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检查评估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检查评估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1.05.29
•【字号】苏卫办医[2011]103号
•【施行日期】2011.05.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检查评估标准》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1〕103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现将《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检查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标准》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5.17•【字号】苏卫办医[2011]96号•【施行日期】2011.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办医〔2011〕96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要求,我厅决定自2011年至2013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2011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市卫生局将制定的本市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我厅医政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2011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我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窗口服务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医〔2011〕23号),结合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和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要求,以促进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为目标,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集中时间精力,统一组织实施,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医院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临床抗菌药物应用行为,努力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医院管理】-围术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江苏省人民医院经验
永久性起搏器植入术
方法:1000名患者,1:1随机分为抗菌药预防组和安慰剂对 照组,用药组为术前单剂量1g头孢唑啉。随访其为出院后 10天,1个月,3个月和6个月。主要的终点指标为所有手术 部位感染以及手术相关的全身感染。在第649个患者后 即终 止了试验,因为预防用药组存在显著性的优势。单变量因素 分析显示术后感染的高风险因素包括:未使用抗菌药、手术 过程、术后血肿、手术持续时间。多变量因素分析显示,未 使用抗菌药和术后血肿是感染可预测的独立危险因素。 结论:抗菌药物预防可显著降低心脏起搏器和除颤器植入术 后感染并发症的发生率。
Ⅳ类切口 (污秽-感染手术) 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的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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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导致SSI的危险因素
1. 病人因素: 高龄、营养不良、糖尿病、肥胖、吸烟、其
他部位有感染灶、已有细菌定植、免疫低 下、低氧血症等
2. 术前处理:
术前住院时间过长、用剃刀剃毛、剃毛过早、 手术野卫生状况差(术前未很好沐浴)、 对有指征者未用抗生素预防
❖ 切口类型
切口类别
定义
Ⅰ类切口 (清洁手术)
手术不涉及炎症区,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 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Ⅱ类切口 (清洁-污染手术)
1.本指导原则采用Ⅰ-Ⅳ级分类。而目前我国在病案首页 上官中的、将手下手呼术术吸(切道如口,经分上口为、咽Ⅰ下部消手、化术Ⅱ道、、,胆Ⅲ泌道类尿手,生术其殖、Ⅰ道子类手宫与术全本切,除或指术经导、以原经上则直器 肠中前Ⅰ列类腺同手,术Ⅱ)类,以相及当开于放本性指骨导折原或则创中伤手Ⅱ术、等Ⅲ类,Ⅲ类相
3. 手术情况:
手术时间长(>3h)
失血量大(>1500ml)
置入人工材料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5.31•【字号】苏卫医[2012]40号•【施行日期】201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卫医〔2012〕40号)各市卫生局,省管各医院:近日,卫生部制定并下发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对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管理水平。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举措。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对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完善组织,细化措施,强化管理,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加强教育培训,明确目标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管理办法》专题培训工作,通过分头自学、集中培训、评价考核等途径,使医疗机构管理者、医务人员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目标要求,做到人人知晓、主动执行。
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管理办法》培训班。
三、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结合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扎实抓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组织管理和推动实施的责任,要通过层层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开展。
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解读
大环内酯类
• • • • • • • 红霉素 地红霉素 螺旋霉素 克拉霉素 罗红霉素 阿奇霉素 氟红霉素
第一代
第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对酸更稳定,更长的t1/2
喹诺酮类
• 第一代:萘啶酸 • 第二代:吡哌酸
• 第三代:诺氟沙星(氟哌酸) 依诺沙星(氟啶 酸) 洛美沙星 诺氟沙星 氧氟沙星 环 丙沙星 左氧氟沙星(可乐必妥) 曲伐沙星 司帕沙星 • 第四代: 帕珠沙星 沙星 莫西沙星 加替沙星 吉米
不同生理情况抗菌药物的应用
1、老年感染患者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避免采用肾毒性药物-氨基糖苷类, 万古, 必须采用时按肾功能调整给 药方案 剂量宜适当减少,或用最小有效量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第二呼吸内科
2、妊娠期患者用药 FDA妊娠期用药分类
A类:在孕妇中进行的研究无危险性;B类:动 物实验无危险性,但人类研究无足够资料,或动 物中有毒性,人类研究无危险性;C类:动物实 验有毒性,人类研究资料少,但药物的应用可能 利大于弊;D类:已证实对人类的危险性,但药 物的应用获益可能大;X类:人类中可致胎儿异 常,危险性大于受益。
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解读
高港人民医院 钱亚东
A 抗菌药的合理应用基本知识
• 1.常用抗菌药物分类
青霉素类
青霉素类
天然青霉素 青霉素钠 半合成耐酶青霉素 甲氧西林 苯唑西林 双氯西林 氯唑西林
广谱青霉素
氨苄西林 阿莫西林 替卡西林 哌拉西林 美洛西林 阿洛西林 羧苄西林 磺苄西林
头孢菌素类
头孢菌素类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第四代
头孢噻吩 头孢唑啉 头孢拉定 头孢硫脒 头孢噻啶 头孢罗齐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6.20•【字号】苏卫办医[2011]111号•【施行日期】2011.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卫办医〔2011〕111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为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和我厅关于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现就我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体系1、成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
成员:院领导、医务处、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等。
职责:领导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事务。
2、成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
成员:院领导、医务处、感染管理办公室、药剂科临床药师、感染科、呼吸科等专家。
职责:负责对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和督查。
二、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的技术支撑体系1、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
配齐临床药师数量并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工作,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加强检验科临床微生物室建设发展,配齐微生物专业技术人员。
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加强我院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1、严格按照《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使用抗感染药物。
2、严格履行抗感染药物使用申报审批手续,凡越级使用抗感染药物或联合用药,必须填写审批表,科主任批准并报医务处(科)备案。
3、加强抗感染药物使用的组织管理,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和抗感染药物物理办公室,全面负责抗感染药物管理和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管理;
成立由药剂科、感染管理科、检验科组成的临床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抗感染药物管理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通报相关情况感染管理科定期向抗感染药物管理办公室提供院内感染及抗生素使用情况,办公室定期总结,分析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并向药事委员会汇报。
4、完善抗感染药物使用的制度措施,制订适合本院实际的具体的
感染药物使用范围、使用细则、考核指标、管理要求,明确抗感染药三线划分目录和三级医师使用抗感染药物的权限。
建立抗感染药物使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科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5、临床各级医护人员必须接受抗感染药物合理使用规范培训,并
入住院医师5年规范培训和继续教育考核。
6、各科室考核指标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达标给予奖励考核不达标按综合目标管理规定给于经济处罚。
二00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江苏省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通知苏卫医〔2006〕9号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医院:加强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对于提高抗感染治疗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遏制抗菌药物的滥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厅已于2003年出台了《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试行)》,卫生部于2004年下发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抗菌药物的应用管理,我厅依据上述规范和指导原则的主要精神,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医政处,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该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江苏省卫生厅二○○六年二月八日抄送:卫生部附件:《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附件: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前言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临床各科,其中细菌性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药物也就成为临床应用范围广,品种繁多的一大类药物。
在抗菌药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滥用现象,并日趋严重。
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体现在选择的药物品种、剂量、用药时间、给药途径、疗程是否与患者的感染状况及其生理、病理状态相适宜,目的是有效控制感染,同时防止人体内菌群失调,减少患者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因此,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有严格的管理措施促进和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临床医生使用抗菌药物要严格掌握适应证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2024年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细菌耐药性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考核办法(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江苏省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评估标准解读
江苏省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评估标准解读
• 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 用的基本原则: • 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 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 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 新生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 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 用的基本原则:
• 高龄、肾功能减退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具有明 显肾毒性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糖肽类、四 环素类及第一代头孢菌素等 • 肝功能异常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具有明显肝毒 性的药物如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氯霉素、 林可霉素,利福平等 • 未成年人、孕妇或癜痫患者应避免使用喹诺酮 类抗生素。
江苏省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评估标准解读
江苏省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评估标准解读
• 3 临床应用 100分 • 3-1落实分级管理制度 • 3-1-1明确抗菌药物分级目录,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 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10 • 3-2临床应用指标 • 3-2-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10 • 3-2-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10 • 3-2-3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以下 10 • 3-2-4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不超过30% 20
江苏省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评估标准解读
• 1 、组织管理 100 • 1-2医院有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 动方案与管理措施 • 1-2-1实施方案有目标、有整治事项及具体 的时间进度表 9 • 1-2-2抗药物合理使用情况纳入科主任综合 目标考核以及医师晋升、评先、评优重要 指标。实行责任追究制。 11
江苏省抗菌药物合理应用ຫໍສະໝຸດ 估标准解读• • • • 4 监测检测体系建设 100分 4-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4-1-1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测 20 4-1-2定期分析本单位及临床各科室抗菌药物 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 15 • 4-1-3对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 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剂量使用、企业 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不良反应等情况,及 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20
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分级管理目录(2023年版)
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分级管理目录
(2023年版)
本文档旨在提供2023年版的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分级管理目录。
该目录是为了优化抗菌药物的使用,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而制定的。
以下是目录的概要:
一级抗菌药物 (约100种)
这些抗菌药物被认为是首选药物,具有广谱抗菌活性和较低的副作用。
医生在开处方时应优先考虑这些药物。
二级抗菌药物 (约200种)
这些抗菌药物在特定临床情况下可以使用,但需要谨慎使用。
医生在开处方时应权衡利弊,并遵循严格的使用指导。
三级抗菌药物 (约300种)
这些抗菌药物的使用受到更严格的限制,仅在特定疾病或临床情况下使用,并需要专家的参与。
必须严格遵循使用指南。
其他抗菌药物 (约200种)
除了一、二、三级抗菌药物之外,还有其他少数种类的抗菌药物。
这些药物的使用要更加谨慎,需要医生慎重考虑和权衡利弊,遵循相关指南。
该目录将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以反映最新的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
医生和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该目录,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防控耐药性的发展。
注意:本文档为约800字的简要介绍,详细目录请参考全文。
【医院管理】-围术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江苏省人民医院经验
v 预防用药适应证
Ø 清洁手术(Ⅰ类切口):
• 手术部位无污染删,除通“眼常内手不术需” 预防用抗 菌药物
• 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Ø清洁-污染手术:需要预防用药 Ø污染手术:需要预防用药 Ø污秽-感染手术:不属于预防用药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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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需预防用药的手术
• 甲状腺手术、乳腺手术、腹股沟疝修补术、关节镜检查术、颈 动脉内膜剥脱术、颅骨肿物切除术、经血管途径的介入诊断手 术
三、预防用抗菌药物选择
NNIS Report. Am J Infect Control.1996;24:380-388
v 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原则
• 首选:一二代头孢 – 有循证证据的:头孢唑啉、头孢呋辛
• 头孢菌素过敏: – 预防葡萄球菌:克林霉素 – 预防阴性杆菌:氨曲南、磷霉素、氨基糖苷类 – 预防厌氧菌:甲硝唑
永久性起搏器植入术
方法:1000名患者,1:1随机分为抗菌药预防组和安慰剂对 照组,用药组为术前单剂量1g头孢唑啉。随访其为出院后 10天,1个月,3个月和6个月。主要的终点指标为所有手术 部位感染以及手术相关的全身感染。在第649个患者后 即终 止了试验,因为预防用药组存在显著性的优势。单变量因素 分析显示术后感染的高风险因素包括:未使用抗菌药、手术 过程、术后血肿、手术持续时间。多变量因素分析显示,未 使用抗菌药和术后血肿是感染可预测的独立危险因素。 结论:抗菌药物预防可显著降低心脏起搏器和除颤器植入术 后感染并发症的发生率。
二、严格控制围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
p 预防药物时间:静脉术前30min至2h(剖宫产除外); p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不超过30%; p I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p 严格控制用药指征:明确了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手术。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4.03•【字号】苏卫办医[2008]12号•【施行日期】2008.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通知的通知(苏卫办医〔2008〕12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加强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对于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加强考核和奖惩,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抗感染治疗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遏制抗菌药物的滥用。
二、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各项规定。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江苏省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试行规范》等法规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明确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现象。
各二级以上医院要实行药品使用的动态监控超常预警制度,对用药情况和药品收入实行定期分析、院内通报等措施,对科室药品用量和医生单品种用药量进行排位并公示。
同时,要根据《江苏省医疗机构处方评价标准(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医生处方评价制度,加强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
三、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二级以上医院临床规范使用抗菌药物情况纳入医院管理年活动考核范围,根据《卫生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2006-2007年度报告》(见附件)的监测结果,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监测网络,并细化对药品使用的动态监控,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防止滥用药、大处方,努力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2024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省抗菌药物的使用,保护公众的健康,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江苏省决定组织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二、活动范围和对象本次活动针对江苏省内的所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包括综合医院、社区医院、诊所等各级医疗机构和参与抗菌药物处方的医务人员。
三、活动目标1.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的认识和能力;2.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3.推动江苏省抗菌药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活动内容1.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开展宣传展览、制作和发放宣传资料、组织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医务人员和公众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意识。
2.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组织专家委员会制定江苏省抗菌药物使用规范,明确各类疾病的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并推广应用。
3.开展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和考核活动,对参与抗菌药物处方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参与抗菌药物处方工作。
4.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报告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5.建立奖惩制度制定抗菌药物使用奖惩制度,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对滥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实施机构和时间计划本次活动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至12月。
六、预期效果和评估方法通过本次活动,预期可以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和能力,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
评估方法包括开展随机抽查、定期采集数据等,通过数据分析和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
七、预算安排本次活动预算总额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教育活动、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和运行、培训和考核活动、监督检查的经费支出。
八、活动宣传本次活动将广泛发布活动的宣传信息,包括利用媒体宣传、建立活动网站、组织发布会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活动的关注度和知晓度。
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调配的全过程。
第三条各级医疗机构应依据本规范对本单位药品的购进、储存、调配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
第四条凡是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设立药房(柜)或者药库。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五条医疗机构负责人应保证本单位严格执行药品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使用药品的质量承担领导责任。
药剂科负责人、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或者专职药品质量检查员对本单位使用药品的质量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事管理委员会或者药事管理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指导、协调本单位的药品管理、合理用药、不良反应监测上报等药事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药事管理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或者专职药品质量检查员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并对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第八条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者专职检查员应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药品使用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使用过程中的药品质量问题,并符合以下条件:(一)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或者主管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二)一级(含一级,下同)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备执业药师或者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三)其他医疗机构专职质量检查员应经过卫生、药监部门考核和确认。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采购、验收、养护等组织或者人员。
第十条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养护、调配等工作必须由药学技术人员担任,采购与验收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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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
关于下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通知
苏卫医〔2006〕9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医院:
加强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对于提高抗感染治疗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遏制抗菌药物的滥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厅已于2003年出台了《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试行)》,卫生部于2004年下发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抗菌药物的应用管理,我厅依据上述规范和指导原则的主要精神,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医政处,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该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二月八日抄送:卫生部
附件:
《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附件:
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前言
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临床各科,其中细菌性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药物也就成为临床应用范围广,品种繁多的一大类药物。
在抗菌药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滥用现象,并日趋严重。
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体现在选择的药物品种、剂量、用药时间、给药途径、疗程是否与患者的感染状况及其生理、病理状态相适宜,目的是有效控制感染,同时防止人体内菌群失调,减少患者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因此,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有严格的管理措施促进和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临床医生使用抗菌药物要严格掌握适应证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为加强对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遏制抗菌药物日趋严重的滥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卫生厅组织我省有关专家,依据卫生部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江苏省卫生厅颁布的《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试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应用管理规范。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认真执行。
第一章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⑴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⑵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
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下略)
第二章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原则(略)
第三章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原则
一、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3-1)(略)
二、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3-2)(略)
三、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由于老年人组织器官呈生理性退行性变,免疫功能也见减退,一旦罹患感染,在应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按一般常用量接受主要经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由于药物自肾排出减少,导致在体内积蓄,血药浓度增高,容易有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因此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轻度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可用正常治疗量的2/3~1/2。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的大多数品种即属此类情况。
2. 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为常用药物,毒性大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药物应尽可能避免应用,有明确应用指征时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同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剂量,使给药方案个体化,以达到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
(下略)
第四章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略)
第五章抗菌药物的管理
一、组织设置(略)
二、职责与任务(略)
三、管理办法
1、各医疗机构将常用抗菌药物划分成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参见表5-1)。
临床医师可据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患者病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时,应经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高级专业职称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在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1天用量。
2、分级原则
●非限制使用(一级):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二级):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三级):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加倍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3、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定期对病原体分布、种类、药敏及院内感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向全院通报。
定期对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向药事委员会报告,并具体落实药事委员会作出对抗菌药物临床使用进行调整的决定。
定期分析部分重点科室(如ICU、血液科、呼吸科等)的常见病原菌分布及耐药情况,提出临床经验用药方案。
4、三级医师查房应含有抗菌药物应用内容(如抗菌药物使用、更改及停用等);临床药师要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指导,参加查房,主动为临床用药服务,并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
5、定期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与科学评估。
6、药房出售抗菌药物亦应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四、管理要求(略)
表5-1 抗菌药物分级名录
* 限三级医院使用,二级医院经院内会诊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