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电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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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以下是关于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和措施:
1. 电测技术监督的目的是确保电测设备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并保障整个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监督的范围包括检测设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2. 监督应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监督单位应具有相关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3. 监督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监督计划和监测方案,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4. 监督单位应对检测设备的各项指标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其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5. 监督单位应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

6. 监督单位应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7. 监督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相关的监督记录和报告。

8. 监督单位应及时处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9. 监督单位应积极与相关单位和机构进行合作和交流,共同推动技术监督工作的规范和提高。

10. 监督单位应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违规行为和不当操作进行举报,对举报人给予保护和奖励。

以上是一些建议和措施,用于指导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

具体的细则还需要根据当地法规和行业要求进行制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实行设计、制造、安装、交接、检验、检修、改造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督。

第三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电测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

第二章电测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六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开展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电测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审核电测专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效。

(四)监督各发电企业标准器具送检和仪表周检执行情况,检查发电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五)负责开展电测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六)负责组织召开电测专业技术监督会议,总结集团公司年度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七)负责定期编制电测技术监督报告,总结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提出工作和考评建议。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管辖区电测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电测技术监督分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电测技术监督责任制,组织管辖区发电企业完成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指导发电企业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生[2004]294号关于印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文件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该办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印发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知抄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年月日印发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参照原电力部《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生产管理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按照依法监督、行业归口、发电企业自主监督为主、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产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分公司、代表处)、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和委托集团公司管理的发电企业。

第二章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第六条技术监督范围在绝缘、化学、金属、电测、热工、环保、继电保护、节能、电能质量监督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对变压器类、汽轮机、开关、过电压、防污闪、发电机、谐波、水工专业实施专业管理。

第七条技术监督的内容1、绝缘监督: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电测技术监督细则

电测技术监督细则

附件4火力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016年8月发布 2016年8月实施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布目次0 前言 (1)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总则 (3)4 监督对象 (3)5 监督内容 (4)6 监督管理 (10)附录A(资料性附录)电测监督季度报表 (12)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测监督统计指标 (14)前言本细则是依据DL/T 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编制。

本细则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提出。

本细则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归口并解释。

本细则编制单位: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本细则审核人:吴立增王兴合韩国强卜繁薇王诗中田春乐本细则编写人:邢瑞江孙鑫贺军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范围本细则规定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力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的对象、内容和管理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火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细则的应用引用下列文件,但不限于此。

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GB/T 1207 电压互感器GB/T 1208 电流互感器GB/T 2900 电工术语电工电子测量和仪器仪表第2部分:电测量的通用术语GB/T 13850 交流电量转换为模拟量或数字信号的电测量变送器GB/T 17215.701 标准电能表GB/T 50063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 13729 远动终端设备DL/T 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60 交流电能表检验装置检定规程DL/T 614 多功能电能表DL/T 630 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DL/T 645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L/T 668 测量用互感器检验装置DL/T 698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DL/T 743 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973 数字高压表检定规程DL/T 980 数字多用表检定规程DL/T 1112 交、直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规程DL/T 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范DL/T 5202 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JJG 124 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规程JJG 307 机电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 596 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 597 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JJG 982 直流电阻箱检定规程JJG 1005 电子式绝缘电阻表检定规程JJG 1021 电力互感器检定规程JJF 1033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3总则3.1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火电企业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量值传递体系的完整准确、依照法律、标准和规程开展电测技术监督,特制定本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实行设计、制造、安装、交接、检验、检修、改造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督。

第三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电测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

第二章电测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六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开展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电测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审核电测专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效。

(四)监督各发电企业标准器具送检和仪表周检执行情况,检查发电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五)负责开展电测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六)负责组织召开电测专业技术监督会议,总结集团公司年度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七)负责定期编制电测技术监督报告,总结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提出工作和考评建议。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管辖区电测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电测技术监督分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电测技术监督责任制,组织管辖区发电企业完成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指导发电企业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有年份,出版修改)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有年份,出版修改)1

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试行)2014-06发布 2014-06实施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V I 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1 总则 (1)2 监督管理 (1)3 监督网络和职责 (2)第一章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5)2 监督范围 (6)3 监督内容 (7)4 技术资料管理 (21)附录A (22)附录B (24)附录C (26)第二章绝缘监督实施细则 (31)1 规范性引用文件 (31)2 监督范围 (33)3 监督内容 (34)4 技术资料管理 (52)附录A (53)附录B (66)附录C (68)第三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实施细则 (72)1 规范性引用文件 (72)2 监督范围 (73)3 监督内容 (74)4 技术资料管理 (85)附录A (87)附录B (88)附录C (88)附录D (91)附录E (92)第四章热工监督实施细则 (9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95)2 监督范围 (96)3 监督内容 (97)4 技术资料管理 (101)附录A (102)附录B (105)附录C (106)第五章电测监督实施细则 (110)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10)2 监督范围 (111)3 监督内容 (111)4 技术资料管理 (116)附录A (117)附录B (120)附录C (121)第六章化学监督实施细则 (124)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4)2 监督范围 (124)3 监督内容 (125)4 技术资料管理 (134)附录A (135)附录B (139)附录C (141)第七章电能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14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45)2 监督范围 (145)3 监督内容 (145)4 技术资料管理 (149)附录A (150)附录B (151)附录C (152)第八章水工监督实施细则 (15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55)2 监督范围 (156)3 监督内容 (156)4 技术资料管理 (160)附录A (161)附录B (169)附录C (175)附录D (179)第九章水轮机监督实施细则 (18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85)2 监督范围 (186)3 监督内容 (186)4 技术资料管理 (191)附录A (192)附录B (193)第十章励磁监督实施细则 (197)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97)2 监督范围 (197)3 监督内容 (198)4 技术资料管理 (204)附录A (205)附录B (207)第十一章水电企业节能监督实施细则 (210)1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0)2 监督范围 (210)3 监督内容 (211)4 技术资料管理 (213)附录A (214)附录B (215)第十二章风电企业节能监督实施细则 (218)1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8)2 监督范围 (218)3 监督内容 (218)4 技术资料管理 (220)附录A (221)附录B (222)第十三章风电机监督实施细则 (22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225)2 监督范围 (226)3 监督内容 (226)4 技术资料管理 (232)附录A (233)附录B (243)附录C (245)附录D (247)前言本细则是依据DL/T 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49-2007《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DL/T 1052-2007《节能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3-2007《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程》、DL/T 1054-2007《高压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规程》、DL/T 1055-2007《发电厂汽轮机、水轮机技术监督导则》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中国华电水电制〔2013〕301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编制。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三篇)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三篇)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一、概述电测技术在现代社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通信网络、仪器仪表等领域。

为了确保电测技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需要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本文旨在制定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以规范电测技术的应用和管理。

二、监督机构1. 国家电测监督管理机构是电测技术的监督机构,负责制定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工作。

2. 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机制,确保监督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监督任务1. 监督机构负责对电测技术的应用进行监督,包括测量仪器的选择、校准和使用等环节。

2. 监督机构应对电测技术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 监督机构应定期评估电测技术的质量水平,提出改进建议。

四、监督标准1. 电测技术的选择应基于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原则,确保测量结果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2. 测量仪器的校准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校准结果应被记录和保存。

3. 电测技术的使用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1. 监督机构应定期组织对电测技术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监督机构可以对电测技术进行质量抽检,以评估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督机构可以对涉及电测技术的工程项目进行技术审查,确保技术方案符合要求。

六、监督结果1. 监督机构应将监督结果及时反馈给被监督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公布电测技术的监督结果,以增强监督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七、监督责任1. 监督机构应制定详细的监督责任制度,明确监督人员的职责和监督流程。

2. 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定期培训。

八、监督信息管理1. 监督机构应建立电测技术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对监督工作进行记录和跟踪。

2. 监督机构应保护监督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九、监督评估1.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监督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 监督机构应根据评估结果对监督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_2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_2

XX生〔2014〕216号附件8XX发电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保证电测量值传递准确、可靠,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和神华国能集团《火力发电厂技术监督通用管理标准》和《火力发电厂电测监督技术标准》,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电测技术监督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电测系统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设备改造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电测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电测量、电能量计量及检验设备,不断提高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以及承担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的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由总工程师领导下的电测监督三级网。

第一级为厂级(总工程师+公司电测监督专责人),第二级为部门级,第三级为班组级。

第六条公司电测监督专责人由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担任,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运行、维护等部门的电测监第七条职责分工(一)总工程师职责1.领导本企业的电测监督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公司以及本地区电网公司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2.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批准本企业有关电测监督的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及实施细则。

3.负责本企业电测监督长期工作规划、年度电测监督工作计划、检修或安装中电测技术监督检测项目计划、监督月报、年报、信息速报的审批,并督促计划的落实和执行。

4.定期主持召开电测技术监督网会议,经常听取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协调、落实本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5.对上级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动态检查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技术监督提出的预、告警问题,组织制定整改计划。

6.组织调查分析本企业电测设备故障和缺陷产生的原因,研究制定反措并督促实施。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测技术水平,优化电测技术监督手段,保障电测技术质量,有效防备和削减电测技术事故,规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在建、投运的电力系统和电气设备中进行电测技术的监督和检测工作。

第三条电测技术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电测技术的精准性、有效性和牢靠性,防止电测技术误差对电力系统和电气设备的运行造成影响。

第四条电测技术监督的原则是以安全为前提,以质量为保障,以科技为先导,以管理为基础,以服务为宗旨。

第五条电测技术监督的工作职责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和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依法承当。

第二章电测技术监督的基本要求第六条电测技术监督的工作应当严格依照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遵从电测技术的基本原理和规律,确保监督过程和结果的客观性、精准性和牢靠性。

第七条电测技术监督应当充分考虑监督对象的特点和需求,采纳合适的监督手段和方法,进行全面、精准、适时和有效的监督和检测。

第八条电测技术监督应当针对电力系统和电气设备的不同环节和难点设置科学、合理的监督指标和限值,适时预警和处理监测数据的异常情况。

第九条电测技术监督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档案和报告制度,完善监督信息共享与交流机制,提升监督信息的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十条电测技术监督应当重视培训和人员素养提高,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监督队伍建设,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与规范化管理。

第三章电测技术监督任务和范围第十一条电测技术监督任务的实施应当对电力系统和电气设备中关键环节和难点区域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和检测。

第十二条电测技术监督的任务范围包括:电气量测、电能质量、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性、电气设备状态检测等方面。

第十三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订立监督方案和检测方法,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四条电测技术监督应当针对不同的监测数据和监督指标,订立不同的操作流程和标准,避开操作流程的盲目性和不规范性。

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A版

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A版

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A版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A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发电设备从设计审查、招标采购、设备选型及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的所有环节实施闭环的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和有关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及所管理的发电企业。

第二章技术监督主要内容第六条集团公司实施金属、化学、绝缘、环保、热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节能、电测、电能质量、励磁、汽(水)轮机、水工等十二项技术监督。

第七条技术监督的内容(一)金属监督:高温承压部件;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汽包和直流锅炉的汽水分离器、储水罐;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拉金、轴瓦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对轮螺栓;高温汽缸、汽室、主汽门、调速汽门、喷嘴、隔板和隔板套;高温紧固件。

水力发电机组重要转动部件及重要承重部件、重要水工金属部件。

(二)化学监督:水、汽、油、气、燃料;设备腐蚀、结垢、积盐;设备停(备)用保护;水处理材料;热力设备化学清洗;化学仪表等。

(三)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绝缘性能;防污闪;过电压保护;接地系统。

(四)环保监督:废水、烟气、灰渣;环保设施;噪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电测)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电测)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规章制度——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电测监督实施细则目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技术监督主要内容 (2)第三章监督机构及职责 (3)第四章技术监督管理 (6)第五章附则 (7)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8)1总则 (8)2监督管理 (8)2.1管理要求 (8)2.2定期工作 (9)2.3监督档案 (9)2.4监督检查、评价与考核 (9)3监督网络和职责 (9)3.1监督网络 (9)3.2监督职责 (10)电测监督实施细则 (12)1规范性引用文件 (12)2监督范围 (13)3监督内容 (13)3.1设计选型阶段的监督 (13)3.2安装、调试、交接阶段的监督 (14)3.3运行维护阶段的监督 (14)3.4标准实验室 (16)3.5量值传递 (17)4技术资料管理 (18)附录A (19)附录B (22)附录C (2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设备设施可靠性,确保发电企业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关口前移、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对设备设施设计、选型、招标、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等所有环节实施闭环的全过程技术监督。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必须以安全、质量为中心,以技术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辖水电与新能源企业。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生[2004]294号关于印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文件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该办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印发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知抄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年月日印发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参照原电力部《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生产管理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按照依法监督、行业归口、发电企业自主监督为主、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产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分公司、代表处)、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和委托集团公司管理的发电企业。

第二章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第六条技术监督范围在绝缘、化学、金属、电测、热工、环保、继电保护、节能、电能质量监督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对变压器类、汽轮机、开关、过电压、防污闪、发电机、谐波、水工专业实施专业管理。

第七条技术监督的内容1、绝缘监督: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测技术的监督管理, 规范电测技术的实施,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电测技术监督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 电测技术监督指对电测器材的安装、维护、使用、报废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电测技术监督依法属于监督部门, 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六条:电测技术监督实施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完善监督手段和方法, 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水平。

第二章: 监督机构第七条: 电测技术监督活动由电测技术监督机构实施。

第八条: 电测技术监督机构应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和监督职能。

第九条: 电测技术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十条:电测技术监督机构应具备专业的监督人员, 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电测技术监督机构应定期发布监督结果和管理经验, 接受社会和上级机构的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 监督范围第十二条: 电测技术监督范围包括电测器材的生产、销售、安装、维护、使用、报废等环节。

第十三条: 电测技术监督应对电测器材的安全性、准确性、稳定性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抽检。

第十四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充分考虑电测器材的特殊性, 灵活运用技术手段进行监督和验证。

第四章: 监督措施第十五条: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对电测器材的生产环节进行质量监督, 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二)对电测器材的销售环节进行质量监督, 严禁销售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产品;(三)对电测器材的安装环节进行监督, 确保安装符合规范要求;(四)对电测器材的维护环节进行监督, 确保维护工作及时有效;(五)对电测器材的使用环节进行监督, 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准确性;(六)对电测器材的报废环节进行监督, 防止报废电测器材再次流入市场。

电测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1、总则1.1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是电力系统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之一,是保障电网安全经济发供电的重要手段,为加强电测量值传递、仪表检定、计量器具的配置,以及计量装置、测量系统和计量产品的验收、现场试验、基建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电测技术监督规定》、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动态检查办法》和《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华北电网生技[2006]57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2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方针是:电测计量工作准确第一、修校工作质量第一、现场工作安全第一,使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1.3各级电测技术监督网严格贯彻执行下述法规:1.3.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3.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3.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3.4《计量标准考核规范》1.4各级电测技术监督网成员应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测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1.5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与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有关的各部门和管理人员。

2、监督机构和职责分工2.1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是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上级监督部门。

2.2电测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监督管理体制,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第一级,电测技术监督专工为第二级,55电气专工和继电保护班组电测人员,77电气专工和电气运行人员为第三级。

2.3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职责:2.3.1全面负责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贯彻上级单位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指示与规定,组织制订本单位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等。

2.3.2掌握本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定期组织分析会议,布置、检查与协调本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2024年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本细则依据____年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电测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结合山西省电力行业技术监督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2监督的机构与职责2.1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接受山西省电力行业技术监督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在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由本专业技术监督网实施管理。

本网监督工作由监督组组长统一负责。

2.2监督组组长的职责:2.2.1贯彻国家、行业相关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标准条例。

2.2.2及时完善公司电测监督网,规范监督网各级人员工作行为,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

2.2.3参加电气设备事故的分析与调查,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参加有关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方案的制订和审查。

2.2.4开展技术革新,组织技术培训。

2.2.5每半年组织召开监督工作总结分析会议,审核监督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对监督工作提出考核奖励。

____公司监督专责人的职责:2.3.1在电测监督组组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电测监督制度,展开督促监督的日常工作及管理活动以及公司发生的电测技术监督事故调查分析。

2.3.2指导督查风场电测监督工作并向监督组组长汇报工作情况,及时上传下达电测监督信息,确保电测监督网的正常运转。

____组织编制本公司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负责每季度汇总本网监督工作专业报表、计划、总结和报告;协助监督组组长做好本网监督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2.3.4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及主要设备的选型、监造和交接验收。

2.4风场监督负责人的职责:2.4.1负责本风场电测监督活动的开展,协助公司专责人共同搞好电测技术监督专业管理工作。

督促检查本风场电测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解决所发生的问题,建立健全本风场电测监督台帐,开展技术革新,组织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技术。

2.4.2根据设备情况,参照年度定检计划和改进工程要求,贯彻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参加主要设备的选型、监造和交接验收。

XXX水力发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XXX水力发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AA水力发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AA水力发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电网公司电测技术监督规定(试行)》、《华中电网技术监督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电力行业技术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AA水力发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坚持贯彻“计量准确、确保修校质量、现场人员及设备安全”的原则,对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

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分析故障并制定反故障措施,不断提高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电力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第三条电测技术监督应严格按照《华中电网技术监督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规范、有序地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AA水力发电厂第二章 电测技术监督机构设置和职责第五条电测技术监督机构设置1.AA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实行“统一协调、分层管理、分级监督、信息共享、有效分析、共同防范”的原则。

2.建立电测技术三级监督网,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安全生产技术部设立一名电测技术监督工程师(一级),负责电测技术监督的技术管理工作;检修部设立一名电测技术监督工程师(二级),负责电测技术监督的协调及管理工作;检修部电气班设立一名电测技术监督员(三级),具体开展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3.电测技术监督网图第六条电测技术监督职责划分(一)安全生产技术部是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电测实施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

1.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积极主动协调电测技术监督执行部门完成电测技术监督任务。

2.具体贯彻落实制定的《AA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及本细则。

3.完善电测技术监督有关规章制度、细则、技术档案、设备台帐等并进行妥善管理。

4.审核有关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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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规章制度——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电测监督实施细则目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技术监督主要内容 (2)第三章监督机构及职责 (3)第四章技术监督管理 (6)第五章附则 (7)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8)1总则 (8)2监督管理 (8)2.1管理要求 (8)2.2定期工作 (9)2.3监督档案 (9)2.4监督检查、评价与考核 (9)3监督网络和职责 (9)3.1监督网络 (9)3.2监督职责 (10)电测监督实施细则 (12)1规范性引用文件 (12)2监督范围 (13)3监督内容 (13)3.1设计选型阶段的监督 (13)3.2安装、调试、交接阶段的监督 (14)3.3运行维护阶段的监督 (14)3.4标准实验室 (16)3.5量值传递 (17)4技术资料管理 (18)附录A (19)附录B (22)附录C (2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设备设施可靠性,确保发电企业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关口前移、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对设备设施设计、选型、招标、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等所有环节实施闭环的全过程技术监督。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必须以安全、质量为中心,以技术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辖水电与新能源企业。

第二章技术监督主要内容第六条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企业开展绝缘、金属、电测、热工、环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能质量、节能、化学、励磁、水轮机、水工等十二项技术监督。

其中,水力发电企业开展:绝缘、金属、电测、热工、环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能质量、节能、化学、励磁、水轮机、水工监督;风力发电企业开展:绝缘、金属、电测、热工、环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能质量、节能、化学监督。

第七条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一)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绝缘性能、防污闪、过电压保护、接地系统、设备通流能力。

(二)金属监督:发电机组重要金属部件、连接件、紧固件,油、气、水系统金属构件,水工金属结构,压力钢管,压力容器及附件,起重设备,电梯,输变电设备重要金属部件,主要内容为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三)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

(四)热工监督:热工参数检测、显示和记录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压力、温度、转速、振动、摆度、流量等量值传递系统和各系统所属其它热工设备。

(五)环保监督:固体废弃物、废液、废气;环保设施;噪声。

(六)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装置;直流系统。

(七)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偏差和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和正弦波畸变率等。

(八)节能监督:设备的效率、综合厂用电率、油耗、耗水率、重要辅机单耗以及节能降耗的措施等。

(九)化学监督:油、气、水等化学指标。

(十)励磁监督:发电机励磁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运行可靠性。

(十一)水轮机监督:振动、摆度、压力脉动、空蚀;调节保安系统;其它水轮机辅助系统;主要辅机设备等。

(十二)水工监督:水库、大坝、引(泄)水建筑物及其基础、两岸边坡、闸门、生产建筑物等。

第八条分布式及生物质能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参照火电相关标准执行;太阳能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三章监督机构及职责第九条技术监督工作实行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基层单位分级管理,并设立相应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

第十条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是水电与新能源企业技术监督归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科技环保部行使环保监督管理职能。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技术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二)组织编写并审定、批准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程、标准、制度、规定;(三)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四)指导检查二级单位、基层单位技术监督工作;(五)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技术监督管理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六)参加新建或重、特大技术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技术监督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二级单位技术监督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布的技术监督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制定本单位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并按要求组织实施;(二)组织协调所属基层单位与相关技术监督管理服务机构签订“技术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合同”;(三)制定本单位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审核所属基层单位技术监督年度计划;(四)监督、检查、指导、考核所属基层单位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与技术监督服务机构的关系;(五)督促重点技术监督整改项目的落实;(六)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七)参加新建或技术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技术监督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基层单位技术监督主要职责(一)基层单位是技术监督工作的主体,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布的技术监督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等,制定本单位的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二)建立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或生产厂长)为技术监督总负责人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和各级监督岗位责任制,建立专业监督预警机制;(三)参加本单位新建工程或技术改造的方案制定、设计审查、设备选型、招标、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技术监督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四)参加上级单位、行业组织的技术监督培训及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本单位内部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技术监督管理水平和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五)结合年度检修和技术改造工程,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按时完成技术监督报表和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六)组织召开本单位年度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技术监督网活动,检查、落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安排技术监督工作;(七)参加本单位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并负责落实;(八)建立健全本单位技术监督档案,做到正确、齐全、规范和及时。

第十四条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代表集团公司对二级单位及所属基层单位技术监督工作行使指导与监督职能。

第四章技术监督管理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制定各专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过程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第十六条华电电科院受集团公司委托,组织技术监督培训取证,基层单位技术监督人员应按要求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基层单位应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七个工作日内,向华电电科院报送上季度各专业技术监督总结及报表。

应在每年一月份十五日前,向华电电科院报送上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表。

华电电科院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送季度和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报告。

第十八条基层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应及时报告华电电科院,华电电科院应及时组织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每年抽取部分基层单位进行技术监督检查、评价。

第二十条华电电科院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及专业需要组织召开技术监督专业会议,加强技术监督专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华电电科院负责制定技术监督考评办法,每年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实施考核、评比,考评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并作为星级发电企业技术监督评分依据;每年进行技术监督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给予通报表彰。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会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1年6月20日颁发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A版)》(中国华电生制〔2011〕640号)中有关水电与新能源管理部分将不再执行。

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1.1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以下简称“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以下简称“监督”)工作,保证监督范围内各设备设施(部件)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2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发电企业设备设施(部件)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施工、运行维护、检修技改的所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1.3本细则规定了集团公司发电企业金属、绝缘、化学、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热工、电测、水工、水轮机、风电机、节能、励磁、电能质量等专业的监督网络、职责、范围、内容及管理要求。

1.4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的监督工作。

2监督管理2.1管理要求2.1.1监督专责工程师和监督员应取得监督上岗资格证书。

2.1.2发电企业每年召开一次监督工作会,交流本企业各专业监督的情况、总结经验,宣贯有关专业监督的标准和规程等。

2.1.3发电企业在监督工作中发现设备设施重大缺陷和异常,应立即向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华电电科院及受委托监督管理服务单位报告。

发电企业应要求各监督管理服务单位及时分析,提出建议,并上报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华电电科院,华电电科院必要时发“监督预警通知单”。

2.1.4发电企业建立和健全设备设施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制度。

对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材料以及安装、检修、改造等工程,监督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2.1.5发电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专业监督的标准、规程和制度等,凡由于监督失职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具体情况,追究企业及监督人员的责任。

2.1.6结合设备设施检修技改工作,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反事故措施要求和设备运行情况、性能状况制定监督项目计划。

检修技改项目完成后,规程、图纸、设备台帐等技术资料应同步更新;主管部门对检修技改项目监督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形成监督总结报告。

2.1.7发电企业应对外包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82.1.8发电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各专业监督实施细则。

2.2定期工作2.2.1发电企业应按期制定各专业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编写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专题报告,并将本企业当年监督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年度计划报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华电电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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