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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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为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活动的实施,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经学校研究,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国家规定、地方指导、学校开发和实施的必修课程,是一种基于学生的直接体验,密切联系学生生活和社会,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在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别是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时,应结合学生及当地实际,根据课程原则,科学确定本课程的内容总体框架,在此框架下实施相关的主题活动内容,保证课程的顺利实施,达成预期目标。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活动教研室,组织指定活动方案和阶段性实施计划,协调与家长、社区等有关部门机构的关系,领导活动的具体实施及学生活动的评价、考核、学分认定等工作,确保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主任:鲁冲
副主任:王淑明
成员:张永强刘凌云尹曙光王照锋韩辉各班主任、副班主任、各社团指导教师
三、实施目标
我校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活动的主题是“走进生活,服务邹平,面向未来,促进发展”。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意识、服务意识、主体意识、合作意识,促进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全面提升。
(一)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活动主要通过工农业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劳动教育、法制教育,培养组织纪律性、集体观念、吃苦耐劳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达到以下目标:
1.使学生关心社会和科技进步、关心地球和生存环境、关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感。
2.养成劳动观念,形成一般劳动技能。
3.使学生获得参与研究、社会实践与服务学习的体验。
4.培养学生的协作能力、组织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以及适
应环境的能力。
(二)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主要通过学生在本社区的集体或个人形式参加
各种公益活动,为社区的建议和发展服务,进行社会责任意识、助人为乐精神的教育,达到以下目标:
1.使学生关心社区的两个文明建设,主动参与社区的公益活动,形成诚恳助人、乐于奉献的积极态度和情感。
2.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参与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
3.使学生学会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的本领,提高善于沟通的能力,增强团结协作的意识。
4.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生活和社会环境,增长从事社会活动所需的知识,增强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能力。
四、实施原则
1、综合性:强调跨学科、跨领域和学科间的相互渗透,重视知识、经验和技能的综合运用。
2、实践性:强调体验教育,让学生在实践中获取亲身感受和直接经验,并养成实践意识,形成为终身学习,获得生存能
力的综合实践能力。
3、活动性:强调针对初中学生的年龄特点,以活动作为教育的载体,开展丰富多彩、形成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努力让学生“活”起来,“动”起来。
4、开放性:强调“开放”,努力做到教育时空的开放,组织形式的开放,教学要求与内容的开放,教育资源与教师队伍的开放,教育管理和教育评估的开放。
5、自主性:强调充分尊重学生的需要和兴趣,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自主设计,探究解决问题的方法,自主决定活动结果呈现的形式,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主体意识和探究能力。
五、活动评价
1、评价原则:一是注重学生参与原则,二是关注学生过程体验原则,三是综合而全面原则,四是激励学生原则。
2、评价内容:一是参与活动的学时量与态度,二是在活动中所获得的体验情况,三是知识、方法、技能掌握情况,四是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情况,五是活动的收获与成果。
3、评价形式:一是教师的评价与学生的自评、互评相结合,二是对小组的评价与对组内个人的评价相结合,三是对书
面材料或考试的评价与对学生口头报告、活动、展示的评价相结合,四是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六、教学内容
(一)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包括社会各行各业的体验性活动,内容包括:国防教育、校内自我服务性劳动、校外学工学农劳动、社会实践基地参观考察活动及其他社团实践活动等。学校积极创设条件,整合校内外资源,协调设立多个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学校积极组建各类社团,多种渠道为学生打建开展实践活动的平台。
社会实践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根据需要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以小组为单位的,每组不少于5人。每学年总数不少于1周,三年不少于3周。活动后及时记录《邹平一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国防教育、校内自我服务性活动、社会实践基地参观考察等班级统一记录,德育处确认;社团活动、学工学农、社会调查等小组活动,由活动小组记录,相关社团指导教师、家长、社区等签字盖章,德育处确认。活动记录及时上报,一学年统计一次。
(二)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包括参加学校或家庭附近的社区文化宣传活动、社区文明建设活动、帮助贫困户和孤寡老人及其他公益活动。
社区服务一般由学校、班级组织或学生自主安排,学生自主安排的社区服务活动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社区服务除学校、班级统一安排外,一般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分散进行,每学期2个工作日(16小时)。学校、班级统一安排的服务活动由班级记录、德育处确认,记录《邹平一中学生社区服务登记表》;学生小组自主安排的,由小组记录,社区盖章,交德育处确认。
七、学分认定
1、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必修6个学分:高一年级国防教育一周,考核合格计2个学分;其他类型社会实践活动三年合计至少两周时间,经评价考核,合格者计4个学分。社会实践活动学分,由德育处根据活动记录初步认定,学分认定小组确认。
2、社区服务:
三年内,每学期完成2个工作日且记录完整、评价良好的计2个学分。社区服务学分,由德育处根据活动记录初步认定,学分认定小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