责,因此需要有针对性的考核标准。

以下是一份针对这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范本。

一、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操作人员是直接参与生产作业的人员,他们的安全操作直接影响到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

因此,对他们的考核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是否熟悉并遵守操作规程,能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

2. 是否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

3. 是否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能够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

4. 是否能够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事故,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整改。

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中扮演着规划和监督的角色。

他们的决策和管理能力对企业的安全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

管理人员的考核应包括:1. 是否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2. 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 是否能够合理调配资源,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物资和技术支持。

4. 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三、安全专职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安全专职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专业保障,他们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他们的考核应侧重于:1. 是否具备专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

2. 是否能够及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生产的标准和流程。

3. 是否能够有效地协调各部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

4. 是否能够及时处理安全事故,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类人员考核内容

三类人员考核内容
暂扣期间,当事人应进行整改。暂扣期满,当事人应提交整改报告和要求恢复的申请报告。相关机关应对其整改情况和任职条件进行复查。符合要求的,给予返还证书;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给予撤消处理。
第十八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其不再具备任职条件,撤销行政许可,收回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其中第(一)点情况的,发生一起二级重大事故或两起三级重大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发生一起三级重大事故或累计发生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年内不予重新考核;情节严重的,终身不予考核。
第十九条给予暂扣证书处理的,相关机关应填写《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暂扣处理决定书》(附件四)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委托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除交通、水利外,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专业三类人员申请受理、资料初审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的初审意见和考核意见进行核准。
第二章 申请的前置条件
第五条三类人员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对于不同类别的人员,需要进行相应的考核。

一般来说,可以将人员分为三类: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普通员工。

下面将分别从这三个角度来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首先是对管理人员的考核。

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们负责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

他们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能力。

因此,在考核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开展情况、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调查能力,以及对于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管理情况等。

接下来是对操作人员的考核。

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直接参与生产过程,并负责操作设备和使用工具。

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要求。

在考核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技能是否达标、是否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操作要求、是否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和工具、对于潜在危险的识别和应急处理等。

最后是对普通员工的考核。

普通员工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他们直接参与工作过程,并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在考核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是否参加过安全培训和教育、是否做到了安全操作和个人防护、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是否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等。

综上所述,对于不同类别的人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安全
生产考核。

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可以促使各类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管理能力,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只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培训大纲1 适用范围本大纲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要求、要点,安全生产再培训要求、要点。

(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以下统称为“三类人员”)本大纲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及再培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了以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安监〔2013〕88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1〕374号)3安全生产考核3.1考核要求3.1.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两部分。

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三类人员”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等。

3.1.2 知识考核要点的深度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由低到高,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

了解:能正确理解本大纲所列知识的含义、内容并能够应用。

熟悉:对本大纲所列知识有较深的认识,能够分析、解释并应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

对于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三类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的重点对象,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

本文将分别从这三类人员的职责、安全意识和技能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人员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担当者,其职责是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监督执行情况,并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因此,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应侧重于他们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能力、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

首先,要对管理人员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包括是否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规定落实了各项制度措施,是否对员工进行了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演练等等。

通过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可以评估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和能力。

其次,要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行考核。

包括他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程度、安全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能力、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理意识等。

可以通过组织安全知识测试、实地观察和个人面谈等方式,评价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水平,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最后,要对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进行考核。

即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管理人员是否能及时判断形势,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可以通过模拟安全事故、组织演练和实际事故处理等方式,对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进行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二、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操作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直接参与或操作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操作工作。

因此,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应侧重于他们的操作规范性、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

首先,要对操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性进行考核。

即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是否按照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设备等。

可以通过实地观察、操作技能评估和考试等方式,对操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性进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纠正。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本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本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来规范和管理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三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员、监理员、班长等任职人员。

三、考核内容1. 安全知识考核:对三类人员的安全知识进行考核,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方面的知识。

2. 安全行为考核:对三类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考核,包括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安全培训、配合安全巡视等方面。

3. 事故预防能力考核:对三类人员的事故预防能力进行考核,包括发现隐患和风险的能力、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能力等方面。

4. 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对三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进行考核,包括制定安全管理计划、组织安全培训、开展事故调查等方面。

四、考核流程1. 考核周期:每年一次。

2. 考核方式:书面考试结合实际操作。

3. 考核内容和标准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并及时向三类人员通知。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1.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2. 考核合格的三类人员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

3. 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将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重新考核。

4. 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如果在一定期限内仍然不能达到合格标准,将被取消安全生产任职资格。

六、监督和评估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三类人员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对考核结果有争议的,可提出申诉,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作废现行的相关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

附件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1 适用范围本大纲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要求、要点,安全生产再培训要求、要点。

(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以下统称为―三类人员‖)本大纲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及再培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了以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 8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安监〔2013〕88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1〕374号)3安全生产考核3.1考核要求3.1.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两部分。

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三类人员‖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等。

3.1.2 知识考核要点的深度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由低到高,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

了解:能正确理解本大纲所列知识的含义、内容并能够应用。

熟悉:对本大纲所列知识有较深的认识,能够分析、解释并应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

2024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文(2篇)

2024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文(2篇)

2024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文以下是一个可能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的范文: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核对象三类人员包括矿山企业的矿长、工程师以及安全员。

第三章考核内容(一)矿长:1. 对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2. 对采矿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考核;3. 对矿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进行考核;4. 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考核;5. 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进行考核。

(二)工程师:1. 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2. 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情况进行考核;3. 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考核;4. 对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5. 对施工工艺流程的安全性进行考核。

(三)安全员:1. 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2. 对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3. 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情况进行考核;4. 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考核;5. 对安全生产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章考核方式(一)定期考核:1. 每年组织一次定期考核,以单位考核报告为基础,对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评定;2. 定期考核的评定结果作为三类人员的年度考核依据,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合格者进行警告或处罚。

(二)不定期考核:1. 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企业重大改制等特殊情况,进行不定期考核;2. 不定期考核的结果将影响三类人员的岗位评定和晋升。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使用三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奖惩和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考核优秀者将优先晋升或获得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晋升或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监督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对三类人员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考核的公正、客观和准确。

第七章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所有。

三类人员考核细则

三类人员考核细则

三类人员考核细则三类人员指的是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他们在工作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和职责。

针对不同的岗位和工作性质,对三类人员的考核细则也有所不同。

以下是对三类人员考核细则的详细介绍:一、管理人员考核细则:1.综合素质: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同时,他们应具备强烈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和事业心,能够主动承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管理人员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地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合作性。

2.业绩指标:管理人员的业绩指标主要包括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并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同时,管理人员还应能够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工作计划,确保公司的目标得以实现。

3.员工管理:管理人员还应承担员工管理的职责,包括培训、激励和考核员工。

他们应能够制定并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并对绩效优秀的员工进行适当的奖励和激励。

4.创新能力: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创新能力,能够提出各种创新的工作理念和方法,并能够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细则:1.专业技能: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主要看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否达标。

他们应不断学习和更新相关专业知识,掌握最新的技术和工作方法,并能够灵活应用到自己的工作中。

2.技术创新: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创新能力,能够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并实施创新的技术方案,并能够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沟通协作: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一般需要与其他部门的同事进行沟通和协作。

他们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各个部门的同事有效地沟通和协作,提高团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普通职工考核细则:1.工作积极性:普通职工应具备良好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能够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并能够自觉地对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本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本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本【标题】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企业安全,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类人员,包括生产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作业场所、生产设施、办公场所等。

【第二章】三类人员考核标准第四条生产作业人员考核标准:1. 完成任务标准: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完成生产任务,达到生产指标或质量标准;2. 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安全规范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和事故发生;3. 安全意识和行为:具备正确的安全意识,主动参与安全培训,遵守安全规定,积极采取安全行为;4. 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在事故发生时正确处理,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五条管理人员考核标准:1. 安全管理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组织、监督和协调能力,制定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2. 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行安全生产政策,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建立安全文化;3. 安全监督和检查:加强对各岗位工作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4. 事故调查和分析:对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技术人员考核标准:1. 监督指导能力:对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指导,提出技术改进方案,保障生产作业安全;2. 事故预防方案:根据工艺流程和设备特点,制定事故预防方案,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3. 新技术运用:掌握行业领先的安全技术,积极推广运用新技术,提升安全生产水平;4. 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并参与相关安全培训和教育,提供专业的安全技术指导。

【第三章】三类人员考核方式第七条考核方式根据个人工作内容和职责的不同,采用综合考核和个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 综合考核:按照一定的比例综合考察各项考核标准,并进行综合评定;2. 个别考核:根据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针对性地进行个别考核和评定。

三类人员考核

三类人员考核

三类人员考核一、管理人员考核管理人员考核是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价和排名,以确定其在组织中的职责和薪酬。

考核内容:1. 组织目标管理:管理人员能否制定和执行组织的长期和短期目标,以及能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目标。

2. 绩效管理:管理人员能否有效地评估员工的绩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并对绩效不佳的员工采取适当的措施。

3. 战略规划:管理人员能否制定适当的战略规划,以实现组织的长期发展目标。

4. 沟通和协作:管理人员能否与员工、同事和上司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以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工作关系。

5. 领导能力:管理人员能否激励员工,并提供指导和支持,以实现组织的目标。

6. 决策能力:管理人员能否做出明智的决策,并对决策的结果负责。

7. 问题解决能力:管理人员能否迅速识别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员工考核员工考核是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排名,以确定其薪酬和晋升等事项。

考核内容:1. 工作成果: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完成的任务和达到的目标。

2. 工作质量:员工工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 工作效率:员工在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和工作速度。

4. 专业知识和技能:员工在所从事的领域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5. 协作与团队合作:员工与同事合作的能力,包括沟通、协调和支持。

6. 自我学习和成长:员工对自身能力和知识的主动学习和提升。

7. 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员工对工作规则和制度的遵守程度。

三、生产人员考核生产人员考核是对生产工人等非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排名,以确定其工资和晋升等事项。

考核内容:1. 工作纪律:生产人员对工作时间、安全规则和生产流程的遵守程度。

2. 工作质量:生产人员工作的准确性和质量,是否达到产品质量标准。

3. 生产效率:生产人员在单位时间内完成的生产任务的数量和速度。

4. 安全意识:生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是否按照安全规定进行操作。

5. 团队合作:生产人员与同事间的协作和团队合作能力,是否能够及时沟通和配合。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培训大纲1 适用范围本大纲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要求、要点,安全生产再培训要求、要点。

(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以下统称为“三类人员”)本大纲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及再培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了以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安监〔2013〕88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1〕374号)3安全生产考核3.1考核要求3.1.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两部分。

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三类人员”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等。

3.1.2 知识考核要点的深度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由低到高,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

了解:能正确理解本大纲所列知识的含义、内容并能够应用。

熟悉:对本大纲所列知识有较深的认识,能够分析、解释并应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模版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模版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与完善三类人员的考核任职制度,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和权责范围,提高各类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绩效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三类人员,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三、考核标准1.管理人员考核标准(1)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根据个人工作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目标,并达到或超过预期水平;(2)团队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团队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团队整体绩效;(3)决策和执行能力:能够正确把握问题的本质,做出明智的决策,并有效执行;(4)员工发展和培训能力:能够帮助下属提高职业能力,促进团队员工的发展;(5)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团队成员和上级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和冲突。

2.技术人员考核标准(1)专业技能: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需岗位工作;(2)创新能力:具备创新思维,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和创新点;(3)学习能力:具备学习和掌握新知识和新技术的能力;(4)协作能力:能够与其他部门和团队成员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5)项目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项目,按时完成任务。

3.普通员工考核标准(1)工作绩效:根据个人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评估个人的绩效水平;(2)工作态度: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具备团队合作精神;(3)职业道德: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4)学习进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积极参与培训和工作交流;(5)安全生产:重视工作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降低事故风险。

四、考核流程1.考核目标确定员工与上级共同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完成任务的要求和期望。

2.考核过程(1)定期考核: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考核,一般为年度考核;(2)临时考核:针对特殊工作任务或项目,进行额外的临时考核;(3)日常考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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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1 适用范围本大纲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要求、要点,安全生产再培训要求、要点。

(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以下统称为“三类人员”)本大纲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及再培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了以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安监〔2013〕88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1〕374号)3安全生产考核3.1考核要求3.1.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两部分。

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三类人员”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等。

3.1.2 知识考核要点的深度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由低到高,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

了解:能正确理解本大纲所列知识的含义、内容并能够应用。

熟悉:对本大纲所列知识有较深的认识,能够分析、解释并应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

掌握:对本大纲所列知识有全面、深刻的认识,能够综合分析、解决较为复杂的相关问题。

3.1.3 知识考核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80分钟。

考试的命题范围根据考核要点确定,按照了解程度占20%、熟悉程度占30%、掌握程度占50%的比重进行考核。

3.2 能力考核要点3.2.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要点(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4)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未有在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情形。

(5)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3.2.2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要点(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年龄不超过65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5)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3.2.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考核要点(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5)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3.3知识考核要点3.3.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3.1.1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A【了解】/B【了解】/C【了解】)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3.3.1.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1)(A【掌握】/B【掌握】/C【熟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安全考核与持证上岗、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2)(A【了解】/B【熟悉】/C【掌握】)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告知等规定。

3)(A【熟悉】/B【熟悉】/C【熟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A【掌握】/B【掌握】/C【熟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5)(A【熟悉】/B【熟悉】/C【熟悉】)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1)(A【掌握】/B【掌握】/C【熟悉】)预防与应急准备,包括施工企业预防突发事件的义务、应急预案体系与应急能力建设等。

2)(A【熟悉】/B【掌握】/C【熟悉】)监测与预警,包括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报告及突发事件预警。

3)(A【熟悉】/B【掌握】/C【熟悉】)应急处置与救援及灾后恢复与重建。

4)(A【熟悉】/B【熟悉】/C【熟悉】)有关施工企业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六号)1)(A【掌握】/B【掌握】/C【熟悉】)火灾预防,包括施工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等。

2)(A【熟悉】/B【熟悉】/C【了解】)消防组织与灭火救援。

3)(A【熟悉】/B【熟悉】/C【熟悉】)有关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号)1)(A【掌握】/B【掌握】/C【掌握】)施工企业使用特种设备的安全主体责任。

2)(A【熟悉】/B【掌握】/C【熟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3)(A【熟悉】/B【熟悉】/C【熟悉】)施工企业有关特种设备使用方面的法律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五十二号)1)(A【熟悉】/B【熟悉】/C【掌握】)职业病前期预防。

2)(A【熟悉】/B【熟悉】/C【掌握】)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3)(A【熟悉】/B【熟悉】/C【了解】)职业病病人保障。

4)(A【熟悉】/B【熟悉】/C【熟悉】)有关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二十八号)1)(A【掌握】/B【掌握】/C【熟悉】)劳动安全卫生。

2)(A【了解】/B【了解】/C【了解】)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1)(A【掌握】/B【掌握】/C【掌握】)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

2)(A【掌握】/B【掌握】/C【熟悉】)施工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3)(A【熟悉】/B【熟悉】/C【熟悉】)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8)《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1)(A【掌握】/B【掌握】/C【熟悉】)工伤保险费缴纳的规定。

2)(A【熟悉】/B【掌握】/C【掌握】)工伤认定,包括认定工伤、视同工伤、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以及工伤认定申请等规定。

3)(A【了解】/B【了解】/C【熟悉】)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分级、劳动能力鉴定与复查鉴定等。

4)(A【熟悉】/B【熟悉】/C【熟悉】)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1)(A【掌握】/B【掌握】/C【掌握】)事故报告,包括事故等级划分、事故报告时限、报告程序、报告内容及补报的规定。

2)(A【掌握】/B【掌握】/C【熟悉】)有关施工企业的事故处理责任及法律责任。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1)(A【掌握】/B【熟悉】/C【熟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有效期及其使用等规定。

2)(A【掌握】/B【了解】/C【了解】)施工企业有关许可证取得、使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441号)1)(A【熟悉】/B【熟悉】/C【熟悉】)防汛工作方针。

2)(A【掌握】/B【掌握】/C【熟悉】)防汛机构的设立。

3)(A【熟悉】/B【熟悉】/C【熟悉】)防汛抗洪措施的制定及落实。

(1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1)(A【掌握】/B【掌握】/C【了解】)企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包括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班子轮流带班、安全培训、安全达标等内容。

2)(A【掌握】/B【掌握】/C【了解】)技术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包括生产技术管理、技术装备及技术研发等内容。

3)(A【掌握】/B【掌握】/C【了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业安全准入的有关规定。

4)(A【掌握】/B【掌握】/C【了解】)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

5)(A【掌握】/B【掌握】/C【掌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13)《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1)(A【掌握】/B【掌握】/C【了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

2)(A【掌握】/B【掌握】/C【熟悉】)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有关规定,包括安全生产准入、风险监控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内容。

3)(A【掌握】/B【掌握】/C【无要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4)(A【掌握】/B【熟悉】/C【了解】)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有关规定,包括安全投入、科技支撑、人才队伍等内容。

5)(A【掌握】/B【掌握】/C【了解】)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的有关规定。

3.3.1.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1)(A【掌握】/B【掌握】/C【了解】)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

2)(A【掌握】/B【掌握】/C【熟悉】)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的有关规定。

3)(A【掌握】/B【掌握】/C【了解】)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的有关规定,包括远程培训、安全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4)(A【熟悉】/B【熟悉】/C【了解】)提高安全培训质量的有关规定。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1)(A【了解】/B【熟悉】/C【熟悉】)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安全责任。

2)(A【了解】/B【熟悉】/C【熟悉】)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法律责任。

(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1)(A【掌握】/B【掌握】/C【掌握】)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

2)(A【掌握】/B【掌握】/C【熟悉】)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4)《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2013〕189号)1)(A【熟悉】/B【熟悉】/C【掌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及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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