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银行业务技能知识比赛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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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银行业务技能知识比赛实施细则

一、比赛项目

(一)手工单指单张点钞

(二)手工多指多张点钞

(三)计算器翻打百页凭证

(四)微机录入汉字

(五)金融知识竞赛

二、参赛对象及人数

本次大赛分现场笔试、技能比拼1拼个环节。

(一)第一环节:现场笔试。金融知识竞赛以第部组队形式参加,各系部选派1支队伍参加,每队人数5人。

(二)第二环节:技能比拼。所有在院学生均可参赛。各系部先自行进行预赛,参加预赛的人数不得低于本系部在校学生的50%,在此基础上,单指单张点钞、多指多张点钞、计算器翻打百页凭证、微机录入汉字这四个项目按下列要求选拔复赛选手参加全院比赛:

1、选拔复赛选手要求

(1)单指单张点钞每5分钟点4把以上;

(2)多指多张点钞每5分钟点6把以上;

(3)计算器翻打百页凭证在5分钟内完成;

(4)使用五笔打字,完成30字/分钟以上。

2、各系部每个项目参加复赛人数(共188人)

金融系32人,会计系30人,工商管理系20人,保险系20人,继续教育学院18人,经贸系15人,计科系15人,劳动经济与人力资源系10人,公共管理系10人,财经传媒系6人,法律系6人,数学系6人。

各系部需在11月20日前将各项目参赛的人员名单及参赛选手预赛成绩报送会计系模拟银行(教师办公楼1栋1101房),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三、奖项及奖励标准

(一)比赛的第一环节知识竞赛设个人奖25名进行奖励。其中:特等奖1名(奖金300元),一等奖3名(奖金100元),二等奖9名(奖金80元),三等奖12名(奖金50元)。

(二)比赛的第二环节技能比拼每个项目均有50人进入决赛,决赛结果前25名选手将给予奖励。其中:特等奖1名(奖金300元),一等奖3名(奖金100元),二等奖9名(奖金80元),三等奖12名(奖金50元),其余25人将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三)特等奖需达到下列要求:

1.知识竞赛成绩需达到95分以上;

2、单指单张点钞每10分钟点15把以上,准确性15把以上;

3.多指多张点钞每10分钟点20把以上,准确性20把以上;

4.计算器翻打百页凭证在4分钟内完成,准确率100%;

5.微机录入汉字使用五笔70字/分钟。

(四)根据四个项目的总成绩,分别设定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

奖和优胜奖。其中:团体一等奖1个(奖金700元),二等奖1个(奖金500元),三等奖1个(奖金300元),优胜奖3个(奖金100元)。

(五)团体总分的计分标准:每获特等奖计6分;每获一等奖计4分;每获二等奖计3分;每获三等奖计2分;每获优胜奖计1分。

四、技能比赛学分认定

(一)各项基本技能达到教务处关于《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中《金融行业基本技能》学分认定标准,可以由主办部门出具考核结果证明,教务处给予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

(二)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中金融行业基本技能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1、单指单张点钞每10分钟点准确10把以上,计入0.5学分;

2、多指多张点钞每10分钟点准确15把以上,计入0.5学分;

3、计算器翻打百页凭证在5分钟内完成三组以上准确,计入0.3学分;

4、微机录入汉字使用五笔50字/分钟以上,且准确率达到95%以上,计入0.5学分;

五、比赛规程

(一)比赛地点及时间安排

1.比赛地点:学院新实验大楼三楼(暂定)。

2.比赛时间:①11月30日:知识竞赛,技能比拼复赛;

②12月1日:总决赛及颁奖。

(二)金融知识竞赛细则

1、金融知识竞赛总指挥长由教务处吴立平处长、陆文耀处长担任,副总指挥长肖伟才副处长担任,监考老师和阅卷老师由教务处、学生处、会

计系老师组成。

2、金融知识竞赛的内容:包括我国当前金融经济政策、时事,金融(金融会计、证券、保险)的基本知识,人民币的基本知识以及鉴别方法等。

3、金融知识竞赛的的题目类型:单项选择题,判断和填空题,总分以100分计算。其中,单项选择题70题,每题1分,占70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占20分;填空题10题,每题1分,占10分。

(三)技能比拼细则

1.总裁判长由会计系岳龙主任、韩俊梅书记担任,副总裁判长由会计系许崴、江金锁、文芳副主任、何成栋副书记担任,执行总裁判长由李关进老师担任,裁判由各系部老师及模拟银行老师部分行员组成。

2.比赛发号令分为:准备(5分钟准备时间);预备--开始;最后一分钟提醒;停止。

3、技能比拼裁判员须知

(1).裁判员必须提前二十分钟到达比赛场地,领取监考牌,各就各位。(2).裁判员与参赛学生按1:4比例配备。

(3).裁判员必须按裁判长的号令行动。

(4).监督学生在裁判长宣布比赛前不得翻看动练功卷、传票并计算。(5).监督参赛学生在裁判长发出比赛结束号令后,不得再点钞或计算。(6).禁止学生把练功卷、传票、计算器、原子印章、票夹等比赛工具带离赛场。

(7).如有争议,应交与裁判长仲裁。

(8).裁判长宣布裁判员离场,方可离场。

4、技能比拼参赛学生须知

(1).参赛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先签到,然后对号入座,各项比赛具体要求参照比赛细则,各学生参赛前务必认真细读。(2).参赛选手必须带学生证或考试证。

(3).裁判长宣布比赛前不得翻看动练功卷、传票并计算。

(4).参赛学生在裁判长发出比赛结束号令后,不得再点钞或计算。(5).裁判长宣布参赛学生离场后,方可离场。

5.手工点钞比赛方法:

(1)采取整把整点,定时定量的方法。比赛分多指多张点钞、单指单张点钞两个项目分批进行。

(2)多指多张点钞:使用10元练功券14-18把,在10分钟内分别完成拆把、点数、扎把、盖章等工序,同时设置差错(多、少二种)。

(3)单指单张点钞:使用10元练功券11-14把,在10分钟内分别完成拆把、点数、扎把、盖章等工序,同时设置差错(多、少、夹版三种)。

6.手工点钞比赛要求:

(1)每把钞票以100张为标准,正确的以百张为把,钞票捆把腰条应扎在票面的二分之一处,扎把方法圈数不限,无须做任何记号,但必须盖章,盖章必须在砂纸条侧面的上方,是采取集中盖章还是发散盖章由参赛选手自定。

(2)参赛学生在点钞时发现差错(多张、少张或夹张),仍须扎把,多张、夹版不需取出,少张不需补,只需按规定符号(“+”表示多,“-”表示少,“√”表示夹版)在新纸条上注明差错张数, 所设差错张数不定,并将原纸条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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