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 预科教育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定稿)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修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定性测评和定量测评相结合、记实测评和评议测评相结合、过程测评和结果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客观、全面、系统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对象为药学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以下称学生)。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作为先进集体评选、奖学金评定、荣誉称号评选、助学金评定(有其他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推优入党,毕业生推荐实习、就业,毕业鉴定等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1次,一般于每年9月完成,毕业班级于4月完成。
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班级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团委等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任小组成员,负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总体领导和组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指导、督促各班级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第七条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代表(每个寝室都应有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议小组(须在学院统一公示),负责做好本班学生综合素质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大一学年的评议小组建议班主任助理参加。
第三章测评内容与方法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由德育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体育素质测评、美育素质测评、劳育素质测评等5 个方面组成。
第九条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比例:德育素质测评占20%, 智育素质测评占50%,体育素质测评占10%,美育素质测评占10%,劳育素质测评占10%。
(解答疑难篇)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1)
(解答疑难篇)⼴西民族⼤学相思湖学院学⽣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1)⼴西民族⼤学相思湖学院学⽣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总则第⼀条为激励同学们积极上进,培养竞争意识和⾃我教育、⾃我管理能⼒,促进学⽣德、智、体、美全⾯发展,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全⾯、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学⽣在校期间的各种表现,为推优⼊党、评优评先、奖助学⾦评定、毕业⽣综合鉴定等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西民族学院相思湖学院学⽣管理规定》等⽂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条综合测评是从思想品德表现、学业表现、⽂体表现、社会活动表现诸⽅⾯对学⽣进⾏全⾯的定量考核,综合测评成绩由上述⼏⽅⾯得分按⽐例合成,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分×10%+学业表现分×70%+社会活动表现分×10%+⽂体表现分×10%。
在校期间总评成绩=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之和/学年数。
综合测评中加分与减分奖项必须是在测评学年(时间为2016年9⽉1⽇-2017年9⽉1⽇)中获得。
第三条学⽣综合素质测评按同年级专业共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其中优秀、良好⽐例分配为30%、40%,合格与不合格的⽐例为30%,受到处分的学⽣定为不合格。
毕业前处分解除的,综合测评定为合格。
第⼀章⼤学⽣综合素质测评⽅法第四条综合测评由各系组织实施,各系由党总⽀(副)书记、分团委书记、辅导员、教学秘书组成综合测评领导⼩组,由党总⽀(副)书记任组长。
各班组成以辅导员为组长的⼯作⼩组,成员包括学⽣⼲部及部分学⽣代表,具体实施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
班级评审⼩组⼈数不低于全班⼈数的20%,且普通学⽣⼈数应占评审⼩组⼈数的30%以上。
例:X班共35⼈,评审⼩组应有7⼈,该评审⼩组中应有2⼈为普通同学(即不担任班级学⽣⼲部的同学)。
第五条每年6⽉份,各班开始准备材料收集等相关⼯作,9⽉份开学后正式组织开展上⼀学年的综合测评⼯作,班长负责将各项得分汇总,辅导员审查,各系综合测评⼩组审核,最后上报学院学⼯部,学⼯部按年纪专业对综合测评结果进⾏公⽰。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综合素质测评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教育与管理,培养 ___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 ___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 ___《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___》(中发【xx】3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___第41号令),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的主要依据,由“以德为先、崇能尚技、军管从严、文体并进”四个单项构成,每个单项分为若干部分。
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先以“以德为先、崇能尚技、军管从严、文体并进”各按百分制计,然后按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5%、40%、25%、10%)计算总分。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综合测评,每学期测评一次,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绩系统。
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组织发展、就业推荐及奖学金评定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以德为先测评以德为先体现在政治表现、价值观念、集体观念、遵纪守法、勤俭节约、服务他人、团结友爱等方面。
第五条以德为先测评分由基本分、加分、减分构成(累计最高不超过100分),其中基本分80分。
计算公式为:测评分=基本分+加分-减分第六条以德为先测评的加分、减分细则:内容级别权重(分)加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2.提交入党申请书 +1 3.每季度按时提交思想汇报 +1 4.参加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 +1 5.参加思想政治类竞赛获奖按等级加分注: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各类竞赛但未获奖的学生,分别按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8分给予加分国家级一等奖 +2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0 省级一等奖 +10 二等奖 +8 三等奖 +6 市级一等奖 +8 二等奖 +6 三等奖 +4 校级一等奖 +6 二等奖 +4 三等奖 +2 二级学院一等奖 +4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6.参加志愿者服务,每人次加1分,每学期最多不超过3分 +1-3 7.参加义务献血,以献血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一学期仅限一次 +2 8.担任校、二级学院、班各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的,按等级加分(1)注:A类:指学校、二级学院副部长以上(含副部长)干部B类:指学校、二级学院干事、成员、各社团负责人(2)学生干部加分原则:学生干部加分要根据任职期限、工作表现情况确定加分额度,同时担任多项工作则只计加分最高的一项校级学生干部 A类(1~6分)优30% +6 良40% +5 合格30% +3 不合格 +0 B类(1~4分)优30% +4 良40% +3 合格30% +1 不合格 0 二级学院学生干部 A类(1~5分)优30% +5 良40% +4 合格30% +2 不合格 0 B类(1~3分)优30% +3 良40% +2 合格30% +1 不合格 0 班级学生干部(1~4分)优30% +4 良40% +3 合格30% +1 不合格 0 9.受通报表扬或奖励按等级加分院级 +1 校级 +2 市级 +5 省级及以上 +10 10.全勤(含所有教学、实习、活动、集会、晚自习、晚就寝)每月加3分(上课有请假者不能算全勤,但公假除外,迟到早退者不算全勤) +3 11.遵守社会公德,生活朴素,勤俭节约,每人每学期 +2 12.关心班集体,积极参与支持班级工作。
广西民族预科生思想政治素质调查报告
广西民族预科生思想政治素质调查报告◆蒙良秋(广西民族大学)【摘要】进入新世纪,为了适应社会改革、经济建设和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2011年5月,广西区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扩大民族预科教育的招生规模:一是增加招收民族预科学生的院校数量;二是增加招生人数,以当年为基数,每年递增20%,到2015年计划招生人数达到3000人。
2014年广西高校民族预科学生来源已经扩展为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的12个世居少数民族,全区27所普通高校(包括了一本、二本、三本三个层次的学校)也开始招收民族预科生,负责培养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培养学校由1所增为2所,截止目前为止全区在校民族预科生约4000人。
随着招生规模扩大,广西少数民族预科生的生源、层次、类别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因此,广西少数民族预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遇到了新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民族预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通过对扩招后的广西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深刻反思和总结少数民族预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进一步促进广西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广西民族预科生思想政治素质调查报告一、研究过程1.调查对象本研究是以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为调查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调查方式开展调查。
初测被试: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2011级少数民族预科生中随机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40份,回收有效率80%。
正式施测被试: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2011级~2013级少数民族预科生中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有效问卷921份,回收有效率92.1%。
2.研究工具本研究在文献资料研究的基础上,自编了《广西少数民族预科生思想政治素质调查问卷》,要求学生对本人进入预科就读后的思想政治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在调查问卷的基础上,设计了《广西少数民族预科生思想政治素质调查访谈提纲》,通过与预科教育专任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等人员进行访谈,进一步获取更丰富的资料,以补充问卷调查的不足。
广西民大 预科 第一学期课程安排表学生版(2015-2016学年)
表达与交流 朱晨 313
自习 411
写作朱晨
410
自 习 315
自习211
表达与交流 朱晨 313
写作 朱晨 207
英语 陆艳云 318
英语 巫莉 237
自习 318
自习 411
自习 412
覃 梅 溪
理十 一 66人
理十 二 66人
微积分 梁元 星 210
表达与交 流
李婷婷 315
英语 莫双赫 416
上图书馆
上图书馆
物理 樊爱琼
312
物理 樊爱琼
310
自习 414
自习 415
英语 温颖 自习
317
516
写作朱晨 410
自习 312
医一 覃 69人 梅
组织与胚胎学 谢铭 312
微积分 梁丽杰
309
溪 医二
69人 医三
微积分 杰
梁丽 309
组织与胚 胎学 谢铭
412
黄 70人
炤
英 医四 化学 杨柳青 微积分 梁
金辉 432
313
511
写作 许莹
组织与胚胎
莹 210
自习 314
上图书馆
学 谢铭
312 双
自习 315
英语 何毅 415
自习511
计算机 刘 自习 金辉 432 317
英语 莫双赫 416
英语 赵 自习 留美526 313
英语 何 自习 毅 229 314
微积分 杨社平
210
自习 315
自习 317
自习 219
自习 410
自习 318
微积分 蒙江凌 311
自 物理 潘 习 洪媚 311 313
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
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5年1月修订试行)》的总体要求,针对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修订)》。
一、德育(一)德育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德育成绩测评分=基本分+加分-扣分,基本分为70分。
(二)加分情况1.获各级行政部门、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的,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州市级加6分,校级加4分,院级加2分(因同一事由同时获不同级别表彰者,按最高级加分);各级学生组织内部自行给予的表彰奖励不予加分;2.参加大学生社会调查与实践活动,获国家级表彰奖励者加10分、获省级表彰奖励者加5分,获校级表彰奖励者加3分,获院级表彰奖励者加1分(同时获多项(次)奖励的只加一项最高分);3.在《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5年8月修订试行)》中没有涉及的加分项目或无法比照加分的,按照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分别加5、4、3、2分。
4.被学生工作部等学校部门评选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类似称号加2分。
(注:迎接新生的志愿者不加分)(德育成绩第一项)5.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省级8分、州市级6分、校级4分、院级2分),获学校社团奖励的优秀社团干部加2分,上述荣誉不得累加,只加最高项的分。
(德育成绩第一项)6.运动会优秀工作人员、优秀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校级加4分,院级加2分,上述各项荣誉不累加。
(德育第一项)7.参加学校批准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团队项目)的经指导教师提供证明的成员加1分。
(德育成绩第二项)获奖的按获奖等级在能力第一项第6条进行加分。
8.参加无偿献血一次或捐赠造血干细胞一次加5分。
(德育成绩第三项)9.被聘为新生班班主任助理的加3分。
(德育成绩第三项)10.学院学生会干部或班委加分情况:学生会主席加6分;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学生会部长、各班班长加5分;学生会副部长、各班副班长、班级团支书、学习委员加4分;班级其他班委、学生会干事经考核合格者加2分,评为优秀干事的加3分(学生会干部或干事缺席活动3次以上不加分)。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doc
---------------------------------------------------------------范文最新推荐------------------------------------------------------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有竞争力的人才,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素质考评内容:以班级创优内容为核心,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实践创新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第三条考评总分及计分方法。
考评总分为综合素质基础分以及加(减)奖(惩)分。
综合素质考评基础分为80分,奖惩分累计计算。
第四条考评时间和程序(一)考评时间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采取本学期评上学期的办法,毕业学年下学期不再考评;毕业学年下学期除对上学期综合素质进行考评外,还应进行1/ 26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总评;每学期初开始考评,考评工作应在开学后4-5周内完成。
(二)考评程序1、系指导班级成立考评小组,由班主任(辅导员)担任组长,负责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由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担任成员,其中普通学生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由各系指派监督员负责监督整个考评过程。
2、学生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及条件进行自评,填写考评表,并附依据材料上交班级。
3、班级考评小组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规定标准进行审核、初评,考评结果(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在全班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辅导员核准签字上报所在系。
4、系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内张榜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后,数据正式上报学工处。
第五条综合素质考评结果的使用---------------------------------------------------------------范文最新推荐------------------------------------------------------ 综合素质考评结果将作为在校本专科学生评定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生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就业推荐等的主要依据之一。
(完整版)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完整版)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1. 前言本细则旨在为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具体指导和规范,帮助学校和教育机构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科学评估。
本细则依据学生在研究、实践、社会参与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个人发展。
2. 评价指标综合素质评价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指标:2.1 学业成绩:评估学生在各学科的研究成绩和表现,包括课程成绩、考试成绩等。
2.2 实践能力:评估学生在实际操作和实践应用中的能力,包括实验技能、实经历、项目实践等。
2.3 专业知识:评估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2.4 创新能力:评估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包括学术研究成果、创新项目等。
2.5 社会责任感:评估学生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积极参与能力,包括公益活动、社会服务等。
2.6 组织能力:评估学生在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包括团队合作、项目管理等。
2.7 沟通能力:评估学生的表达、交流和沟通能力,包括口头表达、写作能力等。
2.8 综合素质:综合评估学生在多个方面的表现,包括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等。
3. 评价流程3.1 数据收集:学校和教育机构应通过课程成绩记录、实践经验记录、专业能力考核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收集学生信息。
3.2 评价分析:通过对学生信息的整理和分析,计算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
3.3 综合评价:按照权重分配,将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综合计算,得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4. 评价结果运用4.1 学生发展指导:根据评价结果,为学生提供发展建议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提升综合素质。
4.2 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评价结果可作为选拔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申请国外交流项目等的重要依据。
4.3 评优评先:评价结果可用于评选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和学术奖励等。
5. 细则修订本细则的具体内容和指标可以根据实践需要进行修订,但修订过程应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和专家建议,确保细则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广西少数民族班预科a预科b的要求
广西少数民族班预科a预科b的要求广西作为中国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和多样的民族群体。
为了保护和弘扬广西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广西设立了少数民族班预科A、预科B,旨在为广西的少数民族学生提供学习、交流和发展的平台。
1.选拔与录取2.学习内容预科A、B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课和民族文化课。
其中,文化课内容涵盖中国历史、地理、政治和文学等方面的知识;民族文化课则注重广西地方民族文化的学习和传承,包括广西少数民族的语言、服饰、音乐、舞蹈等。
3.教育目标通过预科A、B的学习,学生将得到全面的教育培养。
目标之一是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独立思考能力等。
同时,广西少数民族班还注重弘扬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培养学生对自己民族文化的认同和自豪感。
4.课程设置预科A、B的课程设置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预科A的课程相对更为深入和专业化,注重学科知识的掌握和应用;预科B则注重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对学生的要求相对较低。
5.师资保障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广西少数民族班的教师队伍中聘请了一批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教师,他们不仅能够传授学科知识,还能够传授少数民族文化的传统和特色。
6.实践活动为了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广西少数民族班预科A、B每年都会组织各类实践活动,如参观广西本地的少数民族村寨、宗教场所等,举办学术交流会和文化展示活动,以丰富学生的课堂学习。
7.毕业要求预科A、B一般为一年制,学生毕业后可以继续升入相应的大学或职业学院。
对于预科A的学生,由于其学习内容较为深入和专业化,毕业后可以考虑进入相关专业学院深造;而预科B的学生则可以选择继续攻读普通本科课程或参加职业培训。
预科A、B的设立为广西少数民族学生提供了更好的教育平台,旨在促进少数民族的整体发展和民族文化的传承。
期待广西少数民族的学生能够通过这样的机会,更好地实现自己的梦想和发展目标。
广西预科b类条件
广西预科b类条件广西预科B类条件广西预科B类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一项高等教育选拔考试,旨在选拔优秀的中学毕业生进入大学进行学习。
B类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对于考生来说,了解B类考试的条件是非常重要的。
广西预科B类考试要求考生具备良好的学业成绩。
考生需要在中学的各个学科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尤其是数学、物理、化学等理科科目。
这些科目的学习成绩是评判考生综合能力的重要指标,而且在考试中也会有相关的题目涉及到这些科目的知识点。
广西预科B类考试还要求考生具备较强的英语能力。
英语作为一门国际通用语言,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考生需要通过英语考试来证明自己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这对于考生未来在大学学习和工作中的交流和应用是非常重要的。
广西预科B类考试还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对社会、国家、世界各个方面的了解和认识,具备良好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这些素质是现代社会所需的基本素质,对于考生未来的发展和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广西预科B类考试对考生的要求较高,需要考生具备良好的学业成绩、英语能力和综合素质。
考生需要通过努力学习和积累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以便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同时,考生还要注重培养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以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需求。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考生才能顺利通过广西预科B类考试,进入理想的大学进行学习和发展。
通过上述内容的描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广西预科B类考试的条件和要求。
考生需要在学业成绩、英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具备较高水平,以能够顺利通过考试,进入理想的大学进行学习。
考生应该认真对待考试,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为自己的未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在广西预科B类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实现自己的梦想。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试行)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试行)基础性素质(定性)
发展性素质(定量)
附件:
一、注释
1.思想道德素质分为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纪律素质、道德素质,内容包括政治表现、专业思想、学习态度、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勤俭节约、劳动观念、文明修养、严于律已、团结友爱等项目组成。
2.思想道德素质数据的采集:思想道德素质属于内隐变量,由辅导员、班级代表和学生本人根据该生平时的行为表现对其进行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其结果按四项二级指标中最低等级作为这一指标值。
二、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础性素质评价和科学发展素质评价的评分办法
1.思想道德素质指标的评分=∑(第1到第4项指标)
2.专业能力素质指标的评分=∑(第5、6项指标)×60%
3.身体心理素质指标的评分=∑(第7、8、9项指标)×30%
4.科学发展素质评价总分=∑(第10到第13项指标)
5.各系部可以根据自己工作的实际制定各指标内涵的加分或减分的细则,作为评价的打分依据;
3.科学发展素质加分项同类不能累计加分,总分为10分;
4.潜能素质的评价过程中学团干部考核需合格。
三、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优秀:基础性素质为优秀,占班级比例的20%或发展性素质成绩90以上;
良好:基础性素质为优良,占班级比例50%或发展性素质成绩75以上;。
广西民族大学学生综合测评表
合计
总计 测评总成绩=思想表现分×10%+学业表现分
×60%+综合能力表现×30% 班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毕业总分
全班人数
名次
备注 学院党总支盖章
班级:
四年级
第一学期 项目 得分
第二学期 项目 得分
旷课 扣分 无故不参加主题班会和政治
学习活动
所在宿舍受学院级以上通报 批评
合计
学业
外语及计算机定级考试
表现 (基
发表科研学术研究论文
本分= 加分 参加专业竞赛获奖
科目
代表学院、学校参加专业赛
总分/
事汇演等
科目 合计 数)
任职类
综合 能力 表现 (基 本分
60 分)
获奖类 加分 活动实践类
写作类 技能证书类 不参加集体活动 扣分 迟到或早退
广西民族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表
姓名:
性别:
测评 项目
计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测评内容
各级褒奖
民族:
一年级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项目 得分 项目 得分
学院:
二年级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项目 得分 项目 得分
专业 :
三年级
第一学期 项目 得分
第二学期 项目 得分
加分 参加党组织
思想 品德 表现 (基 本分
60 分)
考勤
受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 告、警告处分
广西预科录取规则
广西预科录取规则广西大学预科录取规则是根据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来进行评定的。
以下是广西大学预科录取规则的详细介绍。
广西大学预科的招生对象为高中毕业生,主要是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为其顺利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做好准备。
广西大学预科的录取考生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高中毕业文凭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教育背景;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广西大学预科的招生方式有多种,包括统一招生、特设类别招生和自主招生等。
其中,统一招生是指广西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学生的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特设类别招生是指学校根据特定条件对一些高中毕业生进行选拔,自主招生是指学校根据学生的个人素质和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在具体的录取规则上,广西大学预科的招生办法是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等综合评价,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综合排名。
一般来说,高考成绩的权重较高,占总分的50%以上,其他成绩的权重可能会有所不同。
而对于特设类别招生和自主招生的考生,还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和要求,如参加特定的考试、提交个人综合素质材料等。
在综合排名的基础上,广西大学预科设定了一定的录取线。
一般来说,录取线会根据考生的录取计划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录取的质量和数量的平衡。
而对于超过录取线的考生,还需要参加面试和体检等环节,最终确定是否录取。
广西大学预科的录取规则还会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特长。
在综合素质方面,学校会关注学生的学科基础、学科兴趣、学业情况、科研能力、领导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
在特长方面,学校会注重考生在艺术、体育、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特长和成就,以丰富学生的综合发展。
总之,广西大学预科的录取规则是基于考生的综合成绩和学生个人素质进行评定的。
通过综合考量考生的学业成绩、特长、综合素质等因素,学校综合排名,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这样的录取规则旨在选拔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出色的学生,为其顺利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提供保障。
2023年广西专科预科班要求
2023年广西专科预科班要求2023年广西专科预科班要求总览•广西专科预科班旨在为学生提供系统的学科基础,帮助他们顺利适应专科学习,培养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2023年广西专科预科班要求符合一定的学术能力和素质标准。
学术要求1.学生应具备合格的中学学历证明。
–学生应该提供中学毕业证书或等同证明。
–证明应包括修读与通过的科目和成绩等信息。
–中学学历证明文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与申请者姓名一致。
2.学生需要通过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内容包括数学、语文和英语等科目。
–考试分数需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标准。
3.学生可以提供相关证明,免除入学考试。
–相关证明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或其他同等考试合格证明。
素质要求1.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学生记录应无违纪和违法行为。
–学生应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2.学生应具备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学生在中学期间可提供科学实践或学科竞赛获奖证明。
3.学生应具备一定的体育锻炼习惯。
–学生应提供相应的体育锻炼证明或参与组织的体育活动记录。
解释和示例•学术要求中提及了中学学历证明的重要性。
例如,某位学生提供了中学毕业证书,证明他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通过了所有科目并获得了合格的成绩。
•在学术要求中,入学考试是必要的。
例如,一名学生参加了入学考试,通过了数学、语文和英语科目的合格标准。
•学术要求中提到免除入学考试的相关证明。
例如,一名学生提供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单,证明他在该考试中获得了合格的成绩。
•在素质要求中,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是关键。
例如,一位学生的记录显示没有任何违纪或违法行为。
•在素质要求中,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的重要性也被提及。
例如,一位学生提供了他在学校期间所参与的科学实践活动的获奖证明。
•素质要求中的体育锻炼习惯也不容忽视。
例如,一位学生提供了他参与学校体育俱乐部并参加了多次体育活动的记录。
解释和示例(续)•在学术要求中提及了中学学历证明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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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学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本科新生,实现对预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管理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是从学业成绩、操行与社会实践两大方面对预科生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评,其中学业成绩占85%,操行与社会实践占15%。
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分两个学期进行,每个学期各占50%。
第二章学业成绩测评第四条学业成绩测评是对期末考试、考查科目的期评成绩进行综合考量。
该项测评成绩占总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85%,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学业成绩测评成绩= (考试科目总分/考试科目)×70%+(考查科目总分/考查科目) ×30%文科:考试科目:语文(写作、阅读与鉴赏)、数学、英语、历史(八桂乡情/传统文化)考查科目:思想政治、计算机、表达与交流理科(一):考试科目: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考查科目:思想政治、计算机、语文(写作、表达与交流/阅读与鉴赏)理科(二):考试科目:数学、英语、物理、语文(写作、表达与交流/阅读与鉴赏)考查科目:思想政治、计算机、历史(八桂乡情/传统文化)医科:考试科目:语文(写作、表达与交流/阅读与鉴赏)、英语、生物、化学考查科目:数学、思想政治、计算机第三章操行与社会实践测评第五条操行与社会实践测评是对操行表现、文体表现、社会活动表现的综合考量。
其中操行表现分占此项的40%,文体表现分占此项的30%,社会活动表现分占此项的30%;基本分在各个项目中占30%,扣分项从基本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本项最高分为100分,占总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15%。
第一节操行表现第六条操行表现是指预科生在思想品德、文明素养、学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
本项由基本分、扣分、加分组成,基本分为30分,加分最多加70分,扣分从基本分中扣除,扣完为止,最高分为100分,本项占操行与社会实践测评成绩的40%。
第七条操行表现加分条件及标准1.集体奖项(1)获校级“先进班集体”的,当届班干每人加6分,其他班集体成员加3分(受过处分者除外);获院级“先进班集体”的,当届班干每人加3分,其他班集体成员加1.5分(受处分者除外)。
(2)获校级“先进团支部”的,当届团干每人加6分,其他团员加3分(评奖时非团员及受过处分的团员除外);获院级“先进团支部”的,当届团干加3分,其他团员加1.5分(评奖时非团员及受过处分的团员除外)。
(3)获校级“学风建设先进班级”“文明课堂先进班级”等的,当届班干加4分,其他班集体成员加2分(受过处分者除外);获院级“学风建设先进班级”“文明课堂先进班级”等的,当届班干加2分,其他班集体成员加1分(受过处分者除外)。
(4)获其他操行表现优秀班集体的,参照“学风建设先进班级”级别对应加分。
(5)获校级学生会集体项目奖的,学生会委员每人每项加6分,理事每人每项加3分;获校级优秀团委集体项目奖励的,团委委员每人每项加6分,团委理事每人每项加3分,此项获得院级奖励的,加分对应减半。
(6)获校级“文明宿舍”的,舍长加3分,舍员加1.5分;获院级“文明宿舍”的,舍长加1.5分,舍员加0.75分;获院级“流动红旗”班级,班级成员每次加2分,如果多次获得,此项分数可累加。
2.个人奖项(1)获校级“三好学生”者加8分、“优秀学生干部”者加6分,获其他单项奖者(如文体优秀奖、学术科研奖等)加4分;获院级“三好学生”者加4分、“优秀学生干部”者加3分、“优秀舍长”者加2分。
(2)获校级“十佳团干”“十佳团员”“十佳班长”“班长标兵”“团干标兵”“团员标兵”者加10分,获校级“优秀团干”8分,获校级“优秀团员”者加6分(团干若获多个奖项,以最高分加,不累加;团员若获多个奖项,以最高分加,不累加);获学院“五佳”班团干者加5分;获院级“优秀团干”者加4分、“优秀团员”者加3分(团干若获多个奖项,以最高分加,不累加;团员若获多个奖项,以最高分加,不累加)。
(3)获校级“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者加6分;获院级“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者加3分。
(4)获校级“优秀学生会干部”者加8分;获校级“优秀学生会理事”者加4分;获院级“优秀学生会干部”者加4分;获院级“优秀学生会理事”者加2分。
(5)获院级学习标兵奖每次加10分,学习优秀奖每次加8分,学习优良奖每次加6分,单科优秀奖每次加4分(此项可累加)。
第八条操行表现扣分条件及标准1.所在班集体受院级以上通报批评的,班长(团支书)、班委(团支委)、组长(团小组长、舍长)、同学分别扣5分、4分、3分、2分。
2.所在宿舍受院级以上通报批评的舍长每次扣4分,舍员每次扣2分。
3.考试作弊者每次扣10分。
4.受学院通报批评者扣4分,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者分别扣8分、10分、12分。
5.扰乱课堂或考场秩序,影响正常上课或考试者,由任课或监考老师提出意见,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10分。
6.未经批准晚上不按时作息,晚归者每次扣2分,晚不归者每次扣5分。
7.在公共场合因不文明行为受监察人员警告或批评者每次扣2分。
8.无故旷课者每节扣2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因私请事假者每次(1天为1次,不足1天按1天计)扣0.5分。
9.无故不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分。
10.凡弄虚作假以获得加分的,一经查实,不仅取消原加分值,同时还要加倍倒扣。
第二节文体表现第九条文体表现是指预科生在文艺、体育方面的表现。
本项由基本分、加分组成,基本分为30分,加分最多加70分,最高分为100分,本项占操行与社会实践测评成绩的30%。
第十条文体表现加分条件及标准1.集体奖项(1)获学院篮球赛、气排球赛、足球赛、歌咏比赛、院运动会团体总分等各项文体赛事奖项的,获奖班级同学加1分,参赛运动员参照个人奖项追加相应分数。
(2)班级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比赛获奖的,班级同学加2分,参赛人员参照个人奖项追加相应分数。
2.个人奖项:(1)参加体育运动会、文艺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获得名次的,国家级取前8名,分别加18-26分;省级取前8名,分别加12-20分,市级取前8名,分别加9-17分,校级取前8名分别加6-14分,院级取前8名分别加3-11分(第一名与第二名相差2分,其他相差1分);校级一等奖加12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8分,优秀奖加6分;院级一等奖加9分,二等奖加7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奖加3分。
若是集体项目的(2人及以上,比如接力赛、篮球赛等),则成员每人均按相应等次分数的一半加分;学校各协会、社团、其他学院举办的赛事,获得名次的参照院级加分,优秀奖不加。
本项分数可累加。
(2)获赛事活动先进个人者(如优秀裁判、优秀工作者、优秀组织者等),校级每人每次加4分,学院级每人每次加2分。
(注:校外上述奖项不在此列。
)第三节社会活动表现第十一条社会活动表现是指预科生在担任学生干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科技或技能竞赛、发表作品或论文等方面的表现。
本项由基本分、加分组成,基本分为30分,加分最多加70分,最高分为100分,本项占操行与社会实践测评成绩的30%。
第十二条社会活动表现加分条件及标准1.担任西校区学生会、团委会干部的,每任满一学期并完成本职工作且考核合格者,副主席、副书记、秘书长加20分,部长、副秘书长加16分,副部长加12分,理事加4分。
2.担任学校大学生通讯社通讯员且考核合格者加5分。
3.担任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理事,每任满一学期并完成本职工作且考核合格者,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加20分,副主席、秘书长加16分,部长、副秘书长加12分,副部长加10分,理事加6分。
4.担任学院文、理、医科分团委、分学生会干部、理事,每任满一学期并完成本职工作且考核合格者,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加16分,副主席、秘书长加13分,部长、副秘书长加10分,副部长加8分,理事加4分。
5.担任学院记者团、书画协会、口才协会等各类社团干部,每任满一学期并完成本职工作且考核合格者,会长(团长)加14分,副会长(副团长)加10分,部长加8分,副部长加6分,理事加3分。
6.担任班团干,每任满一学期并完成本职工作且考核合格者,班长、团支书加10分,其他班团干加6分,课代表、舍长加3分。
7.任职加分取最高职务分,兼职者不论身兼几职只多加2分。
8.凡参加全国英语竞赛晋级复赛者加5分;复赛获奖者,特等奖加20分,一等奖加17分,二等奖加14分,三等奖加11分,优胜奖加7分。
本项只加最高分。
9.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获二级乙等证书的加4分,获得二级甲等证书的加6分,获得一级乙等证书者加8分,获得一级甲等证书者加10分。
10.凡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一级证书,合格者加4分,优秀者加6分;获得二级证书者加8分,获得三级证书者加10分。
11.参加科技竞赛或技能竞赛(比如辩论赛、知识抢答赛等)按照文体表现中的标准相应加分。
12. 在国家、省、校(市)公开发表非学术类作品(包括文学、新闻、艺术),视刊物(网站、电台、电视台)级别每篇分别加6分、4分、2分;在学院网站投稿并被采用的每篇加1分;在田径运动会上投稿并被采用的,校级每篇加1分,院级每篇加0.5分。
本项最高不能超过20分。
13.获其他先进个人如学雷锋先进个人、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爱国卫生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优秀新闻工作者、优秀志愿者、优秀辩手等,校级每人每次加4分,院级每人每次加2分。
(注:校外及各协会、社团的奖项不在此列。
)14.以集体为单位提供志愿服务的,参与者每人每次加0.5分。
(需要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证明)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院长、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具体工作。
各班班主任指定若干名学生负责核实记分。
学期和学年结束,班长负责将各项得分汇总,交班主任审核,并在班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四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百分制记分,并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