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金融扶贫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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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金融扶贫工作汇

报材料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18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近年来,人行xx市中心支行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人民银行与6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金融扶贫方针政策,在上级行的正确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金融扶贫工作的牵头者、总体方案的主要设计者、金融扶贫机制的组织推进者、基础设施的重要建设者、再贷款资金的提供者”的角色作用,凝聚多方力量,共同探索出一条以“卢氏模式”和“陕州1+1做法”为主的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精准扶贫新路子,真正让金融扶贫政策在xx市落地生根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发挥牵头作用

始终把金融扶贫牵头单位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紧紧围绕提高扶贫贷款和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这一目标,结合xx实际,在充分调研试点基础上,精准对接辖内贫困地区和贫困户金融需求,在方案制定、机制建立、政策落地、协调督导、考核评价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牵头作用。牵头制定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找准金融支持的着力点;牵头建立与市扶贫办、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促进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有效融合;牵头建立银行、证券、保险协同机制和金融扶贫督导评价办法,突出政策导向,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形成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金融扶贫工作新格局;牵头建立并推进农村

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扶贫奠定良好的信用基础;牵头建立金融扶贫专项统计监测和评估制度,充分运用窗口指导和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向辖内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聚集。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好方案设计

金融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的重要支撑,要使金融扶贫深入推进,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工作瓶颈,实现精准对接。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切入点,于18年初选择在卢氏县瓦窑沟乡庙上村和陕州区观音堂镇七里村开展农户信用评价试点,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市县两级人民银行组织当地金融机构集中人力,历时1个多月,共采集2个村368户农户信用信息,占全部农户的70%。经评分A级以上信用户302户,有信率82%,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2户,仅占总有信户的10.6%;一年中仅有25户信用户得到57万元信用贷款支持,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仅1户,贷款2万元。从试点情况看,金融扶贫政策落地面临四大难题:一是金融机构网点少,金融服务不到位。除个别金融机构在乡镇有营业网点外,大多数机构在乡、村一级既无营业网点,又缺乏主动扶贫动力,金融扶贫工作很难开展。二是信用氛围差,信息采集难,贫困户有信率低。信用价值在贫困地区难以显现,信用采集不全,更新困难,农村信用体系适用于商业贷款,与贫困户不相匹配,贫困户难以获得信用评级,有信率低。三是缺乏产业支撑,贫困户贷款意愿低。绝大多数贫困户缺技能、缺项目,没有产业带动,心里不愿贷。四是风险管控难,银行不敢贷。扶贫信贷资金风险相对

较大,风险管控难度大,金融机构不愿介入,难以平衡好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针对调研试点发现的问题,借建设金融助推卢氏县脱贫攻坚试验区的XX,xx市中支积极建言献策,配合地方政府制订了具体对策:

(一)针对扶贫力量薄弱问题,建立三级联动金融扶贫服务体系。村级设立金融服务部,成员包括村支部书记、驻村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及包村信贷员,负责政策宣传、信息采集、申贷受理,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短板。乡级设立金融服务站,成员包括主管扶贫工作的乡镇副书记、扶贫办主任和驻乡镇金融机构负责人,负责政策宣传、信用信息加工、申贷受理、上传下达、督促管理。县级设立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成员包括扶贫办、金融办、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及各金融机构业务人员,负责贷款申请的受理、批转、督办,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平台的建设与业务运转等。三级金融扶贫服务体系实行信息共享、协同办公、各司其职、上下联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带贫作用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形成“牵头推进有机构、办理服务有人员、贷款发放有步骤”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金融扶贫“谁来扶”“干什么”的问题。

(二)针对贫困户缺乏信用支撑问题,建立切实可行的信用评价体系。以人行郑州中支搭建的河南省农村信用信息系统为依托,建立信息采集和信用评分体系,着力解决贫困户资产少、无信用等级、难以满足授信条件的问题。在评价标准方面,遵循“弱化资产类指标、强化人

品及还款意愿类指标”的思路,按照“三好三强”(遵纪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团结好、责任意识强、信用观念强、履约保障强)、“三有三无”(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致富项目,无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气,无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的记录,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行为)的定性标准,对原有指标权重进行调整,适当降低贫困户资产类指标分值,调整邻里和睦、遵纪守法等社会管理类指标分值,明确140多项定量和定性指标。在评价方式方面,以系统评分为基础、人工评价为补充、等级公示为手段,确保信用评定结果公平、公正、准确。信用评级过程中,辖区所有涉农金融机构全部参与信息的采集,在系统自动生成评分基础上,由乡包村领导、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信用等级评定小组,结合农户初评情况再次评定,最终评定结果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评定结果录入河南省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并授予不同信用等级。最终的评价结果得到所有参与扶贫金融机构的认可,使贫困户变成“有信户”,获得金融机构授信,实现农村信用体系与金融扶贫工作精准对接,解决“扶持谁”的问题。

(三)针对贫困户贷款意愿低问题,建立产业支撑体系。坚持以产业带动脱贫为主导的金融扶贫理念,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县、乡发展规划和村发展意向,加大对特色产业、符合发展规划的贫困户创业项目,以及带贫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确定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3类贷款主体,设计“农户+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合作方式,形成生产

带动、劳务增收、产权入股+劳务、订单农业、合作经营、自主创业等多种带贫模式,使贫困户可通过流转土地、股金分红、就地务工等多种方式增加收入,降低贫困户经营风险,提高生产收益,解决了贫困户缺技术、缺项目“不愿贷”难题。

(四)针对扶贫贷款风险控制难问题,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由省财政和卢氏县财政出资5000万元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门用于政府应承担的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推动建立卢氏县政府、合作银行、省农信担保公司、省再担保集团“四位一体”风险共担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损失风险,按照2:1:5:2的比例分担;对带贫农业经营主体贷后损失风险,按2:2:4:2的比例分担。建立贷款熔断机制,对贷款不良率超过5%的行政村、超过30%的被熔断的村所在乡镇,暂停授信和贷款发放,发挥信用惩戒作用,防范风险扩散。同时,前移风险管控关口,强化三级服务体系贷后管理职责,加强项目资金用途监管,引进保险手段分担风险,解决金融机构“不敢贷”的问题。

通过上述设计,在省财政厅、扶贫办、人行郑州中支等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协助卢氏县政府出台《金融助推脱贫攻坚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及信息管理、农户授信、信用等级评定等多项制度,奠定了金融扶贫“卢氏模式”中四大体系的基础。

三、凝聚多方力量,推动机制建设

在工作推进中,建立五项机制,凝聚多方力量,形成金融扶贫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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