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预付赔款收据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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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梅秀明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梅秀明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梅秀明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9.27【案件字号】(2021)苏02民终400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薛崴诸佳英杨曦【审理法官】薛崴诸佳英杨曦【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梅秀明;方黎明;江苏省博尔捷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梅秀明方黎明江苏省博尔捷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梅秀明方黎明【当事人-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江苏省博尔捷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罗红苹浙江德昊律师事务所;顾源江苏新翔律师事务所;杨扣成江苏新翔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罗红苹浙江德昊律师事务所顾源江苏新翔律师事务所杨扣成江苏新翔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罗红苹顾源杨扣成【代理律所】浙江德昊律师事务所江苏新翔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被告】梅秀明;方黎明;江苏省博尔捷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中,雇主责任保险单承保表中“保单责任”项约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骑手在外卖配送过程中或为点我达平台进行驻店等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依法须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人身赔偿责任,以及因骑手责任造成事故对方的损失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金”,博尔捷公司在太平保险浙江分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现博尔捷公司雇员方黎明在工作中造成他人损害,符合保单责任范围。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过错合同约定鉴定意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中,雇主责任保险单承保表中“保单责任”项约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骑手在外卖配送过程中或为点我达平台进行驻店等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依法须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人身赔偿责任,以及因骑手责任造成事故对方的损失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金”,博尔捷公司在太平保险浙江分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现博尔捷公司雇员方黎明在工作中造成他人损害,符合保单责任范围。

太平人寿电子投保确认书

太平人寿电子投保确认书

E 保确@回国末m CHINA TAIPI ~J.::节9嘿险有限公司URANCE CO.,LTD.认书本人《人身保险投保单(时)>>投保单号:I根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如投保的险种中包括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或投资连结保险请在下方空格抄录:本人已阅1卖保险条款、产口口口说E 刀目书和投保t 工足日刁τ书,了解本产口口口的特占和保单中'f'11叫u 益向S~μJ 不确足~性。

投保人签名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签名代理人签名一一一年一一一月一一一日签署日期h O 寸,..o N(3)如果您选择购买万能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万能保险产品通常有最低保证利率的约定,最低保证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资金。

您应当详细了解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用等。

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万能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怯对您进行解释。

万能保险产品的技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您要承担部分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只能代表一个月的投资情况,不能理解为对全年的预期,结算利率仅针对技资账户中的资金,不针对全部保险费。

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如果您选择灵活交费方式的,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fg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您进行解释。

七、请您正确认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不同保险产品对于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侧重不同,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

您不宜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八、选择健康保险产品时请您注意产品特性和条款具体约定健康保险产品是具布较强风险保障功能的产品,既有定额给付性质的,也有费用补偿性质的。

太平保险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

太平保险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

太平保险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财产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等。

为了给财产提供保障,太平保险推出了财产保险综合险。

下面,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太平保险财产保险综合险的条款。

一、保险责任太平保险财产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任范围较为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火灾、爆炸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爆炸则包括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2、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

这些自然灾害往往具有不可预测性和强大的破坏力,可能会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例如飞机失事、陨石坠落等情况导致的被保险财产损失。

4、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5、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6、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二、责任免除然而,并非所有的情况都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以下是一些责任免除的情形:1、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恐怖活动。

这些通常属于不可抗力和社会政治因素导致的风险,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

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如果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故意造成或者明知可能发生而放任不管导致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这类风险具有特殊性和高度的不确定性。

4、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由于地震的复杂性和难以预测性,通常被列为责任免除范围,但有些地区或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额外的地震附加险可供选择。

5、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例如因火灾导致工厂停工造成的利润损失等。

6、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与李某、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与李某、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与李某、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4【案件字号】(2020)晋02民终74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柴涛雷剑飞邓亮【审理法官】柴涛雷剑飞邓亮【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李某;杨某【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李某杨某【当事人-个人】李某杨某【当事人-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本院观点】关于上诉人保险公司上诉提出的李某伤残赔偿标准的问题,李某一审时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公司及邻居的证明等证据可以证实李某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事实,上诉人对此不予认可,但一、二审均未提交相关反驳证据证明其主张,故一审法院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李某的残疾赔偿金并无不当,上诉人该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施救费为事故发生后李某所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对此应予以赔偿,上诉人该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权责关键词】合同侵权鉴定意见证据不足新证据重新鉴定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上诉人保险公司上诉提出的李某伤残赔偿标准的问题,李某一审时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公司及邻居的证明等证据可以证实李某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事实,上诉人对此不予认可,但一、二审均未提交相关反驳证据证明其主张,故一审法院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李某的残疾赔偿金并无不当,上诉人该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上诉人提出的不认可李某伤残等级鉴定的问题,本院经审查,该鉴定系一审法院委托山西金盾司法鉴定中心作出,该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具备鉴定资质,鉴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不认可该鉴定结论,但并未提交足以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故对其该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太平财险条款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条款

太平财险条款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条款

(八)任何原因导致公共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九)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
第 九 条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出险时的账面余额、出险时的市场价值或其他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 定,并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 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 该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四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 十 五 条 保险人依据第十九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 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 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 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 投保人应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约定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投 保 人 在 约 定 交 费 日 后 交 付 保 险 费 的 , 保 险 人 对 交 费 之 前 发 生 的 保 险 事 故 不 承 担 保 险 责 任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条款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条款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条款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 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四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二)矿井、矿坑;(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五)枪支弹药;(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七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三)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四)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五)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七)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烘焙;(八)盗窃、抢劫。

太平索赔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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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及经过:
施救方式及经过:
请您如实填报事故原因及经过和施救方式及经过。报案时的任何虚假、欺诈行为,均可能成为保险人拒绝赔偿的依据。
报案人签字:
年 月 日
太平财产保险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公司:
本人就上述保险事故向贵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交全部的索赔材料。本次申请赔付的金额合计(大写)小写。
本人声明:以上所填写的内容和向贵公司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可靠,没有任何虚假和隐瞒。若存在任何的虚假、欺诈行为,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被保险人签章:
年 月 日

太平洋保险公司实物赔付意向书

太平洋保险公司实物赔付意向书

太平洋保险公司实物赔付意向书保险公司签单意向书(通用15篇)保险公司签单意向书篇1投保意向书为了能更好的为您服务,以下内容全部为必须填写项目,我们将按照您的需求提供保险咨询。

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岁所在地区:分公司:城市:您期望获得保障:少儿教育金保障旅行保障寿险保障意外保障交通工具保障健康险保障预期缴纳保险费(元/年):号码:电子邮件:感兴趣的保险类型:根据您所填写的需求我们会提供相应的专业保险建议:保险公司签单意向书篇2保险意向书甲方:襄城县东方公交有限公司乙方:许昌东方科贸有限公司为使甲方具有保险利益的车辆在运营过程中遭受保险范围内的损失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保险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险标的:在协议期限内,凡属于甲方所辖的公交车辆均属于保险标的范围,甲方保证所有公交车辆在乙方投保。

二、承保方式:由甲方提出申请,每月分批在乙方投保,乙方在保险条款及核保规定的框架内签订保险单证。

三、保险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保险费率按照车辆使用性质、座位及保险金额不同分别计算。

五、保险费缴纳及单证给付经双方协商,甲方按以下约定支付保险费:1、甲方应一次清保险费;2、乙方向车主提供保险单抄件及保险卡;保险意向书甲方:襄城县东方公交有限公司乙方:许昌东方科贸有限公司为使甲方具有保险利益的车辆在运营过程中遭受保险范围内的损失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保险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险标的:在协议期限内,凡属于甲方所辖的公交车辆均属于保险标的范围,甲方保证所有公交车辆在乙方投保。

二、承保方式:由甲方提出申请,每月分批在乙方投保,乙方在保险条款及核保规定的框架内签订保险单证。

三、保险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保险费率按照车辆使用性质、座位及保险金额不同分别计算。

五、保险费缴纳及单证给付经双方协商,甲方按以下约定支付保险费:1、甲方应一次清保险费;2、乙方向车主提供保险单抄件及保险卡;3、乙方向甲方提供保险单正本和保险费收据。

本产品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本产品由本公司面向

本产品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本产品由本公司面向

本产品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本产品由本公司面向全国销售,限于向中国居民(包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居民)销售,或非中国居民为其入境后的大陆境内购买本保险产品。

【基本信息】本产品条款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版)》,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产品介绍】、投保人为年满周岁且对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被保险人为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班机的旅客,每一被保险人有效保险期间限购一份,多投无效。

、保险期限:本产品保险期限为天以内单次航班,保单起保时间由您自由选择,但最早为投保当天的次日零时生效。

、受益人:本保险合同的身故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其他保险责任的受益人为本人;、特别约定:)针对意外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出险状况可同时适用不同状况,则以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为有效,被保险人不可同时获得多种状况的保险金。

)无论被保险人持有几份本保险,同一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其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以壹份为限,超过部分无效。

)本产品适用条款《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版)》。

、责任免除: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殴斗;(四)各类疾病,以及药物过敏、食物中毒、猝死;(五)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六)被保险人未遵守民用航空管理法规或规定的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七)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八)恐怖袭击。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二)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三)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为准)期间;(四)被保险人从事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服刑期间;(五)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呈阳性)期间。

机动车索赔申请书

机动车索赔申请书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名称: 被保险人联系电话: 本车车牌号码: 驾驶员姓名: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 省 市被保险人名称: 被保险人银行账号: 被保险人开户行: 银行 省 市 分行/支行 到账短信通知号码:我单位(本人)同意贵公司根据保险条款核定的赔偿金额,并委托以下单位(个人),请勾选收款人与被保险人 的关系(监管禁止非被保险人收款的地区不允许委托收款):□行驶证车主 □受害人 □法院 □指定收益人 □律师 □ 其它 代为收取本次事故的保险赔偿金额。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银行账号: 收款人开户行: 银行 省 市 分行/支行 到账短信通知号码: 委托金额: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备注:交案人 签名: 被保险人 签章: (索赔权益人)交案人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 赔款金额一万元以上请提供以下信息材料: 被保险人为个人:职业: 工作单位: 住所地或工作单位地址:被保险人为非自然人(企事业单位)的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尊敬的被保险人:为了保证你的索赔权益,并能尽快获得相应赔偿,请按照事故的真实情况,准确填写以下内容。

报案号:T AIPING GENERAL INSURANCE CO.,LTD.版本号:201107机动车辆保险索赔温馨提示尊敬的被保险人:为了方便您办理保险索赔手续,请详细阅读《机动车辆保险索赔温馨提示》,依照保险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下列单证,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提供诚信、高效、优质的保险服务并接受监督,谢谢合作。

请阅读以下的单证类型:□ 一、单方事故不涉及人伤案件单证□ 二、单方事故涉及人伤案件单证□ 三、多方事故不涉及人伤案件单证□ 四、多方事故涉及人伤案件单证□ 五、全车盗抢险案件单证□ 六、火灾/自燃案件单证一、单方事故不涉及人伤案件单证□ 1、赔款收据、索赔申请书、赔款委托书;□ 2、肇事司机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肇事司机驾驶证体检证明;□ 3、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4、被保险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 6、保险公司出具的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表;□ 7、维修发票、施救费发票等相关费用发票;□ 8、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文件及证明材料。

刘金乐、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金乐、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金乐、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14【案件字号】(2019)津01民终826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宝莉刘洪雨邵丹【审理法官】刘宝莉刘洪雨邵丹【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金乐;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当事人】刘金乐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当事人-个人】刘金乐【当事人-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刘金乐【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中刘金乐以车辆所有人的身份主张相应的车辆损失及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但并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实,现车辆在登记机关的所有人仍为宋宝莲,刘金乐以协议书、证人证言等方式并不能推翻登记机关的权属记载,作为特殊动产的机动车的权属仅能以登记机关的记载为准,其在本案中主张的权利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并无不妥。

【权责关键词】证人证言证明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中刘金乐以车辆所有人的身份主张相应的车辆损失及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但并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实,现车辆在登记机关的所有人仍为宋宝莲,刘金乐以协议书、证人证言等方式并不能推翻登记机关的权属记载,作为特殊动产的机动车的权属仅能以登记机关的记载为准,其在本案中主张的权利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并无不妥。

综上所述,刘金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0元,由上诉人刘金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1-11-03 21:17:01【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关于车辆权属,原告提供了其与案外人宋宝莲于2018年3月15日签订的《协议书》,约定由原告向宋宝莲购买津R×××××号车辆,价款65000元,但原告并未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故原告不能证明其对津R×××××号车辆具有所有权并长期使用的事实,其作为权利人主张车损及替代性交通工具费一审法院不予认可;原告主张的律师费及误工费并未提交证据予以佐证,故一审法院对原告的以上损失亦不予认定。

赔偿确 认 书(new)[1].doc

赔偿确  认  书(new)[1].doc

确认书
2014年10月15日立书人: 朱晓平(营口祥润达物流有限公司)
今愿接受人民币 (大写):肆仟玖佰壹拾伍元玖角整
(小写):RMB4,915.90元
作为下列保险单本次出险的全部损失赔偿金额,但该项赔偿金额及赔偿责任,仍须待保险人确定认可后,方可生效,特立此书为凭。

保险人: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保单号码:ASHY60004314Q000853B
保险标的:大米
保险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圆整(RMB100,000.00元)
出险时间 :2014年9月3日
出险原因:水湿
此致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被保险人(受益人)帐户:
被保险人(受益人)帐号:
(受益人)开户银行:
被保险人:
(受益人) (签名盖章)。

保险有限公司实物赔付确认书

保险有限公司实物赔付确认书
开户银行: 银行 省 市 分行/支行
银行帐号:
三者车车牌号:
实物赔付维修单位名称(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 省 市 约定如下:
您同意保险公司在此次事故中,以实物赔付形式,完成此次保险事故的车辆损失赔付,保险责任内的车辆维修费用由我司直接与维修单位结算。
感谢您的配合,请在确认以上信息后签字确认并提供有效证件(验原件,原件拍照),谢谢!
保险有限公司实物赔付确认书
尊敬的客户,您好!
为进一步提高车险理赔服务质量,我司推出“实物赔付”形式,即发生保险事故后,将车辆交给我司合作维修单位对车辆进行修复,车辆修复完毕后,由我司直接与维修单位结算修复费用。
案件号: 被保险人名称:
出险时间: 出险地点:
标的车车牌号:
实物赔付维修单位名称(户名):
被保险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三者车主或其授权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受托修方维修单位签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受托修方维修单位签章:
联系电话:
日期:
查勘/定损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保险理赔单据及承诺书

保险理赔单据及承诺书

保险理赔单据及承诺书
1. 保险理赔单据要求
- 就医的相关单据(如出院证明、等)必须真实有效;
- 单据上的信息必须完整清晰,包括患者姓名、就诊日期、诊
断结果等;
- 单据需提供原件,并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
- 所提供的单据必须与保险投保信息一致。

2. 保险理赔承诺书
本人保证已充分了解保险理赔的相关要求,并且承诺提供的所
有单据和信息都是真实准确的。

如有虚假行为或提供非法证明文件,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此外,本人同意保险公司对我提供的单据进行核实和调查。


有发现不实之处,本人同意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或中止理赔,并要求
返还已支付的赔款。

本人保证遵守保险公司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单据,并完全配合保险公司的核查工作。

3. 理赔申请流程
-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 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关理赔单据及资料;
- 保险公司进行核查和审理;
- 如符合理赔条件,保险公司及时支付赔款。

4. 注意事项
- 提交的单据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有任何篡改或伪造行为;
- 如有疑问,可以随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交流;
- 如需帮助或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咨询保险公司。

以上所述,我同意并愿意遵守。

保险理赔人签字:
日期:。

账户安全险索赔申请书

账户安全险索赔申请书
被保险人签章:
年 月 日
账户安全险索赔申请书
被保险人
身份证号
保单号
支付宝账户名
出险时间
出险地点
损失金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事故原因及经过:
施救方式及经过:
请您如实填报事故原因及经过和施救方式及经过。报案时的任何虚假、欺诈行为,均可能成为保险人拒绝赔偿的依据。
报案人签字:
年 月 日
太平财产保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有限公司:
本人就上述保险事故向贵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交全部的索赔材料。本次申请赔付的金额合计(大写)小写。
本人声明:
以上所填写的内容和向贵公司提交的全部索赔材料真实、可靠,没有任何虚假和隐瞒。自贵公司承诺对本人进行赔偿之时起,双方针对本申请书内容形成合同关系,因双方均认可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代为提交理赔资料,故合同签订地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代办机构所在地,即杭州市西湖区。若存在任何的虚假、欺诈行为,本人自愿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贵公司为调查上述交易情况而付出的各种成本,如人员薪资、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以及为向本人追索上述款项而付出的各项成本,如诉讼费用、律师费、公证费等。如因此发生民事诉讼,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合同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六单证

六单证

分公司出险通知书本通知书由被保险人于出险后立即填写一份经签章后送保险公司付款转账确认书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本公司(人)系号保单被保险人。

因年月日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

为方便起见,本公司(人)请贵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条款规定的赔款范围、项目和标准核定保险赔款后,将所核定保险赔款直接汇入下列账户:开户行:账户名:账号:联系电话:本公司(人)确认收到款项之日即为本公司(人)收到赔款之日,本公司(人)收款后无其他异议。

特此确认。

确认签章(字):年月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公司索赔申请书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公司人员伤亡费用清单核定人:日期:免责保证书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支)公司:我单位为其投保了险,保险单号码,保险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单位)于年月日时分由于事故,造成意外(受伤、死亡),被保险人自己计算的损失金额共计元,但具体的赔偿数额以贵公司的核定为准。

现我单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提供的被保险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其全部继承人出具的“转款证明”是被保险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其全部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我单位对该“转款证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保证责任。

针对本次事故我司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贵司无关;二、我司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贵司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贵司形象或利益的行为;三、我司保证领取此保险赔偿金后,任何本次事故相关方不得就此事再向贵司提出索赔,该案任何受益方如就此事与贵司产生任何法律纠纷均由我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均与贵司无关;四、本保证书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贵司认可对我司此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五、如出现有违反本保证书第一条至第五条的情况,则贵司有权要求我保位双倍返还我单位代领的全部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签字盖章:(公章)年月日转款证明太平洋保险财产险山西分公司:你公司签发的险,保险单号,于年月日我单位员工由于发生事故,现我或我们委托,领取贵公司核定赔偿之后,我们不得再向贵公司主张任何形式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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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赔款/垫款收据及保留权利确认书
致: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保险单号赔案号码:
保险险种:保险金额:
事故时间:事故地点:
案由:
由于上述事故引起立书人的损失,贵公司预先支付或垫付的款项:
(大写)¥(小写)已收到。

立书人确认贵公司预先支付或垫付款项的行为并不代表认可该事故属于保险责任。

在贵公司的要求下,立书人保证将无条件地归还上述款项。

如有延迟,立书人同
意自收到贵公司请求还款的通知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延迟利息,并赔偿给贵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证明。

立书人:
(签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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