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会签流转手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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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会签流转手续的注意事项
为规范公司合同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将合同审批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前置审批事项
1、在合同审批前,须按照ISO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要求和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事先完成合格供应商评审,并附相关审批材料。
2、合同金额较大、采购或实施前须报上级部门批准或按照“三重一大”制度等制度须经会议讨论审核同意的,应事先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前置审批程序,并在合同会签时附上级批文、内部请示、会议纪要或其他材料。公司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对前置审批工作进行审核。
二、项目名称
在填写《合同会签意见表》时,须注明合同名称,并在合同名称后方加注签约对象的公司全称。如:工作服清洗合同(上海化学工业区物流有限公司)。
三、要素说明
1、合同类型:须注明分包合同、业主合同等;须注明服务种类,如维修、采购、养护、施工、物业服务等(不仅限于上述内容)。
2、合同期限:须注明合同执行的起始时间,未明确详细日期的应注明一次性合同、框架合同、年度合同并加以说明。
3、合同续签:须注明是否为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价格、内容是否有变化,有变化的须说明变化内容及原因。
4、合同工作量和价格:须注明合同工作量、合同总价、单价(列
明主要单价)。无单价的须说明原因。分包合同须预估年合同总量及费用,并经HSE办公室审核。新签合同和价格发生变化的续签合同须经纪检审批。业主分包框架合同或年度合同工作量、价格发生变化,须按上述要求再次重新履行审批流程。
5、结算方式:须注明结算方式和周期,及是否需要审价。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请在“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四、其他事项
公司各部门应严肃合同审批,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合同承办人应按照要求列清合同各要素,对要素缺失、流程不完整或内容有误的合同审批表,在智能管理平台上予以退回,补充完善后重新审批。业主合同如有调整,包括增加一次性服务、人员增减、加班工资增减等,须遵照程序履行合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