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申报示例

外观设计专利申报示例
外观设计专利申报示例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B)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C)必须富有美感;

(D)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艺术作品≠外观设计,把名人字画拿来申报外观设计就错了,外观设计顾名思义,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必须适于工业上的应用。如: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的各种外观设计,手机的外观设计,各种摩托车的外观设计、糕点盒、糖盒、路灯、MP3 、MP4的外观设计等等很多。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申请外观设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给出本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

申请外观设计需要提供六视图或照片。

①图片或照片的要求:所谓六视图即主视、后视图,左视、右视图,仰视、俯视

图,若相同或对称可省略,例如主、后视图相同只提交主视图即可。最好再另加一份立体图片或照片。如果使用状态有变化,须提供一份使用状态图片或照片。

②图片或照片的标准:电脑绘图要求轮廓清晰,照片应按正投影规则制作,应避免强光、阴影、衬托物,图或照片的大小要大于3 × 8cm , 小于15 × 22 cm 。各视图的比例应一致。

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应当提供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要求保护的要点,请求保护色彩、省略视图等情况。但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或有商业宣传性语言。

举例:1。手机(照片)

2。冰箱(图片)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应当具备的实质性条件。一项发明或者实 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那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呢? 专利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但专利法却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所谓不相同是指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外观设计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 内公开使用过,可以认为这是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新颖性的要求。从实质上来说“不相同”就可以视为是判断外观设计是否具有新颖性的标准。 所谓不相近似是指与申请日以前已经公知公用的外观设计相比,该外观设计有显着的特征,以致专业美工设计人员不能容易地从现有技术中演变出来。所以这里“不相近似”可以理解为 是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创造性的要求。 至于外观设计专利的实用性,专利法中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其中,适于工业上应用,可以认为是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实用性的要求。 概括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如下:

1、新颖性: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2、实用性: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工业应用;必须和产品进行结合。 3、富于美感:外观设计的功能在于引起消费者的审美情感,从而激起购买的欲望,所以作为外观设计必须富于美感。 4、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里的在先权利主要包括肖像权、着作权、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使用权等。 专利的范围非常广泛,向公司的图案以及公司的名称外观设计等等都可以申请专利。申请专利后,未经申请人的允许不可以私自运用申请人的专利,否则是一种违法行为。 汇桔网有着全国各地资源商家,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专利网信息,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分层次、一站式的创新创业服务,本文介绍的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希望可以帮助您了解专利的相关知识,如果有进一步的需要可以移步汇桔网哦!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示例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示例)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示例)

示例说明 外观设计的视图分绘制视图和照片视图两类,本示例属于绘制视图。 图片应当参照我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有关正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并应当以粗细均匀的实线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不得以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线条表达外观设计形状。可以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表达细长物品的省略部分。图面上可以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线条或标记。图片应当清楚地表达外观设计。 图片可以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绘制,但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对于使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图面分辨率应当满足清晰的要求。彩色图片应采当用着色牢固、不易褪色的颜料绘制。 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要求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视图,清楚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对象。对于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对于平面外观设计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另外,为更清楚地表达外观设计,必要时可根据情况提交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变化状态图以及使用状态参考图等。 应在各视图的正下方标注视图名称,视图名称是指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立体图、展开图、剖视图等。 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细长物品除外),也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并应当保证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产品外观设计的各个设计细节仍能清晰可辨。 各正投影视图比例应一致,投影关系应对应。 视图中不应出现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等,视图线条应均匀光滑,不能过细或成锯齿状。

米袋外观设计专利简要说明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米袋。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包装大米、谷类制品等农作物产品。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米袋上的图案。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5.省略视图:本外观设计产品为平面产品,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及后视图均无设计要点,故省略其他视图。

注意事项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三、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此外,下列情形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2、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5、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6、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相似外观设计申请撰写示例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英文信息表

示例说明 一、本表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外国人姓名、名称、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当同时在请求书英文信息表中注明。 二、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 三、本表中所有详细地址栏,本国的地址应当包括省(自治区)、市(自治州)、区、街道门牌号码,或者省(自治区)、县(自治县)、镇(乡)、街道门牌号码,或者直辖市、区、街道门牌号码。有邮政信箱的,可以按规定使用邮政信箱。外国的地址应当注明国别、市(县、州),并附具外文详细地址。其中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联系人的详细地址应当符合邮件能够迅速、准确投递的要求。 四、填表说明 1.本表第1、2、3、4、5、21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2.本表第6栏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对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外观设计所应用的产品种类具有说明作用。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应当与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外观设计相符合,准确、简明地表明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名称一般应当符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小类列举的名称。产品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 产品名称通常还应当避免下列情形: (1)含有人名、地名、国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 (2)概括不当、过于抽象的名称,例如“文具”、“炊具”、“乐器”、“建筑用物品”等; (3)描述技术效果、内部构造的名称,例如“节油发动机”、“人体增高鞋垫”、“装有新型发动机的汽车”等; (4)附有产品规格、大小、规模、数量单位的名称,例如“21英寸电视机”、“中型书柜”、“一副手套”等; (5)以外国文字或无确定的中文意义的文字命名的名称,例如“克莱斯酒瓶”,但已经众所周知并且含义确定的文字可以使用,例如“DVD播放机”、“LED灯”、“USB集线器”等。 3.本表第7栏设计人应当是个人。设计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当自左向右顺序填写。设计人姓名之间应当用分号隔开。设计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公布其姓名。若请求不公布姓名,应当在此栏所填写的相应设计人后面注明“(不公布姓名)”。 4.本表第8栏应当填写第一设计人国籍,第一设计人为中国内地居民的,应当同时填写居民身份证件号码。 5.本表第9栏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填写单位正式全称,并与所使用的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填写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填写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经常居所地或者营业所所在地。 6.本表第10栏,申请人是单位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联系人,并同时填写联系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联系人只能填写一人,且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申请人为个人且需由他人代收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发信函的,也可以填写联系人。 7.本表第11栏,申请人指定非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时,应当在此栏指明被确定的代表人。 8.本表第12栏,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此栏。 9.本表第13栏,申请是分案申请的,应当填写此栏。申请是再次分案申请的,还应当填写所针对的分案申请的申请号。 10.本表第14栏,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应当填写此栏。 11.本表第15栏,申请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应当填写此栏,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12.本表第16栏,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时,申请人应当填写相关信息。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相似外观设计不得超过10项。 13.本表第17栏,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时,申请人应当填写相关信息。成套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不应包含某一件或者几件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 14.本表第18、19栏,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及图片或照片幅数正确填写。 15.本表第20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的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16.本表第7、9、14栏,设计人、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声明的内容填写不下时,应当使用规定格式的附页续写。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示例

发明设计名 称 设计发明人身份证 号码 MSN /QQ 电话号 码 Email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示例)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示例) 示例说明 外观设计的视图分绘制视图和照片视图两类,本示例属于绘制视图。 图片应当参照我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有关正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并应当以粗细均匀的实线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不得以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线条表达外观设计形状。可以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表达细长物品的省略部分。图面上可以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线条或标记。图片应当清楚地表达外观设计。 图片可以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绘制,但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对于使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图面分辨率应当满足清晰的要求。彩色图片应采当用着色牢固、不易褪色的颜料绘制。 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要求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视图,清楚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对象。对于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对于平面外观设计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另外,为更清楚地表达外观设计,必要时可根据情况提交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变化状态图以及使用状态参考图等。 应在各视图的正下方标注视图名称,视图名称是指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立体图、展开图、剖视图等。 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细长物品除外),也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并应当保证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产品外观设计的各个设计细节仍能清晰可辨。 各正投影视图比例应一致,投影关系应对应。 视图中不应出现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等,视图线条应均匀光滑,不能过细或成锯齿状。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材料、流程及费用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材料、流程及费用 在我国,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铭熙今天先来给大家讲解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内容。专利法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规定如下: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有哪些要求 1、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各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一)外观设计专利图片或者照片提交要求: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图片或者照片,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申请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 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对图片的要求 (1)就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就平面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实用新型撰写实例

说明书(撰写示例) 对流式玻璃加热炉 [实用新型名称应简短、准确地表明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中不得含有非技术性词语,例如人名、地名、商标、代号、型号等或者商品名称等,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名称应与请求书中的名称完全一致,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应写在说明书首页正文部分的上方居中位臵。] [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说明书应按以下五个部分顺序撰写: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实用新型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并在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玻璃加工设备,尤其是一种玻璃加热炉。 [技术领域应当是要求保护的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实用新型本身。] 背景技术 现有玻璃加热炉通常以辐射方式工作,即利用电阻加热元件发出的热量对玻璃进行加热。例如,公告号为CN2265979Y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回转式弯钢化玻璃加热炉”,其通过安装在圆形加热炉膛内部的电热丝对玻璃进行加热。此种通过电热丝辐射热量加热的方式存在着缺陷,由于一些品种的玻璃黑度小,其反射率和透射率相对较高,对辐射加热吸收比较差,因而采用常规辐射方式进行加热,存在加热时间长、加热效率低的问题。又比如,制作LOW-E玻璃,即低辐射玻璃时,大量的热量被反射,玻璃表面温度达不到要求。 另外,辐射加热时,因辊道向玻璃下表面直接传导热量,而这部分传导热大于玻璃上表面所接收的辐射热,致使玻璃上、下表面存在一定的温度差,引起玻璃边部翘曲,同时在与辊道相接触部位产生白雾现象,并最终影响玻璃加工质量。 [背景技术是指对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技术,可以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背景技术是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说明,它是作出实用技术新型技术方案的基础。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引证文献、资料的,应写明其出处。例如,本申请引用在先专利文献说明背景技术中的辐射式加热存在加热时间长效率低、引起玻璃翘曲和产生白雾现象等问题,这些问题均是本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背景技术部分不必指出不相关的问题,也不应过于笼统的指出存在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实用新型内容部分应当描述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玻璃加热过程中加热效率低、受热不均匀、玻璃上下表面存在温差而导致玻璃翘曲、加热炉中产生白雾等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采用喷流加热技术的对流式玻璃加热炉,将高温气体喷吹到玻璃表面,通过高温气体与玻璃的对流热交换,而完成对玻璃的加热。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应当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或不足,用简明、准确的语言写明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但是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对流式玻璃加热炉,包括上炉体、

【JPD1649370S】外观设计【专利】

(19)【発行国】日本国特許庁(JP) (45)【発行日】令和2年1月14日(2020.1.14) (12)【公報種別】意匠公報(S) (11)【登録番号】意匠登録第1649370号(D1649370) (24)【登録日】令和1年12月13日(2019.12.13) (54)【意匠に係る物品】自動車用リヤランプ (52)【意匠分類】G2-2972 (51)【国際意匠分類(参考)】Loc(12)Cl.26-06 (21)【出願番号】意願2019-5698(D2019-5698) (22)【出願日】平成31年3月18日(2019.3.18) (72)【創作者】 【氏名】山川 周馬 【住所又は居所】広島県安芸郡府中町新地3番1号 マツダ株式会社内 (72)【創作者】 【氏名】岡田 光輝 【住所又は居所】広島県安芸郡府中町新地3番1号 マツダ株式会社内 (72)【創作者】 【氏名】伊藤 寿啓 【住所又は居所】広島県安芸郡府中町新地3番1号 マツダ株式会社内 (73)【意匠権者】 【識別番号】000003137 【氏名又は名称】マツダ株式会社 【氏名又は名称原語表記】Mazda Motor Corporation 【住所又は居所】広島県安芸郡府中町新地3番1号 【住所又は居所原語表記】3-1,Shinchi,Fuchu-Cho,Aki-Gun,Hiroshim a 730-8670 JAPAN (74)【代理人】 【識別番号】100067828 【弁理士】 【氏名又は名称】小谷 悦司 【審査官】外山 雅暁 (56)【参考文献】意登1329557 意登1619925 意登1619926 意登1620252 意登1638232 意登1639405 (55)【意匠の説明】図面中ピンク色で示された部分以外の部分が部分意匠として意匠登録を受けようとする部分である。透明部を示す参考図における水色部分は、表面を覆うアウターレンズであって、透明である。アウターレンズは、部分意匠として意匠登録を受けようとする部分の正面側に設けられており、部分意匠として意匠登録を受けようとする部分以外の部分である。背面図、左側面図、及び、底面図は、意匠登録を受けようとする部分が表れないため省略する。各図の表面部全面に表された濃淡は、立体表面の形状を表す濃淡である。

专利代理实务(基础知识篇)

一、保护客体: 专利法2条:本法所指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法5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仅仅针对发明创造本身,不包括其滥用导致的发明创造)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25条 对于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新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略 对于前款第(四)项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二、撰写规定: 针对权利要求的驳回条款: A22.2-4;A26.4;R20.2。 针对说明书的驳回条款: A26.3 充分公开: 判断说明书是否对发明作出充分公开,主要要看本领域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能否实现该发明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独立权利要求 R20.2: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应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 附加技术特征: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或增加的技术特征。 不应当写入及其公知的技术特征或者和技术问题无关的技术特征从属首先应当对区别特征进行限定。 清楚、简要 清楚:1.用于清楚,限定出清楚的保护范围;2.技术特征清楚;3.整体引用关系清楚。 简要:1.每项权利要求要简要,不要写入不必要的描述;2.整体简要,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示例 2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示例 说明书(撰写示例)—————————————————————————————————— —————————————— 试电笔 *[实用新型名称应简明、准确地表明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中不应含有非技术性词语,不得使用商标、型号、人名、地名或商品名称等。名称应与请求书中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超过25个字,应写在说明书首页正文部分的上方居中位置。] [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说明书应对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创造性的劳动就能够再现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说明书应按以下五个部分顺序撰写: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并在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 所属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指示电压存在的试电装置,尤其是能识别安全和危险电压的试电笔。 [所属技术领域:应指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试电笔构造是由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金属弹簧和手触电极串联而成。将测试触头与被测物接触,人手接触手触电极,当被测物相对大地具有较高电压时,氖管启辉,表示被测物带电。但是,很多电器的金属外壳不带有对人体有危险的触电电压,仅表示分布电容和/或正常的电阻感应产生电势,使氖管启辉。一般试电笔不能区分有危险的触电电压和无危险的感应电势,给检测漏电造成困难,容易造成错误判断。 [背景技术:是指对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技术,可以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背景技术是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说明,它是作出实用

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要求和流程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要求和流程 外观设计专利是适用于工业产品上的一种由图案和色彩组合而做出的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是应用于工业产品上的一种由图案和色彩组合而成的设计,外观设计专利受我国《专利权法》的保护。 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所以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 1、准备相关材料。 ①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下载); ②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要确保无误; ③准备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及说明。 2、将材料寄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距离近的可直接将材料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办理。 3、受到受理通知书后,缴纳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用,受理号即是专利号。 4、等待专利局审核。 等待审核时间会较长,大概要几个月的时间,产品在这期间尽量不要上市,产品会存在风险。 5、受到授权通知书后,缴纳授权费。 授权费一般是295元,如果没有办理减免还会更高,要800多。

6、等待发放专利证书。 收到专利证书后,专利权人应按照专利证书上的规定实施行为,切忌不可违反专利证书上的事项随意使用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 外观设计保护专利的保护期限大概是10年,实用新型保护专利的保护期限也是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

创新发明与专利实务讲解

专利制度的历史(一)已完成 1 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是()。 ?A、《物权法》 ?B、《保险法》 ?C、《垄断法》 ?D、《竞争法》 我的答案:C 2 根据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权威发布的报告,()成为专利申请第一大国。?A、美国 ?B、日本 ?C、澳大利亚 ?D、中国 我的答案:D 3 “专利制度就是在天才的火焰上倾倒利益之油”是谁的名言?() ?A、瓦特 ?B、林肯 ?C、爱迪生 ?D、柯克 我的答案:B 4 专利权起源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财产权。() 我的答案:× 5 专利权在英国工业革命之前就已经正式确立。() 我的答案:√1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数据显示,国内企业、个人专利申请集中领域不包括()。 ?A、食品 ?B、服装 ?C、软饮料 ?D、汉字输入法 我的答案:B 2 我国1985年颁布的《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垄断期限是()。 ?A、12年 ?B、13年 ?C、14年 ?D、15年 我的答案:D 3 VCD最早是由()发明制造的。 ?A、美国 ?B、日本 ?C、中国 ?D、韩国 我的答案:C 4 美国在本国公司申请了美国和加拿大的童锁专利后,要求进口彩电必须具备童锁功能。()我的答案:c 5 在欧美发达国家,很多专利发明都用来设置贸易壁垒。() 我的答案:√ 1 真空瓶在专利申请之初的目的是()。 ?A、教学实验

?B、工业发明 ?C、盛放热水 ?D、低温研究 我的答案:D 2 日用拉链专利获得批准是在()。 ?A、1905年 ?B、1914年 ?C、1917年 ?D、1920年 我的答案:C 3 著名公司Thermos的设立与真空瓶专利的申请关系密切。()我的答案:√ 4 美国人吉德昂·逊德巴克于1917年提出了拉链的申请。() 我的答案:× 1 三点式汽车安全带的发明最早出现在()公司。 ?A、奔驰戴姆勒公司 ?B、奔驰梅赛德斯公司 ?C、沃尔沃公司 ?D、大众公司 我的答案:C 2 下列专利发明出现在19世纪的是()。 ?A、吉列剃须刀 ?B、瓦特蒸汽机 ?C、膨胀螺钉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供的材料 名称 简短、准确的表述出外观设计所要保护的产品,1-7个字为宜,不超过15个字。 图片或照片 申请外观专利的图片或者照片要求图形的尺寸不小于3cm×8cm且不大于15cm×22cm,并应当保证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产品外观轮廓的各个细节仍能清晰可辩。 通常可将外观设计产品分为平面外观设计产品和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两类,对这两类产品申请外观专利时提交的照片要求有所不同。 平面外观设计产品 当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面时可以是该面正投影视图(主视图);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时应当是两个面的正投影视图(主视图和后视图)。 立体外观设计产品 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时应当是六个面的正投影视图(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当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两个面时可以仅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 另外,对于照片的拍摄和图片的绘制具体要求如下: 对于照片的要求 照片应当使镜头对正产品的中心部位拍摄,各正投影视图比例应一致,投影关系应对应。产品和背景有适当的明度差,并且应当避免强光、反光、阴影、倒影、衬托物。 对于绘图的要求 绘图应当按照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并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彩色图片应采当用着色牢固、不易褪色的颜料绘制。视图中不应出现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等,视图线条应均匀光滑,不能过细或成锯齿状。 简要说明 可以通过简要说明用来对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省略视图以及请求保护色彩等情况进行扼要的描述。但简要说明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结构。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示例(带图)

实用新型(撰写范例) 权利要求书 1.一种试电笔,在绝缘外壳中,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和手触电极顺序电连接,其特征是:测试触头与一个分流电阻一端电连接,分流电阻另一端与一个人体可接触的识别电极电连接。 [此为独立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应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及与其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用语,写明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即实用新型为解决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确定了一个相对大的保护范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试电笔,其特征是:分流电阻与限流电阻是一个一体的同心电阻,同心电阻中间圆柱部分为限流电阻,其外部圆管部分为分流电阻,圆柱部分高于圆管部分;识别电极为环状弹性金属片,其边缘向中心伸出的接触爪卡住圆管状分流电阻外表面,其外边缘伸出并附于绝缘外壳外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试电笔,其特征是分流电阻与限流电阻平行设置,其间为绝缘隔离层。 [从属权利要求(此例中权利要求2、3为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主张的是相对较小的技术保护方案。这样分层次、逐级的撰写有利于对该专利技术的保护。] [权利要求书应使用与说明书一致或相似语句,从技术的角度正面简洁、明了地写明要求保护的实用新型的形状、构造特征,如:机械产品应描述主要零部件及其整体结构关系;涉及电路的产品,应描述电路的连接关系;机电结合的产品还应写明电路与机械部分的结合关系;涉及分布参数的申请,应写明元器件的相互位置关系;涉及集成电路,应清楚公开集成电路的型号、功能等。应使用确定的技术用语,不得使用技术概念模糊的语句,如“等”、“大约”、“左右”……。每一项权利要求应由一句话构成,只允许在该项权利要求的结尾使用句号。]

外观专利示例说明

示例说明 1.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 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应当简短、准确地表明请求给予保护的产品。该名称以 1—7个字为宜,不得超过15个字。 产品名称应符合下述要求。 (1) 产品名称一般应当符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名称。 (2) 产品名称应当与设计的内容相符合,本示例的产品名称不应写成“冰柜”或“冰桶”。 (3) 下述名称应当避免使用: (i) 含有人名、地名、公司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如本示例产品名称不应为“科迪牌冰箱”。 (ii)概括、抽象的名称,如“文具”、“炊具” 、“乐器”、“建筑物品”等。 (iii) 附有构造、功能或作用效果的名称,如“节油发动机”、“人体增高鞋垫”等, 本示例产品名称不应为“具有除菌功能的冰箱”。 (iv) 附有产品规格、数量单位的名称,如“21英寸彩色电视机”、“一副手套”、“一副筷子”等。本示例产品名称不应为“256L冰箱”。 (v) 以产品的造型或色彩命名的名称,如“红色外衣”、“棱形尺”等;本示例产品 名称不应为“双门蓝色冰箱”。 (vi) 省略写法的名称,如“棋盘”不能写成“棋”,“玩具汽车”不能写成“汽车”等; (vii) 以外国文字命名的名称; (viii) 附有外观设计内容的名称,如把“书包”写成“带有熊猫图案的书包”、或者写成某种动物或某种植物图案的名称。本示例产品名称不应为“带有弧形拉手的冰箱”。 2、产品所属类别

申请人应当在第14栏内写明产品所属类别,即该产品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类别。申请人不明确该产品所属类别的,可以写明技术领域或使用场所。以便于分类员对该 产品确定准确的分类号,利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 例如一种本身并无制冷功能的保温容器,其通用名称也是冰箱,但其分类号应为07-07,如果申请人不写明该产品所属类别或技术领域、使用场所,分类员有可能将其分 至15-07类。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示例) 俯视图 右视图主视图左视图 仰视图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示例) 立体图 示例说明 外观设计的视图分绘制视图和照片视图两类,本示例属于绘制视图。绘图应当按照技 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并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彩色图片应采当用着色牢固、不易褪 色的颜料绘制。 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视图,清楚地显示请求保 护的对象。对于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 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可以仅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 立体图;对于平面外观设计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 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另外,为更清楚地 表达外观设计,必要时可根据情况提交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使用状态参考图等。应在各视图的正下方标注视图名称,视图名称是指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立体图、展开图、剖视图等。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范文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范文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基本一致。以下是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相关范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1.格式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2.说明 (1)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照片(必要时有图或照片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作为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7)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别填写在第⑽、⑾栏中。本表第⑿栏应由第⑸栏或第⑹栏中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8)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超过两人。 (9)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投递为准。 (10)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续写时,应注明所续栏编号。 (11)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后提出费用减缓,申请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

实用新型专利范例(说明书)

说明书 一种绳、带耐切割性能检测装置 所属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绳带产品的耐切割性能检测装置,尤其适用于纤维绳带产品的耐切割性能的检测。 背景技术 目前,对于绳带类产品人们更多的是关注其强力、断裂伸长率、冲击性能等而对绳带产品的耐摩擦等性能重视不够。国际上,只有UIAA(国际登山联合会)推出了有关登山绳的耐摩擦性能的检测,并有相应的检测仪器,但是 目前,公知的试电笔构造是由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金属弹簧和手触电极串联而成。将测试触头与被测物接触,人手接触手触电极,当被测物相对大地具有较高电压时,氖管启辉,表示被测物带电。但是,很多电器的金属外壳不带有对人体有危险的触电电压,仅表示分布电容和/或正常的电阻感应产生电势,使氖管启辉。一般试电笔不能区分有危险的触电电压和无危险的感应电势,给检测漏电造成困难,容易造成错误判断。 [背景技术:是指对发明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技术,可以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背景技术是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说明,它是作出实用技术新型技术方案的基础。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引证文献、资料的,应写明其出处。] 发明内容 [发明内容:应包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 为了克服现有的试电笔不能区分有危险的触电电压和无危险的感应电势的不足, 本发明提供一种试电笔,该试电笔不仅能测出被测物是否带电,而且能方便地区分是危险的触电电压还是无危险的感应电势。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应当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或不足,用简明、准确的语言写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但是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绝缘外壳中,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和手触电极电连接,设置一分流电阻支路,使测试触头与一个分流电阻一端电连接,分流电阻另一端与一个人体可接触的识别电极电连接。当人手同时接触识别电极和手触电极时,使分流电阻并联在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手触电极电路测试时,人手只和手触电极接触,氖管启辉,表示被测物带电。当人手同时接触手触电极和识别电极时,若被测物带有无危险高电势时,由于电势源内阻很大,从而大大降低了被测物的带电电位,则氖管不启辉,若被测物带有危险触电电压,因其内阻小,接入分流电阻几乎不降低被测物带电电位,则氖管保持启辉,达到能够区别安危电压的目的。 [技术方案:是申请人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技术措施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技术方案应当清楚、完整地说明发明的形状、构造特征,说明技术方案是如何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时应说明技术方案所依据的科学原理。撰写技术方案时,机械产品应描述必要零部件及其整体结构关系;涉及电路的产品,应描述电路的连接关系;机电结合的产品还应写明电路与机械部分的结合关系;涉及分布参数的申请时,应写明元器件的相互位臵关系;涉及集成电路时,应清楚公开集成电路的型号、功能等。本例“试电笔”的构造特征包括机械构造及电路的连接关系,因此既要写明主要机械零部件及其整体结构的关系,又要写明电路的连接关系。技术方案不能仅描述原理、动作及各零部件的名称、功能或用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8273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标准范本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the parties protected by the contract shall use the contract to apply for arbitration to solve the disputes and safeguard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正式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协议文件适合在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1.格式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2.说明 (1)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照片(必要时有图或照片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原

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作为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7)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

外观专利申请材料

外观专利申请材料 篇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供的材料 名称 简短、准确的表述出外观设计所要保护的产品,1-7个字为宜,不超过15个字。 图片或照片 申请外观专利的图片或者照片要求图形的尺寸不小于3cm×8cm且不大于15cm×22cm,并应当保证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产品外观轮廓的各个细节仍能清晰可辩。 通常可将外观设计产品分为平面外观设计产品和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两类,对这两类产品申请外观专利时提交的照片要求有所不同。 平面外观设计产品 当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面时可以是该面正投影视图(主视图);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时应当是两个面的正投影视图(主视图和后视图)。 立体外观设计产品 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时应当是六个面的正投影视图(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当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两个面时可以仅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

另外,对于照片的拍摄和图片的绘制具体要求如下: 对于照片的要求 照片应当使镜头对正产品的中心部位拍摄,各正投影视图比例应一致,投影关系应对应。产品和背景有适当的明度差,并且应当避免强光、反光、阴影、倒影、衬托物。 对于绘图的要求 绘图应当按照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并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彩色图片应采当用着色牢固、不易褪色的颜料绘制。视图中不应出现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等,视图线条应均匀光滑,不能过细或成锯齿状。 简要说明 可以通过简要说明用来对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省略视图以及请求保护色彩等情况进行扼要的描述。但简要说明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结构。 实例: 《CC台灯》 简要说明:创意为英文字母C,一端为灯头,发光源为LED灯,一端为开关,开关是为条状纹理,旋转开关,省略右视图,色彩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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