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籍转出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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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籍转出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为规范学籍外转手续,外出就读办理转学手续时,学生家长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并掌握相关流程。
一、所需证明材料
1、农民工子女跟随父母到务工地就读的,需提供转入地的房产证明,同时提供转入地劳务合同或工商执照。
2、家庭户籍迁移的需提供户籍房产证明,同时提交转入地家庭户籍证明。
3、父母工作调动的需提供转入地房产证明、转入地家庭户籍证明及工作调令。
二、转学流程除按教育股6月下发的通知执行外,学生家长到转出学校签字盖章时需携带上述材料,由转出学校进行材料初审,符合转学条件的学校方可盖章签字。
三、转入转出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完毕后,“联系表”由转入转出学校及双方主管部门各留一份。
转入转出学校在收到手续办理完结的“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后,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网上转学手续的办理(跨省转学的可根据系统处理的时间及时办理)。
四、本年度及龄应入一年级或七年级,且需外出就读的学生在提供上述第一条的所有材料后,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写出同意外出借读证明,由学生家长持相关手续到县教体局教育股签署意见。
备注:网上提交转入申请时,请各校将“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拍成照片上传到网上,教育股将根据网上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
确山县教育体育股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