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街区商业生态配置标准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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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点商业空间布局

北京重点商业空间布局

北京重点商业空间布局北京重点商业空间布局2010年08月12日18:44一、商业布局总体思路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区县功能定位的新要求,加强本市不同区域商业发展和布局的分类指导,规范提升首都核心区商业,健全完善城市功能拓展区商业,加快发展城市发展新区商业,配套建设生态涵养发展区商业,形成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商业体系。

功能区商业发展重点与布局首都功能核心区:总的原则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完善功能"。

除王府井、西单、前门-大栅栏三个广域型商业中心外,结合轨道交通和交通枢纽的发展,规划发展东四隆福寺、东直门、北京站、新街口、马甸、西直门、阜成门、复兴门外、动物园、崇文门外、宣武门外、广安门内等区域商业中心。

鼓励发展商旅商业和现代服务业,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一批体现首都历史文化特点和鲜明民族特色的商业街区(市场)。

核心区商业发展以现有设施的功能的完善、配套、提升为主,限制新建大型商业设施和小商品市场。

城市功能拓展区:新增商业设施建设向东部、东南部倾斜。

鼓励在区域内东部、东南部地区发展大型现代商业服务设施(包括各类新型业态),整合现有设施,新建若干商业中心,加快建设中关村、商务中心区(CBD)、奥运村等三个功能区配套商业;提升特色商业街水平,鼓励在商业中心发展特色、专业小店铺,限制发展占地面积大的大型市场类设施。

城市发展新区:选择具备一定人口规模、交通条件成熟的区位,建设发展中等规模的商业中心,以集中化布局为主,区域内形成以各商业中心为主体的"大集中、小分散"的布局。

推进顺义、通州、亦庄等重点新城商业与新城建设同步发展。

生态涵养发展区:除了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经济技术产业和教育科研等需求,在新城中心分别设置区域商业中心外,开发建设若干休闲旅游商业设施,选择合适的区位规划建设生态友好型商业中心,强化相关服务功能。

二、零售商业空间布局总的原则是优化核心,延伸两轴,发展新城,强化特色。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商业、服务业网点建设的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商业、服务业网点建设的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商业、服务业网点建设的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1.08.06•【字号】京政发[1981]108号•【施行日期】1981.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商业、服务业网点建设的若干规定京政发[1981]108号二十多年来,由于经济工作中“左”的思想影响,我市商业、服务业网点不仅没有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有所增加,反而不断减少,给群众生活造成很多不便。

最近几年,中央机关、驻京部队和我市许多单位建设了不少职工住宅,由于缺乏明确规定和统一规划,没有相应地配套建设商业、服务业网点,使群众生活不方便的问题更加突出。

这种情况必须尽快加以改变。

为了落实中央书记处关于首都建设方针的四项指示,尽快解决商业、服务业网点严重不足的问题,现根据一九七九年《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当前商业工作意见的报告》和一九八一年《国务院批转全国商业厅局长座谈会汇报提纲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商业、服务业网点建设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新建居民区和新建工矿区的职工住宅区时,对建设地区和居民区的商业、服务业网点,要按照住宅百分之七的建筑面积同时进行规划和施工。

二、各单位建设住宅,都要根据所在地区商业、服务业网点的状况和群众需要,拨出百分之五至七的建筑面积作为商业、服务业用房。

凡底层适宜建网点的要在底层建;底层不适合建的,由建设单位拨出基建指标、资金、材料或住宅,由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建设。

三、今后在主要街道建筑楼房,底层一般的应建成商业、服务业网点,由规划和设计部门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设计。

现有铺面房已作它用的,由市里每年安排专款建设搬迁周转房,换出来恢复商业、服务业网点。

四、要继续做好旧商业、服务业网点的维修工作。

应根据地方财政的情况,每年拨出一定的资金翻扩建网点。

近期不改造的街道和地段,网点需要翻扩建时,目前没有条件退出红线的,经规划部门批准,可不退或少退出红线,并可适当扩大建筑面积,以满足近期需要。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北京商务中心区建设暂行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北京商务中心区建设暂行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北京商务中心区建设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9.13•【字号】京政办发[2001]68号•【施行日期】2001.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北京商务中心区建设暂行办法(京政办发〔2001〕6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北京商务中心区。

为进一步推进北京商务中心区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完善首都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商务中心区(以下简称商务中心区)区域范围。

商务中心区占地面积约4平方公里,西起东大桥路,东至西大望路,南起通惠河,北至朝阳路。

第三条商务中心区设立管理机构,为市政府在商务中心区设立的行政机构,代表市政府统一行使北京商务中心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职能;同时承担商务中心区建设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区域规划第四条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商务中心区管理机构会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制订商务中心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交通、市政、网络和环境景观等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商务中心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充分体现商务中心区的发展功能,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订。

在实行商务中心区内建筑容积率总体控制、总量平衡的前提下,可采取容积率转移、容积率奖励等鼓励办法,促进商务中心区开放空间的规划建设。

商务中心区管理机构会同市规划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商务中心区内高档住宅和写字楼的绿地建设、建筑间距及公建配套等指标给予适当调整。

第六条商务中心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等要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土地开发第七条为保证商务中心区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开发建设工作的规范进行,率先在商务中心区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设立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商务区分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储备分中心),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土地储备和土地一级开发,对开发已完成“七通一平”的土地由市国土房管部门以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京商务规字[2018]6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8.04.19【实施日期】2018.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商务规字﹝2018﹞6号)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按照本市《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的工作方案》要求,市商务委、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和市工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4月19日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管理,确保按标准规划设计、与住宅同步建设及交付使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5〕7号)、《北京市蔬菜零售网点建设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服务设施是指依据《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为居住项目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设施,包括蔬菜零售网点(菜市场、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综合超市、便利店、早餐(餐饮)店、理发店、家政服务点、洗衣店、药店、末端配送点等设施。

北京商业街规划设计理念

北京商业街规划设计理念

北京商业街规划设计理念北京商业街规划设计理念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多样的文化底蕴,拥有众多的旅游景点和商业中心。

商业街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城市形象建设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北京商业街规划设计要以保护传统文化、创新发展为核心理念,打造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商业街区。

首先,保护传统文化是北京商业街规划设计的重要内容。

北京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如故宫、天坛等,这些古老的建筑和文化象征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需要得到保护和传承。

在商业街的规划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到这些传统文化元素的融入,如保留古街巷、古建筑等,通过展示和传达传统文化,吸引游客和消费者,同时也保护了历史遗迹的完整性。

其次,创新发展是北京商业街规划设计的另一个重要理念。

北京是一个现代化大都市,商业街作为城市的窗口,需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潮流。

规划设计中应注重商业街的整体形象和风貌,将现代化的设计元素融入其中,如时尚的建筑设计、创意的商业模式等。

在商业街规划中,还可以引入新的科技手段,如智能化的设施或VR技术等,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增加商业街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此外,注重绿色生态是北京商业街规划设计的重要方面。

作为一个大城市,北京面临着环境保护和碳排放的问题,商业街规划应该注重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在商业街的规划中,应设计绿色景观和公共空间,增加植被覆盖和绿化空间,提高城市的生态环保水平。

同时,在商业街区域可以设置公共交通枢纽,促进公共交通的使用,减少个人车辆使用,减少尾气排放,降低环境污染。

最后,注重社会功能是北京商业街规划设计的重要目标。

商业街作为人员流动和交流的场所,要具备良好的社会功能。

规划设计中可以考虑设置公共设施和休闲娱乐场所,如公园、剧院、博物馆等,提供文化休闲娱乐的场所,增加商业街的人气和吸引力。

另外,商业街也可以结合社区活动和社会公益,举办市民参与的活动和志愿者服务,增加商业街的社会价值和影响力。

商业街建设标准

商业街建设标准

商业街建设标准一、建设选址1.1 地理位置选择:在商业街建设之前,首先需要对其地理位置进行科学的选择。

应优先考虑城市中心或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的地段,确保商业街的可达性和吸引力。

1.2 周边环境分析:在选址过程中,应对周边环境进行细致的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人口密度、消费水平、竞争对手分布等,以便更好地确定商业街的定位和经营策略。

二、规划设计2.1 整体规划:商业街的规划设计应从城市整体发展的角度出发,考虑其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同时注重功能的完善和空间的舒适性。

2.2 建筑设计:商业街的建筑设计应体现其独特的风格和魅力,同时与当地的文化和历史相融合。

在建筑形态和立面设计上,应注重采光、通风和视觉效果,提高商业街的整体形象。

2.3 景观设计:商业街的景观设计应注重与建筑设计的协调性,通过绿化、照明、水景等元素的合理运用,营造舒适宜人的购物环境。

三、设施配备3.1 基础设施:商业街应配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停车设施、公共休息区、公共卫生间等,以满足消费者基本的购物和生活需求。

3.2 便利设施:商业街应提供各种便利设施,如信息咨询台、金融服务点、快餐店等,以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便利性。

3.3 休闲娱乐设施:商业街应设置一定比例的休闲娱乐设施,如咖啡馆、电影院等,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休闲需求。

四、经营管理4.1 运营模式:商业街可采用自主经营或合作经营的模式,通过合理的招商策略和经营管理手段,提高商业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2 营销策略:商业街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通过促销活动、会员制度、线上线下的融合等方式,吸引消费者并促进销售增长。

4.3 服务质量:商业街应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确保消费者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服务体验。

五、宣传推广5.1 宣传渠道:商业街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如广告、社交媒体、线下活动等,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5.2 品牌建设:商业街应注重品牌建设,通过打造独特的品牌形象和文化内涵,增强消费者对商业街的认同感和忠诚度。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生活性服务业示范街区征集培育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生活性服务业示范街区征集培育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生活性服务业示范街区征集培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7.22•【字号】京商务交字〔2016〕104号•【施行日期】2016.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生活性服务业示范街区征集培育工作的通知京商务交字〔2016〕104号各区商务委员会:为进一步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贯彻落实好郭金龙书记在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提出“打造一批有特色、有活力、有韵味的街道”的工作要求,为居民提供“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的生活服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和《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京政发〔2015〕40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活性服务业示范街区(以下简称“示范街区”)征集、培育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建街区(包括街道、社区、小区或商圈)或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业态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成熟街区。

二、基本要求(一)示范街区总体要求1.符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应为在建或已建成街区,有明确的四至范围;3.蔬菜零售、便利店(超市)、早餐(餐饮)、洗染、美容美发、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和末端配送等基本便民服务在区域内全覆盖;4.区域内至少拥有: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三类及以上的其他生活性服务业行业;5.项目资金能够落实,并有明确的投资预算计划安排;6.具有专门的、能够独立运作的管理机构;7.具有较好的公共配套设施和经营环境。

(二)示范街区入驻门店要求1.入驻门店证照齐备;2.连锁经营门店总数不低于街区入驻门店总数的60%。

关于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的调研报告特色商业街区是城市商业网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拉动消费、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

市委政研室对我市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到长沙、苏州、无锡等地考察学习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经验,结合实际提出了工作建议。

一、我市特色商业街区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市把推动特色商业街区建设作为促进消费提质扩容的重要抓手,加快推动老街区改造升级、新街区规划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优化消费环境,打造了一批高品质特色商业街区。

全市现有特色商业街区*个。

一批特色商业街区通过丰富经营业态、打造消费场景、策划商业活动等,吸引了众多年轻人和外来游客,成为热门打卡地。

今年以来,*古城、*、*接待游客量分别达到*万、*万、*万人次,*古城被抖音大数据平台评为“第一热门汉服打卡地”。

同时,我们也发现特色商业街区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规划布局不够科学。

我市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建设以县区为主,市级层面尚未出台专门的指导性文件。

由于缺乏统筹谋划,一些特色商业街区分布较为散乱、联动发展不足,导致聚客能力弱、游客滞留时间短,消费还停留在“点”或“线”上,没有形成“面”上消费。

比如,有的商业街区虽自身人气火爆,但在规划中并未与周边商圈一体考虑,导致发展受制于空间,客流量明显超出其承载能力,消费者体验感下降,也未能产生良好溢出效应。

比如,有的商业街区周边2公里内有多个著名景点,完全具备系统打造特色商业片区的条件,但目前因为缺乏整体规划,没有很好地形成联动发展和规模效应,造成游客流动不畅、街区冷热不均,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文化特色彰显不足。

我市正按照“老城区漉河区明清风、西工区民国风、涧西区苏援风、洛龙区新唐风”的思路,着力打造不同文化风格的特色商业街区。

但目前特色商业街区文化氛围还不够浓厚,文化特色还不够突出,有分量有影响的文化IP较少。

一是外观风貌缺乏文化特色。

部分特色商业街区的建筑风格与所在地区的整体风貌不协调,或风格特色不明显,识别度不高。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购物环境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购物环境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购物环境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06.11.10•【字号】京商秩字[2006]11号•【施行日期】2007.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购物环境规范(试行)》的通知(京商秩字〔2006〕11号)各区、县商务局,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业企业:《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购物环境规范(试行)》已经2006年10月26日市商务局第十次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商务局二00六年十一月十日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购物环境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需要,进一步提升首都大型商场超市的购物环境水平,为国内外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大型商场超市(以下简称:商超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大型商业店铺,主要包括按照GB/T18106-2004《零售业态分类》标准中的大型超市、百货店、各类型购物中心,以及规模较大的专业店等。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购物环境,是指有固定的商品销售所需要的场所和空间,以及与其相配套的营销服务设施设备和附属场所。

第四条商超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遵循便捷、舒适、美观、卫生、安全的基本原则,结合商品结构、经营方式和消费群体的不同情况,通过购物环境的改进和提升,创造适宜消费的人文环境和氛围。

第二章便捷第五条标志设置规则商超企业要本着醒目、便于识别的原则,结合营业场所的整体布局、视觉效果、顾客流动线路等因素,设计并合理设置导向(图形)标志、警示标志,以及告知性标志等,对顾客在营业场所内的消费行为给予引导和提示。

第六条标志设置分布商超企业应在以下重点部位设置相应标志:(一)营业场所正门、主要出入口或总服务台处设置营业场所的整体布局图(示意图)或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

北京商圈划分标准

北京商圈划分标准

北京商圈划分标准商圈划分是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它对于商业运营和市场定位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北京这座国际大都市中,商圈划分更是复杂而关键的任务。

这篇文章将介绍北京商圈划分的标准和方法。

1. 都市化程度商圈的划分首先要考虑的是都市化程度。

都市化程度高的地区通常容纳了大量的商业活动,并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交通网络。

在北京,一些核心商圈如王府井、崇文门、西单等都是都市化程度较高的地区。

这些商圈拥有着众多的商场、购物中心和餐饮娱乐场所,人流量极大,商业发展活跃。

2. 商业类型商圈的划分还要考虑商业类型。

不同商业类型的集中程度有助于划分商圈。

比如,金融街商圈以金融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为主要特色,CBD商圈则以高楼大厦和国际企业总部为特色,而王府井商圈则以购物中心和零售店为主要特色。

这些商圈都有着不同的商业氛围和消费群体,因此需要根据商业类型进行划分。

3. 地理位置地理位置也是商圈划分的重要因素。

北京市的地理位置决定了一些特定的商圈,如五道口商圈位于北京市西北部,以高校和科技企业为主要特色;望京商圈位于北京市东北部,以IT和互联网公司为主要特色。

这些商圈根据地理位置的特点,吸引了相应类型的商业活动和人群。

4. 人口流动性人口流动性也是商圈划分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人口流动性高的地区,商业活动通常也较为活跃。

例如,北京的中关村商圈位于海淀区,周边有众多高校和科研机构,吸引了大量人口的流动和集聚,商业发达。

而郊区的商圈人口流动性相对较低,商业发展规模较小。

5. 消费能力消费能力是商圈划分的另一个关键因素。

高消费能力的地区通常容纳了高档商场和奢侈品店,而消费能力较低的地区则以大型超市和物美价廉的店铺为主。

北京市的CBD商圈就是一个消费能力较高的地区,这里聚集了大量的高收入人群和国际化的商业机构。

根据以上标准和方法,我们可以得出北京的商圈划分如下: - 中央商务区 (CBD) - 金融街商圈 - 王府井商圈 - 五道口商圈 - 望京商圈 - 郊区商圈这些商圈根据不同的商业特点和位置,吸引了不同类型的商业活动和人群。

商业街区景观施工方案(绿化与休闲设施配置)精选3篇

商业街区景观施工方案(绿化与休闲设施配置)精选3篇

《商业街区景观施工方案(绿化与休闲设施配置)》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对于商业街区的环境品质要求越来越高。

本商业街区旨在打造一个集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场所。

为了提升商业街区的吸引力和舒适度,特制定本景观施工方案,重点进行绿化与休闲设施的配置。

该商业街区位于城市核心地段,周边交通便利,人流量大。

项目占地面积[具体面积]平方米,包括商业街、购物中心、餐饮区等多个功能区域。

本次景观施工将充分考虑商业街区的整体风格和功能需求,打造一个绿色、舒适、美观的商业环境。

二、施工步骤1. 场地清理(1)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垃圾和障碍物,确保施工场地干净整洁。

(2)对场地进行平整,确保地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2. 绿化施工(1)土壤改良对施工场地的土壤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土壤改良。

添加适量的有机肥、腐殖土等,提高土壤肥力和保水性。

(2)苗木选择与采购根据设计要求,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苗木品种。

采购时要选择健康、无病虫害的苗木,并确保苗木的规格和质量符合要求。

(3)苗木种植按照设计图纸进行苗木种植,确保种植位置准确、株行距合理。

种植时要注意保护苗木根系,避免损伤。

种植后要及时浇水、扶正,确保苗木成活。

(4)草坪铺设选择优质的草坪种子或草皮进行铺设。

铺设前要对土壤进行平整、施肥,确保草坪生长良好。

铺设时要注意草皮的拼接紧密,避免出现缝隙。

3. 休闲设施安装(1)休闲座椅安装根据设计要求,在商业街区的合适位置安装休闲座椅。

座椅的材质要坚固耐用、美观大方,同时要考虑人体工程学原理,确保舒适度。

(2)景观小品安装安装景观小品,如雕塑、喷泉、花架等,增加商业街区的艺术氛围和观赏性。

景观小品的安装要牢固可靠,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3)健身器材安装在商业街区的休闲区域安装健身器材,满足人们的健身需求。

健身器材的安装要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安全可靠。

4. 照明设施安装(1)路灯安装在商业街区的道路两侧安装路灯,确保夜间照明。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5.15•【字号】京政发〔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1〕1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对提升城市品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为统领,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统筹推进城市更新,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绿色低碳、激发城市活力,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二)基本原则城市更新主要是指对城市建成区(规划基本实现地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的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是小规模、渐进式、可持续的更新。

城市更新应坚持以下原则:1.规划引领,民生优先。

认真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将城市更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实施,做到严控总量、分区统筹、增减平衡。

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通过城市更新完善功能,补齐短板,保障和改善民生。

2.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强规划管控,完善政策机制,做好服务保障。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形成多元化更新模式。

北京街区商业生态配置标准指导意见

北京街区商业生态配置标准指导意见

北京市街区商业生态配置标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建立和维护良好街区商业生态,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的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18‟10号)要求,优化便民商业配置标准,为各区制定生活性服务业设施规划提供依据,特研究制定北京市街区商业生态配置指标指导意见。

一、发展目标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活性服务业的普遍需求,增加基本便民商业设施,建立差异化商业服务体系。

引导零售、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组合发展,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

按照北京市总体规划阶段性目标,对2020年、2035年和2050年街区商业体系发展目标定位如下:(一)2020年发展目标:着力解决街区商业设施供给、需求、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制定补建提升措施,填补基层商业设施欠账,基本便民商业设施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

(二)2035年发展目标:“织密”街区商业网络,提升街区内商业网点覆盖度,促进全市生活性服务业网点不断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智能化发展,形成配套完善,具有较高品质的街区商业生态环境。

(三)2050年发展目标:修补街区商业肌理,提升环境品质,让居民拥有舒适安全的社区消费环境和生动美好的生活氛围。

培育构建配套完善、均衡便利且具有北京特色文化的差异化街区商业生态系统二、街区商业设施规模配置标准在街区商业设施配置上,要同时在密集布设商业网点的同时,注重建设社区级商业中心,尽可能提升商业空间的使用效率,兼顾“小而精”和“大而全”。

具体配置规模为:配置方式居住配套商业设施社区级商业中心模式单点式多个业态共生的社区消费空间体量单个网点500平米以下5000平米至20000平米服务半径500米以下1000米以上配置标准依据《北京市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总体规模按600-700㎡/千人建筑面积配置。

北京街道规划设计地方标准

北京街道规划设计地方标准

北京街道规划设计地方标准北京市街道规划设计地方标准是指北京市政府制定和执行的用于引导和规范街道规划设计工作的地方性标准。

这些标准是根据北京市的城市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而制定,旨在提高城市规划设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1.总则北京市街道规划设计地方标准的总则包括标准适用范围、目的和原则。

这些标准适用于北京市的街道规划设计工作,并且旨在构建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提供舒适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2.规划范围北京市街道规划设计地方标准对规划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规划范围应包括建设用地、交通道路、绿地空间、建筑高度、道路宽度、公共设施等。

规划设计工作应综合考虑不同区域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布局和利用土地资源。

3.规划要求北京市街道规划设计地方标准对各项规划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例如,规划要求包括建筑密度要求、绿地比例要求、道路宽度要求、公共设施要求等。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规划设计的可行性和适用性,同时满足居民和企业的需求。

4.规划设计流程北京市街道规划设计地方标准对规划设计的流程进行了规定。

这包括规划设计的编制、审批、报批等环节。

规划设计的编制需要充分调研和分析,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措施。

审批和报批环节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确保规划设计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要求。

5.规划设计要点北京市街道规划设计地方标准对规划设计的要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例如,规划设计要点包括城市风貌、道路布局、公共空间、景观设计等。

这些要点旨在打造宜居且具有特色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品质。

6.规划实施北京市街道规划设计地方标准对规划实施进行了规定。

规划实施包括土地利用、建设与管理、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

规划实施需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协作,确保规划的顺利进行和落地实施。

总的来说,北京市街道规划设计地方标准是北京市政府为了引导和规范街道规划设计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地方性标准。

这些标准涵盖了规划范围、规划要求、规划设计流程、规划设计要点和规划实施等方面。

城市商业街区(综合体)繁华程度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表

城市商业街区(综合体)繁华程度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表

表城市商业街区(综合体)繁华程度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表
备注:一级、二级指标及其评分项目由抽样调查及专家赋值的加权平均值构成,总分为100 分。

85分以上为繁华商业街区(综合体),60-85分为成熟商业街区(综合体),60分以下为普通商业街区(综合体)。

参考评定方法二:
中心商业高度指数(CBHI)
中心商业密度指数(CBII)
城市繁华(中心)商业区具有如下特征:
①为区域金融、行政、娱乐及文化集中区;
②地价区域高位,建筑物高大稠密;
③若干高大建筑垂直分布,底层一般为零售商业;
④在主要道路分叉处附近;
⑤白天人口最拥挤,交通流量大。

繁华(中心)商业区计算方法为:
测出街道的相对长度,用临街两侧商业部门所有铺面(楼层分开计算)与临街方向的长度之比来计算中心商业高度指数(CBHI),用商业部门占街道两侧房屋总数的百分比计算中心商业密度指数(CBII),其中CBHI≥1,CBII≥50%的街区,即为繁华(中心)商业区。

北京通州生态商务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北京通州生态商务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北京通州生态商务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北京市通州区生态商务园区的开发建设,统筹安排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及绿地景观系统等城市功能提供规划管理和开发建设的技术依据,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商务园区建设和开发的法定指导性文件,自本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下一层次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三条本次规划区总用地349.22公顷,其中温榆河东岸236.43公顷,东以同顺路为界,西、南至温榆河,北至高压走廊控制用地边界;温榆河西岸112.79公顷,以通州新城规划范围为界。

第四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国家标准,1991)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6.《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003)7.《北京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求》(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总体规划处,2006)8.《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9.《通州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10. 其他相关法规、规范。

第五条规划原则:(1)合理保护与利用环境资源,引导形成良好生态环境的土地使用模式。

(2)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充分利用现有的地形和水文条件,发掘历史底蕴和人文内涵。

(4)优化土地使用条件,创造土地增值效益。

第六条规划定位:低密度、国际化的生态型商务园区,承担通州“区域服务中心”职能最重要的功能片区。

第七条规划区规模:用地面积349.22公顷,容纳办公人口3.3万人,居住人口2万人。

第八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北京市通州区规划局,如需调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北京市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绿化建设的工作意见-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北京市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绿化建设的工作意见-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北京市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绿化建设的工作意见正文:----------------------------------------------------------------------------------------------------------------------------------------------------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北京市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绿化建设的工作意见城八区市政管委、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北京市2007年环境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全面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创造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市政府决定全市重点大街、重点地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建设,现对北京市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绿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职责北京市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绿化建设工作,由市市政管委牵头,负责总体协调,市园林绿化局负责绿化建设任务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城八区市政管委、园林主管部门为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环境整治、绿化建设的实施单位。

二、工作范围工作范围按照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下发的《北京市环境建设任务书》中确定的重点大街重点地区范围执行。

三、工作内容及工作标准(一)严格按照道路绿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实现道路绿化建设,全面清理、拆除违法占用绿化用地的建筑、设施。

(二)此次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绿化工作,多属对现状道路绿地的完善提高,建设标准参照《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京绿地发〔2006〕4号)文件中确定的道路绿地建设质量标准及管理要求执行。

要注意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树木植被,突出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理念,实现生态、景观等绿地功能的最佳和最大最优化。

(三)结合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环境整治,选择关注度高、适度规模、短期内能见效的重点区域进行绿化景观节点营造。

(四)植物选择应充分考虑符合奥运赛时景观需求,优先考虑夏季景观效果好的观花、观叶、观枝、观果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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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街区商业生态配置标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建立和维护良好街区商业生态,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的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18〕10号)要求,优化便民商业配置标准,为各区制定生活性服务业设施规划提供依据,特研究制定北京市街区商业生态配置指标指导意见。

一、发展目标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活性服务业的普遍需求,增加基本便民商业设施,建立差异化商业服务体系。

引导零售、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组合发展,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

按照北京市总体规划阶段性目标,对2020年、2035年和2050年街区商业体系发展目标定位如下:(一)2020年发展目标:着力解决街区商业设施供给、需求、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制定补建提升措施,填补基层商业设施欠账,基本便民商业设施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

(二)2035年发展目标:“织密”街区商业网络,提升街区内商业网点覆盖度,促进全市生活性服务业网点不断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智能化发展,形成配套完善,具有较高品质的街区商业生态环境。

(三)2050年发展目标:修补街区商业肌理,提升环境品质,让居民拥有舒适安全的社区消费环境和生动美好的生活氛围。

培育构建配套完善、均衡便利且具有北京特色文化的差异化街区商业生态系统二、街区商业设施规模配置标准在街区商业设施配置上,要同时在密集布设商业网点的同时,注重建设社区级商业中心,尽可能提升商业空间的使用效率,兼顾“小而精”和“大而全”。

具体配置规模为:三、街区商业业态配置标准在街区商业业态配置上,要在满足社区居民日常基本消费需求的基础上,科学配置各类基本便民和品质提升类业态,打造业态丰富、保障有力的商业毛细血管网,增强居民生活幸福感。

(一)2020年“保基本”配置标准根据社区商业各业态服务功能,居民消费频率等实际情况,确定蔬菜零售、便利店等为基本便民商业业态,需按照以下标准进行配置。

2020年前,全部城市社区需达到配置标准。

对于短期内难以完全补齐设施短板的街区,可考虑将维修、洗染和家政等居民日常消费频次不高,且“互联网+”服务渗透较高的业态,鼓励通过网络方式进行资源调度和服务配送,降低相关业态对靠近社区的商业空间依赖程度。

(二)2035年“提品质”配置标准街区商业业态在完成“保基本”的前提下,应积极引入文化、体验、健康等消费业态,提升社区生活品质。

社区品质提升业态包括:书店、花店、咖啡厅、健身、品质餐饮、药店、宠物服务、自动贩售、早教及成人培训等。

品质提升类社区在布点时应该考虑社区居民生活规律,在社区5分钟/10分钟/15分钟生活圈中,根据业态消费特点,进行有序配置。

2035年前,全部城乡社区需达到配置标准。

基本便民业态品质提升业态四、各区域配置标准为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居民打造家门口的品质化消费,提高不同人文环境、交通环境下的街区生活宜居度,各区要积极开展街区商业生态修复,提高商业服务业品质,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

(一)各区配置要求1.城市核心区:东、西城区社区商业网点应进一步提升布局密度,重点促进旧城内历史文化街区所在的胡同社区、老旧社区的基层商业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在“疏解、整治、促提升”过程中合理利用腾退空间填充社区商业空间,在清退低端、不正规旅游小商业散点的同时,提升本地基础商业服务品质,调动“老字号”、社区公益团体、社区营造组织和规划师、建筑师参与社区服务,突出北京本地化民生文化特色。

2.非核心区的中心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社区商业应进一步提升网点数量及规模品质,对于建成街区优先布点基本便民商业业态(蔬菜零售、早餐等),并进一步提高连锁化率;对新规划街区和新建社区要求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街区商业中心,并鼓励开发商、物业运营商等进行长期的社区商业运营,提升社区商业服务品质和稳定性;对商务区、产业区及周边区域就业人口占比高的社区优先进行自动化无人社区商业网点(无人便利店、自动贩售机等)试点运行,推进新技术服务于社区商业。

3.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应在承载城市行政办公功能的同时,打造街区商业服务示范区,充分利用36个家园中心辐射本街区生活圈,在保障基础生活服务商业配套的基础上,适当引进具有一定文化品质的商业业态,与部分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共同形成副中心生活品质服务体系。

4.新城:房山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应进一步“织密”社区商业布局,在科技创新区及周边社区注重引入高品质商业品牌,适应未来高新技术人才迁入的生活需求;对乡镇区域要提升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密度,减小城乡生活品质差距。

5.生态涵养区:门头沟区、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延庆区和昌平区、房山区山区部分,要进一步完善商业配套体系,提升居民生活便利度,同时促进本地特色商业发展,打造社区商业-特色农商-旅游体验商业三线互利的特色商业服务系统。

(二)各类街道、乡镇配置要求1.历史文化街区所在街道历史文化街区所在街道包括:景山街道、东华门街道、安定门街道、东四街道、交道口街道、前门街道、什刹海街道、天桥街道、西长安街街道、新街口街道、牛街街道和大栅栏街道。

在编制历史文化街区所在街道生活性服务业规划中,应充分考虑空间限制,灵活布置网点,减少低端低质低规范化的“旅游商品店”数量,引进注入连锁化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并鼓励社区商业空间及服务设计体现区域历史风貌特点;针对胡同片区,社区商业建设应考虑居民年龄结构,鼓励社区商业网点提供“上门服务”、“优惠服务”等便民助老商业服务;保障基本便民商业网点数量,避免社区内优质商业空间被过度商业化的非社区服务型商业挤占。

为了体现“历史名城”文化特色,还应鼓励街道居民、社区公益组织、社区志愿者等参与社区商业服务与运营,以促进社区商业焕发北京文化活力。

结合核心城区人口老龄化和建设规模等特点,历史文化街区所在街道千人均社区商业网点数量应不少于12个/千人;基本便民商业网点数量占比不低于80%,品质提升业态建议配置药店等便民便老健康服务业态;布局上应优先通过沿街布点、或在步行可达性较好的社区内部区域内布点。

2.科技创新产业园区所在街道乡镇根据北京市总规定位“三城一区”区域,包括中关村科技城所在的海淀区中关村街道、怀柔科技城所在的怀柔区雁栖镇,未来科技城所在的昌平区北七家镇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的亦庄地区,以及未来规划建设的其他科技创新区所在街道或地区。

科技创新产业园区所在地区的社区商业应尽量平衡区域内职住人口不同的需求,并重点引进高科技、高品质、高效率的社区商业形式,和休闲社交类商业服务品牌,满足高新技术人才的生活办公需求。

科技创新产业园区所在地区应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确保社区商业规模与人口增长同步,社区商业网点数量应争取达到10-12个/千人或更高水平;品质提升业态占比不低于30%,建议配置无人便利店、自动售货机、咖啡厅及其他形式社交空间、健身及康体美容服务等业态;规模较大的园区内,应建设有园区(社区)商业中心。

3.交通枢纽所在街道根据北京市总规,交通枢纽所在街道包括建国门街道、东直门街道、西直门街道、永外街道等,应有效通过交通枢纽联动的地下地上空间进行丰富有品质的的商业配置。

交通枢纽内的商业网点会更多服务过站客流,产生服务外溢,因此这类街道在进行社区商业网点配置时应该适当控制枢纽内网点权重。

交通枢纽所在街道,社区商业网点数量应不少于15个/千人;枢纽外基本便民商业业态占比不低于60%,品质提升业态占比不低于20%,建议配置药店、宠物服务、品质餐饮、咖啡厅、健身等品质提升类业态,并依托交通枢纽形成社区级商业中心。

4.商圈及商务区所在街道对于东华门街道、建国门外、望京街道等具有广域级、地区级商业中心及集中商务区所在街道,应依托商业中心、商务区建设高品质、高标准街区商业服务网络,进行丰富多样的品质提升业态配置,引导商业中心适当承担社区商业服务功能,服务周边社区,达到社区商业网点数量不少于15个/千人建设标准。

5.高密度高容积率住区街道对于回龙观、天通苑及类似的城市发展新区中的具有较高人口密度、容积率的街道和地区,还应重点打造完善的社区商业服务配套体系,适当通过丰富社区商业业态、提高社区商业网点的平均规模等方式改善居民生活便利性,并鼓励“互联网+”服务进社区,通过智能化服务、线上服务和共享服务等,提升社区商业服务可达性。

高密度高容积率街道社区商业网点数量应不少于8个/千人;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占比不低于80%,品质提升业态建议配置药店、宠物服务、健身等业态;并在社区内部建设社区商业单元,社区外部建设社区商业中心。

6.一般性街道乡镇对于其他一般性街道,在进行商业网点规划时应兼顾网点覆盖全面和业态多样混合,对于建成环境较好、道路路网条件适宜、有空间及运营条件的街道,鼓励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社区商业中心。

一般性街道千社区商业网点数量应不少于8个/千人,争取达到10-12个/千人水平;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占比不低于75%,品质提升业态建议配置书店、药店、宠物服务、健身、咖啡厅、教育培训等业态。

7.村镇地区为了缩小城乡差距,全面推动和谐宜居社区建设,村镇地区社区商业建设标准应逐渐向城乡街道标准看齐,尤其应鼓励末端配送网点和适应本地发展的便利店进入村镇社区,鼓励建设功能复合型的商业服务网点。

村镇区域人均社区商业网点数量应争取达到5个/千人至8个/千人;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占比不低于80%。

(三)各类社区配置要求1.新建社区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总体规模按600-700㎡/千人建筑面积配置。

其中:菜市场配置标准为建筑面积50㎡/千人。

小型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500-1000㎡,中小型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1000-1500㎡,大型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2000-2500㎡。

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综合超市、便利店、早餐(餐饮)店、理发店、家政服务点、洗衣店、便民维修、药店、末端配送点等配套商业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为建筑面积535-625㎡/千人。

小型商服(便利店)配置标准为建筑面积10-20㎡/千人。

新建社区至少配置一个社区级商业中心,保障社区商业网点数量不低于12个/千人,建议配置书店、品质餐饮、健身、教育机构等品质提升业态,有条件的社区建议配置电影院等休闲娱乐业态。

2.老旧社区老旧社区应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建成公共商业活动空间,如蔬菜零售网点、社区服务中心等建设社区商业单元,对于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在道路交汇口等可达性条件好的地方配置社区商业综合体。

保障社区商业网点数量不低于10个/人,其中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占比不低于80%,品质提升业态建议配置药店、教育机构、品质餐饮等。

此外,老旧社区应关注到社区老龄居民生活便利消费需求,对药店、蔬菜零售、早餐、维修等服务网点鼓励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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