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砂浆取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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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砂浆取样方法
一、引用标准
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70-90《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二、取样制作
检查砂浆质量必须进行抗压强度试验,采用70.7mm×70.7mm×70.7mm的立方体作为标准试件,每组6块。
1、取样
(1)建筑砂浆取样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抽取,制作砂浆试块(同一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
(2)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2、制作
砌筑砂浆试件应根据所砌筑的材料的不同分以下两种方法制作:(1)砌砖用砂浆
①用无底试模,将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性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
上(砖的吸水率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试模内壁事先
涂刷脱模剂。
②放于砖上的湿纸,应为湿的新闻纸(或其他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
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砖
的四个垂直面粘过水泥或其他胶结材料后,不允许使用。
(2)砌片石用砂浆
用带底试模,将试模清洗干净,并应在其内壁涂以脱模剂。(3)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φ100mm×350mm的钢棒)均匀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
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捣数次,使砂
浆高出试模面6-8mm。
(4)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30min ),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三、标识(编号)及养护
(1)标识(编号)
①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中静置一昼夜(24±2h)。当
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标识并拆模。
②砂浆试件的标识(编号)同混凝土,标识(编号)内容除应在试
件表面表明成型日期、强度等级、工程部位外,还应表明砂浆种类。
(2)养护
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条件下养护至28天。根据砂浆品种,标准养护分别为:
①水泥合砂浆的标准养护条件为温度20±3℃,相对湿
度60%~80%。
②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的标准养护条件为温度20±
3℃,相对湿度90%以上。
③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
④当施工现场无标准养护条件时,试件拆模后应立即送
往有标准养护条件的检验单位养护。
四、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①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
于3组。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
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
强度。
②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