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 第10章 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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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第十~十二章货物的索赔、不可抗力、仲裁【案例1】某贸易商以FOB价向国内某厂订购一批货,在买卖合同中订明如工厂未能于7月底以前交运,则工厂应赔付货款5%的违约金,后因工厂交货延迟5天,以致贸易商被其买方索赔为货款的3%,请问:贸易商是否可依约向工厂索赔?索赔5%还是3%?【分析】工厂延迟交货,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贸易商与工厂签订的合同,因合同中预先已就此种行为作出了赔付5%违约金的规定,所以贸易商完全可以依约向工厂索赔,因为合同是索赔的依据。

贸易商在向工厂索赔时应索赔货款的5%。

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规定是5%,贸易商索赔金额,应依据他跟工厂的合约,而不受他与买方之间的约定的限制与影响。

【案例2】国内某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农产品出口合同,签约的日期为9月1日,合同规定装船日期为10——12月份。

但9月中旬以后,国内市场该产品价格上涨,该公司因亏损过高不能出口,经查发现国内市场产品涨价的原因是7月中旬产地曾发生过严重水灾,货源受损所致。

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利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除责任?本案中我方应吸取什么教训?【分析】在此种情况下我方不能利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除责任。

因为出口公司不能出口不是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导致他不能履行义务,而是由于自己的过失,没有对供货市场做深入的调查,没有正确报价造成的。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措施的意外事故,以致于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本案例的发生严重水灾很明显是发生在签约之前,出口方完全可以通过调查,然后在签约时制定一个合理的价位。

本案例告诉我方:(1)做任何贸易都应做好市场调查工作;(2)进行合理的报价;(3)对不可抗力事故要做到真正理解。

【案例3】我外贸公司接到国外进口方开来的信用证,证内规定“数量500箱,5月份装运”。

我外贸公司遂即备货准备5月1日正式装运,但由于发洪水,该批货一直延至6月1日才装运。

《国际贸易实务》不可抗力及索赔共32页PPT

《国际贸易实务》不可抗力及索赔共32页PPT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谢谢!
1、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
2、要冒一次险!整个生命就是一场冒险。走得最远的人,常是愿意 去做,并愿意去冒险的人。“稳妥”之船,从未能从岸边走远。-戴尔.卡耐基。
梦 境
3、人生就像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喝起来是苦涩的,回味起来却有 久久不会退去的余香。
《国际贸易实务》不可抗力及索赔 4、守业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断的发展。 5、当爱不能完美,我宁愿选择无悔,不管来生多么美丽,我不愿失 去今生对你的记忆,我不求天长地久的美景,我只要生生世世的轮 回里有你。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倒。——莎士比亚

不可抗力国际贸易学

不可抗力国际贸易学

不可抗力国际贸易实务约定不可抗力条款的意义不可抗力的含义与称呼不统一英美法:“合同落空”大陆法:“情势变迁”或“契约失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订约时无法预见和事后不能控制的障碍,以至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约定不可抗力条款的意义基本精神和处理原则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和无法控制的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可以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约定不可抗力条款的意义国际上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无统一规定,为防止合同当事人对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范围作随意解释,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无理拒绝对方的合理要求,故有必要在买卖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明确约定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范围、处理原则和方法,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自然灾害: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政治或社会原因引起的:战争、暴动、骚乱、政府颁布禁令、封锁禁运、调整政策制度、罢工等。

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在实践中,对不可抗力的认定是很严格的,要与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正常的贸易风险区别开来。

关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范围,交易双方商定合同时应达成共识,并具体写明,以免事后引起争议。

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影响合同履行,发生事件的一方当事人,应按约定的通知期限和通知方式,将事件情况如实地通知对方,并按约定出具证明文件,作为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据,一般由当地商会或法定公证机构出具,我国可以是贸促会。

接到通知的一方也应及时答复,如有异议也应及时提出。

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解除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究竟如何处理,应视事故的原因、性质、规模及其对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由双方当事人酌情依约处理。

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如我国进出口合同一般规定,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所受影响的时间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迟履行合同达若干天(如60天或90天),双方应就履行合同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

不可抗力_国际贸易实务_[共3页]

不可抗力_国际贸易实务_[共3页]

国际贸易实务行合同,另一方可要求其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作为惩罚或作为预先约定的损害赔偿。

但有些国家的法律则认为,对于违约只能要求赔偿,而不能予以惩罚。

例如,英美等国的法院对于合同中订有固定赔偿金额条款,区分为两种性质:一种是作为预定的损害赔偿(Liquidated Damages),另一种是作为罚金。

如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约定支付的金额是属预定的损害赔偿,则不管损失金额的大小,均按合同规定的固定金额判付;反之,如属罚金,则不予承认,而是根据受损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金额。

至于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赔偿金额,究竟属于预定的损害赔偿还是罚金,全凭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做出它认为适当的解释,而不在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什么措辞。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除上述两种索赔条款外,在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的合同中,针对国外买方不开立或不按时开立信用证,在出口FOB、FCA合同中,针对买方不派船或不按时派船,不指定承运人或不按时指定承运人,还可以规定卖方有权接触合同或延期交货,并要求给予损害赔偿。

第三节不可抗力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是指在合同签订后,发生了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件。

在此种情况下,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意外事件的当事人可免除其不履行或不按期履行合同的责任。

这些意外事件称作不可抗力。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业务术语,也是许多国家法律的一个原则。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争议的预防和处理--不可抗力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争议的预防和处理--不可抗力

变更合同是指由一方提出并经对方
同意,对合同内容作适当的变更修

变更或解除合同
改,如延迟交货、分期装运、替代

交付和减量履行。


不可抗力事件的免责对障碍存在的期
事 件
免责的期限
间有效。如果合同没有宣告失效,则

合同关系继续保留,一旦履约障碍解

不除可,抗双力方事仍件要发继生续后履,行受合害同一。方必须及
类事件的证明书。 货或不能按合同条件交货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及费用。不可抗力事故 继续存在60天以上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中未发运部分。
课堂练习
(一)名词解释 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条款
(二)解答问题 1、哪些事件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 2、不可抗力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3、处理不可抗力事件应注意哪些问题? 4、仲裁协议的作用有哪些? 5、仲裁申请包括哪些内容?

通知和证明
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在事故通知中提出明确的处理方案,否
则不能免责并自己负担后果。
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
1、条款内容及注意事项
(1)双方应了解对方的贸易习惯及对方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 以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
(2)双方应在合同中规定,明确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 (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履行
合同。 (4)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式,列出具
事件证明文件的机构。
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
2、条款示例
不不可不可抗可抗力抗力:力:如:由因由于战于战争一争、般、地公地震认震、的、火不火灾可灾、抗、雪力暴灾而风、不雨暴能、风交雪雨货灾或或,其者卖他装方不运不延迟, 卖可方能抗不全力负部事责或故任部,。分致但装使卖运卖方或方必延不须迟能在装全事运部故合或发同部生货分时物装立,运即卖或电方延告对迟买此装方不运,负合并责同在任事。故 发货生但物后卖,1方5卖天须方内用对航电于空报这邮或种寄电不给传能买通装方知运灾买或害方延发,迟生并装地须运点在本的15合有天同关以货政内物府航不或空负商挂有会号所发 给责的信任证件。件向但证买卖实方方灾提须害交用存由电在中报。国通除国知因际买不贸方可易,抗促并力进须导委在致员1装会5运天出延以具迟内证或以明不航此能空类交事货外, 如挂卖件号方的信不证件能明向在书买合。方同提规交定由期中限国内国装际运贸,易则促应进赔委偿员买出方具直的接证由明于此延期交

国际贸易实务 第10章 不可抗力

国际贸易实务 第10章 不可抗力

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表述方式
国际货物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可 抗力事故的范围、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和办法、不 可抗力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法,以及出具证明 文件的机构等。
根据不可抗力范围的确定方法不同,不可抗力条 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表述方式:
1、列举式 2、概括式 3、综合式
不可抗力条款的示例
“由于战争、地震、火灾、水灾、雪灾、暴风雨 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装运 或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对于这种不能装运或延迟 装运本合同货物不负有责任。但卖方须用电报或电传 方式通知买方,并应在15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向买方 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此类事件 的证明书。”
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3)卖方在交货前的货物损失依照FOB的规定必须自己 承担,至于保险公司是否赔买方是买方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 系,卖方不能利用;何况保险公司也可能因为买方无可保利 益而拒绝赔给买方。
五、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文件
(一)不可抗力的通知 遭受不可抗力事故的一 方应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对方在接到事故的通知 后,也应及时予以答复。
四、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遭受不 可抗力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当事人可免除其不履行或不按期履 行合同的责任,而另一方不得要求赔偿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有三种法律后果: 一是解除合同; 二是部分解除合同; 三是延期履行合同。
买卖双方订立了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贸易术 语为FOB上海。订约后,买方依约预付了货款。货物 在运抵装运港前因地震全部灭失,卖方无法继续交 货,故通知买方不再交货。买方接受卖方不再交货 的解释,但要求卖方归还货款及其利息,遭到卖方 拒绝。卖方认为合同双方都履行了合同,卖方交了 货,买方付了钱。买方没有收到货是由于不可抗力 事件造成的,卖方无责任,何况买方还可以向保险 公司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10课件

国际贸易实务10课件

2024/6/26
国际贸易实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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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仲裁是解决争议的途径之一 ①协商(Consultation,Negotiation)
②调解(Conciliation)
③仲裁(Arbi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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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仲裁协议 (一)仲裁协议形式
仲裁协议(Arbitration Agreement)是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 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付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书面协议,也是 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
2024/6/26
国际贸易实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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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违约行为的不同解释
①英国《货物买卖法》(1979年修订本)
分为违反要件和违反担保
②《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
③美国的法律规定
分为重大违约和轻微违约
④我国的法律规定:“另一方违反合同,以
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当 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务,同时享有一定的权利。在实际履约中,一方未能履行或未 能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构成违约(Breach of Contract)。
争议(Disputes),又称争端或争执,是一方当事人认为 对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引起的纠纷。
引起争议的原因大致有:卖方违约,买方违约,合同条款 规定不明确,交易的一方或者双方在理解上有误或不统一而造 成违约等。
Contents
1 章首引导案例
2 [第一节]索 赔 3 [第二节]不可抗力
4 [第三节]仲 裁
5 本章重要概念
20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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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首引导案例
案例 我国从阿根廷进口普通豆饼20000公吨,交货期为8月底,拟转 售欧洲。然而,4月份阿商原定的收购地点发生百年未见洪水, 收购计划落空。阿商以不可抗力为理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 我方回电拒绝。阿商拒不履约,我方只能在阿商交货时间从国 际市场上补进,然后向阿商提出索赔,但对方亦拒绝,于是, 我方根据仲裁条款规定,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阿商以不可抗 力为理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是否充足?我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 理?仲裁庭将作出怎样的裁决?

(完整word版)《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完整word版)《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第十~十二章货物的索赔、不可抗力、仲裁【案例】某贸易商以价向国内某厂订购一批货,在买卖合同中订明如工厂未能于月底以前交运,则工厂应赔付货款的违约金,后因工厂交货延迟天,以致贸易商被其买方索赔为货款的,请问:贸易商是否可依约向工厂索赔?索赔还是?【分析】工厂延迟交货,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贸易商与工厂签订的合同,因合同中预先已就此种行为作出了赔付违约金的规定,所以贸易商完全可以依约向工厂索赔,因为合同是索赔的依据。

贸易商在向工厂索赔时应索赔货款的。

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规定是,贸易商索赔金额,应依据他跟工厂的合约,而不受他与买方之间的约定的限制与影响。

【案例】国内某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农产品出口合同,签约的日期为月日,合同规定装船日期为——月份。

但月中旬以后,国内市场该产品价格上涨,该公司因亏损过高不能出口,经查发现国内市场产品涨价的原因是月中旬产地曾发生过严重水灾,货源受损所致。

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利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除责任?本案中我方应吸取什么教训?【分析】在此种情况下我方不能利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除责任。

因为出口公司不能出口不是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导致他不能履行义务,而是由于自己的过失,没有对供货市场做深入的调查,没有正确报价造成的。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措施的意外事故,以致于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本案例的发生严重水灾很明显是发生在签约之前,出口方完全可以通过调查,然后在签约时制定一个合理的价位。

本案例告诉我方:()做任何贸易都应做好市场调查工作;()进行合理的报价;()对不可抗力事故要做到真正理解。

【案例】我外贸公司接到国外进口方开来的信用证,证内规定“数量箱,月份装运”。

我外贸公司遂即备货准备月日正式装运,但由于发洪水,该批货一直延至月日才装运。

当该公司凭月日的已装船提单向银行议付时却遭银行拒付。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国际贸易实务中的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问题。

以下将分别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解释。

二、违约问题1. 定义:违约是指合同各方在约定期限或履行条件下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2. 违约类型:主要分为实质性违约和形式性违约。

3. 违约责任: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主张自己的权益,比如索赔和解除合同等。

三、索赔问题1. 定义:索赔是指受损害方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违约方赔偿被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行为。

2. 索赔条件:一般来说,索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违约责任、实际损失、因果关系和合理预防损失。

3. 索赔方式:索赔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

四、不可抗力问题1. 定义: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预见不到的、无法控制的、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或事件。

2. 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般会使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或者严重困难。

3. 不可抗力免责: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主张免责,即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五、仲裁问题1. 定义:仲裁是指将争议交由第三方公正、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2. 仲裁程序:仲裁程序包括仲裁请求、仲裁庭组成、听证会、证据和辩论、裁决和执行等环节。

3. 仲裁效力:仲裁裁决具有和法院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且在国际贸易中普遍受到认可和执行。

附件:1. 相关合同及附件2. 相关证据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 违约责任:指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或履行责任。

2. 实质性违约:指违约方未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3. 形式性违约:指违约方未能履行合同的次要义务。

4. 索赔条件:指索赔所需要满足的一些必备条件。

5. 因果关系:指索赔方要证明违约行为与实际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6. 合理预防损失:指索赔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预防或减少损失。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2.信用证:是银行应买方的申请,开给卖方的一种有条件的保证付款的凭证。

3.象征性交货:如以CIF条件达砀合同,卖方将货物装船后向买方提交包括物权凭证(如提单)在内的全套合格单据,就算完成交货,无需保证到货。

由于物权凭证是代表货物的象征,故此种凭单交货的方式,称象征性交货。

4.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按此贸易术语成交,卖方应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当货物越过船舷后卖方即不再承担风险。

1.贸易术语:指用来表示交易双方责任、费用、与风险划分的专门用语。

2.班轮运输:是指用具有固定航线、挂港、船期和运价比较固定的船舶进行货物运输。

3.FCA:货交承运人,是贸易术语的一种,指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2.Shipping Mark:运输标志,习称唛头或唛。

其作用是便于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识别、点数、防止错发错运。

运输标志通常刷由收、发货人代号、目的港和批件号等组成。

3.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通知行在受益人要求时,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商品和金额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让人即第三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这种信用证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中间商,而第二受益人则通常是实际供货人。

4.D/P:付款交单,是卖方的交单以买方的付款为条件,即买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行领取货运单据。

5.共同海损:是指载货船舶在航运途中遇到危及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危险,船方为了维护船舶和所有货物的共同安全或为了使航程继续完成,有意识地并合理地作出某些特殊的牺牲或支付一定的特殊费用,这些特殊牺牲或费用叫做共同海损。

1.仓至仓条款:指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2.D/D:Demand Draft,票汇,指进口方向本地银行购买银行汇票,自行寄给出口方,出口方凭此向汇票上指定银行取款。

《国际贸易实务》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

《国际贸易实务》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 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战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因 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
主题重要性
01 02
保障合同履行
在国际贸易中,合同是双方合作的基础,而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因 素直接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因此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障合同顺利履行至 关重要。
维护合法权益
05
案例分析
索赔案例分析
案例概述
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 未能按时交货,导致买方遭受 损失。
索赔过程
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赔 偿因延迟交货造成的损失。经 过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 见。
案例结论
此案例中,卖方未能按时交货 ,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相 应的违约责任。买方可依据合 同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 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通过索赔和仲裁等手段,合同一方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对 方违约而遭受损失。
03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解决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因素带来的问题,有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增强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和交流。
02
索赔
索赔的定义和类型
索赔定义
在国际贸易中,索赔是指一方因对方违约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 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常见问题
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索赔问题 包括货物损坏、交货时间延误、 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等。
解决索赔的方法和程序
方法
解决索赔的方法主要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等。
程序
解决索赔的一般程序包括提出索赔、进行调查、协商解决、仲裁或诉讼以及执行裁决等步骤。在国际贸易中,双 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索赔问题,以避免纠纷升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但需要事先约定仲裁 机构或法院管辖范围。

国际贸易实务-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4.检验依据和检验方法 1)检验依据索赔 所谓争议(Disputes)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对 方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而 引起的纠纷。 所谓索赔(claim)是指买卖双方中一方违反 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害的一方向违约 的一方提出赔偿要求。违约方受理受损害一方提 出的赔偿要求,成为理赔(settlement)。由此 可见,索赔和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对 守约方而言是索赔,对违约方而言是理赔。
• 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进出口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有两种规定方式,即异议和 索赔条款、罚金或违约金条款。一般合同大多只订立异议 和索赔条款,买卖大宗商品或机械设备的合同,往往还要 加订罚金条款。 1.异议和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 1)索赔的依据 2)索赔的期限(1)货到目的港货„„天起算 (2)货到目的港卸离海轮后„„天起算 (3)货到买方营业处所或用户所在地后„„天起算 (4)货物检验后„„天起算 3)索赔的办法 2.罚金或违约金条款(Penalty Clause)
合同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 1.检验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1) 产地(工厂)检验 (2)装运港(地)检验 2)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检验 (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 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4)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
2.检验机构 1)国际上商品检验机构的类型 (1)官方检验机构 (2)半官方检验机构 (3)非官方检验机构
• 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 1.仲裁地点 1)多数合同规定在中国仲裁 2)有时规定在被申请人所在国仲裁; 3)规定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 2. 仲裁机构 3. 仲裁程序 4. 仲裁裁决的效力 5. 仲裁费用的负担
• 注意事项 当交易双方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除责任时,我 们应按照合同规定严格进行审查,以便确定其所援引的内 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范围。凡不属于该范围又 无“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规定时,不能按 不可抗力事故处理。即使有此规定,也应由双方协商,一 方不同意时,不能算作不可抗力事故。援引不可抗力条款 的后果时,如果合同中无该项条款的规定,则应本着实事 求是的精神,弄清情况,确定影响履约的程度,以此来确 定是解除履约责任,还是延期履行合同。

国际贸易实务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完美版PPT

国际贸易实务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完美版PPT

该交易的主要利益。在此情况下,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解
第 七
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2、轻微违约:如果一方违约,情况较为轻微,并未影响
对方在交易中取得的主要利益。受损害的一方只能要求


师 范
损害赔偿,无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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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三)我国法律(《合同法》)


易 实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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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一、仲裁的涵义及特点




(一)涵义:指当事人双方在发生争议之前或之后,根据双方之间
的协议,由一定机构以第三方身份,对争议的事实或权利义务关

七 章
系依法做出载决,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
漳 州 师 范 学 院 经 济 学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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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二)特点



实 务
仲裁机构性质上属民间组织,处于第三方地位
二、索赔与理赔



(一)索赔(claim)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通过仲裁解决争议,是一种主要的争议解决方式。
仲裁比诉讼更具有是专指业权买威性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其遭受损失而向
1、法律依据:买卖合同和适用的法律规定。
第(不3履)行由义于务受的损一害另方的必一一须方将方未障采当碍取及事合其理对人措他施提履使行出有义可务要能能减求力轻的损而影未响害减通轻赔知的另偿损一失方的,。应行在为赔偿。金额中扣除。
七章我所派轮船只得绕道南非好望角航行,由于绕道而增加航程,致使船只延迟到达装货港口。
(二)理赔(settle the claim)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1、我某外贸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仲裁地点为北京,后来发生交货品质纠纷,外商不愿到北京仲裁,于是在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法院向我外贸公司寄来传票。

请问我公司应如何处理?答:(1)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给外国法院,指出其对该案件是没有管辖权的,将争议案件退交北京仲裁庭截断。

(2)本案例涉及仲裁协议问题所谓仲裁:是指交易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一个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第三者的裁决对双均有约束力,仲裁协议有形式有:仲裁条款和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的作用有:A发生争议,只以仲裁;B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C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3)结合本案例,我方与外商的出口合同中明确有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仲裁外商不但不愿遵守,且在当地法院起诉,根据仲裁的作用外商的做法违背了仲裁协议,是无理论依据的,故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给外国法院,指出其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坚持将该案件由北京仲裁庭裁断。

2、有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在9月15日以前装船,但在同年8月20日,卖方所在地发生地震,由于卖方存货的仓库距震中较远,因此货物未受到严重损失,仅因交通受到破坏而使货物不能按时运出。

但事后,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买方不同意。

试分析:卖方的主张对否?答:(1)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的主张是不对的。

(2)本案例涉及不可抗力问题,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并不是十分严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另一种是解除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严重,完全排除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在国际贸易的广袤海洋中,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如同四座灯塔,为交易的顺利进行指引方向,保障着各方的权益和公平。

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确保商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当货物跨越国界,从卖方交付到买方手中,检验就成为了判断商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关键步骤。

这不仅涉及到商品的外观、数量,更深入到品质、规格等核心要素。

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有的选择在出口国检验,这对卖方较为有利,因为他们能在熟悉的环境中掌控检验过程;而在进口国检验,则更多地保障了买方的权益,能及时发现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检验机构的选择至关重要。

权威、公正、专业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报告具有法律效力,能为双方提供有力的证据。

无论是国际知名的检验公司,还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其检验结果都将直接影响交易的成败。

检验标准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点。

是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或者是双方约定的特殊标准,这都需要在合同中清晰明确。

一旦检验结果显示商品不符合约定,就可能引发索赔。

索赔,是买方或卖方在权益受损时寻求补偿的手段。

当买方收到的货物存在质量缺陷、数量短缺,或者卖方未能按时交付等情况,买方有权提出索赔。

反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付款、拒绝接收货物等,卖方也可以向买方索赔。

索赔的依据通常是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

在提出索赔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检验报告、货运单据、往来函电等,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责任的归属。

索赔的金额应合理计算,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然而,索赔并非一帆风顺。

双方可能会对责任的认定、损失的计算等产生分歧,这时候就需要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来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就可能升级为仲裁。

不可抗力,是国际贸易中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例如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动等。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国际贸易实务不可抗力及索赔PPT学习教案

国际贸易实务不可抗力及索赔PPT学习教案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The arbitration fee
shall be borne by the losing party unless otherwise
6
awarded by the arbitration organization.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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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接到另一方关于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或 证明文件后,不论同意与否都应及时回复。 否则, 按照<<美国统一商法典>>即视为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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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事故的证明机构
国外
证明文件一般 由当地商会或合 法的公证机关出 具
我国
证明文件由贸 促会及设在各口 岸的分会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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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条款举例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or china Commerce) attesting such event or events.
Chamber
of
Intern2ational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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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1
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1500公吨, 每吨 CFRLONDON348英镑, 总金额52000英镑, 交货 期为当年5-9月.签约后, 我国发生水灾, 于是我方 以不可抗力为由, 要求免除交货责任. 但对方回电 拒绝, 并称该商品市场价格上涨, 由于我方未交货 已使其损失15000英镑, 要求我方赔偿其损失. 问: 1> 我方要求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责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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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3
我国某外贸公司于6月与外商订 立一份化工产品进口合同,订约 后由于该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 上扬, 外商亏本, 于是外商以不 可抗力为由要求撤约.

国际贸易实务第10章不可抗力(2024版)

国际贸易实务第10章不可抗力(2024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国际贸易实务第10章不可抗力(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1 定义与解释1.2 不可抗力的通知1.3 不可抗力的影响2.1 合同的暂停2.2 合同的终止3.1 证据的要求3.2 证据的提交4.1 责任的免除4.2 损失的赔偿5.1 时间的延长5.2 期限的调整6.1 替代方案的提出6.2 替代方案的接受7.1 合同的修改7.2 合同的补充8.1 争议的解决8.2 仲裁的程序9.1 法律的适用9.2 法院的管辖10.1 合同的生效10.2 合同的终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1 定义与解释1.1.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后,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变得极其困难的事件。

1.1.2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行为(如战争、封锁、禁令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恐怖袭击等)、以及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特殊情况。

1.2 不可抗力的通知1.2.1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可能的详细情况说明。

1.2.2 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合理努力提供证据,以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和影响。

2.1 合同的暂停2.1.1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受影响的一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义务。

2.1.2 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和影响评估。

2.2 合同的终止2.2.1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2.2.2 终止合同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代表签署。

3.1 证据的要求3.1.1 受影响的一方应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公告、新闻报道、专业机构的报告等。

3.1.2 受影响的一方应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其他与不可抗力事件相关的证据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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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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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原因和范围
引起不可抗力的原因有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两种。 因而,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通常分为两种情况: (1)由自然力量引起,如水灾、火灾、冰灾、地震、 飓风、大雪、暴风雨等; (2)由社会原因引起,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 禁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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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遭受不 可抗力事件的当事人可免除其不履行或不按期履 行合同的责任,而另一方不得要求赔偿损失。
问:卖方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卖方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 (1)本案中的贸易术语FOB对买卖双方货物损失的风险
划分点是在装运港船舷,也就是说卖方并未完成其交货义务。 (2)卖方没有完成其交货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
固然可以免除违约之责,但无权要求对方履行。因为买卖合 同是双务合同,付款和交货是互为条件的。不可抗力只能是 卖方不承担违约之责,并不能同时取代卖方履约,因此卖方 应归还卖方乙负的货款及其相应利息,否则构成不当得利。
(二)不可抗力事故的出证机构 遭受事故的 一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对方提供由指定机构出具 的证明文件,作为不可抗力事故的证明。
中国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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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按FOB条件进口商品一批,合同规定交货期 为5月份。4月8日接对方来电称,因洪水冲毁公 路(附有证明),要求将交货期推至7月份,我方 接信后,认为既然有证明因洪水冲毁公路,推迟 交货期应没有问题,但因广交会期间工作比较忙, 我方一直未给对方答复。6、7月份船期较紧,我 方于8月份才派船前往装运港装货。因货物置于 码头仓库产生了巨额的仓租、保管等费用,对方 便要求我方承担有关的费用。问:我方可否以对 方违约在先为由,不予理赔?为什么?
不可抗力发生后,有三种法律后果: 一是解除合同; 二是部分解除合同; 三是延期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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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订立了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贸易术 语为FOB上海。订约后,买方依约预付了货款。货物 在运抵装运港前因地震全部灭失,卖方无法继续交 货,故通知买方不再交货。买方接受卖方不再交货 的解释,但要求卖方归还货款及其利息,遭到卖方 拒绝。卖方认为合同双方都履行了合同,卖方交了 货,买方付了钱。买方没有收到货是由于不可抗力 事件造成的,卖方无责任,何况买方还可以向保险 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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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表述方式
国际货物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可 抗力事故的范围、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和办法、不 可抗力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法,以及出具证明 文件的机构等。
根据不可抗力范围的确定方法不同,不可抗力条 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表述方式:
1、列举式 2、概括式 3、综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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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条款的示例
“由于战争、地震、火灾、水灾、雪灾、暴风雨 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装运 或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对于这种不能装运或延迟 装运本合同货物不负有责任。但卖方须用电报或电传 方式通知买方,并应在15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向买方 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此类事件 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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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地确定不可抗力的后果
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弄清情况, 确定影响履约的程度,以此来断定是解除履约责任,还是延期 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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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夏天,我国南方发生特大洪水灾 害,在此之前外贸企业与外商订有三份大 米合同,合同的商品名称分别为“太湖大 米”、“在某仓库存放的江苏大米”、 “中国大米”,七八月份交货。请就以上 情况分别说明我方如何向外商提出免责要 求。
第十章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又称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指买卖合同签 订之后不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疏忽或过失,而 是发生了双方当事人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控 制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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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构成不可抗力应具备的条件
(一)事故必须是发生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 (二)事故不是当事人的疏忽或故意行为造成的。 (三)事故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
(3)卖方在交货前的货物损失依照FOB的规定必须自己 承担,至于保险公司是否赔买方是买方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 系,卖方不能利用;何况保险公司也可能因为买方无可保利 益而拒绝赔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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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文件
(一)不可抗力的通知 遭受不可抗力事故的一 方应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对方在接到事故的通知 后,也应及时予以答复。
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按照合同规定严格审查对方的免责要求
在我国的进出口业务中,当交易的对方援引不可抗力条 款要求免责时,我们应按照合同规定严格进行审查,以便确 定其所援引的内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范围。凡不 属于该范围又无“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规定 时,不能按不可抗力事故处理。即使有此规定,也应由双方 协商。一方不同意时,不能算作不可抗力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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