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信息无障碍法律法规及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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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研究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研究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研究作者:胡河平来源:《建筑与装饰》2020年第20期摘要伴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参与社会生活的渴望越来越强烈,关爱弱势人群,构筑无障碍城市,已成为一个国家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本文通过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内涵及国外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分析研究,开展对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的探讨,进一步提出解决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无障碍设施;无障碍环境;弱势群体1 无障碍环境建设内涵无障碍环境建设既包括物质层面的物质环境无障碍建设、信息与交流无障碍建设在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也包括人文层面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物质环境无障碍主要是要求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等的建设应方便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通行和使用,如建筑物应考虑出入口、地面、电梯、扶手等设置残疾人可使用的相应设施。

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主要是要求公共传媒应使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者能够无障碍地获得信息,进行交流,如电视手语,盲人有声读物等。

人文层面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营造一种消除社会歧视,在社会交流、交往、参与中的无障碍的社会氛围,实现人人平等[1]。

2 国外无障碍环境建设国际上对于无障碍设施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初,当时在瑞典、丹麦等国家就建有专供残疾人使用的设施。

联合国成立以后,曾先后发布《残疾人权利宣言》《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等文件,强调建设无障碍设施,并以推行残疾预防和康复措施,实现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为宗旨。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无障碍标准》的国家,其无障碍建设有多层立法保障,可以满足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群体不同的需求。

在英国,城市道路路口基本都进行了无障碍化处理,并设置了提示盲道;城市中无障碍公交较为普及,地铁出入站设有升降平台,语音提示、视频提示和轮椅固定设施……而现在,国外大都从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施转换为无障碍环境的营造,并逐步把环境建设、制度建设和设计理念进行有机结合[2]。

残疾人的信息获取与无障碍通信

残疾人的信息获取与无障碍通信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强化政策执行
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执行机制, 确保相关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提高社会认知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残 疾人信息无障碍的认知和重视
程度。
06
案例研究
成功的无障碍通信项目
项目名称
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
描述
该项目通过整合各类无障碍资源 ,为残疾人提供定制化的信息获 取和通信服务,包括语音合成、 语音识别、文字转换语音等技术 支持。
盲文显示设备包括盲文打印机、盲文电子显示器等,可以帮 助视力障碍者更方便地阅读和交流。
辅助听力设备
辅助听力设备包括助听器和听力辅助耳机等,可以帮助听力障碍者更好地听到声 音。
这些设备通常具有声音放大、噪声抑制和方向定位等功能,以提高听力障碍者的 听觉效果。
04
信息无障碍标准与政策
国际无障碍标准
成果
成功提高了残疾人的信息获取率 ,减少了信息鸿沟,增强了残疾 人的社会参与度。
信息无障碍技术的创新应用
技术名称
智能辅助沟通软件
描述
该软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残疾人提供语音识别、语义理解和自 动回复功能,帮助他们更有效地进行沟通交流。
成果
改善了残疾人的沟通体验,提高了沟通效率,降低了沟通难度。
政府与企业在信息无障碍方面的实践
屏幕阅读器
屏幕阅读器是一种软件,可以将计算 机屏幕上的内容转化为语音或盲文, 以便视力障碍者能够听到或触摸阅读 。
屏幕阅读器可以读取文本、图片、图 标、菜单和控件等,使视力障碍者能 够更方便地使用计算机和其他电子设 备。
盲文显示
盲文显示是将信息转换为盲文点阵,以便视力障碍者通过触 摸来获取信息。
国际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

无障碍标准

无障碍标准

无障碍标准一、物质环境无障碍1.城市道路应满足各类残疾人的通行需求,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环境。

2.公共建筑应设置残疾人专用通道、电梯、卫生间等设施,确保残疾人能够自由进出和使用。

3.公共场所应设置盲文标识、语音提示等无障碍设施,方便视障人士获取信息。

4.公共停车场应设置残疾人停车位,并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二、信息交流无障碍1.政府机构和公共场所应提供盲文、手语等辅助服务,确保听障人士能够获取信息。

2.公共媒体应提供字幕、手语等无障碍服务,确保听障人士能够了解新闻、娱乐等信息。

3.公共图书馆应提供盲文书籍、有声读物等资源,方便视障人士获取知识。

三、获得社会服务的无障碍1.政府机构应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咨询、受理、办理等一站式服务。

2.社会服务机构应设置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等群体使用。

3.残疾人等群体应有机会获得个性化的社会服务,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四、技能培训和教育的无障碍1.教育机构应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其接受教育的权利。

2.公共培训机构应提供适合残疾人的技能培训服务,帮助其提高就业能力。

3.残疾人应有机会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五、就业和职业培训的无障碍1.雇主应积极招聘残疾人,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提供适合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3.残疾人应有机会参加各种职业培训和就业支持活动,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

六、文化和娱乐活动的无障碍1.公共文化场所应提供适合残疾人的文化活动和娱乐设施,满足其精神文化需求。

2.残疾人应有机会参加各种文化和娱乐活动,丰富自己的生活。

七、交通的无障碍1.城市交通应提供方便残疾人的公共交通服务,包括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

2.公共交通工具应设置方便残疾人的设施,如轮椅升降机、扶手等。

3.公共交通场所应设置盲道、轮椅通道等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出行。

八、信息和通信的无障碍1.政府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应提供方便残疾人的信息获取服务,包括政务公开、社会服务信息等。

我国信息无障碍研究综述

我国信息无障碍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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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无障碍(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是 2000 年 在八国首脑会议的《东京宣言》中伴随着数字鸿沟等 相关问题而提出的, 其理念是强调网络信息时代信 息无障碍较之城市设施无障碍对残疾人的生存与发 展具有同等重要的意 义[1]。 自 “信 息 无 障 碍 ” 这 一 概念在中国首届信息无障碍论坛上被引进后, 国内 学术界掀起了一股研究的热潮。 据笔者在万方数据 资源系统内以 “信息无障碍” 为检索词所收集的信 息 ,截止 到 2010 年 10 月 27 日 ,研 究 信 息 无 障 碍 这 个课题的学者主要集中在图书情报学、 计算机应用 科学和档案学等学科领域, 研究成果则主要分布在 《科技信息》、《现代电信科技》、《通信世界》、《图书情 报工作》、《图书与情报》、《黑龙江科技信息》 等期刊 上,其中期刊 论 文 有 316 篇 ,学 位 论 文 165 篇 ,会 议 论文 38 篇。
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related to it, countermeasures to speed up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 etc. This paper summarizes and analyses the different academic viewpoints
[2]刘 耿 生.档 案 开 发 与 利 用 教 程 (第 二 版 )[M]. 北 京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出 版 社 ,2010.
参考文献: [1]宋 玲.信 息 化 水 平 测 度 的 理 论 与 方 法 [M].北 京 :经 济 科 学 出 版 社 ,2001. [2]颜 海.档 案 信 息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M] .武 汉 :武 汉 大 学 出 版 社 ,2004. [3]国 家 档 案 局 ,中 央 档 案 馆 . 关 于 加 强 档 案 信 息 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档发[2005]1 号.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化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化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化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何碧显(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摘 要: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之下,标准化在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中亦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论述了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化的现状、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借鉴了美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的先进经验,提出了推动和促进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化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化DOI编码:10.3969/j.issn.1674-5698.2023.11.012Research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Standardization of Accessible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in ChinaHE Bi-xian(Shanghai Institute of Quality and Standardization )Abstract: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Accessible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Law, the legal and regulatory system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ccessible environment in China has been further improved. Under the framework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standardization has also played an irreplaceable rol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accessible environments in China.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standardization of accessible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in China, analyzes the main existing problems, and draws on the advanced experi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Australia, and Japan to propos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promote the standardization of accessible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in China.Keywords: accessible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standardization作者简介:何碧显,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解读

第一部分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2.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
人口老龄化是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的基本国情,对经济社会发展 的影响广泛而深远,劳动力减少、消费需求降低、创新动力不足可能 是其中比较突出的方面。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弥补残疾人、老年人 等因身体机能部分缺失或退化产生的差异,可以便利大量轻中度残疾 人和低龄老年人走出家庭、进入就业市场,从而极大地释放社会劳动 潜力、提升社会消费能力。同时,面对未来三成左右国民的社会生活 需求,围绕无障碍的设施设备、信息技术等的研发、应用,将有力促 进国家科技化、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3.立足国情实际,实行适度前瞻
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得动、可持续的客观 要求。《 无 障 碍 环 境 建 设 法 》在无障碍实现程度上,把建设目标建立在 财力可持续和社会可承受的基础之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 安排无障碍环境建设达标时序,对新建与改造、不同领域和场所等,作 出适度区别的规定,不搞过高标准、齐步走、“一刀切”;在实现形式 上,实行因地制宜,既高度重视技术标准,也鼓励配套服务,同时充分 考虑科技赋能因素,对于未来可能通过高科技实现无障碍的领域不做过 细的规范,为科技发展留下充足空间。
我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起步,2012年《无障碍环 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快速发展,为包括残 疾人、老年人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参与融入社会生活、共享发展成果 发挥了重要作用,展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但总的来看,我 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整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尚不匹配,存在许 多问题、面临亟待解决的困难。

219504500_国际标准《信息技术—办公设备—面向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无障碍指南》(ISO

219504500_国际标准《信息技术—办公设备—面向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无障碍指南》(ISO

国际标准《信息技术——办公设备——面向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无障碍指南》(ISO/IEC10779:2020)解读∗李光媛王方园[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辽宁沈阳110167][摘要]对国际标准《信息技术——办公设备——面向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无障碍指南》(ISO/IEC 10779:2020)的术语与定义、基本策略、对特殊群体残疾情况的分类、不同残疾分类对信息技术的需求进行了分析和解读,并与ISO/IEC 10779:2008标准和GB/T 32417-2015标准进行比较,分析不同标准之间的差异,为公共图书馆面向特殊群体提供无障碍服务、落实互联网适老化服务、特殊群体服务人才建设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ISO/IEC10779无障碍服务特殊群体[分类号]G254*本文系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2022年重点课题“标准化推动公共图书馆特殊群体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编号:2022jtyjkt-002)的研究成果之一。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2.64亿,占全国人口的18.7%[1]。

民政部在2020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传递出“十四五”期间中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并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的信号[2]。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有8502万残疾人。

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文化资源须最大程度地体现对特殊群体的包容性。

为了进一步弥合信息鸿沟,在信息技术层面上,面向特殊群体的无障碍文化服务建设需加快步伐形成体系。

笔者所探讨的特殊群体更倾向于对公共文化有特殊需求的群体,如老年群体、残疾群体等。

在信息革命的浪潮下,信息技术的无障碍建设旨在保障所有社会公众获取信息、使用信息时的平等性、方便性、无障碍性,可以简单理解为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获得信息。

国内学者大多通过梳理文献和质化研究梳理路线和给出对策,如朱佳林[3]从可行能力的视角理解特殊群体阅读能力发展不平衡与不充分的问题,指出特殊群体阅读可行能力贫困是特殊群体受阅读意识、阅读技能、阅读资源、阅读评价等转换因素影响(未接受教育、不具备阅读环境、基本阅读保障不完备、阅读技能缺失、阅读资源匮乏等),导致的阅读可行能力缺失。

浅谈国内外无障碍设计的发展

浅谈国内外无障碍设计的发展

浅谈国内外无障碍设计的发展无障碍设计是现代社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它旨在让所有人,无论他们是否患有残疾或年老体弱,都能够方便、安全地使用各种设施和产品。

本文将介绍无障碍设计的发展历程、现状、实践案例,以及未来的趋势和挑战。

无障碍设计是一种以人体工程学和通用设计为基础,以创造一个无论是否患有残疾或年老体弱,任何人都可以方便、安全地使用各种设施和产品为目标的设计理念。

无障碍设计的目的是确保残疾人和老年人能够方便地使用各种设施和产品,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无障碍设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体现了社会对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和尊重,同时也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

无障碍设计最早起源于美国,20世纪50年代,美国开始出现一些为残疾人和老年人考虑的设计,这是无障碍设计的雏形。

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人道主义思想的兴起,无障碍设计开始在欧美国家得到推广和发展。

而在我国,无障碍设计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

目前,国内外无障碍设计的发展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由于技术和经济的限制,很多地区和国家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还存在不足。

另一方面,无障碍设计需要考虑到的因素较多,包括人体工程学、通用设计、建筑材料、建筑法规等多个方面,这给设计师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未来,无障碍设计的发展将朝着更加多元化、智能化、人性化、绿色化的方向发展。

例如,借助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可以开发出更加智能化的无障碍设施,提高使用体验和效率。

同时,绿色无障碍设计也将成为未来的一个重要方向,如何在保证无障碍性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将是我们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无障碍设计的实践案例非常多,下面以一个实际案例来说明无障碍设计的实践过程和难点。

某个购物中心为了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购物,对商场内的设施进行了无障碍设计。

他们进行了详细的需求分析,与残疾人和老年人代表座谈,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和使用习惯。

然后,根据需求分析结果,设计师制定了多种设计策略,包括增加扶手、降低货架高度、设置专门的残疾人停车位等。

现阶段信息无障碍工作的分析及标准化研究建议

现阶段信息无障碍工作的分析及标准化研究建议

专 家论 坛 … … … … … … … … … ・
lr x P e r } i a 1 s F o ru r n
的措施 ,国内的相关理论研究 中将过去笼统的信息 无障碍的研究区分为对身体机能差异人群 、环境差 异人群和文化差异人群等若干相对独立 的价值链 的 研究 , 这是一步很重要的突破 , 能够使我们今后针对 不同人群 的需求有更明确的工作 目 。 标
在标 准化 研究 方 面 , 目前针 对整 个信 息无 障 碍
好更多服务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除此之外 , 运营商的
网络功 能升级 也 为各 种专 业化 服务 的开 展奠 定 了很
好的基础 , 如宽带 、 移动通信的发展 , 以及互联网的
普及 可 以使更 为 方便 和廉 价 的服 务成 为 可能 。 在专 用服 务提 供方 面 ,随着运 营企业对 公 益服 务重 要性 认识 的不 断加 强 , 越来越 多 、 形式灵 活 的专 用服 务被 提供 给有 特定要 求 的用 户 。 比如广 州 的 电 信运 营商 推 出了手 机定 位服 务 ,广 州 5万盲 人可 以
验。
三、 阶段 工作 的主要特点 现
对前期 国内各部门开展信息无障碍工作的情况
分 析来 看 , 遍 呈现 以下 几个特 点 : 普
在社会推广方 面 , 息产 业部 、 信 中国残联等部
门通 过 几 年 的努 力 已经 使 得 社 会 各 界认 识 到 了信 息无 障 碍 工作 的重要 性 。首 先 , 每年 一 届 的 信息 无
施有 自身特色的信息无障碍推广工作奠定了基础 。
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 , 国内已经从单纯的重要性研究向信息无障碍的本质属性 以及价值链的 研究方面转化。 任何社会化 的工作在开展前都必须清晰其实现的价值转移过程才能采取有针对性

无障碍法 解读

无障碍法 解读

无障碍法解读摘要:一、无障碍法的背景与意义1.无障碍法的发展历程2.无障碍法对于社会公平、人权保障的重要性二、无障碍法的核心内容1.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管理2.无障碍服务的提供与监督3.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三、无障碍法在我国的实施现状与挑战1.法规政策及标准的完善2.无障碍设施的普及与改进3.社会认知与参与度的提高四、无障碍法的推广与国际合作1.国内外无障碍法的比较与借鉴2.国际合作与经验交流3.提升我国无障碍法的影响力和地位正文:无障碍法是一种旨在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法律法规。

它涉及到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无障碍服务的提供以及相关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

一、无障碍法的背景与意义无障碍法起源于20 世纪60 年代的欧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和重视的领域。

无障碍法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社会公平和人权保障水平,促进特殊群体融入社会,减少社会歧视和隔阂。

二、无障碍法的核心内容1.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包括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居住设施、工作场所等各方面的无障碍改造。

2.无障碍服务的提供与监督:涉及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的无障碍服务政策和措施。

3.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对违反无障碍法的行为进行处罚,保障无障碍法的有效实施。

三、无障碍法在我国的实施现状与挑战1.法规政策及标准的完善: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无障碍法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但仍需不断完善和细化。

2.无障碍设施的普及与改进:虽然我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普及率仍有待提高,且部分设施的设计和质量仍有待改进。

3.社会认知与参与度的提高:我国社会对于无障碍法的认知和参与度仍有待提高,许多特殊群体在使用无障碍设施时仍面临各种困难。

四、无障碍法的推广与国际合作1.国内外无障碍法的比较与借鉴:我国应积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无障碍法的实施水平。

2.国际合作与经验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参与国际无障碍法的制定和推广,提升我国无障碍法的影响力和地位。

实施《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信息通信技术无障碍议程精品PPT课件

实施《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信息通信技术无障碍议程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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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示例
❖ 促进信息通信技术无障碍的计划: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 2006年12月13日联合国大会表决通过。 ❖ 保护残疾人权利的通用架构。 ❖ 第8个关于人权的全球公约,新千年第1个关于人权的
全球公约。 ❖ 截至2009年9月,已有142个国家签署。 ❖ 66个国家正式批准,代表了超过70%的世界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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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联合
信息通信技术在生活方方面面的普遍影响
❖ 信息通信技术的使用取得巨大增长: 9亿台个人电脑 超过16亿的互联网用户(包括共享和手机上网用户) 14亿条固定电话线。 15亿台电视机,24亿台收音机 40亿部手机,超过20亿的短信用户。 信息通信技术无障碍对教育、就业和文化机遇 的主要影响。 中国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方面的领导地位为信息通信 技术无障碍规划创造了巨大的机遇。
公约条款
9.2.a 9.2.b 24 27 21 9.1.b 30.5.c 9.2.b 20 26
无障碍要求
✓ ✓ ✓ ✓ ✓ ✓ ✓ ✓
合理调整
推动辅助技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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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服务的无障碍
“国家必须确保私营企业向公众提供设施和服务时
考虑那些服务的无障碍性。”(第9款) (第21款中也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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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领域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合作的资金机遇
❖ 项目资金应该用于解决经济和社会的关键挑战:
教育 工作场所/就业 独立生活和医疗保健
❖ 开发超越单个的信息通信技术无障碍工具、并可扩展到现实生 活中的协作环境的解决方案。
❖ 私营部门需要与学术界及公众社会合作,以便最大化地提升在 研发方面的投资回报率,促进其解决方案在全球推广使用。

近20年国内无障碍环境建设研究热点及趋势分析

近20年国内无障碍环境建设研究热点及趋势分析

12∣ 建设科技研究探讨建设科技CONSTRUC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2021年4月下总第428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强老年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1]。

无障碍近20年国内无障碍环境建设研究热点及趋势分析*田涛1 杨翠霞2 刘晖2(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 100835; 2.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辽宁 大连 116034)[摘要] 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是城乡文化建设的软实力体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以无障碍环境建设为主题,本研究对知网库里2659篇相关文献利用CiteSpace 进行可视化分析,探讨其研究热点及特征,并分析其研究趋势。

研究得出,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文献的每年发文数量整体呈现先急后缓的增长,关注度有持续上升趋势。

而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题、无障碍设计和信息无障碍相关内容的关键词讨论一直延续至今,适老化设计及养老设施无障碍是今后发展重点方向。

本研究对“十四五”时期城市更新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无障碍环境;建设;CiteSpace ;研究热点;发展;Research Hotspots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Accessibility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in China in the Past 20 YearsTian Tao 1, Yang Cuixia 2, Liu Hui 2( 1. Research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Norms,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Beijing, 100835; 2.School of Art & Design, Dali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Dalian, 116034)Abstract : The accessibility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is not only the soft cultural strength of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but also the progress symbol of social civilization. In this study, CiteSpace was used to analyze 2,659 related literatures on "Accessibility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in CNKI database. The research progress and hot topic were discussed and its research trends were presumed. It is shown that the number of papers published per year on the “Accessibility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increases rapidly and then slowly, while the attention has continued to rise. However the keywords discussion on the topic of “Accessibility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Accessibility Design” and “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 has continued up to now. The design suitable for the aging and accessibility of elderly facilities are key development directions in the future. The research provides a reference for accessibility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for urban renewal and new urbanization during the "14th Five-Year Plan" period.Keywords : accessibility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CiteSpace, research hotspots, development环境建设,不仅是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基础,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2-3]。

视障人士的无障碍阅读与信息获取

视障人士的无障碍阅读与信息获取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视障人士阅读需 求的关注和重视程度。
个性化服务与定制化需求
根据视障人士的不同需求和偏好,提供个性 化的阅读服务和定制化的内容。
THANKS
感谢观看
网站设计
遵循WCAG(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标准,确保网站内容易于理解 、操作简便,方便视障人士使用。
辅助功能
提供读屏软件兼容、语音导航、无障碍插件等辅助功能,帮助视障人士更好地浏览网站 。
电子书格式与无障碍标准
电子书格式
支持多种电子书格式,如EPUB、PDF等, 满足视障人士的阅读需求。
视障人士的无障碍阅读与信 息获取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03
contents
目录
• 视障人士的需求与挑战 • 无障碍阅读技术的现状与进展 • 信息无障碍的标准与实践 • 提升视障人士信息获取的策略与建议 • 案例分享与启示
01 视障人士的需求 与挑战
视障人士的定义与特点
视障人士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视力 受损或完全失明的人群。他们通常需 要借助辅助器具如盲杖、导盲犬或电 子设备来感知周围环境。
03
为视障人士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使用无障碍
阅读技术。
加强信息无障碍意识与培训
提高公众对信息无障碍的认识
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视障人士信息获取的关注和重视。
加强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信息无障碍培训
将信息无障碍培训纳入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育体系,提高师生对信息无障碍的认识和重视 。
开展视障人士的信息无障碍培训
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如读书会、文化交流等,促进视障人士与其他 群体的交流和互动。
05 案例分享与启示

民法典如何保护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权

民法典如何保护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权

民法典如何保护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权在现代社会,信息的获取和交流对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和参与社会活动都至关重要。

然而,对于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来说,由于身体机能的限制,他们在获取和利用信息方面往往面临着诸多障碍。

为了保障残疾人能够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实现其自身的价值和权利,信息无障碍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而我国的民法典,作为一部重要的民事法律规范,为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信息无障碍权。

简单来说,信息无障碍权是指残疾人能够以他们能够理解和使用的方式,平等、便捷地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的权利。

这包括但不限于视觉、听觉、言语、肢体等方面存在障碍的人群。

比如,盲人能够通过有声读物或者盲文获取信息;聋哑人能够通过手语翻译或者字幕服务理解视频内容等。

民法典在多个方面为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权提供了保障。

其中,最基础的是对平等原则的强调。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这意味着残疾人在信息获取和交流方面享有与其他人同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他们的残疾而受到歧视或不公平的对待。

在具体的权利保护方面,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编对于残疾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给予了明确规定。

残疾人在使用信息无障碍服务时,必然会涉及到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传递。

民法典要求收集、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收集、处理个人信息,并且要保障信息的安全。

这为残疾人在享受信息无障碍服务时,提供了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滥用的法律保障。

此外,民法典中的合同编对于服务合同的规定,也为残疾人获取信息无障碍服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例如,当残疾人与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的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到民法典的规范和保护。

如果服务提供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信息无障碍服务,残疾人有权依据民法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编对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残联关于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指导意见

中国残联关于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指导意见

中国残联关于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3.08.08•【文号】残联[2013]148号•【施行日期】2013.08.0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残联关于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指导意见(残联[2013]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垦区残疾人联合会:201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进入依法开展的阶段。

《条例》的实施,对于我国依法全面、系统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城乡现代化建设水平,维护残疾人、老年人及全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权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出台贯彻《条例》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是结合地方实际切实落实《条例》规定的内容、促进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条例》颁布后,中国残联下发了《关于切实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通知》(残联[2012]97号),要求各地要加快推动制定地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规章。

目前一些省(区、市)已将制定地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规章列入立法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各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法规、规章的重要意义近些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较快,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城市无障碍化格局基本形成。

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仍存在全社会无障碍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新建无障碍设施不规范、不系统,已建设施未进行无障碍改造,无障碍设施管理亟待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农村无障碍建设较为滞后等突出问题。

切实贯彻《条例》、制定地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规章,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依法推进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

6.《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解读

6.《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解读

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教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解读主讲张东旺中国残联维权部权益处处长第一节编制背景无障碍环境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同时也为老年人等其他社会成员提供生活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对无障碍环境均作了规定。

近年来,通过举办残奥会、世博会等重大国际活动,我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无障碍设施改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滞后;三是无障碍社区服务水平亟待提高。

这些问题都需要从法律制度层面加以解决。

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

《草案》根据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要求,本着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区服务作了规定,以方便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获取和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

2012年8月1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正式实施。

第二节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发展和现状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自20世纪80年代起步。

1986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共同编制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1989年4月1日颁布实施。

这是我国第一部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的设计标准,标志着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拉开序幕,走上正轨。

1990年12月,《残疾人保障法》颁布,1996年8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这两部法律均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

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发展纲要中,也都规定了建设无障碍设施的任务与措施。

2002—2004年,国家在12个城市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示范城活动。

“十一五”扩展到100个城市。

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服务平台的地方政府支持与政策保障研究

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服务平台的地方政府支持与政策保障研究

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服务平台的地方政府支持与政策保障研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服务平台作为促进信息共享和社会融合的重要工具,受到了越来越多地方政府的关注和支持。

这些平台旨在打破信息壁垒,为残障人士、老年人和其他特殊群体提供无障碍的信息获取和服务体验,进而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包容。

地方政府在支持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服务平台的发展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首先,在政策层面,地方政府应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为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服务平台的发展提供依据和指引。

政策框架应着重于推动平台的普及和应用,促进资源共享,保障服务质量,并加强对平台运营的管理和监督。

其次,在经济层面,地方政府应提供财政支持和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

这包括为相关企业提供财政资金的扶持,减免税收和费用,并提供土地和场地等公共资源的配套支持。

通过经济激励,地方政府可以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到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服务平台的建设中,提高平台的覆盖面和服务能力。

此外,地方政府还应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服务平台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对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政府部门可以与平台运营机构合作,共同推出宣传活动和培训计划,向广大民众介绍平台的功能和优势,并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让更多的人了解和使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服务平台。

此外,地方政府还应鼓励和引导企业和机构主动关注用户需求,不断改进和优化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服务平台的功能和服务。

通过与用户的沟通和反馈,平台可以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逐步提高用户体验和服务质量。

地方政府可以建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平台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平台能够持续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在推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服务平台的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协调。

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服务平台涉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信息安全等多个领域,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和机构之间的密切合作。

地方政府可以建立跨部门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版)(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无障碍设施建设第三章无障碍信息交流第四章无障碍社会服务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采取措施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便利。

残疾人、老年人之外的其他人有无障碍需求的,可以享受无障碍环境便利。

第三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第四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遵循安全便利、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第五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统筹城镇和农村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差距。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第八条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九条制定或者修改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划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发布单位】国务院【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622号【发布日期】2021-06-28 【生效日期】2021-08-01 【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国务院令第622号《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已经202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并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采用无障碍通用设计的技术和产品,推进残疾人专用的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和推广。

第七条国家倡导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捐助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无障碍设施建设第九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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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视野建设科技CONSTRUC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2019年7月上总第387期信息无障碍是保障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平等、方便、无障碍地获取信息并利用信息。

目前,美、日、英等132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有关残疾人的法律。

当前,我国政府也充分考虑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社会特殊群体及全社会信息无障碍需求,从法规、规划、政策、标准等多层次切实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和发展。

标准作为信息采集、表示、处理、传输、交换、存储、检索、安全的基本技术依据,是在更大范围、更广泛的领域实现残障人士方便、快捷、准确地进行信息的获取和交流的最有效的工具和手段。

国内外信息无障碍法律法规及标准研究代 红 徐 洋 张 群 赵菁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 100007)[摘要]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入发展,各国高度重视信息无障碍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

本文重点研究国际、欧盟、美国、日本,以及我国的信息无障碍法律法规现状和标准制定情况,为我国信息无障碍标准化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信息无障碍;标准化Research on Domestic and Foreign 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 Lawsand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Dai Hong, Xu Yang ,Zhang Qun, Zhao Jinghua(China Electronics Standardization Institute, Beijing, 100007)Abstract :Nowaday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ntinues to evolve, and digital, network, and intelligent is in deep-development. Countries have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 laws,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 status quo, as well as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in 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EU, US, Japan, and China, which will provide reference for China's 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 standardization work.Keywords : 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 standardization1 国内外信息无障碍法律法规现状信息无障碍的潜力,让很多国家逐渐重视这个领域,通过立法和规范指导。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就开始由政府主导研究、制定信息无障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1 联合国2006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残疾人权利公约》,并于2008年5月3日正式生效。

目前,有146个签字国和90个缔约国批准了该公约。

公约的核心是确保残DOI: 10.16116/ki.jskj.2019.13.007总第387期建设科技国际视野障人士享有与健全人相同的权利,并以正式公民的身份生活,从而在获得同等机会的情况下,为社会作出宝贵贡献。

1.2 美国美国在1964年、1974年和1990年分别通过《民权法案》《康复法案》和《美国残疾人法案》。

其中,最著名的《康复法案》第508节(俗称508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及地方办公室必须使用无障碍的电子信息技术与产品。

美国政府通过经济手段鼓励产品设计积极考虑无障碍需求的方法,极大地促进了信息技术厂商对无障碍的研发和投入。

2017年,美国修订并更新了《康复法案》第508节,旨在确保各自法律管辖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对残疾人是无障碍和可利用的。

1.3 欧盟为满足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关于在欧盟层面采取必要措施,为关键产品和服务设定共同的无障碍的要求,2015年,欧洲委员会提出了《欧盟无障碍法案》。

该法案以欧盟指令的形式,为计算机和操作系统、自助取款机等自助服务终端、与电话服务相关的先进计算能力的用户终端设备、与视听媒体服务相关的先进计算机能力的用户终端设备等技术产品和服务制定协调一致的无障碍要求,以协助欧盟各地的残障人士更全面地融入社会。

一旦立法在欧盟官方发表,成员国将有三年时间将新条款转化为国家法律,并于六年内用于国家法律。

1.4 日本日本于1970年建立《残障人士基本法》,并在2001年颁布的《Re-Japan 2002》的信息社会重点建设计划中规定,给残障人士和老年人提供信息无障碍的环境。

2013年6月,日本议会通过了《消除残障歧视法》,禁止基于残障的直接歧视,并规定了提供“合理便利”的法定责任,作为与《残疾人权利公约》保持一致的最终措施。

1.5 中国我国是最早签署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成员国。

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案。

其中,第七章第五十二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第七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为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创造条件”。

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强化了无障碍建设,特别是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的内容。

在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引导下,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和协会纷纷制定了与法律法规相适应的信息无障碍标准。

2 国内外信息无障碍标准研究信息无障碍涉及领域广泛,涵盖软件、硬件、网络、通信等诸多技术领域。

在该领域,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制定机构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国际电信联盟电信标准化部(ITU-T )、万维网联盟(W3C )和欧盟等区域标准化机构。

2.1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2.1.1 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第一联合技术委员会(ISO/IEC JTC1)ISO/IEC JTC 1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第一联合技术委员会,负责信息技术领域国际标准的制定。

该组织制定的信息无障碍标准主要侧重在整体性和全局性的考虑,不但全面考虑信息技术在领域的应用,同时还收集各类残障人士的需求,并一一映射。

此外,该组织在信息无障碍标准中,也汇集了各国信息无障碍相关规范。

ISO/IEC JTC 1下设分技术委员会主要制定信息技术领域应用的信息无障碍标准:(1)ISO/IEC JTC 1/SC28办公设备分委会负责制定ISO / IEC 10779:2008《信息技术 针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办公设备无障碍指南》等老年人、残疾人和临时残疾人使用办公设备时所需的无障碍环境标准。

(2)ISO/IEC JTC 1/SC35用户界面分委会负责制定信息和通信技术(ICT )环境中的用户界面和人机交互规范,并为包括可访问需求或特殊需求的人群在内的所有用户提供服务接口支持标准化。

目前,发布ISO/IEC 29138《信息技术用户界面可访问性》系列标准、ISO/IEC TS 20071《信息技术用户界面组件可访问性》系列标准,以及ISO/IEC 13066《信息技术与辅助技术(AT )的互操作性》系列标准等的信息无障碍国际标准22项。

2.2.2人类工效学技术委员会(ISO/TC 159)ISO/TC 159负责制定人类工效学标准。

目前,已制定ISO 9241-20:2008 《人机交互的人机工程学 第20部分:信息/通信技术(ICT )设备和服务的无障碍指南》2019 No.13代红等:国内外信息无障碍法律法规及标准研究国际视野和ISO 9241-171:2008《人机交互的人机工程学第171部分:软件可访问性指南》等相关标准,从人类工效学角度,为改善ICT设备和服务的可访问性提供了指导。

2.2 ITU-T标准国际电信联盟(ITU)是联合国下设的负责电信领域工作的专门机构。

ITU-T主要负责通讯技术的无障碍研究规范,其组织内研究无障碍相关标准的研究组(Study Groups)包括:服务提供和电信管理操作相关方面研究组(ITU-T SG2),电信发展策略与政策研究组(ITU-T SG1)和多媒体编码、系统及应用研究组(ITU-T SG16)。

其中,ITU-T SG16 Q.24/16负责“通过国际电信改善生活质量的人为因素相关问题”相关标准的制定,ITU-T SG16 Q.26/16负责“多媒体系统和服务的可访问性”标准的制定。

ITU-T于2007年通过了“ITU-T F.790 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的电信接入能力指南”等标准。

2.3 万维网(W3C/WAI)W3C是Web技术领域最具权威和影响力的国际技术标准机构,是较早关注信息无障碍的组织之一。

1997年2月,W3C成立了Web无障碍推进组织(Web Ac-cessibility Iitiative,WAI),组织制定了一系列关于Web 无障碍的标准、规范、检测方法,并在全球范围推动信息无障碍标准。

该组织主要侧重于基于网页无障碍访问的技术标准的研制。

目前,该组织发布的较为有影响力的标准包括:《Web内容可访问性指南(WCAG)》《开发工具可访问性指南(ATAG)》和《用户代理可访问性指南(UAAG)》等,内容包括:Web内容在无障碍方面的实施和开发;开发者如何创建面向残障群体可无障碍访问的的开发工具;以及如何支持残障人士在浏览器、媒体播放器及其他用户代理程序获取信息,并提供相关辅助技术等。

2.4 欧盟标准2015年4月,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通过了公共采购指令中信息和通信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无障碍标准EN 30159:2015,该标准规定了信息和通信技术产品和服务无障碍设计的技术要求,确保有功能障碍人群在ICT产品和服务的使用中享有平等的权利。

该标准就如何消除歧视、确保ICT产品和服务遵照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满足功能障碍人群的无障碍使用需求,从产品和服务的设计、操作、显示等方面提供了参考标准。

此外,还提供了对ICT产品和服务无障碍特性的测试和验证程序,同时借助现有市场监察机制,评估进入欧盟市场的ICT产品和服务是否满足无障碍要求。

欧洲电信联盟(ETSI)是欧盟专事通信标准研究的标准化机构,欧盟规范与ISO/IEC研究内容大致相同,均为全面考虑信息无障碍需求与技术的映射,及各相关国家的规范,但是欧盟的标准添加了中间步骤,即功能需求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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