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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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空饷整改措施

篇一:吃空饷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吃空饷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颍泉区苏屯中心校

20XX.1.12

吃空饷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根据《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中心校高度重视,在中心校认真开展了“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活动,重点治理长期在编不在岗,仍足额领取工资等问题。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清理整治内容:依据泉教人〔20XX〕3号文件要求核查内容进行清理整治。

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贾运东校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协调和督促中心校各单位按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专项清理整治小组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在职人员花名册、20XX年12月工资表、工作人员考勤表等进行了认真核查:苏屯中心校实有338人,在编在岗338人,无一人脱岗。

通过自查,苏屯中心校不存在在编不在岗等各种“吃空饷”人员现象。

三是公示监督情况:将苏屯中心校在编人员花名册、退休人员名册及12月工资发放名册在中心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及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无异议。

今后,我中心校在自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努力构建治理“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大校务公开的力度,让行政部门在阳光下运行,便于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开展清理整治活动,中心校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范了人员工资发放,有效提高了教育教学整体水平。

篇二: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改建制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改建制情况的报告根据***政府关于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力量开展自查自纠,并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目前,整改建制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整改建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自查自纠阶段查找出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了整改措施,并按照整改措施严格落实。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政工科人员为联系员,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二)建章立制,防患未然

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以“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我局现有的干部职工人事管理、出差登记,差费报销,物资采购,工作督办等工作纪律的相关制度,如《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制度》、《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规范了人事管理的制度,并着手酝酿制定其他制度。

(三)加强考核监督

我局从单位人员编制、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对清理结果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篇三:吃空饷治理工作方案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寺后张小学

20XX.2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根据国家、省会议精神和中央、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治理范围

全校所有在编人员教职工。

三、治理内容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二)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三)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四)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五)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六)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七)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八)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九)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十)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十一)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十二)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

退休费的。

加强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

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核查核实后,不管是否存在“吃空饷”现象,都要做好自查自纠总结材料并于1月15日上报区公务员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石进忠副组长:王全周

成员:赵志光赵中亮

(二)注重实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逐人进

行审查,做到“六查”: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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