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与评定流程汇总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与评定流程汇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与评定流程汇总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才竞争的日益激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成为了重要的话题。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还能鼓励同学们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优异的成绩。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与评定流程,帮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申请过程。
一、奖学金申请的准备工作1.1 研究奖学金要求在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之前,首先要了解奖学金的申请要求。
不同的学校和专业可能有不同的要求,例如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等。
了解这些要求可以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准备申请材料。
1.2 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同学们需要在申请之前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成绩,包括课堂表现、考试成绩以及科研项目等。
1.3 科研成果除了学术成绩,科研成果也是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考量。
同学们可以尝试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等,以展示自己在学术研究方面的优异能力。
1.4 推荐信推荐信是奖学金申请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同学们可以向自己的导师或学术辅导员寻求帮助,获得一封有力的推荐信。
推荐信可以证明同学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能力和潜力。
1.5 个人陈述个人陈述是奖学金申请的重要部分之一。
在个人陈述中,同学们可以描述自己的学术兴趣、科研经历以及未来的学术目标。
同学们需要展现自己在学术研究中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奖学金申请的流程2.1 填写申请表格奖学金申请表格是申请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同学们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等。
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要注意所填写的内容与所提交的其他材料相互印证。
2.2 提供申请材料除了申请表格,同学们还需要准备一些申请材料。
根据不同的学校和专业要求,可能需要提供成绩单、证书、推荐信、个人陈述等。
同学们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安徽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汇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4、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试行办法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安徽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评选对象2014年以来入学的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规定,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一律不参加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时间、等级、名额和金额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共评三次,第一次评选时间为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第二次评选时间为学习满一学年后,第三次评选时间为学习满两学年后。
评选工作每年九月份下旬开始,十月份完成。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一般不超过参评人数的70%,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一般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各培养单位学业奖学金评选具体名额由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经费情况分配。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为10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为8000元/(人·年)。
校外奖学金的评选将依据学校相关通知精神实施,奖学金的名额、评选条件、程序及方法均按学校原则要求执行。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在本专业当中名列前列;3、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4、参评研究生须参加院系一定量的助教、助研或助管(简称“三助”)工作;5、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参评学年内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评:1、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其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2、本学年内有必修课程未通过需要重修者;3、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者;4、无故旷课三次及以上者;5、在学术或科研活动当中弄虚作假者。
五、评选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评选前通知所有学生,公布参评条件、名额、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等;评选初步结果要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听取意见。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申请表
培养单位:学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专业
年级
培养类型
生源类别
1.推荐免试研究生(是□否□)
2.生源为“985”“211”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是□否□)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是□否□)
4.调剂生源(是□否□)
申请奖项
本人申请奖项:一等奖签名:
年月日
培养单位意见
经本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定,同意该同学获得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签章:
年月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意见
签章:
年月日
财务处审核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学校意见
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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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一、概述本文旨在详细阐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
学业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在学术研究、创新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而设立的。
通过制定明确的评定细则,旨在确保评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关键词1、研究生2、学业奖学金3、评定4、标准5、流程三、详细阐述1、评定时间:每年春季学期结束时进行评定。
2、申请条件:申请者需为全日制研究生,至少完成一个学期的课程学习,且学业成绩优秀。
3、申请材料:申请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清单、导师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4、评定标准:主要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实践成果。
此外,还重视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如领导力、团队协作精神等。
5、评定流程:首先,根据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筛,确定入围名单。
然后,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入围者进行面试,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最后,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者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特别说明1、如有特殊情况,如研究生在学术研究或创新实践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可酌情放宽申请条件。
2、在评定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评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获奖者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同时还将享受其他的激励措施,如推荐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五、总结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旨在确保奖学金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通过制定详细的评定标准和流程,确保申请者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评价。
通过特别说明,为有特殊贡献的研究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激励措施。
最终,希望通过这些措施,鼓励更多的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规定如下:一、学业奖学金评审基本条件(一)基本条件化学化工学院研二、研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得申请学业奖学金(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研究生课程阶段,有课程不合格者(不合格:百分制60分以下),不得申请当年度学业奖学金(不影响后续年度学业奖学金申请);(3)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截止至奖学金评选程序启动之日,没有完费注册的研究生。
二、学业奖学金评审具体办法(一)评定标准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A、B、C三类,采取申请制。
奖学金的评审主要参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素质测评。
具体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及名额比例按学校当年规定。
(1)对于研究生二年级学生主要参考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获奖名单。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公共基础课加权成绩。
对于存在英语免修的年级,该年级所有同学在计算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时,不将英语成绩计算在内。
(2)对于研究生三年级学生主要参考其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成果和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获奖名单。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学习成绩。
(二)评选流程(1)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代表任委员;(2)学生自由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学院研究生秘书核查相关材料,核查无误后上报奖学金评审小组;(4)评审小组审查相关材料,给各项成果赋分,研究生秘书统计得分,并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各申请者最终得分,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名单;(5)评审小组评议通过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根据学业奖学金规定的日期进行公示;(6)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安徽财经大学公共服务清单.xls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
安徽财经大学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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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办理依据
1.《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第二十八条:凡持有 合法证明的单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个人,在表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并履行相关登 记手续后,均可以利用已公布的档案。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利用档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第二十九条:查阅、摘录、复制未开放的档案,应当经档案机构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 开的技术问题,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时报请校长审查批准。需要利用的 档案涉及重大问题或者国家秘密,应当经学校保密工作部门批准。第三十条:高校档案机构 提供利用的重要、珍贵档案,一般不提供原件。如有特殊需要,应当经档案机构负责人批准 。加盖高校档案机构公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2.《安徽财经大学学生档案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学校和学院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查阅管辖范围内的学 生档案,学生不得查阅档案。第十二条:外单位人员(用人单位或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学生 档案,利用者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和相关身份证明。 《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 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已与邮政部门签署协议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 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邮政部门进行单独封装、单独处理,并开辟专门绿色通 道,确保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安全、便捷、高校。 《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 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已与邮政部门签署协议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 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邮政部门进行单独封装、单独处理,并开辟专门绿色通 道,确保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安全、便捷、高校。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第四条:借款学生携合同回 执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填写、盖章,并由学校将盖章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 在县级资助中心。县级资助中心将借款合同和合同回执整理汇总,并编制汇总表后上报省学 生资助管理中心,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报送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进行审批。县级资助 中心同时将汇总表抄送代理经办行。 2.当年发放的文件,如《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238号)。
2018年安徽财经大学会计专硕招生简章及奖学金政策
2018年安徽财经大学会计专硕招生简章及奖学金政策很多同学都已经在准备19年考研了,在这里幂学老师特意整理了安徽财经大学会计硕士18年的招生简章给同学们参考,相信变化不会太大,幂学考研会在第一时间提供19年会计专硕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第一条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MBA、MTA、MPA、MEM专业除外)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申请。
申请时请附上:①原毕业学历学习阶段10门主干课程的成绩单(由原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②大学英语六级证书。
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测评参考方案(试行)一、参考权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测评应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的表现,因培养类别不同、各学习阶段的要求不同,故对学业成绩、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权重进行不同设置。
各考核项目参考权重如下表所示。
综合测评成绩S=W1×S1+W2×S2+W3×S3+W4×S4(具体见下表)二、计分参考标准)(一)思想品德(S1满分100分,由自评分数与测评计分组成。
1.自评部分20分,由研究生本人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基本要求,进行自评。
2.同班同学互评30分、导师评价25分、班主任(辅导员)评价25分。
具体计分项由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素质综合(包括参加各类活动)表现。
)(二)学业成绩(S2以本学年所有课程成绩为依据计算平均分,重修与补考成绩不计入。
)(三)科学研究(S3包括发表论文、课题研究等。
1.论文计分(1)在校定权威期刊发表论文,独撰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视同独撰,下同),计100分;(2)在校定重点期刊发表论文,独撰计80分/篇;(3)在校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独撰计60分/篇;(4)在校定一般期刊发表论文,独撰计20分/篇,最高计40分;说明:(1)论文认定期限必须在测评学年内(第一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发表的论文,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期刊分类以《关于调整<安徽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的通知》(校政字[2012]61号)为基本依据,发表在增刊、专刊上的科研论文不计算在成果之内。
(3)其他说明每个自然篇不得少于3000字。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文章不受字数限制。
所有发表论文均须提供纸质期刊,录用通知不能作为参评依据。
被国际公认的检索系统全文检索者,还需提供相关网页的打印纸质版。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XX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调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XXXX〕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XXXX〕219 号)以及《XX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校发〔 2014 ) 9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主要用于激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在职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第三条学业奖学金评审自201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除新生外,参评学业奖学金评审的研究生,其评审材料以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为准。
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研究生在评定期限内的表现进行评定。
第五条学校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用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第六条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一)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用于奖励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生、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1.8万元;二等奖学金用于奖励非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 1.4万元。
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硕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生(含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奖励金额为每生1.2万元;二等奖学金用于奖励推免生和入学考试总成绩在一志愿报考学院的报考专业内排名前50% 的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0.8万元。
(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每生1.8万元;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70%,奖励金额为每生1.4万元。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每生1.2万元;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50%,奖励金额为每生0.8万元。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的教育方针,促进研究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XX市和学校共同出资设立。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奖优、助学的原则设立。
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第一学期评审1次。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五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称“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X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计财处、教务处、科技处、团委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学生工作部(处)分管学生资助和评优评奖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研究生导师代表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校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制订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有关部门统保存本校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料。
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本办法规定和本单位研究生专业培养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机制,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单位院(所)长和委(总支)书记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所)长和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成员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代表等。
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规范制定、组织申报、科研成果认定、初评答辩、公示答疑、资料上报和受理申诉等事宜。
第三章奖励对象、名额和标准第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名额和标准如下:(一)奖励对象奖励对象为XX学院(XX大学)学制规定学习期限内的各年级非定向全日制在籍在读优秀研究生。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
知
【法规类别】学生与助学奖学金
【发文字号】皖教秘[2014]421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09.29
【实施日期】2014.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4〕42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1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奖助政策落实工作
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是贯彻落实《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具体要求,是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健全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重要保障;是加大研究生奖助力度,提高研究生整体待遇水平的基本途径;是激发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积极性,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各有关高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落实各项政策,规范评审程序,严格奖助管理,按时足额发放,保
障研究生奖助工作公平、公正、高效开展。
二、有关工作要求
1.认真制定管理办法。
各有关高校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皖教秘〔2014〕336号)、《安徽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2507号)、《安徽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4〕287)要求制定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
要根据《安徽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4〕286)要求,结合本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确定本校研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奖励优秀研究生的一项荣誉,也是对其绩优表现的肯定和鼓励。
评选标准的设定对于保证奖学金评选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学术道德四个方面探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标准。
学业成绩是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优秀的学习成绩反映了研究生的学习能力和学术水平,是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依据。
通常情况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会要求申请者在学业成绩方面表现出色,包括但不限于平均绩点、课程成绩、论文质量等。
学业成绩良好的研究生不仅代表了个人认真努力和勤奋学习的态度,也是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的基础。
科研能力也是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
科研能力是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的重要能力之一,也是评价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中能够独立思考、独立设计实验、独立开展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是评定研究生科研能力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也是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综合素质包括学术素养、创新意识、团队合作能力、社会责任感等方面,是评价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综合素质优秀的研究生不仅在学术上有一定积累和成就,还具备良好的人格品质和道德修养,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研究生。
学术道德也是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
学术道德是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中应该具备的必备品质,包括但不限于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尊重知识产权等。
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中应该遵循学术规范,尊重学术道德,不做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二篇示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对在学业上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研究生进行奖励的一种方式。
评选标准的制定对于保证奖学金的公正性和激励作用至关重要。
下面将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评选标准应包括学术成绩方面。
学术成绩是评判一个研究生学业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通常包括课程成绩、论文成绩、考试成绩等。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术成绩:学业奖学金的首要评选标准是学术成绩,包括课程成绩和科研成果。
课程成绩通常要求达到一定的分数标准,而科研成果则根据发表的论文、专利、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进行评价。
2. 科研能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也注重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经验、实验技能、创新能力等。
这些能力可以通过研究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参与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体现。
3. 综合素质:除了学术成绩和科研能力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也会考虑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如团队协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等。
这些能力可以帮助研究生更好地适应学术环境,并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4. 学术道德:在评选学业奖学金时,学术道德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研究生应该遵守学术规范,保持学术诚信,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5. 其他表现:除了上述标准外,学业奖学金评选还会考虑申请者在学校和社会中的其他表现,如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等。
每个学校和专业的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以在学校或学院官网查询。
同时,在评选过程中,学校和学院通常会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并按照一定比例选出获奖者。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
安徽财经大学文件校政字〔2015〕96号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处级单位:《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已经2015年9月21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安徽财经大学2015年9月21日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培养单位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自2012年起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3〕33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全校奖励名额由教育厅下达,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名额到各培养单位。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人民币2万元。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第三章评审组织与名额分配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第七条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日常事务,统一保存全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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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测评参考方案
(试行)
一、参考权重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测评应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的表现,因培养类别不同、各学习阶段的要求不同,故对学业成绩、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权重进行不同设置。
各考核项目参考权重如下表所示。
综合测评成绩S=W1×S1+ W2×S2+ W3×S3+ W4×S4(具体见下表)
二、计分参考标准
)
(一)思想品德(S
1
满分100分,由自评分数与测评计分组成。
1.自评部分20分,由研究生本人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基本要求,进行自评。
2.同班同学互评30分、导师评价25分、班主任(辅导员)评价25分。
具
体计分项由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素质综合(包括参加各类活动)表现。
)
(二)学业成绩(S
2
以本学年所有课程成绩为依据计算平均分,重修与补考成绩不计入。
)
(三)科学研究(S
3
包括发表论文、课题研究等。
1.论文计分
(1)在校定权威期刊发表论文,独撰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视同独撰,下同),计100分;
(2)在校定重点期刊发表论文,独撰计80分/篇;
(3)在校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独撰计60分/篇;
(4)在校定一般期刊发表论文,独撰计20分/篇,最高计40分;
说明:
(1)论文认定期限
必须在测评学年内(第一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发表的论文,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期刊分类
以《关于调整<安徽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的通知》(校政字[2012]61号)为基本依据,发表在增刊、专刊上的科研论文不计算在成果之内。
(3)其他说明
每个自然篇不得少于3000字。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文章不受字数限制。
所有发表论文均须提供纸质期刊,录用通知不能作为参评依据。
被国际公认的检索系统全文检索者,还需提供相关网页的打印纸质版。
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计分,不累计。
2.课题研究计分
实质性参加国家级课题并结项计30分;实质性参加省部级课题并结项计20分;主持校级课题并结项计50分,实质性参加校级课题并结项计10分。
凡参加课题并结项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社会实践(S
)
4
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学科竞赛、社会调研、其他实践活动等。
1.学术会议
参加学术会议并收录论文的,按照校内、校外分别计40分/篇、30分/篇。
2.学科竞赛
(1)个人参加全国性(国家、部)学科竞赛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100分、80分、60分、40分;获省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60分、50分、40分、30分;获校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10分;同一学科竞赛获不同级别奖项不累积分,只记最高级别分。
(2)团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获奖,成员按上述标准计平均分。
(3)学科竞赛奖项及等级参照《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认定。
3.社会调研
参加社会调研立项并获资助,按照全国性(国家、部级)、省级、校级分别计20分、15分、10分。
4.其他实践活动
参与其他实践活动可参照以上情况计分。
所有项目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以最高分计,不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