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管子制作通用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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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系制作通用工艺

船用管子制作通用工艺

一、目的及范围

本工艺规定了船舶管子零件的材料、切割、装配、弯曲、表面处理、等方面的工艺及其质量验收指标要求。

本工艺适用于各类船舶下列规格管子的加工:外径在500mm以下的无缝钢管、焊接钢管和不锈钢管,250mm以下的铜管和铜合金管(包括铜镍管)、

6英寸以下的水煤气管及其它金属管。

本文件可供船舶管系施工设计时选用。

对于特殊要求的管子应按设计要求加工。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工艺中引用而构成本工艺的条文。由于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工艺的各部门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CB/T3790-1997 船舶管子加工技术条件

CB/T3365-91 管子无余量下料工艺

CB/Z94-68 黑色金属磷化技术条件

CB*/Z343-84 热浸锌通用工艺

船舶建造质量检验(CSQS)1998版

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和建造规范(CCS)2001版

德国劳氏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和建造规范(GL)1992版

三、管子材料要求

3.1 管子材料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我国造船规范要求。出口船舶用管材须符合该船舶入级相应的船级社要求。

3.2 各种管材,根据其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分为三级,见表1。对于I级、II级管,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的合格证书及制造厂的炉罐号。III级管应具有制造厂的合格证书,如缺少证明时,应根据有关规定或订货要求补做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管子的切割

表1 管系等级

1.Ⅰ级栏中的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两个参数,只要其中一个符合表中规定数值的,即为Ⅰ级管;

Ⅱ级栏中的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两个参数,均达到表中规定数值的,即为Ⅱ级管。

2.除Ⅰ、Ⅱ级管外,其余的是Ⅲ级管。

3.表中其他介质是指空气、水、滑油或液压油等。

4.1 管子切割前,必须核对管子材料、规格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4.2 管子切割前,应对管材内外表面质量进行检查。

4.2.1无缝钢管和合金钢管,其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分层、结疮、轧折、发纹等缺陷存在。如有上述缺陷应予清除,清除部位壁厚的减薄不得超过该材料标准允许的负偏差。

4.2.2焊接钢管内外表面不允许存在由于焊接引起的裂缝、咬口、飞溅、凹陷等缺陷。

4.2.3有色金属管子,其表面应光滑清洁,不应有针孔、裂缝、气泡、分层、锈蚀等缺陷。

4.3 碳素钢管、不锈钢管在订货时,应向制造厂提出退火处理要求。

4.4 法兰、套管、螺纹接头、异径接头、定型弯头等连接件,必须具有材质报告证件,方可使用。

4.4管子的切割与开孔

4.4.1有色金属管、水煤气管和外径不超过32mm的钢管,应用机械方法切割和开孔;对外径超过32mm钢管允许使用气割开孔;合金钢管切割和开孔的方法应根据材料成分决定。

4.4.2管子上开孔和切割后,切口必须修整光顺,氧气渣和毛剌必须全部清除干净。

4.4.3 管子切割后,管端面和管子外表面的垂直度公差Δ,应符合表2所规定的要求。

表 2 mm

4.5管子焊接坡口的切割

4.5.1 以下状况可以允许焊接不开坡口

钢管总管开孔、钢管壁厚δ≤6mm 的支管、钢管壁厚δ≤5mm 的管子对接焊处,以及钢管与其他附件搭焊处如图一

开支管的总管开孔 直接对接焊 与附件搭焊

图一

4.5.2 钢管开坡口在没有开坡口设备的情况下,一般采用气焊切割或打磨成型。当壁厚等于或大于6mm,并当主管直径大于或等于2.5倍支管直径时,在整个支管顶端开坡口;当主管直径小于2.5倍支管直径时,可在支管端面沿主管轴线方向左右部位,局部开坡口。所有坡口型式及尺寸具体参照管子焊接通用工艺(YF-XXX-2004)。 五、管子弯曲加工

5.1 管子弯制前,必须核对管子材料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5.2 弯管设备

5.2.1弯管机须经过设备管理部门检查验收,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5.2.2 弯管模子、滑块或滑轮槽道和塞芯头部光洁和顺,切口处必须倒圆。

5.2.3 弯管模子和滑块的圆槽直径按表

3。 5.2.4有芯弯管机的芯棒头部外径和长度按表4。

5.2.5弯管机的工夹、模具和附属设备应当定期检查和维修,以确保良好状态。

表3弯管模子和滑块的圆槽直径 mm

表4 芯棒头部外径和长度 mm

5.3 弯管技术要求

5.3.1管子的弯曲,一般采用冷弯的方法,在工厂缺少冷弯设备的情况下,允许采用热弯,但水煤气管不宜采用热弯,20号钢管不宜采用中频弯曲。

5.3.2 不锈钢管及合金钢管宜冷弯,如必须热弯时,不锈钢管加热应避免渗碳,而对淬硬倾向较大的合金钢管则不得浇水冷却。紫铜管冷弯前应采取局部退火处理。

5.3.3 管子弯曲半径,一般不小于3倍管子通径,在管路布置比较紧凑的地方,在保证弯管质量前提下,允许小于3倍管子外径,较小弯曲半径的管子,应采用定型弯头。

5.3.4弯管操作者,应熟悉弯管设备的结构、性能及其操作程序和规则。

5.3.5对有芯弯管机,管子内径与塞芯工作部分,应涂适量的润滑油。

5.3.6对有芯弯管机,弯管时芯棒的端头圆柱截面位置应超过与其垂直的模具中心线,其超前值一般根据试验来决定,新安装和调试的弯管机可参照表5选取。

表5

注:表中D及d分别代表管子的外径和内径。

5.3.7 弯曲焊接钢管和水煤气管时,应尽量将焊缝安置在因弯曲而引起弯形的最小方位上,如图2所示。在弯立体弯头时,亦应考虑焊缝的位置。

焊缝位置

图2

5.3.8 弯制铜管、铝管时,必须小心地清除管子内外表面及机械设备与管子相接触部分所粘附的硬质杂物(如铁屑、砂土等)。不允许在管子表面刻线,可]用铅笔或粉笔在管子表面划标记。弯制时,应加少许润滑油以防止管材内外表面拉伤。

5.3.9 管子热弯时,加热应缓慢均匀和热透,且应防止过热,弯制每个弯头的加热次数应越少越好,这要取决于加热的渗透性和弯管操作的熟练程度,加热温度参照表6。

表6管子加热温度℃

5.3.10 采用冷弯进行弯曲的铜和铜合金管,在弯曲后应进行退火处理,退火温度为500~700°C。

5.3.11 合金钢管和外径大于120mm碳素钢蒸气管,经弯曲后,应进行退火处理,碳素钢管加热至600~650°C,壁厚小于或等于25mm,保持时间至少1小时,然后在平静空气中缓慢冷却,合金钢管的热处理根据成分决定。

5.3.12 管子热弯后,应清除表面的氧化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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