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移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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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移植排斥反应临床诊疗技术规范(2019版)》要点

《肾移植排斥反应临床诊疗技术规范(2019版)》要点

《肾移植排斥反应临床诊疗技术规范(2019版)》要点终末期肾病(end-stage renal disease,ESRD)是影响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最有效的治疗手段是肾移植。

随着肾移植外科技术的日臻成熟、组织配型技术的普遍开展、围手术期抗体诱导治疗和新型强效免疫抑制剂的广泛应用,急性排斥反应发生率在逐年下降,但排斥反应仍然是影响移植肾长期存活的主要威胁和首要独立危险因素。

解决排斥反应的关键是正确的诊断与合理的治疗,正确诊断的“金标准”是病理学,即移植病理学。

临床上,根据排斥反应的发生机制、病理改变、发病时间与临床特点将其分为4种类型,即超急性排斥反应(HAR)、急性加速性排斥反应(AAR)、急性排斥反应(AR)和慢性排斥反应(CR)。

为更好地指导临床治疗,又将排斥反应分为T细胞介导的排斥反应(TCMR)和抗体介导的排斥反应(AMR),二者在发病机制、病理改变和临床预后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临床较多见,及时处理多可以逆转,而后者却常可导致移植物失功。

随着多种有效的免疫抑制剂的应用,显著降低了急性T细胞介导移植物损伤的发生率,然而,急性和慢性AMR 在移植物丢失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被认为是限制其长期结局的最重要障碍。

1 超急性排斥反应1.1 发病机制HAR 的发病机制为受者循环中预存DSA与移植物血管内皮细胞表面抗原结合,激活补体级联反应,形成膜攻击复合体(MAC),导致内皮活化。

1.2 病理表现1.3 临床表现HAR多发生在移植术后数分钟至数小时内,一般发生在24 h内,也有个别延迟至48h。

发生在术中,当供肾重新恢复血供时,移植肾逐渐充盈饱满,呈鲜红色,然而数分钟后,移植肾出现花斑,体积增大,色泽由鲜红出现紫纹,渐变呈暗红色,乃至呈紫褐色并失去光泽,移植肾由饱胀变柔软,体积缩小,肾动脉搏动有力,而肾静脉塌陷,继而肾脏搏动消失,泌尿停止;发生在术后,可出现血尿、少尿或无尿,肾区疼痛,血压升高等,少数病例可出现寒颤、高热等全身危重症表现。

亲兄弟换肾法律规定(3篇)

亲兄弟换肾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肾脏疾病是严重影响人类健康的疾病之一,肾脏移植手术是治疗终末期肾病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由于供体资源匮乏,许多患者面临漫长的等待周期。

亲兄弟之间进行肾脏移植,不仅可以缩短等待时间,降低手术风险,还能避免因免疫排斥反应导致的移植失败。

然而,亲兄弟换肾涉及法律、伦理、道德等多方面问题,需要明确法律规定,确保手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二、亲兄弟换肾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因履行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法定抚养、赡养、扶养义务,需要器官移植的,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申请器官移植。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器官移植条例》《器官移植条例》第四条规定:“医疗机构进行器官移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器官移植中心或者器官移植病房具备相应设施和专业技术力量;(二)具有与器官移植相关的专业医务人员;(三)具有完善的器官移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具有与器官移植相关的伦理委员会;(五)具有与器官移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器官移植管理制度,规范器官移植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亲兄弟换肾的法律程序1. 确认亲兄弟关系在进行亲兄弟换肾之前,必须确认双方具有亲兄弟关系。

这可以通过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法定文件进行核实。

2. 评估移植风险医疗机构应当对双方进行详细的身体检查和评估,了解其肾脏功能、免疫状况等,确保手术的安全性。

3. 伦理审查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伦理委员会,对亲兄弟换肾手术进行伦理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手术的必要性、手术的风险、手术的可行性等。

4. 手术同意在伦理审查通过后,双方应当签署手术同意书,明确手术的目的、风险、预期效果等。

5. 器官移植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将亲兄弟换肾手术信息登记在器官移植登记系统中,确保手术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6. 手术实施在完成上述程序后,医疗机构可以安排手术。

肾移植申请流程

肾移植申请流程

肾移植申请流程一、背景介绍肾移植是一种常见的治疗终末期肾脏疾病的方法,通过将捐赠者的健康肾脏植入受移植者体内,以恢复其正常的肾脏功能。

肾移植能够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期寿命,因此在临床上得到广泛应用。

下面将介绍肾移植申请的具体流程。

二、选择适当的捐赠者在进行肾移植手术之前,首先需要选择适当的捐赠者。

捐赠者通常是患者的亲属或者配偶,因为亲属之间的肾脏更可能达到组织相容性。

但是也可以通过肾脏捐赠者的数据库,寻找其他合适的捐赠者。

三、进行相容性检查在选择合适的捐赠者之后,接下来需要进行相容性检查。

相容性检查主要是通过血型、人类白细胞抗原(HLA)配型和交叉试验来确定患者和捐赠者之间的匹配程度。

血型和HLA配型的相似度越高,移植手术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四、提交申请并等待匹配一旦确定了合适的捐赠者,患者就需要提交肾移植申请。

申请通常需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病史、诊断结果以及相关的医学检查报告等资料。

提交申请后,患者需要等待匹配程序的进行。

五、进行全面评估在等待匹配的过程中,患者还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

评估的目的是确保患者身体健康,手术风险较低,并且能够遵守免疫抑制治疗等后续治疗程序。

评估通常包括身体检查、心理评估、肾功能评估、免疫学检查等多个方面。

六、等待合适的捐赠者在进行全面评估之后,患者需要等待合适的捐赠者。

由于肾脏捐赠者的供应有限,等待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在等待的过程中,患者需要继续接受透析治疗以维持生命功能。

七、手术前的准备工作一旦找到合适的捐赠者,患者需要进行手术前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术前检查、血液透析、免疫抑制治疗等。

术前检查主要是为了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确保手术的安全性。

八、手术进行当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肾移植手术正式进行。

手术过程中,医生将捐赠者的肾脏植入受移植者的腹部,并连接血管和输尿管。

手术一般需要数小时才能完成。

九、术后护理和恢复手术完成后,患者需要进行术后护理和恢复。

这包括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预防感染、监测肾功能等。

肾移植术麻醉技术操作规范2023版

肾移植术麻醉技术操作规范2023版

肾移植术麻醉技术操作规范【概述】肾移植术的麻醉选择可选用硬膜外阻滞、全身麻醉或硬膜外阻滞复合全身麻醉,麻醉科医师可根据病人的情况选择合适的麻醉方法。

第一节硬膜外阻滞【适应证】体质较好、并发症较轻的多数肾移植病人。

【禁忌证】L病人拒绝应用。

2.精神极度委靡或不合作者。

3.严重凝血功能障碍、正在抗凝治疗或伴有重度贫血者。

4.严重低血容量者。

5.穿刺部位皮肤或骨骼有感染者。

6.脊柱病变或结构异常者。

7.伴有颅内或脊髓病变者。

【操作方法】L术前准备(1)仔细阅读病历,掌握病史、全身状况、治疗经过及器官功能。

了解各项检查结果,着重于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贫血状况,肝、肾、心、肺和凝血功能。

(2)术前血液透析。

通常每周3次,每次4~5h为佳;确保水、电解质、酸碱度正常;术前24〜48h须血液透析,使血钾降至5mmol∕L以下,尿素氮降至7mmol∕L以下,血清肌酊降到133MmOl/L以下。

(3)纠正严重贫血。

术前应用叶酸、多种维生素及促红细胞生成素改善贫血,必要时间断输新鲜去白细胞血,不宜输全血,尽量使血红蛋白升至70g∕L以上。

(4)纠正心血管系统异常。

①降压:选择联合用药方案,钙拮抗药、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或血管紧张素n受体拮抗药为降压治疗的一线药物,尽量使血压控制在V160∕90mmHg,治疗持续到术前,应注意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可能会增加肾移植期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发生。

②改善心脏功能:充分透析、纠正水钠潴留、强心,保证心脏功能处于最佳状态。

③治疗心肌缺血:改善冠状动脉血供,降低心肌氧耗,营养心肌。

如怀疑患者严重心肌缺血,还应行冠状动脉造影,根据结果行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支架置入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

④纠正心律失常:对恶性心律失常要了解病因,治疗原发病,选择性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

⑤治疗胸膜或心包积液:积极透析,纠正低蛋白血症。

(5)控制感染,包括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感染,在感染治愈或控制后方可考虑肾移植术。

肾移植手术技术操作规范(2019版)

肾移植手术技术操作规范(2019版)

第10卷 第5期2019年9月Vol. 10 No. 5Sep. 2019器官移植Organ Transplantation【摘要】 为了进一步规范肾移植手术的技术操作,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组织器官移植学专家从尸体供肾切取术、供肾修整术、供肾植入术等方面,制订本规范。

【关键词】 器官移植;肾移植;供肾获取;腹部多器官联合获取;肝肾联合获取;单纯供肾整块切取;灌注;血管吻合【中图分类号】R6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445(2019)05-0004-07肾移植手术技术操作规范(2019版)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1 尸体供肾切取术尸体供肾获取的方式主要包括腹部多器官联合获取、肝肾联合获取及单纯供肾整块切取术[1-3]。

由于肝肾联合获取是目前临床最常用的腹部器官获取方式[4-6],且是腹部多器官联合获取的基础,因此以下主要阐述尸体供体肝肾联合获取的临床操作规范。

1.1 体位与手术切口供者置于仰卧位,常规消毒,铺无菌手术巾。

作腹部大“十”字切口进入腹腔,纵切口上至剑突,下至耻骨联合上方,横切口在脐水平至双侧腋中线。

1.2 建立原位低温灌注1.2.1 腹主动脉插管及灌注 在下腹腔用生理盐水纱布将小肠及结肠向上方推开,在骶骨前切开后腹膜,分离、显露腹主动脉下段,在腹主动脉距离左右髂总动脉分叉处以上2~3 cm 处结扎远心端。

在结扎线上方1~2 cm 剪开腹主动脉前壁,插入前端侧孔封闭并于球囊近端方向剪有3~4个侧孔的22号Foley 导尿管(已预先连接低温器官保存液并排空管道内空气,儿童供者视腹主动脉的粗细不同而采用相应大小的灌注管),插入深度为气囊至腹腔动脉开口平面以上(约为20 cm ),气囊内迅速注入20~30 mL 生理盐水以阻断胸主动脉,结扎固定插入的导尿管并开始灌注低温(4 ℃左右)器官保存液(图1),灌注压力约 100 cmH 2O (1 cmH 2O=0.098 kPa )。

《肾移植围手术期处理操作规范(2019版)》解读

《肾移植围手术期处理操作规范(2019版)》解读

·标准与指南·《肾移植围手术期处理操作规范(2019版)》解读李杨,薛武军(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陕西西安710061)《肾移植围手术期处理操作规范(2019版)》是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制定的肾移植操作规范系列之一。

该规范对肾移植围术期受者一般护理、液体管理及主要内科并发症诊治原则进行了介绍。

本文对规范内容进行解读,以期为肾移植围术期的治疗提供借鉴。

2019年6月,由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编写的《肾移植围手术期处理操作规范(2019版)》(下文简称规范)在《器官移植》杂志发表。

这是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第一次对肾移植围术期管理制定的指南,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肾移植术围术期的处理技术。

本规范主要涉及肾移植围术期受者一般护理、液体管理及主要内科并发症诊治。

本文将对该指南的重要内容进行进一步解读。

1 总体原则目前肾移植手术已经较为成熟,对移植医师而言,移植手术技术已经不再是难题,而围术期管理对肾移植受者的早期康复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肾移植围术期是多种并发症高发时期,因此,规范肾移植受者围术期管理,促进其早日康复,特别是对围术期并发症的处理,对改善肾移植早期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2 重点推荐内容肾移植患者由于麻醉、免疫抑制剂应用、水电解质酸碱代谢不稳定、移植肾的多尿或少尿等原因,围术期的情况不稳定,因此,需要从环境、生命体征、出入量、饮食、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地处理。

本文就肾移植术后一般护理、少尿期管理及相关并发症的处理等方面做重点解读。

2.1保护性隔离:肾移植患者受原发病、手术创伤、术后免疫抑制剂应用等影响,肾移植围术期是感染易发时期,应当在这段时间内做好隔离防护措施。

既往的指南推荐保护隔离时间为2周[1],随着加速康复外科理念逐渐应用到肾移植手术中[2],肾移植受者恢复时间缩短,本规范将保护性隔离推荐时间缩短到7 ~ 10 d,在患者保护隔离期间,仍需要做好以下措施:①规范强调隔离区应确保空气流通,保持通风循环,或定时开窗通风。

肾移植相关知识及护理

肾移植相关知识及护理

肾移植相关知识及护理肾移植适应症终末期肾病,12--50岁为宜。

手术方式肾移植手术多采用异位移植,移植肾多放在髂窝内,其次为腹膜后移植。

护理评估术前:健康史身体状况(1)症状和体征:评估患者的生命体征,注意有无高血压、水肿、贫血及营养不良等情况(2)辅助检查:了解术前常规及特殊检查结果心理和社会支持状况(1)心理状态:通过术前评估提供有效的心理护理(2)认知程度:只有患者充分理解并愿意接受肾移植时,才能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和护理(3)社会支持系统:家属心理承受能力;家属及社会支持系统对昂贵费用的承受能力术后:术中情况:血管吻合、、输血、补液、尿量等。

身体状况:生命体征、伤口与引流管情况、移植肾功能、有无并发症等。

心理-社会状况护理措施术前护理(1)心理护理:鼓励患者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2)协助做好术前各项检查,血型和HLA配型等(3)补充营养(4)术前准备:遵医嘱预防性应用抗生素、免疫抑制药(5)术前1~2日将患者移至隔离房间(6)术前晚温盐水灌肠1次,给予镇静药保证睡眠(7)术晨置导尿管,测量体重、体温和血压术后护理(1)病情观察:如体温大于38°C应评估是否发生排斥反应或感染。

监测尿量:术后3--4日尿量维持200--500ml/h,尿毒症患者术后每小时尿量可1000ml以上,每日尿量5000--10000ml称为多尿期。

当尿量小于100ml/h应警惕移植肾发生肾小管坏死或急性排斥反应。

观察伤口:有无红、肿、热、痛、分泌物、渗出物、引流液的量、质、色等,如血性引流液>100ml,提示有活动性出血。

(2)合理补液:尿量>300ml/h时应加强盐的输入,盐糖比例2:1.静脉输液原则上不在手术侧下肢或动脉造瘘侧的肢体建立静脉通道。

量出为入,差额不超过1500--2000ml。

卧位:平卧位,移植侧下肢屈曲15~25°,以减少切口疼痛和血管吻合口张力。

(3)免疫抑制剂:常用肾移植三联免疫抑制治疗方案:环孢素A+吗替麦考酚酯/西罗莫司/硫唑嘌呤+激素;他克莫司+吗替麦考酚酯/西罗莫司/硫唑嘌呤+激素。

器官移植与分配基本原则

器官移植与分配基本原则

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更好在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范人体器官分配,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根据我国国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部制定了《中国人体器官分配移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以下简称《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并开发了中国肝脏、肾脏分配与共享工作,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器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现将《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在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中使用分配系统合理分配人体器官。

同时,要加强对人体器官分配的监督检查,确保施行。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移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一、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一)总则。

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排序,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二)基本原则。

1、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应当符合医疗的需要。

2、移植医院根据合理的医学判断,有权为其移植等待者拒绝接受不合适的器官。

3、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按照移植医院、省(直辖市、自治区)、全国三个级别逐级进行器官的分配与共享。

4、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过程中应当避免器官的浪费,最大限度地增加病人接受移植手术的机会,提高器官分配效率。

5、在确保尽量降低移植等待名单的患者死亡率的前提下,优化器官与移植等待者的匹配质量,提高移植受者的术后生存率和生存质量。

6、保证器官分配的公平性,减少因生理、病理和地理上的差异造成器官分布不均的情况。

7、定期对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政策进行审核和适当修订。

(三)实施目标。

1、降低移植等待名单的患者死亡率。

2、提高移植受者的术后生存率。

3、消除核心的移植等待者排序规则和器官匹配政策对不同疾病和不同生理条件所产生的不公平性。

医院器官移植管理制度

医院器官移植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器官移植工作,确保器官移植手术的顺利进行,提高器官移植手术成功率,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器官移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器官移植工作的医务人员、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我院器官移植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保护患者隐私原则;3. 严格遵循医学伦理原则;4. 依法依规原则。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成立医院器官移植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器官移植工作方针、政策,监督实施器官移植工作,协调解决器官移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委员会下设器官移植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器官移植工作,包括器官获取、保存、分配、移植等环节。

三、器官获取与分配第六条我院应建立健全器官获取与分配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器官获取:1. 器官获取应遵循自愿、无偿原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 器官获取前,需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3. 器官获取过程应确保患者的隐私权。

第八条器官分配:1. 器官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优先考虑病情危重、符合移植条件的患者;2. 器官分配前,需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年龄、体重、病史、血型、HLA分型等;3. 器官分配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器官移植手术第九条我院应建立健全器官移植手术管理制度,确保手术质量。

第十条手术前:1. 医师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评估手术风险,制定合理的手术方案;2. 患者或其家属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明确手术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3. 术前准备应充分,包括患者的一般状况、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第十一条手术中:1.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手术安全;2. 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确保患者生命安全;3. 手术医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十二条手术后:1.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术后并发症;2. 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移植器官功能恢复情况;3. 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帮助患者适应术后生活。

肾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肾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肾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为规范肾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肾脏移植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肾脏移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手术,将他人具有功能的肾脏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肾脏的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

(二)三级甲等医院,外科诊疗科目下设泌尿外科专业中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肾脏移植项目,有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有重症监护病房。

(三)泌尿外科张以上,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泌尿外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率先地位。

例以上,其中肾脏手术例以上;能够独立完成前列腺癌、膀胱癌、肾癌根治术。

有独立的肾脏移植病房,床位张以上。

普通区、隔离区分区合理。

中心吸氧、中心负压吸引、监护系统等病房辅助设备齐全。

(四)肾内科有独立的病区并开展肾内科临床诊疗工作张以上,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肾内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率先地位,能够进行肾脏活组织检查,并为肾脏移植提供技术支持。

(五)重症监护病房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平方米,能够满足肾脏移植专业需要。

能检测仪、血气分析仪和床边生化检测仪。

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六)肾脏移植手术室平方米以上。

级洁净手术室标准。

(七)血液净化室独立设置,有台以上血液透析设备,能够完成常规透析及其它血液净化工作。

(八)其它辅助科室肾脏移植所需的相关检验项目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或者国际权威临床实验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的室间质量评价并合格,具备抗体检测和组织配型的检测能力。

线断层摄影和超声波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和开展无创性血管成像与血流动力学检查、弥散与灌注成像。

(九)设备磁共振线断层摄影、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床边线摄影机、纤维膀胱镜、纤维肾盂镜、肺功能测定仪、肾脏移植专用器械、快速冰冻切片设备等;供体器官摘取与保存的药品与器械。

肾移植质量控制标准

肾移植质量控制标准

肾移植是治疗终末期肾功能衰竭患者的有效治疗手段,无论从延长生命或者是从提高生活质量方面看,其疗效均优于透析者。

但由于肾移植手术本身及免疫抑制剂的应用,可以导致一系列相关并发症的发生,有时甚至威胁患者的生命(如严重感染) 。

因此,为保护病人的权益,规范肾移植手术的临床应用,特制定肾移植质量控制标准如下:1、三级医院或者具备三级医院技术水平的专科医院;2、具备肾移植诊疗项目的设备条件、技术人员和工作基础;3、具备法律或者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1、有独立病区,专用病床10 张以上,病房和病床设置符合要求,专供移植病人使用的层流病房(500 个/立方米细菌含量以下);病房分普通区、隔离区和缓冲区,配备中心吸氧、中心吸引和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和空气净化消毒设备等;2、具备国家技术标准的重症监护病房(ICU),病床5 张以上,设备齐全,如空气净化设备、多功能监测仪、呼吸机、床边B 超等设备,并配备血液、生化监测仪器等;3、手术室40 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符合层流洁净无菌要求;4、临床移植实验室:开展生化、血液、免疫、病原体和病理检查;开展快速组织配型(HLA)、淋巴毒性试验(CDC)、群体反应抗体(PRA)测定、排斥反应的诊断和监测、多种免疫抑制剂(CSA、FK506)血药浓度测定等;5、血液透析室:血液透析机10 台以上,具备完成急诊透析、常规透析、床边透析、血浆置换、单纯超滤等技术能力;6、动物实验室:开展动物肾移植的实验室及其必备设备。

(1)必备设备:计算机辅助X 线断层扫描(CT),快速冰冻切片设备,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设备,重症监护系统,挪移式X 射线成像系统,胃肠纤维内窥镜,肺功能测定仪。

(2)应有设备:数字化减影血管造影(DSA),酶谱检测仪,激素检测仪,细胞免疫功能检测仪。

必备设备:肾移植手术专用器械、心电监护除颤仪等移植必备手术设备,有冷光源等良好的照明设备、体外循环机、血液透析滤过仪。

所有技术人员必须是取得执业资格,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在编或者正式聘用人员。

肾移植配型流程

肾移植配型流程

肾移植配型流程肾移植是一种常见的器官移植手术,适用于慢性肾功能不全或终末期肾病患者。

肾移植手术的成功依赖于供体与受体之间的配型,即通过对供体和受体的HLA (人类白细胞抗原)进行配型,来确定是否适合进行移植手术。

肾移植配型流程为确保移植手术的成功进行的重要程序,保证了手术后供体与受体之间不会因HLA差异产生排斥反应。

在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肾移植配型的流程,包括供体与受体的HLA 配型、相关检测和评估流程、术前准备等方面。

一、供体与受体的HLA配型1.供体与受体的HLA基因HLA基因是人体免疫系统中的重要基因,分为HLA-I和HLA-II两类。

在肾移植过程中,主要通过HLA-I和HLA-II的匹配情况来评估供体与受体的配型。

2.供体与受体的HLA匹配原则一般来说,供体与受体的HLA配型应符合以下原则:最佳配型为完全一致,即HLA相同;次佳配型为包括HLA-A、HLA-B、HLA-DRB1三个位点的一致配型,即2-3个位点一致;接受的最低标准为2位点配型。

过去,需要进行A(和/或)B选择,则是AW/BW选择,目前含义变成HLA-A/B选择。

现在需要配型的基因:1.HLA-A~Cw~BHLA-Ddqa~Ddqb~DP至少是一个的三位型单元2.HLA-DR/DQ/DP至少是一个的二位型单元3.供体与受体的HLA配型检测方法供体与受体的HLA配型检测主要通过淋巴细胞配型(lymphocyte cross match)和分子生物学技术进行检测,其中分子生物学技术包括PCR-SSP、PCR-SSO等方法,以此确定供体与受体HLA的完全一致度。

二、肾移植相关检测和评估流程1.免疫学检测在肾移植的相关检测和评估流程中,免疫学检测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包括抗HLA抗体的检测(DSA,即抗体供体特异性)等。

这些检测能够帮助确定受体是否存在对供体的免疫排斥反应,对肾移植存活率具有重要意义。

2.受体评估受体的评估包括全面的身体检查、血液生化检查、肾脏影像学检查等,用以确定受体是否适合进行移植手术。

肾移植护理护理规范

肾移植护理护理规范

肾移植护一、自体肾移植护理术前准备:按泌尿外科手术前常规护理及麻醉后常规护理。

术后护理:1.按泌尿外科手术后常规护理。

2.注意切口引流情况,警惕切口内出血。

3.导尿管或造瘘管须妥善固定,保持通畅,观察血尿颜色深浅变化,并记录24h尿量。

4.注意观察手术侧肢体血液循环,避免发生血栓。

5.移植于骼窝的肾脏位置表浅,应注意保护,防止外伤。

6.术后24h,可以翻身;3d后可坐起;5-7d后可离床活动。

7.术后3个月复查静脉尿路造影,以了解移植肾功能。

二、同种异体肾脏移植护理术前准备:1.按泌尿外科手术前常规护理。

2.做好心理护理,向患者讲清手术性质及术后注意事项,了解患者病情及生活习惯指导患者学会床上大小便,以利术后护理。

3.做好与家属和单位的详细谈话,并做好记录。

4.术前除做好常规检查外,还应做好尿肌酐、尿素氮、供血者血型、淋巴细胞素试验HL-A位点配型等。

5.术前1d给少渣饮食。

6.术前备皮后用1:1000苯扎溴铵溶液消毒皮肤,然后用消毒大单包裹全腹部。

7.术前给服硫唑嘌呤,5mg/kg体重,以做抗排斥准备。

8.患者送手术室时,带入药品包括:甲泼尼龙、地塞米松、呋塞米、甘露醇、清蛋白10g维生素以维生素K1、10%葡萄糖酸钙,备齐病史及各项化验报告,并带消毒腹带 1根。

9.做好病房清洁消毒工作,病房彻底清洁后,用乳酸或甲醛溶液+高锰酸钾熏蒸消毒,准备好消毒床单位及一切用具,包括血压表、听诊器、量杯、日表、消毒引流瓶、便器、痰杯、坐浴盆等。

术后护理:1.按一般外科护理常规及麻醉后常规护理。

2.了解患者一般情况,手术经过,尿量多少,补液量及补液速度、激素用量等,并及时执行各项术后医嘱。

3.术后2d内每小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各1次,平稳后每2h测量1次,记录每小时尿量、颜色。

4.术后第一个24h内补液原则:排尿量< 200ml/h时,应控制补液速度;排尿量为 200~ 500ml/h时,补液量等于尿量;排尿量> 500ml/h时,补液量为尿量的 70%,补液种类为5%葡萄糖与乳酸林格液各 50%,两者交替使用,以缩短多尿期。

肾移植标准[指南]

肾移植标准[指南]

肾移植受者的诊治执行规范I 免疫抑制治疗1 诱导治疗1.1 推荐在肾移植术前或术中即开始联合应用免疫抑制药物。

1.2 推荐将使用生物制剂进行诱导治疗纳入到肾移植受者(Kidney Transplant Recipient, KTR)初始的免疫抑制方案中。

1.2.1 推荐白介素2受体拮抗剂(IL2Ra)作为诱导治疗的一线用药。

1.2.2 对于有高排斥风险的肾移植受者,建议使用抗淋巴细胞制剂而不是白介素2受体拮抗剂。

2 初始维持阶段的免疫抑制药物2.1 推荐维持疗法中,联合使用免疫抑制剂包括钙调磷酸酶抑制剂(CNI)和抗增殖药物,包含或不包含糖皮质激素。

2.2 建议将他克莫司作为CNI一线用药。

2.2.1 建议在肾移植术前或术中就开始使用他克莫司或环孢素A(CsA),而不是等到移植肾功能开始恢复才开始使用。

(2D 他克莫司;2B 环孢素A)2.3 建议将麦考酚酯作为抗增殖药物的一线用药。

2.4 对于低排斥风险的患者和接受过诱导治疗的患者,建议移植术后1周内可停止使用糖皮质激素。

2.5 如要使用哺乳动物雷帕霉素靶蛋白抑制剂(mTORi),推荐在移植肾功能完全恢复、手术伤口愈合之后使用。

3 长期维持阶段的免疫抑制药物3.1 如未发生急性排斥反应,建议移植术后2~4个月内采用最低维持剂量的免疫抑制药物。

3.2 建议持续应用CNI,而不是停药。

3.3 如果移植后一周仍在使用泼尼松,建议继续使用而不是停药。

4 减少药品费用的策略4.1 如果因为费用问题而无法进行移植,则可以采取合理的降低药物费用的策略。

相比透析而言,移植后即使使用较低级别的药物也可以维持相对较长的预期寿命和较高的生活质量。

4.1.1 建议可以采取的降低药物费用的策略包括:_ 将生物制剂诱导限制于有高排斥风险的肾移植受者。

_ 使用酮康唑来减少CNI的剂量。

_ 使用非二氢吡啶类的钙离子通道阻滞剂(CCB)来减少CNI的剂量。

_ 使用硫唑嘌呤替代麦考酚酯。

肾移植操作技术规范(2019版)——适应证、禁忌证、术前检查和准备

肾移植操作技术规范(2019版)——适应证、禁忌证、术前检查和准备

第10卷 第5期2019年9月Vol. 10 No. 5Sep. 2019器官移植Organ Transplantation【摘要】 为了进一步规范肾移植操作技术,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组织器官移植学专家从肾移植的适应证和禁忌证、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辅助检查、移植前准备等方面,制订肾移植操作技术规范。

【关键词】 器官移植;肾移植;终末期肾病;人类白细胞抗体;适应证;禁忌证;术前检查;术前准备【中图分类号】R617,R69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445(2019)05-0001-05肾移植操作技术规范(2019版)——适应证、禁忌证、术前检查和准备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DOI: 10.3969/j.issn.1674-7445.2019.05.001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1570680、81571555)执笔作者单位:200090 上海,海军军医大学长海医院(刘锋、朱有华)作者简介:刘锋,男,1971年生,硕士,主任医师,研究方向为肾移植临床、亲属活体供肾肾移植,Email :liufwh@通信作者:曾力,男,1966年生,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器官移植缺血-再灌注损伤、儿童移植、器官联合移植,Email :zengli111109@一、肾移植的适应证和禁忌证肾移植与透析治疗相比,受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较高。

因此,原则上任何慢性肾病导致的不可逆性终末期肾病(end stage renal disease ,ESRD )均是肾移植的适应证[1-2]。

但由于原发病变性质、患者年龄、机体免疫状态以及影响移植肾功能有关的危险因素,并不是所有ESRD 患者均适宜接受肾移植手术[3]。

严格选择合适的肾移植受者和做好移植术前的准备是提高肾移植质量和移植肾受者长期生存率的关键。

1 肾移植的适应证随着移植外科技术的进步和器官捐献工作的广泛开展,供者的年龄范围较宽泛,小至出生数小时,大至70岁以上[4]。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2023年)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2023年)
(一)有与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有与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相适应的临床工作经验;
(三)经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二十八条移植活体器官的,由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获取活体器官。获取活体器官前,负责人体器官 移植的科室应当向其所在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提出获取活体器官审查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已经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名单 。
第二十五条已经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不再具备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应 当停止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并向原登记部门报告。原登记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注销该医疗机构的 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向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予以公布。
获取遗体器官,应当经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获取遗体器官前,从事遗体器官获取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所 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接到通知的红十字会应当及时指派2名以上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对遗体器官获取 进
行见证。
从事遗体器官获取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维护遗体器官捐献人的尊严;获取器官后,应当对遗体进行符 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用于移植的器官以外,应当恢复五条国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查处人体器
官捐献和移植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获取该公民的遗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 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
第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获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肾移植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肾移植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标准与规范·肾移植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肾移植(kidney transplantation) ) 被认为是终末期肾病最有效的替代治疗。

与长期透析的患者相比,接受肾移植的患者生存期更长,并且有更好的生活质量[1-3]。

近年来随着肾移植患者数量的日剧增加,患者的健康需求也不断提高,这就对肾移植护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肾移植患者术后由于应用大量免疫抑制剂,自身免疫力低下等原因,极易发生感染等各种并发症,其已成为移植肾失功和患者死亡的重要原因。

研究表明,有效的护理干预可预防和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提高肾移植受者人/肾存活率。

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肾移植术后康复知识并使其能积极配合治疗和护理,增强患者自我护理能力,对提高移植肾存活率及患者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1 术前护理1.1 护理评估1.1.1 一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婚姻及职业,女性患者月经史、生育史和哺乳史等。

1.1.2 既往史:评估患者有无心肺、泌尿系统疾病,有无糖尿病及精神疾病等病史;评估患者肾病病因、病程及诊疗情况,出现肾衰竭的时间及治疗经过,透析方法、频率、效果等;有无手术史、药物过敏史及输血史等。

1.1.3 症状和体征:评估患者营养状况、贫血、生命体征是否平稳及有无水肿等;有无其他并发症及伴随症状,是否留置透析置管或动静脉内瘘等相关情况。

1.1.4 辅助检查:评估患者各器官功能状况,完善术前相关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尤其是髂血管超声检查。

还应评估供、受者相关免疫学检查情况,如血型是否相符、人类白细胞抗原(human leukocyte antigen,HLA)相容程度及淋巴细胞毒交叉配合试验及群体反应性抗体(panel reactive antibody,PRA)检测结果等。

1.1.5 心理及社会支持评估:由于肾移植患者术前长期进行透析,生活质量下降、长期服药及经济等方面的因素,加之对治疗效果和愈后担忧,患者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焦虑。

医院活体亲属肾移植实施规范

医院活体亲属肾移植实施规范

文档序号:XXYY-ZWK-001文档编号:ZWK-20XX-001XXX医院活体亲属肾移植实施规范编制科室:知丁日期:年月日活体亲属肾移植实施规范一、对活体亲属肾移植,坚持不暗示、不提倡、不支持的原则。

二、对坚持要求施行活体亲属肾移植的患者,医院进行“三劝阻”、“三审核”。

(一)主管医师负责首次劝阻。

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及供者详细说明肾移植手术及供肾手术的相关风险,尤其是供肾手术的不利因素、近远期危害等,告知患者及家属除行活体亲属肾移植术外,还可选择尸体肾移植或继续透析治疗等替代治疗方法。

对于仍坚持行活体亲属肾移植的供者,主管医师应对供者行健康评估,对供受者关系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的亲属关系的,安排进行相关检查,检查由简单到复杂,时间大约1周以上(留给供者足够思想波动时间)。

评估审核期间供者可随时单方面终止下一步检查,终止手术。

(二)对于经检查符合器官捐献标准者,由医疗组长进行再次劝阻,并对关系证明等材料再次进行审核。

(三)科室负责人负责第三次劝阻和材料审核。

对于前两次审核合格者,科主任组织全科讨论,经全科讨论通过者,由科室负责人对患者及供者进行最后劝阻,再次确定供受者手术意愿,详细审核关系证明材料。

(四)关系证明材料的审核坚持严格科学、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利用身份证鉴别仪等现代甄别工具和公安部门、公证部门、114等社会公共资源,严格把关。

三、经三次劝阻仍决定实施活体肾移植手术并经科室审核合格者,科室将有关关系证明等材料上报医院伦理委员会和医务部,实行审批。

四、医院伦理委员会及医务部审批后,由手术医师与供受者及家属进行术前谈话,供者应手写器官捐献志愿书,供受者均签署术前知情同意书、输血治疗同意书,并现场录像,留视频资料备案。

术前供者可随时单方面终止手术。

五、完善供肾术后随访制度,督促供者定时复查,供者术后每半年至少复查一次,超过半年未复查者,主管医师负责电话随访。

知丁。

活体供肾肾脏移植临床规范

活体供肾肾脏移植临床规范

活体供肾肾脏移植临床规范Henrik Ekberg (瑞典)齐忠权(中国)目录活体供肾肾脏移植——临床规范 5 作者 6 世界移植协会声明7 活体供肾肾脏移植一.介绍9 肾脏移植——疗效更佳肾脏移植——费用更低肾脏移植中心宗旨二.活体肾脏捐献9 三.移植中心组织架构10四.移植中心成员职责分工10 移植中心主任肾内科专家外科专家心血管专家移植检验专家移植协调员肾脏移植病区护士长五.重要辅助部门11 超声科病理科法律顾问六.透析病人进行肾脏移植的流程12七.临床病案数据库12 八.医护人员培训13 九.临床规范和临床数据的公布13临床规范:1.受者术前检查14受者检查报告162.活体供者术前检查18 活体供者检查报告20 3.肾脏捐献知情同意书23 4.医师规范:移植前受者入院程序24 5.护士规范:移植前受者入院程序25 6.医师医嘱:肾移植术前管理26 7.麻醉医师:肾移植术中管理27 8.术后受者早期管理(在ICU或移植病区监护室)28 9.病房术后采血常规30 10.受者术后护理常规31 11.供者术后护理常规33 12.供者术后随访34 13.抗生素和肾脏移植35 14.肾移植术后初始免疫抑制治疗规范36 方案1:普通风险(巴利昔单抗诱导)37方案2:普通风险(无诱导)38方案3:移植后糖尿病风险(激素减免)39方案4:移植后糖尿病风险(小剂量激素)40方案5:高风险(巴利昔单抗诱导) 41方案6:高风险(ATG 诱导) 42 15.移植肾活检43 16.急性排斥治疗规范44 17.受者术后长期随访45 18.移植中心内外科医师的职责分工46 19.最珍贵的礼物——致所有愿意捐赠肾脏的人47 20.参考文献49活体供肾肾脏移植——临床规范为什么我们需要临床规范?每个移植中心在日常工作中都会面临各种临床问题,而临床规范能指导移植中心内所有内外科医生做出最合理的决策。

因为我们要给予病人最好的救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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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移植受者的诊治执行规范I 免疫抑制治疗1 诱导治疗1.1 推荐在肾移植术前或术中即开始联合应用免疫抑制药物。

1.2 推荐将使用生物制剂进行诱导治疗纳入到肾移植受者(Kidney Transplant Recipient, KTR)初始的免疫抑制方案中。

1.2.1 推荐白介素2受体拮抗剂(IL2Ra)作为诱导治疗的一线用药。

1.2.2 对于有高排斥风险的肾移植受者,建议使用抗淋巴细胞制剂而不是白介素2受体拮抗剂。

2 初始维持阶段的免疫抑制药物2.1 推荐维持疗法中,联合使用免疫抑制剂包括钙调磷酸酶抑制剂(CNI)和抗增殖药物,包含或不包含糖皮质激素。

2.2 建议将他克莫司作为CNI一线用药。

2.2.1 建议在肾移植术前或术中就开始使用他克莫司或环孢素A(CsA),而不是等到移植肾功能开始恢复才开始使用。

(2D 他克莫司;2B 环孢素A)2.3 建议将麦考酚酯作为抗增殖药物的一线用药。

2.4 对于低排斥风险的患者和接受过诱导治疗的患者,建议移植术后1周内可停止使用糖皮质激素。

2.5 如要使用哺乳动物雷帕霉素靶蛋白抑制剂(mTORi),推荐在移植肾功能完全恢复、手术伤口愈合之后使用。

3 长期维持阶段的免疫抑制药物3.1 如未发生急性排斥反应,建议移植术后2~4个月内采用最低维持剂量的免疫抑制药物。

3.2 建议持续应用CNI,而不是停药。

3.3 如果移植后一周仍在使用泼尼松,建议继续使用而不是停药。

4 减少药品费用的策略4.1 如果因为费用问题而无法进行移植,则可以采取合理的降低药物费用的策略。

相比透析而言,移植后即使使用较低级别的药物也可以维持相对较长的预期寿命和较高的生活质量。

4.1.1 建议可以采取的降低药物费用的策略包括:_ 将生物制剂诱导限制于有高排斥风险的肾移植受者。

_ 使用酮康唑来减少CNI的剂量。

_ 使用非二氢吡啶类的钙离子通道阻滞剂(CCB)来减少CNI的剂量。

_ 使用硫唑嘌呤替代麦考酚酯。

_ 使用经过充分测试的生物等效的仿制药物。

_ 长期使用泼尼松。

4.2 不要使用未经过独立机构认证、与参照药物相比未达到下列标准的等效仿制药物(未分级):_ 有相同的活性成分_ 有相同的给药剂量、剂型和途径_ 有相同的适应症_ 经生物利用度研究证明其生物等效性。

_ 各批次的特性、浓度、纯度和质量相当_ 生产标准严格4.3 要确保病人及其主管医生了解处方中免疫抑制剂的任何变动,包括等效药物的使用。

(未分级)4.4 在改用可监测血药浓度的等效药物后,尽可能多次检测血药浓度并根据结果调整剂量,直至达到稳定的目标浓度。

(未分级)5 免疫抑制药物的监测5.1 推荐检测CNI的血药浓度(1B),检测频率至少应该达到:_ 移植术后短期内隔日检测,直至达到目标浓度;_ 更改药物或病人状况出现变化可能影响血药浓度时即测定_ 出现肾功能下降提示有肾毒性或排斥反应时即测定5.1.1 建议使用服药后12h谷浓度(C0),服药后2h血药浓度(C2)或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监测环孢素A的水平。

5.1.2 建议使用服药后12h谷浓度(C0)监测他克莫司的水平。

5.2 建议监测麦考酚酯的水平。

5.3 建议监测mTORi水平。

6 急性排斥的治疗6.1 推荐在治疗急性排斥前进行活检,除非活检会明显延迟治疗。

6.2 建议对亚临床和临界型急性排斥给予治疗。

6.3 推荐使用糖皮质激素作为急性细胞性排斥的初始用药。

6.3.1 建议对发生急性排斥时未使用激素的患者加用或恢复维持剂量的泼尼松。

6.3.2 对于激素治疗效果不佳的急性细胞性排斥和复发的急性细胞性排斥患者,建议使用淋巴细胞消减性抗体或者抗T细胞抗体OKT3。

6.4 建议使用以下一个或多个方案治疗抗体介导的急性排斥,可联用或者不用糖皮质激素冲击:_ 血浆置换;_ 静脉应用免疫球蛋白;_ 抗CD20单克隆抗体;_ 淋巴细胞消减性抗体。

6.5 对于发生急性排斥的受者,建议对未使用麦考酚酯或硫唑嘌呤者加用麦考酚酯,对正在使用硫唑嘌呤者建议换用麦考酚酯。

(2D)7 慢性移植物损伤的治疗7.1 对于所有不明原因肾功能下降的受者,推荐进行移植肾活检以发现潜在的可逆原因。

7.2 对于有慢性移植肾损伤以及CNI毒性组织学证据的受者,建议减少、撤除或替换CNI。

7.2.1 对于有慢性移植肾损伤,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40 mL/min/1.73 m2,尿蛋白/尿肌酐<500mg/g(或其他等效的蛋白尿评估方法)的患者,建议使用mTORi代替CNI。

II 移植物监测及感染8 监测移植肾功能8.1 推荐至少按以下的频率监测尿量:_ 移植术后24 小时内每1~2 小时1 次;_ 移植肾功能稳定前每天1次;8.2 建议至少按以下的频率监测尿蛋白:_ 移植后第1个月测量一次以确定基线值;_ 第1年每3个月1次;_ 之后每年1次。

8.3 推荐至少按以下的频率监测血清肌酐水平:_ 移植后7天内或者出院以前(选择时间较短者)每天监测。

_ 第2~4周每周2~3次;_ 第2~3个月每周1次;_ 第4~6月每两周1次;_ 第7~12月每月1次;_ 之后每2~3月1次。

8.3.1 建议每次测定血清肌酐水平后,使用下列方法估算肾小球滤过率:_ 对成人选择各种有效公式中的一种;_ 对儿童和未成年人选择Schwartz公式。

8.4 建议在移植肾功能不全的评估中加入移植肾的超声检查。

9 移植肾活检9.1 当受者出现持续的不明原因的血清肌酐升高时,推荐进行移植肾活检。

9.2 对于发生急性排斥经过治疗后血清肌酐未恢复至基线水平的受者,建议进行移植肾活检。

9.3 对于移植肾功能延迟恢复的受者,建议延迟恢复期间每7~10天进行一次移植肾活检。

9.4 对于移植后1~2月肾功能未恢复至预计水平的受者,建议进行移植肾活检。

9.5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建议进行移植肾活检:_ 新出现的蛋白尿;_ 不明原因的尿蛋白/尿肌酐≥3.0 g/g 或 24小时尿蛋白≥3.0 g。

10 复发性肾脏病10.1 对于原发病为局灶节段性肾小球硬化(FSGS)的肾移植受者,建议至少按以下频率筛查蛋白尿:_ 第1周每天1次;_ 第2~4周每周1次;_ 第2~12月每1月1次;_ 之后每年1次。

10.2 建议对于原发病为IgA肾病、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MPGN)、抗肾小球基底膜肾病或ANCA相关性血管炎等可治疗的有复发可能的肾脏病的肾移植受者,建议按以下频率筛查镜下血尿: _ 第1个月测量一次以确定基线值;_ 第1年每3个月1次;_ 之后每年1次。

10.3 对于原发性溶血尿毒症综合症(HUS)的受者,建议在出现移植肾功能不全时筛查血栓性微血管病(例如:血小板计数、外周血涂片观察血细胞形态、血浆结合珠蛋白、血清乳酸脱氢酶)。

10.4 当筛查提示可能为可治性肾脏病复发时,建议进行移植肾活检。

10.5 复发性肾脏病的治疗10.5.1 对于原发病为FSGS者,当活检提示为微小病变型肾病或FSGS时,建议行血浆置换。

10.5.2 对于ANCA相关性血管炎或抗肾小球基底膜肾病复发的受者,建议使用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和环磷酰胺。

10.5.3 对于肾小球肾炎复发伴有蛋白尿的受者,建议使用ACE-I或ARB。

10.5.4 对于原发性高草酸尿症的受者,建议在血浆和尿液草酸盐水平恢复正常之前,采用恰当的措施避免草酸盐沉积,包括:_ 维生素B6;_ 高钙低草酸饮食;_ 增加饮水量以促进草酸经尿排泄;_ 柠檬酸钾盐或钠盐碱化尿液;_ 正磷酸盐;_ 氧化镁;_ 强化血液透析以清除草酸。

11 预防、发现、处理不良依从性11.1 向所有肾移植受者及其家庭成员提供教育、预防和处理的具体方法,以尽可能减少免疫抑制治疗的不良依从性。

(未分级)11.2 对不良依从性风险不断增加的肾移植患者进行更高水平的依从性筛查。

(未分级)12 疫苗12.1 对于所有的肾移植受者,推荐根据对普通人群推荐的日程表,接种除乙肝疫苗以外的所有经批准的灭活疫苗。

12.1.1 建议在完成其他疫苗接种6~12周后(最好是移植前),接种乙肝疫苗并测定乙肝表面抗体滴度。

12.1.1.1 建议每年测量1次乙肝表面抗体滴度。

12.1.1.2 建议抗体滴度<10mIU/ml 时再次接种疫苗。

12.2 建议肾移植受者避免接种活疫苗。

12.3 建议移植术后6个月内避免接种除流感疫苗外的任何疫苗。

12.3.1 建议受者在开始接受最小维持剂量的免疫抑制药物时恢复免疫接种。

12.3.2 对于所有移植1个月以上的肾移植受者,推荐无论当时免疫抑制状况如何,在每年一度的流感季节之前接种流感疫苗。

12.4 对于因年龄、直接暴露史、疫区旅居史或其他流行病学的危险因素,导致对某些疾病有更高的发病风险的移植肾受者,建议接种以下疾病的疫苗:_ 狂犬病;_ 蜱传脑膜脑炎;_ 流行性乙型脑炎——灭活疫苗;_ 脑膜炎双球菌;_ 肺炎球菌;_ 伤寒沙门氏菌——灭活疫苗。

12.4.1 咨询感染科医生或公共卫生人员,以明确特定病例是否需要注射上述疫苗。

(未分级)13 病毒感染13.1 BK多瘤病毒(BKV)13.1.1 对于所有的肾移植受者,建议至少按以下频率通过血浆核酸定量检测(NAT)筛查BK多瘤病毒:_ 移植术后头3~6个月内每月1次;_ 第6~12个月每3个月1次;_ 当出现不明原因的血清肌酐升高时;_ 急性排斥反应进行治疗后。

13.1.2 当BK多瘤病毒的血浆核酸浓度持续高于107拷贝/L时,建议减少免疫抑制药物的剂量。

13.2 巨细胞病毒(CMV)13.2.1 CMV的预防:推荐肾移植受者(供者和受者同时CMV血清学阴性者除外)在移植术后至少3个月内(1B)以及接受T细胞消减性抗体治疗后6周内,接受CMV感染的药物预防,包括口服更昔洛韦或缬更昔洛韦。

13.2.2 对于CMV病的受者,建议每周检测CMV血浆核酸水平或CMV PP65抗原水平。

13.2.3 CMV感染的治疗13.2.3.1 对于所有严重CMV病(包括大部分组织侵袭性CMV病)的受者,推荐静脉使用更昔洛韦。

13.2.3.2 对于不太严重的CMV病的成年肾移植受者(例如仅有轻微临床症状者),推荐静脉使用更昔洛韦或口服缬更昔洛韦。

13.2.3.3 推荐对所有CMV病的儿童肾移植受者静脉使用更昔洛韦。

13.2.3.4 建议维持治疗直至血浆核酸检测或PP65抗原检测不到CMV。

13.2.4 对于危及生命的以及治疗过程中持续存在CMV病的受者,建议减少免疫抑制药物的用量,直至CMV病治愈。

13.2.4.1 建议CMV病患病期间严密监测移植肾功能。

13.3 EB病毒(EBV)和移植后淋巴增殖性疾病13.3.1 对高患病风险的肾移植受者(供者EBV阳性/受者阴性),建议按以下频率监测血清EBV核酸水平:_ 移植术后1周内检测1次;_ 移植术后头3~6个月内每个月1次;_ 第6~12个月每3个月1次;_ 急性排斥经治疗后增加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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