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pdf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理学重点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的现代化一、法的现代化的含义1.法的现代化是指与现代化的需要相适应的、法的现代性因素不断增加的过程。
需要强调说明的是,法的现代化,并不完全是为了满足的要求才成为一种迫切需要,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它本身就是现代社会中人的一种生存方式和价值标准。
2.根据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法的现代化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内发型法的现代化和外源型法的现代化。
(1)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指由特定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法的内部创新。
这种现代化是一个自发的、自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变革的过程; (2)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指在外部环境影响下,社会受外力冲击,引起思想、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最终导致法律文化领域的革新。
这种类型法的现代化的重要特点,不仅表现为正式法律制度的内部矛盾,而且反映在正式法律制度与传统习惯、风俗、礼仪的激烈斗争中。
3.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西方文明的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4.外源型法的现代化一般是外部环境的强有力的作用下,在迫切需要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背景中展开的。
其特点在于:(1)具有被动性。
(2)具有依附性。
(3)具有反复性。
5.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虽然发生时比较迅速、突然,但要真正与本土法文化融合,难度很大,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
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以政治、经济为中心的,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生长于该社会的文化土壤,因此,一旦它所依托的社会背景发生变化,就会激起广泛的民族主义情绪,打断这一进程。
所以,对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国家来说,外来法律资源与本土法律传统文化的关系始终是法的现代化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
二、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与特点1.清政府下诏,派沈家本、伍廷芳主持修律。
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正式启动。
2.在这一背景下,从起因看,中国法的现代化明显属于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西方法律资源也就必然成为中国法的现代化的主要参照。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习题及答案解析(二)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习题及答案解析(二)一、多选题(共60题,共120分)1.丁某教唆 17 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丁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既遂B.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C.对丁某教唆肖某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D.丁某与肖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2.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刑法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
该罪以不报告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B. 偷税罪是一种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只能由不作为构成C.遗弃罪是一种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罪D.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犯罪。
该罪以拒不退还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3.下列哪些情形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A.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B.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矿井下的通风设备的C.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大量排放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多人死亡的D..故意传播突发性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4.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使用暴力强迫赵某与自己进行商品交易,造成赵某重伤。
对甲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与强迫交易罪实行并罚B.乙借用李某的摩托车后藏匿不想归还。
李某要求归还时,乙谎称摩托车被盗。
乙欺骗李某的行为不单独构成诈骗罪C.丙为杀人而盗窃枪支,未及实施杀人行为而被抓获,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预备)罪与盗窃枪支罪的想象竞合犯D.丁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属于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5.关于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
在服刑 13 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B.乙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9 年,犯嫖宿幼女罪判 8 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 15 年。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卷习题答案(7)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卷习题答案(7)【- 司法考试二卷】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卷习题答案,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卷习题答案(7)【内容提要】一、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特征军人违反职责罪,是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其法律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军事利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其中个别犯罪只能由不作为构成,如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3)犯罪主体是军人,包括中国人解放军的现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器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有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4)主观方面大多数是故意,少数是过失,如武器装备肇事罪、擅离、玩忽军事职守、遗失武器装备罪等。
二.军人违反职责罪中应重点掌握的罪名我国刑法规定的军人违反职责罪共计31个具体罪名,其中需要重点掌握的罪名如下:(一) 战时违抗命令罪1.本罪是指部属人员在战时对上级的命令、指示故意违抗,拒不执行,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2.本罪的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部队的作战利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战时对上级的命令、指示故意违抗,拒不执行,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3)犯罪的主体是应接受命令或指示的部属人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上级的命令而予以违抗,拒不执行。
(二) 战时临阵脱逃罪1.本罪是指在战场上或者在战斗状态下,参战军职人员贪生怕死、畏惧战斗而逃离部队的行为。
(完整word版)2018年法考卷二《财税法》练习题(1)
2018年法考卷二《财税法》练习题(1)距离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只剩下两个月的时间了,大家都已经投入紧张的复习阶段,说到备考,真题的练习必不可少,希律法考为大家整理《财税法》练习题(1)供大家复习备考。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1.某县开展扶贫资金专项调查,对申请财政贴息贷款的企业进行核查。
审计中发现某企业申请了数百万元贴息贷款,但其生产规模并不需要这么多,遂要求当地农业银行、扶贫办和该企业提供贷款记录。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只有审计署才能对当地农业银行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B.只有经银监机构同意,该县审计局才能对当地农业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C.该县审计局经上一级审计局副职领导批准,有权查询当地扶贫办在银行的账户D.申请财政贴息的该企业并非国有企业,故该县审计局无权对其进行审计调查【答案】C【解析】A项考查审计机构。
根据《审计法》第18条规定:”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所以对当地农业银行的财政收支情况监督由当地审计机关进行,而不是审计署,A项错误.B项考查独立审计。
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所以县审计局行使审计监督权不需要经过银监机构的同意,B错误。
C项考查审计机关查询银行账户的权利。
依据《审计法》第33条规定,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C项正确。
D项考查财政贴息是否需要审计。
财政贴息是指政府各级财政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对既定范围的贷款给予一定利息补贴,根据《审计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1号——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1号——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8.06.0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1号•【施行日期】2018.06.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考试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1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真题测试(答案+解析)精选篇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真题测试(答案+解析)离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多上机模拟真题测试题能在巩固知识的同时检测自己的学习进度,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民法真题测试题,供大家学习。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1.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
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B.医院未侵犯朴某的肖像权C.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D.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荣誉权【答案】C【考点】具体人格权【解析】A项:《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民通意见》第162条规定:"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在本题中,某医院盗用了朴某的名字,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因此A项错误。
B项:《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本题中,某医院以营利的目的擅自用朴某的肖像为自己做宣传的行为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故此项错误。
C项:根据上述解释可知,某医院同时侵犯了朴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故此项正确。
D项:《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本题中,某医院并没有非法剥夺朴某的荣誉称号,不构成对朴某荣誉权的侵犯,故此项错误。
2.甲经乙公司股东丙介绍购买乙公司矿粉,甲依约预付了100万元货款,乙公司仅交付部分矿粉,经结算欠甲50万元货款。
乙公司与丙商议,由乙公司和丙以欠款人的身份向甲出具欠条。
其后,乙公司未按期支付。
2018法考《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及真题练习
2018法考《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及真题练习希律法考为大家整理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行政精讲系列教材将知识点分章节逐一解析,另附真题练习,检测知识盲点,高效提分。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反映行政法的基本精神,贯彻行政法的制定、执行、监督和纠纷解决的基础性规范,在行政法律规范体系中发挥着指导、规范和补漏的功能。
按照《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相关规定,包括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六大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的职权来自于法律的授权,职权的行使应符合法律的规定。
(一)基本内涵1.法律优先原则消极意义上的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应当受到现有法律的拘束,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作为义务,构成不作为违法。
通常将法律优先理解为“法已规定不可违”。
例:《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甲市国土局对许可申请书收取每份1元的工本费,违反了该条款的规定。
2.法律保留原则积极意义上的合法行政,通常将法律保留理解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除非行政机关得到法律的明确授权,否则不得采取行动。
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为。
例:《立法法》第8条规定了11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其中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属于绝对法律保留,其他事项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相对法律保留。
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及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规定对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用工证明的“三无人员”实行收容并遣返原籍,该规定违反了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法律保留,在2003年“孙志刚案”引起广泛争议后,国务院自行废止。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
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
具体考查科目为: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
具体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法理学法律无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在社会主义法中,法理一般不作为法的渊源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指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法律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中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中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4、社会调整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权威,确定社会生活主体的行为方式,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向,有目的地将其纳入一定的秩序之中。
社会调整是实现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正常运行的必须手段。
5、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中逐步形成并把它固定下来的,传统、集体感和恐惧感是维护其有效的重要力量,并对违反习惯者严厉惩罚的原始时期的行为规范。
习惯是原始社会主要的社会调整手段。
6、个别性调整是最早发展起来的社会调整。
它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的一次性调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发布:2018-04-28基本信息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40号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发布日期2018-04-28实施日期2018-04-28发布机关司法部法律修订(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令第140号公布)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公平、公正。
第四条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考试组织第六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明确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第八条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保密管理。
第三章报名条件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制史》模拟试题(1)
【导语】为了帮助各位考⽣系统的复习司法考试,全⾯的了解司法考试的相关重点,整理了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制史》模拟试题(1),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1.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今⼦⾸匿⽗母、妻匿夫、孙匿⼤⽗母,皆勿坐。
其⽗母匿⼦、夫匿妻、⼤⽗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
对此,下列哪⼀选项是错误的? A.近亲属之间相互⾸谋隐匿⼀般犯罪⾏为,不负刑事责任 B.近亲属之间相互⾸谋隐匿所有犯罪⾏为,不负刑事责任 D.亲亲得相⾸匿的法旨在于宽宥缘⾃亲情发⽣的隐匿犯罪亲属的⾏为 答案:B 解析:⽗母藏匿⼉⼦、丈夫藏匿妻⼦、祖⽗母藏匿孙⼦,死罪的犯罪⾏为需上请。
2.中国法制近代化经历了曲折的渐进过程,贯穿着西⽅法律精神与中国法律传统的交汇与碰撞。
关于中国法制近代化在修律中的特点,下列哪⼀选项是不正确的? A.1910年《⼤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修律⼤⾂俞廉三上陈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认为民律修订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的思想格局 B.1911年《⼤清新刑律》作为中国第⼀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在吸纳近代资产阶级罪刑法定等原则的同时,仍然保留了部分不必科刑的民事条款 C.1910年颁⾏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国家司法审判实⾏四级三审制 D.1947年颁⾏的《中华民国宪法》,所列各项民主⾃由权利⽐以往任何宪法性⽂件都充分 答案:B 3.关于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说法,下列哪⼀选项是错误的? A.⼋议制度⾃曹魏《魏律》正式⼊律,其思想渊源为《周礼·秋官》的⼋辟丽邦法之说 B.秋冬⾏刑制度⾃唐代始,其理论渊源为《礼记·⽉令》关于秋冬季节戮有罪,严断刑之述 C.⼤诰是明初的⼀种特别刑事法规,其法律形式源⾃《尚书·⼤诰》周公对⾂民之训诫 D.明刑弼教作为明清推⾏重典治国政策的思想基础,其理论依据源⾃《尚书·⼤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之语 答案:B 解析:选项A正确。
【原创】2018版最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
【原创】2018年最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培训试题及答案 2018.12姓名: 成绩:一、单选题(每题5分,共20分)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施行日期A )A 、2018年9月13日B 、2018年12月22日C 、2018年12月31日D 、2018年12月1日2、监考人员在考试期间发现应试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纪行为的,在依照本办法实施现场处理措施的同时,可以对违纪人员作弊的工具、材料及试卷、答卷和相关视频录像等证据材料采取必要的登记保存措施,并品或材料作出处理。
(C )A 、十B 、九C 、七D 、八3、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纪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决定调查后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A)A、六十B、七十C、八十D、九十4、违纪行为处理决定应当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被处理人;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A)A、十B、十五C、二十D、三十5、发生重大考试责任事故或者出现大规模作弊情况等严重违纪问题的考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报司法部撤销该考区, 年内不得恢复考区设置。
对存在失职或者渎职的司法行政机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D)A、十B、五C、三D、二二、多选题(每题5分,共15分)1、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目的是。
(ABC)A、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B、严肃考试纪律C、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D、维护考生的权益2、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适用规定准确。
(ABCD)A、事实清楚B、应当做到C、证据确凿D、程序规范3、在评卷过程中发现下列违纪情形的,由评卷专家组确认: 。
(ABC)A、应试人员在答卷上做标记的B、应试人员答卷笔迹前后不一致的C、应试人员两卷答案文字表述、答案信息点错误、答题轨迹高度一致(雷同)的D、应试人员答卷中有空题4、司法行政机关对违纪行为作出处理的,应当出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决定书,并载明下列事项: 。
贵州2018年下半年法律职业资格证试题
贵州2018年下半年法律职业资格证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二审案件的审理,遇有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B.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C.二审案件调解的结果变更了一审判决内容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写明“撤销原判”D.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2.(C )的人大代表,实行间接选举。
A. 县B. 市辖区C. 设区的市D. 不设区的市3.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D.乙不构成脱逃罪4.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开除处分。
A、调离B、降职C、撤职D、降级5. 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关于该案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应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B.应开庭审理,但经过赵洪和陈海的书面同意后,可书面审理C.应当庭宣判D.应一审终审6. 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万元赎金。
甲担心丙将来可能认出他们,提议杀丙,乙同意。
乙给甲一根绳子,甲用绳子勒死丙。
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因而对故意杀人罪成立共同犯罪B.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对乙应以绑架罪论处C.丙系死于甲之手,乙未杀害丙,故对乙虽以绑架罪定罪,但对乙不能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D.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绑架罪论处,与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7. 甲承租乙的房屋后,伪造身份证与房产证交与中介公司,中介公司不知有假,为其售房给不知情的丙,甲获款300万元。
法考理论真题考点精解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
2018法考理论真题考点精解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备考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对于知识点的巩固和强化必不可少,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未来的考题,考生们能够通过做历年真题强化应试能力,提高复习效率.2018理论真题卷是由希律法考研究中心组编,收集了2012年至2017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法理学、法制史、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五个科目的真题,严格依据“三大本”理论法部分的篇章体例进行编排,以知识点为分类标准,真正达到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无缝衔接.废话不多说,内容见真章,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部分2018理论真题卷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目录第一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第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第一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01-01,单A.只需建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可实现依法治国B.依法治国仅要求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机关和官员的权力,而无需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C.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排他性的手段D.依法治国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考点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解析A选项错误.仅有法律体系并不能建成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涉及到立法、法律实施、法律监督等方面的系统工程.因此本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在我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也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故B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共同发挥法律和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作用,因此不能把法律作为治理社会的“排他性”手段.C选项错误.D选项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概念,正确.答案D2.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根据宪法的规定,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01-59,多A.落实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B.建立和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C.建立以司法独立为基础的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D.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在社会政治经济管理中确立“法律中心主义”的观念考点依法治国解析A项正确.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宪治国,而我国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A项正确,不选.B项正确.国务院新闻办2011年10月27日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可知,B项正确,不选.C项错误.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第十八大报告指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从上述论述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并不以司法独立为基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但是,我国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并不以司法独立为基础.故C项错误,应选.D项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在社会政治经济管理中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式来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并非要确立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片面、绝对化的“法律中心主义”.故D项错误,应选.答案CD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2012-01-03,单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考点依法治国基本理论解析A选项不正确.选项中列举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但劳动监察部门接受应聘者投诉作出行政决定形成的不是判例,且劳动法该条已经规定了禁止歧视,不存在弥补法律漏洞的问题.B选项正确.根据劳动法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这一歧视做法,该行为就是一种依法行政的行为,合法合理,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论.C选项不正确.投诉者依据劳动法的禁止歧视、平等就业原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行政部门不应对投诉者批评教育,更不能不予答复,否则就是行政不作为.D选项不正确.虽然我国劳动法就业歧视的规定并未具体到星座,只涉及民族、种族、性别和宗教信仰,但招聘单位的这一做法已经违反了公平就业的原则,劳动监察部门必须依照我国的劳动法规对招聘单位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我国,国外相关规定或案例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行政决定的法定依据.答案B第二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1.全面依法治国,需要解决法治建设不适应、不符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问题.下列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是:2016-01-86,不定A.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立法部门化倾向B.改进行政执法体制,消除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C.大力解决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D.增强社会成员依法维权意识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观念考点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解析A选项正确.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方面仍存在着立法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部门化倾向突出等问题.因此,富有针对性地强化立法的操作性、去除立法工作的部门化倾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A项正确.B选项正确.决定指出,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因此,改进行政执法体制,消除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正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要求.故B项正确.C选项正确.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因此,大力解决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正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要求.故C项正确.D选项正确.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增强社会成员依法维权意识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观念正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要求.故D项正确.答案ABCD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5-01-01,单选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考点依法治国总目标和重大意义解析A选项正确,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选项正确.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选项正确.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选项的错误之处在于,“全部”的提法过于绝对,法律有自身特有的调整对象,不可能调整全部社会关系.答案D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2012-01-01,单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解析A选项不正确.社会主义法制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曲折而艰难的探索,期间甚至经历过重大的挫折.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始起步,直至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于1999年以宪法第五条第一款的形式加以规定.因此依法治国并不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这个提法不正确.B选项正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在马克思主义原理指导下,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形成的系统的法律思想和法治实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重大突破.C选项和D选项正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从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出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的有益经验,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也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答案A第三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2017-01-01,单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考点依法治国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原则解析A选项错误.法治建设必须与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相适应,不能盲目超前.B选项错误.我国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不是传统的中华法系的法律制度体系;同理,依法治国的实践基础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实践,非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C选项错误.不能“关起门来搞法治”,在适当条件下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法律制度,但法律文化是无法借鉴的,这是一个民族在长期法律实践的过程中所沉淀的“民族精神”,每一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法律文化.D选项正确.从实际出发就是从目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出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答案D2.某法院在网络、微信等平台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失信被执行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主动找到法院配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2017-01-05,单A.道德问题的有效解决总是必须依赖法律的强制手段B.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助于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C.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必须诉诸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D.法律与道德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系,法律其实就是道德考点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法的概念解析A选项错误.现代法治社会,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对于属于私生活、情感和道德领域的社会关系,如友谊、恋爱等社会关系,法律并不能直接调整.因此,法律并不能介入所有道德问题,道德问题的有效解决也不能总是依赖法律的强制手段.法院公布的失信人名单,已经不单属于不守诚信的道德问题,因其不执行已生效判决,已经是违法行为.B选项正确.公布失信人名单,对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人形成一种负面的舆论氛围,由此形成社会压力迫使失信人执行判决,体现了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C选项错误.“总是”的表述过于绝对.法律的有效实施的确离不开良好的道德环境和尊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但主要是依靠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主动自觉遵守法律.对于违法行为,有时诉诸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可以奏效,但很多情况下需要发挥法律规范的强制作用予以惩罚.D选项错误.对于法与道德的关系这一问题的回答形成了不同的法学流派.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与道德之间无必然联系,法与道德是分离的.非实证主义法学,如自然法学和阿列克西代表的第三条道路的法学理论,则强调法的内容的正确性,法与道德的关联性.因此,就法的概念来说,法与道德并不必然相联.答案B3.鹿某为引起政府对其利益诉求的重视,以生产、生活和科研需要为由,在两年内向十几个行政机关提起近百次与其实际利益诉求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接到公开答复后又反复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向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01-53,多A.鹿某为向相关部门施压而恶意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做法不符合法治精神B.滥用知情权和诉权造成了行政和司法资源的浪费C.法治国家以权利为本位,公民行使权利时不受任何限制D.诉求即使合理合法,也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寻求解决考点公民权利的行使解析A选项正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本题中,鹿某在两年内向十几个行政机关提起近百次与其实际利益诉求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接到公开答复后又反复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向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已经构成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是违法行为.B选项正确.鹿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是一种滥用知情权和诉权的行为,干扰了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和行政诉讼秩序,造成了行政和司法资源的浪费.C选项错误.法治国家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公民行使权利也必须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而不是不受任何限制.D选项正确.必须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诉求即使合理合法,也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寻求解决.答案ABD4.孟子的弟子问孟子,舜为天子时,若舜的父亲犯法,舜该如何处理孟子认为,舜既不能以天子之权要求有司枉法,也不能罔顾亲情坐视父亲受刑,正确的处理方式应是放弃天子之位,与父亲一起隐居到偏远之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7-01-86,不定A.情与法的冲突总能找到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B.中华传统文化重视伦理和亲情,对当代法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C.孟子的方案虽然保全了亲情,但完全未顾及法律D.不同法律传统对情与法的矛盾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考点情与法的关系解析A选项错误.情与法的冲突并不总是能找到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在情与法中必然在做出选择.现代社会,相对于情感,更应该维护法律权威,依法办事.B选项正确.重视伦理和亲情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属于中华法律文化精华的内容,是可以被现代法治建设所借鉴的.C选项错误.孟子的方案中舜放弃天子之位、与父亲隐居到偏远之地,实际上就是在地域上脱离这一法律适用的效力空间,使得自己既未违法又保全了亲情,并不是没有顾及法律.D选项正确.情与法的冲突源自现实生活,始终存在.就世界各民族的多样化的法律文化和法律传统来说,如何处理情与法的冲突正体现了其中的差异性,不同法律传统对情与法的矛盾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答案BD5.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2016-01-01,单A.法律既是保障人民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人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B.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承担应尽的义务C.人民通过各种途径直接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权力D.人民根本权益是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律要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考点人民主体地位解析从题干分析,本题考核的是依法治国基本理论中人民的主体地位这一知识点.人民的主体地位体现在,法治的核心在于保证人民根本权益,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从这一核心出发,能够直接判断D选项正确,是考点知识的同义重复和扩展.A选项是对的,法律能够保障人民的权益,人民也必须守法.B选项是A选项的同义重复和意义扩展,保障人民权益意味着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遵守法律意味着承担相应的法定义务.C选项的错误在于,“人民”作为法治主体和立法、执法、司法的关系不是直接的,人民不能直接行使这些国家权力,只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间接行使立法权,并监督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答案C6.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5-01-02,单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考点依法治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解析A选项和B选项正确.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从这个核心点出发,法律对人们的行为起到规范作用,道德对人们内心的道德伦理、是非善恶进行教化,因此,道德可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可以滋养和支撑法治.故A、B选项正确.C选项前半句正确,后半句“更有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将道德的教化作用凌驾于法律规范作用之上,不符合“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的基本原理,故C选项错误.D选项描写了道德教化可以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是道德滋养法治的具体化,正确.答案C7.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01-51,多A.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B.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C.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D.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考点依法治国基本原则解析依法治国包括五个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A选项包括依法治国中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两个基本原则,正确.B选项解读人民主体地位这一原则,法治建设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C选项涉及“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一基本原则中如何处理中国实际与国外法治经验的关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需要借鉴国外有益的法治经验.D选项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指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权力与特权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越出宪法和法律的界限,因此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D选项正确.答案ABCD8.依法治国,下列哪一认识是错误的2014-01-01,单A.依法治国要求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B.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法律中心主义”,强调法律在治理和管理国家中的作用C.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考试,自2018年起正式更名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National Unified Legal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的国家级统一资格考试。
该考试旨在选拔具备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的专业人员,并确保他们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需要满足一定的报名条件,例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士。
考试通常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个阶段进行,涵盖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多个法学领域的内容。
报考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官方指定的报名渠道进行报名,并按照考试安排参加考试。
通过考试的考生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这是在中国从事前述特定法律职业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真题一、理论法(本题38分)【案情】材料一: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
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关键在于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摘自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摘自《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根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问题: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少于600字。
【参考答案】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在推进依法治国伟大战略的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真题测试(答案+解析)精选篇讲课讲稿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真题测试(答案+解析)离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多上机模拟真题测试题能在巩固知识的同时检测自己的学习进度,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民法真题测试题,供大家学习。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1.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
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B.医院未侵犯朴某的肖像权C.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D.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荣誉权【答案】C【考点】具体人格权【解析】A项:《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民通意见》第162条规定:"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在本题中,某医院盗用了朴某的名字,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因此A项错误。
B项:《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本题中,某医院以营利的目的擅自用朴某的肖像为自己做宣传的行为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故此项错误。
C项:根据上述解释可知,某医院同时侵犯了朴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故此项正确。
D项:《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本题中,某医院并没有非法剥夺朴某的荣誉称号,不构成对朴某荣誉权的侵犯,故此项错误。
2.甲经乙公司股东丙介绍购买乙公司矿粉,甲依约预付了100万元货款,乙公司仅交付部分矿粉,经结算欠甲50万元货款。
乙公司与丙商议,由乙公司和丙以欠款人的身份向甲出具欠条。
其后,乙公司未按期支付。
历年司法考试通过率
以下是一些历年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数据,这些数据仅供参 考,具体通过率可能因地区、年份和考试等级而有所不同:
1.
2020 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考试)通过率为
约 10.39%。
2.
2019 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考试)通过率为
约 10.55%。
3.
2018 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5%。
4.
2017 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考试)通过率为
约 11.82%。
5.
2016 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考试)通过率为
约 12.16%。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数据是全国范围内的综合通过率,不同 地区和考试等级的通过率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此外,考试的 难度和通过率也会因考试内容的调整和竞争状况的变化而 有所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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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考点位置图
1、山东政法学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途径公交线路:
504路;k103路;k150路;k53路;k63路(姚家庄站下车)地图及周边设施:
2、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
途径公交线路:
k110路;k123路;k18路;k48路;k59路;k75路;k94路(山师站下车)
地图及周边设施:
地址:市中区舜耕路40号
途径公交线路:
k100路;k110路;k152路;k157路;k169路;k28路;k34路;k39路;k42路;k43路;k48路;k54路内环;k54路外环;k66路(舜玉小区站下车)
地图及周边设施:
地址: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途径公交线路:
510路;k107路;k31路;k49路;k50路;k56路;k96路(山财大燕山校区站下车)
地图及周边设施:
5、济南大学西校区
地址: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36号
途径公交线路:
74路/k74路;k155路(济大东南门下车)
k102路;k104路;k153路;k153路支线;k155路;k201路高峰大站快车;k205路高峰大站快车;k21路;k22路;k23路;k29路;k301路;k302路;k86路;k92路(济南大学站下车)
地图及周边设施:
6、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
地址:长清区大学路1号
途径公交线路:
k22路;k24路;k301路;k302路;长清公交:k101路;k103路(山东师范大学站下车)
地图及周边设施:
7、山东女子学院
地址: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途径公交线路:
k22路;k24路;k301路;k302路;长清k101路(女子学院站下车)地图及周边设施:
8、山东省省本级公共实训基地
地址:历下区二环东路7506号
途径公交线路:
510路;k107路;k145路;k169路;k49路;k50路;k56路(山东技师学院站下车)
地图及周边设施:
9、山东建筑大学
地址:临港开发区凤鸣路1000号
途径公交线路:311路;k910路(山东建筑大学站下车)地图及周边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