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转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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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转诊流程

一、转院条件:急诊病人因病情复杂,限于医院设备、技术条件不能解决的疑难重症、医院不能收容及检查治疗的病员。

二、转院审批:由科主任提出,参保患者经医保科同意领取一式三联的转院(检查)治疗申请单,经医保科、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转院手续。非参保患者经医务科同意,领取一式三联的转院(检查)治疗申请单,经医务科、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转院手续。晚上、节假日,应向总值班汇报,由总值班负责与业务院长、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转院。

三、科室对转出的病员要写明转院的原因、目的,并写出病历摘要,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

四、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有导致病情恶化以至死亡可能,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重危病员转院时,科室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并随带病史摘要。转院之前,经治医师要与患者或代理人谈话,说明途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意外,在取得患者或代理人同意及理解后,在医患沟通书上签字。

五、如病员病情危重,不允许立即转院,而病员或代理人坚决要求转院,则应向他们详细说明病情及途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并将谈话内容详细记载病程录,并由病员或代理人在自动出院医患沟通书上签字后,院方可准予病家将病人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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