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三支一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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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三支一扶公告【一】:2016宁夏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2016年07月05日 13:40:41 来源宁夏中公教育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精神,现将2016年我区“三支一扶”招募工作简章予以公示。
一、招募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个人志愿与组织派遣相结合。
二、招募人数、服务期限
2016年共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000名,其中支教462名,支农1071名,水利服务81名,支医321名,扶贫1065名。
服务期限为2年。
三、招募对象、条件
(一)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宁夏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二)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
(三)支教毕业生必须持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四、招募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收报名费。
报考者在规定期限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retype/zoom/5fd3280fe009581b6ad9eb7fpn=2&x=0&y=1268&raww=283&rawh=76&o=png_6_0_ 0_135_63_153_41_89979_126879&type=pic&aimh=76&md5sum=2448c9da2b09f3d7c5d1e675d00 3c58f&sign=c1bca13b1f&zoom=&png=18809-37878&jpg=4230-4230" target="_blank">
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本人的残疾证及户口簿;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毕业生本人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银行账户流水及户口簿)。
4、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请于7月25日-7月29日登陆“宁夏人事
考试中心”网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考试试卷命题、阅卷和考场安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4、成绩公布2016年8月10日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予以公布。
(三)审查确认
1、资格复审。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下达各市、县(区)项目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8月12日-19日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2)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须在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
(3)支教毕业生须提供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报考服务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并于8月29日前完成。
体检合格后,填写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一式二份)。
3、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并于8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三支一扶”办)。
若有不到岗服务造成缺额需补录的,应在10月底前完成补录工作。
4、公示。
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审定拟招募人员后,即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向社会公示。
(四)培训
按照人社部发〔2016〕41号通知要求,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将对新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岗中培训(具体培训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派遣上岗
9月10日前,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三支一扶”服务协议,正式到岗服务。
五、有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及一次性安家费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
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及大额医疗。
从2016年起,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00元。
(二)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考核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服务期满不再续聘。
(三)毕业生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加分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者提供的联络方式须准确有效,便于随时联络。
对提供联络方式不准确或无效引发的误考、资格复审未通过等现象,由报考者自己负责。
2、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慎重报考,尤其对跨市、县(区)报名的毕业生要充分考虑工作生活条件和竞争人数。
3、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如有重复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到事业单位实习)行为的,经查证属实,退回冒领的生活补助、社会保险及一次性安家费,不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因身体原因或实现稳定就业须中止服务的,本人须书面申请退出服务,经服务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人员不得再领取生活补助。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
(0951)5035292 5057308
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技术咨询电话宁夏人事考试中心(0951)5099130 5099131 5099163
五地市及宁东管委会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信息咨询部门及电话
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市民大厅C3厅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就业科 (0952)2012792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西街248号原人社局三楼303室
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吴忠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0953)2251108
地址吴忠市开元大道544号吴忠市人社局二楼
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固原市人才交流中心 (0954)2076759
地址固原市六盘山西路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
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卫市人事考试中心 (0955)7063946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人力资源市场2楼人事考试中心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 (0951)5918402
地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10楼社会事务局附件
2016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分配表
2016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策问答
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
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宁夏“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宁夏三支一扶公告【二】:宁夏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宁夏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甲方)
服务单位(乙方)
宁夏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宁夏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服务工作,服务期满,自主择业。
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为切实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保证“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双方就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项目及期限
甲方自愿报名,并经考试选拔、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定,入选自治区“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到市(县、区)从事()服务工作。
甲方服务期限为2年,自年9月1日起至年8月31日止。
服务期满,该协议解除,本人自行就业。
第二条甲方权利
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正式入选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在规定服务期内参加服务工作。
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大学生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情况适时调
整。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按规定全部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不实行捆绑参保)。
服务期间,享有与乙方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工作和法定节假日休息权利。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领取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三支一扶”计划相关优惠政策。
第三条甲方义务
保证本人参加“三支一扶”招募计划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按— 1 —
照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服务期间,尊重当地民风民俗,搞好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自觉接受乙方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和监督,遵守“三支一扶”计划相关管理规定和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
服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乙方提出申请,经服务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后,解除协议,终止服务,并从批准之日起停止计发生活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
(1)采取其它形式稳定就业的;
(2)因身体或其他原因连续1个月不能在岗服务的。
服务期间,参加乙方的工作考核,按要求进行年度总结。
离岗时做好相关的工作交接手续。
第四条乙方权利
按照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管理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甲方进行工作指导和日常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对甲方进行工作考核和鉴定,并向服务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甲方工作考核等次的评定意见。
甲方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政策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服务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或因其它情况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报服务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甲方退出服务并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各项权利。
根据甲方工作表现,向服务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表彰
或处分的建议。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为甲方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甲方享有与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工作和法定节假日休息权利。
服务期间,甲方遇到工作和生活困难问题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做好甲方服务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甲方发生意外或伤病时,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服务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 —
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服务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本协议生效期间,因甲方非工作原因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伤害、损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个人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三支一扶”政策执行。
第八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双方各持一份,服务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一份。
甲方服务期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九条双方对本协议事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照有关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单位负责人(签字)
个人联系方式(手机):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 3 —
宁夏三支一扶公告【三】:2014宁夏三支一扶考试真题及真题解析宁夏三支一扶公告。
2014宁夏三支一扶考试真题及真题解析
2014-07-17 09:57:41 来源宁夏中公教育宁夏三支一扶公告。
宁夏三支一扶公告【四】:2015宁夏三支一扶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要点串讲
《公共基础知识》要点串讲
公共基础知识一直以来都是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笔试环节中占有举足新重的作用。
但是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难度却让考生大为头疼。
现就公共基础知识的复习方法,给考生作一个详细的说明。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考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
其他知识为2011年1月至今发生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等。
宁夏三支一扶公告。
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实务题、论述题、简析题、写作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材料处理题等。
一、法律知识
考情综述
法律试题涉及的范围虽然极其广泛,但重点较为突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诉讼以及合同的成立、违约责任、买卖合同等历年来都是重点考查对象。
并且多以案例的形式出现,侧重对考生的综合运用能力进行考查,难度较大。
重点章节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民法
重点知识举例
1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公共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一般认为,在我国,行政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又称为“被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指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并承担由此而产
生的法律责任的行政单位。
行政机关不同于行政机构,行政机构则是指行政机关内部的或者派出的、一般对外不能以自己名义发布决定和命令的单位,其行为的对外法律后果归属于其所属的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授予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
提示
由于法律试题多考查考生的综合运用能力,因此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加强理解,切忌死记硬背。
另外,适当的做题必不可少,尤其是历年真题。
在做题时一定要勤于动手,真正下笔去做,避免眼高手低。
对做错的题目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对知识进行查漏补缺。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考情综述
2
对哲学基本原理的考查是基础。
这一部分主要考核哲学基本原理的定义、作用、内涵等。
有些题目已经不再是单纯地直接考查考生对哲学原理的记忆能力,而是结合国内时政热点来考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
重点章节
唯物辩证法、真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重点知识举例
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及其相互关系
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与事物直接同一的。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规模、大小、程度等方面的外在规定性。
量和事物是不可分离的,但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度是质与量的统一,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
事物的度都有其关节点。
所谓关节点指的是事物度的上限和下限的两个极限。
任何事物的度,都有两个关节点,要把握事物的度,必须找到它的关节点。
(2)量变、质变和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
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上的增减变化。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3
同时,量变和质变是互相渗透的①量变中渗透质变,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
②质变中渗透量变,这是指质变过程中包含着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提示
对基本哲学原理的理解力求透彻,达到能运用哲学知识解释生活中的一切现象的目的。
学习过程中尽可能的联系实际,找寻“生活中的哲学”。
三、毛泽东思想概论
考情综述
毛泽东思想概论这部分内容,基础理论知识是考查的重点。
同时毛泽东个人的著名作品也是常考点。
重点章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基本纲领、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
重点知识举例
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我党根本的工作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
党的群众路线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上的。
群众路线的内涵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的根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
有无群众观点,是中国共产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毛泽东)。
4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江泽民)。
提示
这部分内容的学习,最好能形成一条以时间为轴的线索,以此带动所有基础知识的记忆。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考情综述
此部分内容多与其它部分内容相结合进行考查。
此部分内容往往作为背景知识出现,频率较高。
重点章节
坚持和谐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
重点知识举例
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依据
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是由其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
(1)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2)在社会主义社会,旧的分工还没有消失,劳动还存在着重大差别,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3)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条件。
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决定收入分配结构。
(1)从根本上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在分配制度上必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2)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是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重要原因。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