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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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

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

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一、引言审计制度是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保障公共资金安全、有效的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审计工作面临着更加复杂多变的局面,对审计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框架意见旨在为完善审计制度提供指导,促进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审计制度的完善目标提高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审计机构和人员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优化审计程序,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强化公共资金监管:加强对公共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

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发挥审计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审计制度的完善措施优化审计组织架构:建立垂直管理的审计体制,减少地方干预,增强审计的独立性。

强化审计人才培养:建立审计人员培训制度,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完善审计程序和方法:引入先进的审计理念和技术,优化审计程序,提高审计效率。

强化公共资金监管力度:加强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全程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推进审计结果公开:逐步实现审计结果公告常态化,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四、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估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各级政府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本意见得到有效执行。

加强监督与考核:建立健全对审计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各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为审计制度的完善提供法律保障。

对于不符合新形势要求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或废止,确保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相一致。

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社会监督的积极性。

定期评估与反馈:各级政府应定期对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措施。

同时,应积极收集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整体性治理视角下审计项目组织方式管理研究

整体性治理视角下审计项目组织方式管理研究
审 计 研 究 2021年 3
整体性治理视角下审计项目组织方式管理研究Y
江苏省审计学会课题组
【摘 要 】整体性治理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涵。本文在治理体系现代化背景下,从整体性治 理 视 角 ,对 审 计 项 目 组 织 方 式 管 理 现 状 进 行 梳 理 和 分 析 。然后,从管理目标、关系整合和业务整合三个方面阐 释目前审计项目组织方式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管理效能、资源整合和整体目标实现的影响。最后,从制度 安排和组织关系两个维度建立分析框架,运用分析框架从管理机制、业务流程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研究完善审 计项目组织方式的管理体系和工作规范;从建立双向信任合作机制、构建跨部门的任务型组织和提升协同体 的自组织能力等方面探寻审计项目涉及的各主体间互信共赢伙伴关系的培育,为优化审计项目组织方式管理提 供有效路径。 【关 键 词 】整 体 性 治 理 审 计 项 目 组 织 方 式 管 理 优 化 路 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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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研 究 2021年 3
制协同模式。菲利普•库珀(2007)指出整体性治理模式是自上而下垂直的权威模式和平行的协商模式的 交互。蔡立辉和龚鸣(2010 )认 为 ,整体性治理是以目标、资 源 、服务等要素整合和业务协同为特征的行政 模 式 。关 于 整 体 性 治 理 模 式 的 有 效 性 和 实 现 路 径 ,欧 黎 明 和 朱 秦 (2 0 0 9 ) 认 为 构 建 有 效 的 整 体 性 治 理 机 制 , 建立心理层面信任关系和建设主体和机制层面的平台,同样重要。杨志军(2010 )认为整体性治理模式有效 性取决于纵向、横向或纵横结合的高度弹性化的协同组织网络的建立。张康之(2019 )指出整体性治理模式 拥有灵活的组织结构、任务导向和合作意识,职位和岗位层级被打破,信 任 、规范和网络结构成为组织以 及组织成员间合作的基础。 综 上 ,整体性治理理论将整合作为跨部门协同治理核心内涵,强调不同组织间 围绕共同目标,通 过 交 互 、协同等整合方式,建立稳定的伙伴关系,实现跨部门能力互补和资源整合,共同 为社会提供优质、整 体 、高效的公共服务。

论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

论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

论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应注意的重要环节作者:燕美英来源:《中国市场》2018年第01期[摘要]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以下简称《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意见,这是审计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

《框架意见》指出,对国家的公共资金、资产、资源要进行审计全覆盖,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要负全责,事前、事中、事后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做到国家项目资金的全覆盖审计、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审计责任追究到人的制度,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对有问题、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要加大审计力度和次数。

文章以“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入手进行探讨,并对应注意的重要环节提出一些看法。

[关键词]“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审计;巴彦淖尔市[DOI]1013939/jcnkizgsc2018012041前言近年来,国家审计机关主要是对政府的“一把手”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党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较少,使审计监督存在盲区,审计结果报告一般把问题责任指向行政负责人,很少指向党委负责人。

实际上在进行重大项目决策时,对“三重一大”项目,执行的是集体决策联签制度。

在贯彻落实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党委承担着重大责任,很多工作是党政“一把手”共同研究决策的。

因此在事后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党委、政府应该同责同审,使审计报告中的政绩优劣都能体现出来。

从审计工作实践看,政府支出的财政资金使用、民生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在研究决策时,党委、政府领导都在参与,资金使用时互相监督。

事后政府领导有责任,党委领导同样也有责任。

如果在事后审计时,党政不同责、不同审,审计问题就很难落实,不能追究到具体责任人,审计监督也就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践行“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实行“审计全覆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审计机关的光荣使命,对反腐倡廉、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必将产生深远影响,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推进大数据审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推进大数据审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推进大数据审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开展大数据审计的必然性(一)传统审计方式和审计方法手段已不能满足现代审计的需求在社会信息化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审计人员面临的是大量、复杂及多变的数据,传统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已不能满足现代审计的需求,特别是近年来,审计署对全国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不断增强,“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加强大数据技术运用,探索多维度、智能化数据分析地方法”。

新形势下,利用大数据进行审计,将成为审计机关应对复杂社会经济管理形势、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大数据审计势在必行。

(二)推进大数据审计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必由之路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是党和国家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

新形势下,审计全覆盖的领域越来越宽泛,涵盖重大政策跟踪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民生项目资金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多个方面。

长期以来,各级审计机关尤其是基层审计机关,因受审计力量不足的困扰,即便是加班加点,打疲劳战,一年能完成的审计项目也非常有限,审计监督的盲区无法避免。

而推进大数据审计,充分发挥其高效快捷的优势,正是破解审计力量不足难题,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必由之路。

(三)党和国家赋予的新使命需要审计质量不断提升新时代要求审计部门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多服务,这要求审计工作开展方式由事后审计向跟踪审计扩展,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增加更多跟踪审计事项,防微杜渐,降低政府执政的风险隐患。

借力大数据审计,可以进一步提升审计服务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实现良治发挥审计应有作用和更大作为。

二、大数据审计的可行性(一)有实施依据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提高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扩大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从国家要求层面上为大数据审计提供了实施依据。

(二)有信息构建基础财政、税务、人社等经济、资源主管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大提速,为审计机关开展联网审计、大数据审计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条件,各单位规范使用财务软件和会计科目,形成了统一规范的财务账套数据,大大便利了当地审计局的数据采集工作。

(朱锦余)审计学(第四版)章后习题参考答案:第1章 绪论习题+案例

(朱锦余)审计学(第四版)章后习题参考答案:第1章 绪论习题+案例

第1章绪论习题参考答案1.简述我国审计发展中的重要史实。

【答】(一)我国奴隶社会时期的审计制度——官厅(政府)审计的萌芽时期1.在夏朝,财政监督已在官厅中出现;2.在商代,国家管理机构和官员设置初具规模,缺乏审计活动方面的明确文字记载,可能是我国审计的萌芽时期;3.西周的审计制度在我国乃至在世界审计发展史中都具有重要地位,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西周当的审计由冢宰总抓大事,司会和宰夫进行具体工作;4.春秋时期建立了“复计著”报告制度。

这是一种逐级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上级对下级进行审核考查的制度。

在《管子》中还提出了“明法审数”的主张,被誉为我国乃至世界上最古老的审计原则。

(二)我国封建社会时期的审计制度——官厅审计的形成与缓慢发展时期11.战国时期推行“上计”制度。

这是一种定期报表审核制度,其侧重点是各地的年度财政收支情况。

2.秦朝推行御史监察制度,首创了由御史大夫主持上计的制度;3.汉代继续推行御史监察制度,还颁布“上计律”,首次将上计制度上升到法律高度,从而将审计监督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4.隋朝除继续推行秦汉以来的御史监察制度外,还推行比部制度,兼具有司法和行政监督的性质;5.唐代推行了比部制度和御史台制度。

审计权限更加独立,范围更加广泛,并加强了与司法的联系。

此外,还设立了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

唐代还制定了考核审计人员的标准,“明于堪复,稽失无隐,为勾检之最。

”;6.宋代开始实行审计院制度,宋太宗淳化三年(公元992年),专门设置审计院;7.元朝开始实行监察审计制度,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从中央到地方有一套较完善的监察审计制度。

此外,废除比部,归户部管辖审计工作,由户部审计科对中央各部门、地方各官府所呈送的会计报告进行审计;8.明朝开始实行都察院审计制度,还继承了唐宋上计制度的成规,但由户部对上计报告进行审核。

9.清代继续实行都察院审计制度,仍设都察院,下设十五道监察御史,出现了单一的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活动进行审计,采用稽查账2簿为主,结合监察御史巡察的方式逐级进行审计。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30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30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3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办发〔2015〕5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5〕47号)、《浙江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浙委发〔2016〕24号)精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一)加大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持续组织对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在专项审计、审计调查和经济责任审计中,把监督检查稳增长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着力监督检查各区县(市)、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关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简政放权、精准扶贫、风险防范等情况,揭示和反映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瓶颈,分析研究政策贯彻执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和优化制度的建议和意见。

同时,通过政策执行跟踪审计,促进政策落地生根,维护政令畅通,促进深化改革,补齐短板,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

(二)加大对公共资金安全和使用绩效的审计力度按照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管理的要求,将所有公共资金纳入审计监督的范围,推动建立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预决算管理体制和政府资产报告制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和财政库底目标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开放性和国际化的必然要求。

本文简要概述了我国国有企业投资概念及发展历程、状况,从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两个方面探讨了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一些对外投资的失败经典案例进一步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监管中的问题,最后从政府和企业两个视角,有针对性地对如何提升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监管水平提出了一些措施建议,为对外开放新形势下促进我国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积极的实现参考和理论借鉴。

【关键词】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监管;问题;对策一、概述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国有企业取得了很大发展,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能力不断增强,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结构日益高端化。

就对外直接投资方面,根据商务部发布的统计数据,2015年末我国企业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已经高达1180亿美元,同比增长14.7%,不但再创历史新高,而且实现了对外直接投资的连续13年增长,且年均增幅高达33.6%。

与“十一五”相比较,我国“十二五”期间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增加了1.3倍。

同时,国有企业对国(境)内的子公司及其项目的投资也不断增多,促进了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力通讯等行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和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在积累了较多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经验的基础上,也经历了不少令人痛惜和警醒教训,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问题,国资委等已经对涉案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其中暴露的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监管问题值得人们深刻反思和积极警醒,并要充分认识到在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国有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还将面临着更多的问题和挑战。

二、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监管现状及存在问题1.政府监管(1)政府监管现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对外投资意识不断增强,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对国际国内社会的贡献率不断增大。

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审计局•【公布日期】2016.04.19•【字号】津审人〔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区县审计局,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天津市审计局2016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已经第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加以落实。

执行中如有问题,及时向市审计局人事教育处反馈。

2016年4月19日附件:1.天津市审计局2016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2.天津市审计局2016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一览表附件1天津市审计局2016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全市财政审计工作会议提出的“全力推进以经济责任审计为龙头的审计全覆盖,持续深化以联网实时审计为牵引的改革创新,促进完善体制机制政策,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工作要求,根据中组部新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市委组织部2016年天津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审计署2016年度培训项目计划、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6年天津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职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对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工作需要,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新时期审计工作的各项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深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各级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加大分类案例教学和财会等知识及能力的培训力度,继续组织开展优秀审计项目展评活动,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实战能力;积极落实干部调训、任职培训、初任培训计划,有效开展案例教学、在线和网络学习、业务指导、公务员职业道德等岗位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审计专业知识培训,重点提升现有人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积极引导和鼓励干部利用工、业余时间,更新、补充专业理论知识,促进学习成果的转化,为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及对策

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及对策

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及对策摘要:在概述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背景及发展现状的前提下,重点分析了当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方法。

充分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关键词:责任审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201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

2015年12月又下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就成了近年来审计界热议的话题,国有大型企业也纷纷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目前系统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交流的核心。

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典型中国特色的一种特殊审计形式。

国外并没有经济责任审计,我国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党和政府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其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与我国政治体制的管理需求相契合的,通过这种监督和管理制度,能有效地促进社会进步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立足内部审计实务,不断发展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一、经济责任审计现状经济责任审计是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产生的[2]。

无论是最初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还是“经济责任制”试点改革以及“利改税”改革,都是为了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解决企业自我约束问题和规范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

在新旧体制并存条件下的企业承包制改革,希望通过重建微观利益机制和权利主体,使经营者对国有财产效率负起责任。

但是,承包制只有激励机制却没有约束机制,以致产生严重的“内部人”控制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承包一轮,损失一轮”的怪现象。

经济责任审计就产生于该阶段,它最初的形式是厂长(经理)离任审计,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深入,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发展为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

政府财政审计监督机制及优化路径探

政府财政审计监督机制及优化路径探

政府财政审计监督机制及优化路径探讨♦张九梅政府财政审计,顾名思义就是针对政府财政开展的审计监督与考核评价。

作为支撑社会公共服务事务及完善社会治理的核心力量之一,政府财政审计监督机制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品质与效能。

不仅如此,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财政审计监督机制也是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然而,受到传统管理思想和陈旧实践模式的制约,个别政府财政审计监督机制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及社会大环境格格不入,无论结构还是布局越来越难以适应客观要求。

新的历史时期中,无论是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是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角度考量,加快政府财政审计监督机制优化都已迫在眉睫。

这也是新形势下政府财政管理体系全面提质增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政府财政审计监督机制主要内涵政府财政审计监督机制是极其庞大且繁复的专业体系。

简而言之,这一系统通常涉及政府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政府财政管理实践情况、各类财政预算(决算)的方案编制、实施等。

通常情况下,政府财政审计按年度、部门或批次等关键要素进行监督管理。

监督审核的重点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或对象在各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等环节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客观真实、是否全面可靠。

在此基础上,审计机构还需向上级主管单位及时提交审计监督报告,如实反馈审计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纪等问题,且在反映问题的同时提出可供参考的改进意见及建议等。

政府财政审计监督机制的重要意义一、防范潜在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政府财政审计监督机制构建最直接、最显性的重要价值就是防范潜在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

从中央到地方,针对各级政府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首先聚集在其合法性、真实性层面。

这一根本特点充分说明一切违法、违规、违纪操作都是对政府财政资金的潜在威胁,是对财政资金安全性的损害。

而审计监督的核心职能、根本使命之一,就是通过专业化、系统性的审核、监督、考察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化解危害。

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方案(最新)

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方案(最新)

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方案(最新)为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不断增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XX]48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办发[XX]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审计监督是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揭示的问题纠正到位,是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审计法》、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审计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当前审计整改工作中仍然存在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重视不够,整改不力、边审边犯、屡审屡犯等问题,大大影响了审计监督的效果,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成效。

二、着力构建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一)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应在审计文书生效后,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向县审计局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

有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的,应按领导批示精神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有关责任部门、人员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处理)到位的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处理)措施等。

县审计局每年要向县政府报送审计整改结果综合报告,内容包括:审计整改检查的基本情况,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没有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事项的原因和建议等。

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

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

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
一、完善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1、建立科学的内部审计计划,加强内部审计主管的责任落实,健全审计人员招聘、任用、培训、晋升、考评、考核等有关制度,提高审计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审计管理;
2、完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明确审计函件的流转过程,科学分工,加强督查及内部检查,确保审计质量;
3、建立完整的审计方案,设计可行性的审计步骤,建立完善的审计报告编制规范,以及审计记录管理制度,实现对财务及管理状况的客观评价;
4、实施内部控制体系,根据组织结构,建立账务登记、业务权责清晰的经营收入和支出的审核及核算制度,科学确定收入支出机关,制定对收入支出的计量标准,将审计结果记录在案,确保财务经营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5、建立完备的内部控制系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文件化的内部控制准则,形成统一的内部控制标准;严格执行财务会计政策,建立财务会计监督程序,加强财务会计的管理;
6、实施会计操作控制程序,建立会计操作手册,明确会计操作的标准和流程,规范会计操作程序。

审计全覆盖面临的困难和对策

审计全覆盖面临的困难和对策

审计全覆盖面临的困难和对策作者:刘伟来源:《现代审计与经济》 2016年第2期刘伟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一大问题的框架意见》,要求审计机关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审计机关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审计机关如何迎接审计全覆盖的考验和挑战,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保障作用,成为摆在审计机关面前的首要任务。

一、审计监督全覆盖面临的困境(一)审计对象数量庞大当前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反腐、改革、发展,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揭示体制机制问题,推动深化改革;反映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服务可持续发展,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从审计对象来看,我国政府规模较大,每年政府支出总量超过20多万亿元,作为国家治理组成部分的国家审计面对的审计对象数量也十分庞大,目前审计对象总数量尚无权威统计。

审计任务大幅增加,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范围已涵盖省部级到乡镇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学校等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新的审计领域不断拓展,如环境资源审计、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以及宏观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等,还要配合各级政府和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等。

(二)审计力量严重不足我国已跻身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政府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的规模己今非昔比,相比之下我国各级审计机关的力量配置严重滞后。

很多国家的审计人员一般都占总人口的万分之一以上,而我国8万多审计人员占13亿人口的比例远低于万分之一。

在仅有的审计人员中,按照综合部门编制平均占30%计算,全国审计机关直接从事审计业务的干部不足6万人。

许多基层审计机关在一线做审计业务的就是“几个人、几条枪”。

近年来,政府交办的审计任务也大幅增加,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项目数量增多,审计力量薄弱、审计资源匮乏的问题凸显出来,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机关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并将长期存在。

新常态下实现审计全覆盖的思考

新常态下实现审计全覆盖的思考

新常态下实现审计全覆盖的思考作者:李福展来源:《理财·经论版》 2016年第7期李福展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把实行“审计全覆盖”作为审计改革的首要任务,明确了审计全覆盖的目标、原则、范围和方式,标志着我国国家审计正式进入全覆盖新时代。

实行审计全覆盖,既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审计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的必然要求。

如何实现审计全覆盖,最大化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是县级审计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一、深刻全面理解审计全覆盖什么是审计全覆盖?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国办《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精神,所谓审计全覆盖,就是指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在一定周期内对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审计监督全覆盖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国家治理的需要。

实质上就是国家为实现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反腐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治理政策。

如何理解审计全覆盖?《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明确提出“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接受审计、配合审计”。

《框架意见》和《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要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审计监督全覆盖,核心在于“全”,体现在审计监督的审计对象、领域、内容、层面、方式、过程、效果以及职责任务是全面的、全部的、全方位的。

《框架意见》和《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审计全覆盖必须是“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08•【文号】•【施行日期】2015.12.08•【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2015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为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完善审计制度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如下框架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审计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履职特点,着眼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强化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更好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论新一轮改革背景下完善国资国企审计监督的意义和对策

论新一轮改革背景下完善国资国企审计监督的意义和对策

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为推动国有企业系列目标的顺利实现,我国在出台的文件多项文件中提出完善国有企业审计的新的要求。

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中,强调健全国有资本审计体系和制度,实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并建立对企业国有资本的经常性审计制度。

在《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要求审计机关要依法对国有和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管理、使用和运营的境外国有资产进行审计。

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文件中,要求围绕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境外投资以及企业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

因此完善国有资本审计和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是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的客观要求,是发挥国家审计治理价值的内在要求,更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的助推器。

一、新常态下完善国资国企审计下的重要意义1.有助于促进国有企业战略转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随着国有企业明确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以及国有企业要“走出去”等战略的提出,审计机关可以着力构筑融入国有企业改革过程和国有资本运行过程中的“免疫系统”。

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审计过程中,宏观上能起到监督国有企业改革重大决策的部署落实情况的作用,促进企业不断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微观上能够专业地分析企业经营效率低、管理不到位的原因,提高企业科学决策能力,加强企业内部管控能力,帮助国有企业找到发展战略方向。

2.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科学决策能力,加快转换经营机制的步伐。

国有企业的核心任务除了提高经济效益,还要引领行业、市场的发展。

在国有企业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应对企业的决策、运营、投资等效益情况进行剖析,揭示经营和管理机制存在的缺陷和弊端,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投资的决策、运营的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帮助企业挖掘潜力、科学决策、创新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从而达到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目表。

3.有助于提升我国对国资国企的科学监管能力。

《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

《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

《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一、加强审计法律法规建设(一)加强对审计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完善现有法律框架,确保审计制度与国家发展需求相协调,提高法律的适应性和指导性。

(二)建立健全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具体实施细则及规章制度,明确审计的职权和责任,规范审计的程序和方式,保证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规范性。

二、加强审计机关建设(一)加大对审计机关人员队伍建设的力度,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审计机关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推进审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审计的效能和效率。

(三)加强审计机关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国审计事业的发展。

三、优化审计工作流程(一)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审计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力度,确保发现问题、界定问题、解决问题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对审计工作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效能。

(三)加强对审计工作结果的及时跟踪和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为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依据。

四、强化审计监督作用(一)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确保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提高审计工作的公信力和威信。

(二)加大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力度,及时追踪问题整改工作的进展,确保整改效果和整改效果的可持续性。

(三)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审计的社会公众认可度和影响力。

五、加强审计工作的国际合作(一)积极参与国际审计组织和国际审计合作,了解最新的审计理念和经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我国审计制度的国际化。

(二)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审计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各类审计活动,提高我国审计工作的国际化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国际审计标准和规范体系,提高我国审计与国际接轨的能力。

通过以上的意见,我们可以更好地完善审计制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如何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如何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审计如何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赵岩竹《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指出,审计机关要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因此,审计监督全覆盖是新形势下完善国家治理的要求,也是审计机关全面有效履行法定职责的必然选择。

审计监督全覆盖,不能片面地理解为数量和范围的扩大。

全覆盖不仅要有面的扩展,更要有质的提高,要按照刘家义审计长的要求,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地全覆盖。

这是国家赋予审计新的职能定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理解和准确把握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要突出重点,确保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资金和对改革发展稳定有重大影响的难点、热点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其次要提高审计质量,实现审计全覆盖,绝不能以牺牲审计质量为代价,盲目求数量、赶进度,而是通过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再次要充分利用现有审计资源,通过科学规划,勇于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同时推动审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

因此,要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和完善审计项目数据库,实现审计计划全覆盖一是摸清审计对象情况,逐步完善监控系统,建立被审计单位信息数据库。

审计机关要紧随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建立人事、财政、编制、社保、国土、房产、车管、户籍、扶贫、农业、民政基本数据资源共享系统或直接联网,形成系统的、完整的、分类的审计数据库。

通过建立和完善被审计单位数据库,把全部审计对象纳入监督视野。

二是对被审计单位信息数据整理分类,设定相应的动态管理层级。

在对获取的被审计单位信息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的前提下,根据审计工作实际需要和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经济性质、规模、预算级次等条件,将审计对象进行科学分类,设定不同的动态管理层级,为科学制订审计工作计划、编制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等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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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为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完善审计制度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如下框架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审计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履职特点,着眼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强化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更好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研究提出审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严格执行重要审计情况报告制度,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健全审计干部培养和管理机制,合理配置审计力量。

--坚持依法有序。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破解改革难题,依法有序推进。

重大改革措施需要取得法律授权的,按法律程序实施。

--坚持问题导向。

针对制约审计监督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影响审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推进审计制度完善。

--坚持统筹推进。

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到整体谋划、分类设计、分步实施,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确保各项措施相互衔接、协调推进。

二、主要任务(一)实行审计全覆盖。

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充分考虑审计资源状况,明确审计重点,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

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提高审计能力和效率。

(二)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围绕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和独立性,强化全国审计工作统筹。

加强审计机关干部管理,任免省级审计机关正职,须事先征得审计署党组同意;任免省级审计机关副职,须事先征求审计署党组的意见。

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和管理,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省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报审计署备案。

上级审计机关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统筹组织本地区审计机关力量,开展好涉及全局的重大项目审计。

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审计机关的重大事项和审计结果必须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同时抄报同级党委和政府。

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考核。

(三)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

2015年选择江苏、浙江、山东、广东、重庆、贵州、云南等7省市开展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试点地区省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管干部、统一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审计试点工作的领导。

市地级审计机关正职由省级党委(党委组织部)管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可以委托市地级党委管理。

完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制度,省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本地区审计机关的机构编制,省级审计机关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地方审计人员由省级统一招录。

改进经费和资产管理制度,地方审计机关的经费预算、资产由省级有关部门统一管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市地、县有关部门管理。

地方审计机关的各项经费标准由各地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结合实际确定,确保不低于现有水平。

建立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制度,试点地区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由省级审计机关统一管理,统筹组织本地区审计机关力量,开展好涉及全局的重大项目审计。

(四)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根据审计职业特点,建立分类科学、权责一致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机制,确保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根据公务员法和审计职业特点,建立适应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

完善审计人员选任机制,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分类招录,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以实行聘任制。

健全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

完善审计职业保障机制和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五)加强审计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

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政治素质。

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和弘扬审计精神,恪守审计职业操守,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管理审计队伍,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审计工作纪律,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六)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计机关不得超越职责权限、超越自身能力、违反法定程序开展审计,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

健全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制度。

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已经制定的应予修订或废止。

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纪依法查处。

审计机关要进一步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充分听取有关主管部门和审计对象的意见,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结论,维护审计对象的合法权益。

(七)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审计机关要依法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实查处,并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不得推诿、塞责。

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清理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则,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定。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检查,推动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追责问责。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督促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与审查监督政府、部门预算决算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

审计机关要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要公告整改结果。

(八)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审计机关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探索建立对审计机关的外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外部审计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负责组织。

完善聘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审计员制度。

审计机关要坚持阳光法则,加大公开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三、加强组织领导(一)加强组织实施。

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完善审计制度的重大意义,加强工作统筹,形成合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贯彻落实。

(二)有序部署推进。

审计署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框架意见和《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关于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方案》、《关于推进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的目标要求和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落实。

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有关工作的领导,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的落实意见和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根据完善审计制度的需要,在充分总结试点及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推动修订完善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根据我国国情,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关制度设计,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为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根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行审计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

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注重实效,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通过在一定周期内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对重点部门、单位要每年审计,其他审计对象1个周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要加大审计频次,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通过审计全覆盖发现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廉政建设;反映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总结经济运行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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