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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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和县免疫规划相关疫苗
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脊灰和麻疹防控工作,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力争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按照陇卫函发( 2012)20号文件《转发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在全省开展免疫规划相关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12年3-4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人群
根据《2012年全省免疫规划相关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此次活动主要是开展针对6岁以下儿童(即2006年1月1日—2012年1月31日出生的所有儿童)免疫规划相关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对于7岁以上儿童,则按照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有关要求,通过查验预防接种证等手段完成免疫规划相关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二、工作指标
(一)以乡为单位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查漏补种前摸底工作覆盖率达100%;
(三)以乡为单位3剂次脊灰疫苗接种率达到95%;
(四)以乡为单位2剂次麻疹类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5%;
(五)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新增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
三、补种原则
在优先接种脊灰、麻疹疫苗、甲肝疫苗的同时,积极开展免疫规划其他疫苗的补种工作。本次查漏补种活动完成首次补种后,其余针次的补种工作要按《甘肃省免疫规划疫苗补种标准》(附表1)的相关规定完成。
四、组织实施
为做好此次查漏补种工作,各乡应在活动实施前成立由地方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联合组成的查漏补种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
指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查漏补种的组织实施、计划安排、技术指导、督导评估等工作。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积极组织人力物力,保证查漏补种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结束后,各地仍须继续定点、定时开展查漏补种活动,要特别关注流动儿童、小年龄(如1岁以下)儿童、交通不便山区儿童的接种工作。
在查漏补种期间,各级要结合春季入托入学,积极联系教育部门,认真开展在小学生查验接种证及疫苗补种工作。
五、接种实施
(一)目标人群摸底调查
各地要切实做好辖区内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对发现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予以补建接种卡、接种证。
摸底调查人员应采取入户或通过学校、托幼机构等方式给家
长发放查漏补种活动接种通知单(各地自行印制),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接种时应携带接种证等事项,负责填写《2012年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2-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负责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2012年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2-2),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制定接种实施时间表,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现场接种
各地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已取得资质的接种单位负责本辖区的预防接种工作。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各类疫苗接种禁忌证及其他暂缓接种
的原则,查漏补种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查漏补种活动后的条件适宜时机予以及时补种。
查漏补种活动所有接种记录需登记入接种册、接种卡、接种证,于接种后5日内录入中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客户端。
(三)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
各地在摸底工作结束后,及时统计确定疫苗和注射器需要量,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按冷链要求逐级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的分发、运输工作,保证疫苗和注射器的供应。疫苗储存和冷链运送过程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疫苗应保持在2-8℃的环境中,注射器应保持在相对干燥的环境下,避免接触消毒物品。
查漏补种活动用疫苗、注射器将根据各地摸底调查数据由上级统一计划调配下发,不足部分由省级提供。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四)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各地要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甘肃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规范》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
六、培训与宣传
在活动开始前,各地要认真开展培训工作。要对参加查漏补种活动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目的、对象、时间、指标、补种原则、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等。
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电视、广播、散发宣传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使群众充分了解查漏补种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时间安排,提高群众的认识及自觉参与意识。特别要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外出生人口、边远贫困地区和常规免疫薄弱地区等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确保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补种率。
七、督导、评估
强免期间,各级要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要继续落实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接种对象的三包政策,县对乡,乡对村要派驻督导员,全程跟踪督导查漏补种工作,同时要安排巡回督导组,确保查漏补种工作顺利进行。
查漏补种月活动结束后,卫生局将进行接种率评估,具体方法为;全县随机抽查2个乡镇和1个农贸市场,每个被调查乡镇随机抽取3个村(社区)作为调查点,被调查农贸市场分别从不同的方位各设3个调查点;全县共计调查9个调查点,每个点调查10名以上目标人群,总计调查90人。
如遇有儿童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县,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接种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家长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
本次快速评估时,遇到因拒绝、有禁忌症、生病暂缓的未服苗者,应计算在内,以便更真实反映查漏补种疫苗覆盖率。但在上报和反馈结果时,注明快速评估时发现的未服苗者中有几名是因拒绝、禁忌症或生病暂缓等原因造成的。
每个调查单位的查漏补种对象中只要发现有2名以上应种
对象未接种(因拒绝、禁忌症、生病暂缓的未服苗者除外),应以乡镇为单位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并对漏种儿童实施补种;如有2名因拒绝、禁忌症、生病暂缓未服苗者,则再扩大调查30名,若共有3人因患病或禁忌症等原因未服,该调查单位评估通过;如有4人(含4人)以上,无论任何原因未服,该调查单位则需开展查漏补种。如有2个调查单位需查漏补种,则全县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并对漏种儿童实施补种。
八、资料收集与总结报告
各级务于2012年3月底前将查漏补种摸底汇总表上报县疾控中心,5月10日之前将查漏补种工作总结、接种数据和查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