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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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介绍

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介绍

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介绍引言大学生就业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每个大学生个人发展的关键一步。

然而,就业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各种法律法规,尤其是对雇佣关系、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方面有着重要的规定。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大学生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提高就业过程中的知法懂法能力。

劳动法劳动法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就业法律法规之一,它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以下是劳动法中一些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重要规定:1.劳动合同签订:大学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中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

劳动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劳动关系建立时签订。

2.试用期规定: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大学生签订试用期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试用期内,雇主可以根据工作表现和适应情况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试用期期间,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和义务。

3.工资支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并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大学生在工作中应注意核对工资数额和支付时间,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解决。

4.工时和休假: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大学生的合法休假权益,如年假、病假、婚假等。

同时,劳动法规定了每天工作的最长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安排。

人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人才市场是大学生求职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对其管理和监督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下面是一些人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主要内容:1.信息发布规定:人事人才市场必须如实发布用人单位提供的招聘信息,不得作虚假宣传。

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歧视性的招聘信息或限制性的就业要求。

2.招聘中介服务管理:人事人才市场应当合法、规范地开展招聘中介服务。

招聘中介机构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收取大学生求职者费用,不得发布违法违规的招聘信息。

3.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人事人才市场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如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非法中介收费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大学生就业政策须知

大学生就业政策须知

一、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政策
(2)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政策 《通知》提出了完善落实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工作要求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清理影响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主要是包括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 职称评定及权益保障等方面,要认真清理现行制度,简化手续,做好服务工作,形成高校毕业生 到企业就业的有利环境。 2)取消落户限制。对企业招用非本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 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3)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这里的“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包括对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定额 税收减免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的比例,可享受最高200万 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1)企业人才聘用制度 随着人才聘用制度的实施,我国国有企业人才资源配置已由传统的行政计划配置转变为 市场配置。国有企业实行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公开竞争、择优上岗。除少数应 由出资人管理和应由法定程序产生或更换的企业领导人员外,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招 聘各类人才,包括到高等学校招聘应届毕业生。凡招聘人员,都要签订劳动(聘用)合 同。企业在人才流动中发生争议,由有关当事人按劳动(聘用)合同规定的条款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可向政府劳动人事部门申请仲裁。
一、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政策
(3)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及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为提高骨干企业人力资源质量和科研项目质量,对于有技术专长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等,要采取相 应的鼓励政策。《通知》提出三项措施: 1)鼓励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要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 毕业生。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要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掌 握现代化知识和技术,符合这类单位的用人需求,因此《通知》提出要鼓励吸纳毕业生以加强人 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鼓励措施。 2)鼓励困难企业更多保留高校毕业生。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施企业减负稳岗的措施中, 应支持困难企业更多地保留大学生技术骨干,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3)鼓励科研项目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一是给予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经费由项 目经费列支;二是参与项目期间,毕业生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三 是聘用期满,可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聘用期间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高校毕业 生参与科研项目,既可以促进科研的发展,又可以延长毕业生学习和研究时间,对缓解当前的就 业压力有积极作用。

保障大学生就业法律规定(3篇)

保障大学生就业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大学生就业权益,促进高等教育与就业市场的有效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高等教育阶段毕业生的就业活动,包括初次就业和再次就业。

第三条保障大学生就业的法律规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保障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条件;(二)竞争原则:鼓励大学生通过公平竞争获得就业机会;(三)发展原则:促进大学生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四)服务原则: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指导、信息、培训等全方位服务。

第二章就业政策与措施第四条国家制定和完善就业政策,加大对大学生就业的支持力度。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将大学生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大学生就业政策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大学生就业政策落到实处。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社会责任,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第八条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农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国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第九条国家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第十条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人才培养机制,为大学生提供实习、培训等机会。

第三章就业服务与指导第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为大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咨询、指导等服务。

第十二条高等院校应当设立就业指导中心,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政策、就业信息、职业规划、求职技巧等方面的指导。

第十三条高等院校应当开展就业指导课程,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

第十四条高等院校应当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组织大学生参加校园招聘、实习等活动。

第十五条鼓励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试,提高就业竞争力。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就业政策、岗位信息、招聘会信息等。

第十七条加强对大学生就业服务的监督检查,确保服务质量。

第四章就业权益保障第十八条大学生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歧视大学生就业。

大学生就业中的就业政策与法规解读

大学生就业中的就业政策与法规解读

大学生就业中的就业政策与法规解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大学生人数的逐渐增加,大学生就业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出台了多项就业政策和法规,以促进大学生就业。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和法规进行解读,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就业环境和权益保障。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是指各级政府为了促进大学生就业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就业培训与指导:政府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培训和指导的力度,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

各高校也设立了就业指导中心,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简历撰写、面试技巧等服务。

2. 就业创业扶持:政府给予创业者一定的启动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同时,大学生创业者还可享受一系列培训、指导和优惠政策,降低创业风险。

3. 就业信息发布平台:政府建立了各种就业信息发布平台,供大学生浏览就业岗位,提高就业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就业暂住证政策: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后的户口迁移问题,一些城市出台了就业暂住证政策,方便大学生顺利就业并享受相应福利。

二、劳动法与用工规定劳动法与用工规定是指对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提供合法用工环境。

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也受到这些法规的保障。

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雇佣双方约定劳动条件、权益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大学生在就业时应签订与雇主的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

2. 最低工资标准:政府设定了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报酬。

大学生在就业时应获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

3. 工时和休假:劳动法规定了每天和每周的工作时间,以及法定假日和年假等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理工作时间和休息权益。

4. 劳动保险和社会保障:政府要求雇主按规定为员工购买劳动保险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障费,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安全和福利。

三、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除了政府的政策和法规,大学生在就业中还需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大学生常见就业政策法规材料

大学生常见就业政策法规材料

大学生常见就业政策法规材料1. 基本介绍大学生就业是一个国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为了促进大学生就业,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就业政策和法规,以确保大学生在毕业后能够顺利就业。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大学生就业政策法规材料,帮助大学生了解就业政策,并为他们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

2. 就业政策材料2.1《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是我国为了促进就业而制定的基础法律文件。

该法规定了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义务,明确了就业服务机构的组织和职能,规定了就业歧视的禁止和惩罚措施,以及鼓励创业、支持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

大学生应该了解《就业促进法》的相关内容,以便在就业过程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2.2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条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条例》是专门针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问题而制定的法规文件。

该条例规定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的组织和管理,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以及扶持创业、提供就业信息等政策措施。

大学生应该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条例》的具体内容,以便在毕业后能够得到相关的支持和帮助。

2.3《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适用于所有劳动者的法律,其中也包括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明确了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方式。

大学生应该了解自己的劳动合同权益,并在就业过程中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3. 常见问题解答和建议3.1 如何提高就业竞争力?•了解就业市场需求:大学生应该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当前就业市场的需求和趋势,以便调整自己的就业方向和策略。

•提升个人技能:大学生在校期间应该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实践活动,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增加实习经验:大学生应该积极参加实习,通过实习获得实际工作经验,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建立良好的人脉关系:大学生在校期间应该与行业内的专业人士建立联系,并参加各种就业招聘活动和行业展览会,扩大自己的人脉圈。

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

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
新兴行业与职业需求
未来将涌现出许多新兴行业和职业,如人工智能、 大数据、新能源等,为大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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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准备
为应对未来就业市场的变化,大学生需要加强自 身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提高综合素质和竞争 力。
THANK YOU
感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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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规划教育
引导学生了解自己的兴趣、 优势和价值观,制定符合 自身特点的职业规划。
职业发展教育
提供职业发展教育,帮助 学生了解职业发展的路径 和机会,提高职业发展的 意识和能力。
行业分析与展望
帮助学生了解不同行业的 发展趋势和未来展望,为 学生职业发展提供参考和 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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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市场与就业形势
政府提供创业孵化器、创业园区 等场地,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办 公场所和设施。
80%
创业培训与指导
政府组织创业培训和导师团队, 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和 咨询服务。
大学生就业见习政策
见习岗位提供
政府联合企业、事业单位等机 构,为大学生提供就业见习岗 位,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
见习补贴
政府给予参加就业见习的大学 生一定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大学生就业市场概述
大学生就业市场定义
指为大学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的场所,包括各 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特点
竞争激烈、多元化、信息不对称等。
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分类
按照行业领域、地域范围、企业规模等标准进行分类。
大学生就业形势分析
01
当前大学生就业形 势
随着高校扩招和经济发展放缓, 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竞争 激烈,就业难问题突出。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大学生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劳动就业过程中常常面临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旨在解读大学生劳动就业相关的法律问题,帮助大学生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以及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法律基础,签订合同是大学生就业的首要步骤。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大学生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明确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大学生应与用人单位明确约定合同的期限和双方的工作内容,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2.注意薪资及福利待遇:大学生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约定薪资及福利待遇,并留存相关证据。

3.注意保密义务:针对某些具有商业机密的岗位,大学生需要明确遵守保密义务,尽量避免因对公司机密的泄露而引发法律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大学生需要了解的重要问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等方式进行解除。

大学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了解法律规定,并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工资和工时问题工资和工时是大学生关注的焦点问题。

在劳动过程中,大学生需要了解以下内容:1.合法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大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如发现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支付义务。

2.加班和调休:加班工资是大学生经常关注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大学生加班工作时,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者提供相应的调休机会,大学生应当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

3.工时限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超过规定的工时限制安排大学生工作,大学生需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工作时间合法权益。

三、职场权益保护在职场中,大学生的权益需要得到有效保护。

下面是一些相关内容:1.平等就业:用人单位不得因大学生的性别、年龄、民族等非工作上的特征而歧视。

大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如果遭受合理就业权的侵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学生就业权益与法规政策

大学生就业权益与法规政策

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
1 原则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
3 方法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
2 途径
大学生的就业权益及义务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原则
双赢原则
在就业过程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都应以避免意气用事,相互猜忌,并通过适当的渠道解 决就业过程中的分歧,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现个人职业发展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就业协议
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3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受到《普 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保护。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二) 就业协议与其他相关合同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是平等主z体zz公zzz民zz之zz 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 容而签订的协议,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
对用人单位的要求
规定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二) 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 内容及要求
对学校的要求
学校作为签约的一方要实事求是地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学校 具有管理职能,该职能要求学校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定,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 行形式和内容上的审核,做好派遣工作。
接受就业指导与服务是每个毕业生享有的权利。 毕业生应充分利用该权利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
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得就业指导,帮助自 己早日找到适合的职位。

大学生的合法就业权益保护

大学生的合法就业权益保护

大学生的合法就业权益保护随着高等教育普及率的不断提高,大学生群体日益庞大,就业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大学生的合法就业权益,相关法律和政策日益完善。

本文将从劳动法律的角度出发,探讨大学生的合法就业权益保护。

一、合法就业权益的内涵合法就业权益是指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

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平等就业权益:大学生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受性别、种族、宗教、出身等因素的歧视。

2. 工作机会平等:大学生有权在符合自身专业背景和能力的前提下,获取与其所学专业相符的工作机会,不受非理性的限制与排斥。

3. 合理薪酬保障:大学生在工作中享有合理的薪酬待遇,不得被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水平。

4. 劳动安全保障:大学生在工作过程中享有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并受到完善的劳动保护措施。

5. 合法权益保护:大学生在工作过程中,有权享受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法律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争议解决等。

二、相关法律和政策保障我国法律和政策重视大学生的合法就业权益保护,并对此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法》: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对大学生的就业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 职业教育法规:职业教育法规为大学生提供了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的政策支持,以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3. 就业优惠政策:政府对大学生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创业扶持、就业补贴等,以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

4. 劳动保护政策:大学生在工作中享受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劳动保护政策,包括工时限制、休假制度、工伤保障等。

三、大学生合法就业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尽管我国已经有一系列法律和政策对大学生的合法就业权益进行了保护,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1. 就业歧视问题:部分用人单位存在对性别、户籍、学历等因素的歧视,限制了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权益。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 5.考研可加分:专升本、考研可加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 内参加省内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省内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广东方面的具体规定,参见广东省人事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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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2、广东省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 ☆背景资料:2008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和省编办制定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 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从八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和省编办制定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 行)》。
选调生是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选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到基层工作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简称也叫优大生调干生经过公务员考试直接录用为公务员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就业政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政策是具有主导性的,政策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们可以结合政策作出合适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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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的的有关内容
1、财政保障:人均每年15000元生活补贴和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 2、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每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主要面向任职满2年以
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自治区、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拿出 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
☆符合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包括:符合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包括: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 业的本、专科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全日制普通 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本、专科毕业生。

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

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
保障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权利:大学生就业法规保障了大 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如公平竞争、同工 同酬等。
维护社会稳定:大学生就业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维 护社会稳定,减少因就业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
大学生就业法规的作用包括
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大学生就业法规对用人单位的招 聘、用工等行为进行了规范,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内容
主要包括保障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如平等就业权、知情权、拒 绝权、反歧视权、安全保障权等。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方法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途径
包括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人才市场、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法院等 途径进行维权。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方法
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保留证据、寻求法律援助、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等 。
案例二
李某与某公司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 议。双方协商无果,李某向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支持李某的 请求。公司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支持李 某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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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的完 善和发展
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发展方向
01
02
03
完善法律法规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
小张是一名大三学生,通过学校招聘会找到一份实习工作,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间,公司以小张不符合 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辞退。小张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经过劳动仲裁机构调解,双 方达成协议并签订补充协议,公司支付小张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案例二
小李是一名大四学生,通过招聘网站找到一份工作,但在试用期内公司以其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辞退。小 李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经过法院审理,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 支付小李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

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
其次,高校的“一把手工程”已经深入人心。自2003年以 来,国家逐步把毕业生就业纳入高校考核的重要指标, 突出强调毕业生就业在高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倡导并严格要求高校的“一把手”对本校毕业生就业 工作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论是在硬 件投入还是在软件建设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凡机要局无法寄递的单位,可由就业单位持介绍信来校领取毕业生 档案。
一般情况下毕业生应在档案寄递后一周内到寄到用人单位,毕业可向就业 单位的人事部门查询,如较长时间没有收到档案,应向学院就业主管部门 申请查询。
第十八页,编辑于星期五:五点 二十五分。
4 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
4.1 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 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 义务的协议。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的百分之八十。
第二十三页,编辑于星期五:五点 二十五分。
4 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
4.2 大学生就业相关法律规定
4.加班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 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 是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 秋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用人单位必须安排劳动者休假,国家 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对加班进行限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 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度,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 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 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九页,编辑于星期五:五点 二十五分。
4 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

大学生就业相关的三部法律法规进行简要概括答案

大学生就业相关的三部法律法规进行简要概括答案

大学生就业相关的三部法律法规进行简要概括答案
一、《劳动法》
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要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的,属于用人单位逾期过错,劳动者可以拒签,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期限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

三、《就业促进法》
《就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劳动者自主择业”,指的是充分调动劳动者就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促进他们发挥就业潜能和提高职业技能,依靠自身努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尽快实现就业。

“市场调节就业”,指的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

通过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引导劳动者合理流动和就业;通过用人单位自主用人和劳动者自主择业,实现供求双方相互选择;通过市场工资价位信息,调节劳动力的供求。

“政府促进就业”,指的是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 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1.1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2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 务。 •1.3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 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 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我国《宪法》、《劳动法》、《普通高等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 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了毕业生在就业过程 中,享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公平竞争、
平等就业等权利。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
方面的内容:
3、公平竞争权
毕业生享有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除特殊行业 和特殊岗位外,求职者不能因民族、种族、宗教 信仰、性别、户籍、身高、相貌等因素受到歧视。
提示: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往往在附 加条款中明确报到时间、毕业资格、体检要求及违 约金等。因用人单位事先拟好,所以毕业生没有协 商的余地。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履行协 议,否则浪费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抢夺了其他毕 业生的就业机会,对学校的信誉造成不可挽回的负 面影响(用人单位从此不招该校的毕业生)。
•(1)档案接收和户口迁移地址不明确或空白不填。 •(案例见下页) •档案和户口涉及到职称评审、办理社会保险,出 具相关证明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 档案、户口接收权(人事权),民企、私企、外资 企业没有档案、户口接收权,其应委托当地的人才 交流机构(中心)代理毕业生档案、户口。人才交 流机构(中心)即为此类企业的人事主管理部门。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1大学生就业政策和就业法规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1大学生就业政策和就业法规

4.明确工作和生活条件
5.明确违反协议的责任
1.3 大学生就业签约及就业报到程序
1.3.1 大学生就业签约
3.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1)学校有义务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2)学校有义务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介绍学校情况和提供有关介绍资料。 (3)学校对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的资格和学生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进行鉴证,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就业协议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
安排到适当的工作岗位上。因此,其档案能否准确、及时、安全地到达用
人单位手中是非常重要的。
1.4
人事代理制度
1.3.6 毕业生的档案 毕业生人事代理的一般情况 (1)应聘到外地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聘用合同 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单位证明等。
(2)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和要求自谋职业的毕业生,可向生源地县级
(2)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有如实向毕业生和学校介绍本单位情况的义务
1.3 大学生就业签约及就业报到程序
1.3.1 大学生就业签约
3.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1)学校有义务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2)学校有义务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介绍学校情况和提供有关介绍资
料。 (3)学校对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的资格和学生相关材料的真 实性、 合法性进行鉴证,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就业协议签署是否同 意的意见。 (4)根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学校向他们提供有关政策和就业
(4)学校主管部门接到毕业生新签订的就业协议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请
上级主管批准,并办理毕业生报到有关手续。
1.3 大学生就业签约及就业报到程序
1.3.4 就业报到证 1.报到证的主要作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大学生在保护自己的就业权益时要做到的很重要的两点就是了解有关就业政策和法律规定,增强法律意识以及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此在了解了就业权益的基本内容后,大学生还要了解一些最基本的与就业相关的法律常识,这样才能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知道用相应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与大学生就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一)《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

毕业生在求职择业过程中必须掌握该法律的有关内容,才能避免自己的权益遭到侵害。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法》还对劳动者工作时间以及延长工作时间等做了相应的规定。

鉴于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做了很多的规定,此处不再赘述。

(二)《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部调整平等主体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律。

毕业生正式报到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也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在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前,应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特别是订立阶段的有关注意事项,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其调整对象和适用主体,从相关法条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调整通过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即凡是通过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由劳动合同法调整,其他的则不予调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只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才适用劳动合同法。

其次,劳动合同法的适用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关于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政策解答

关于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政策解答

大学生就业政策法规大学毕业生进入职场,将面临与学校截然不同的环境。

由干目前存在着就业难的客观现实,某些用人单位动锄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或随意处置双方的法律关系,或不合理地加大工作指标、压低劳动报酬,甚至不给劳动者缴纳“四金”。

因此,学习与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每一位大学毕业生今后畅行职场的必修课。

一、如何签定劳动合同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该是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是目前仍然有许多的用人单位逃避约束,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此,有关专家对劳动者提出两条建议,与其任人宰割,不入趁早远离这样的单位,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七个方面的条款。

劳动合同除包括此七个方面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即我们上期文章中提到的约定条款。

法定条款与约定条款不同,某些条款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甚至对条款的内容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这些法律规定从劳资间强弱失衡的现实出发,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具体而言这七个方面的内容如下:劳动合同的期限。

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

目前就期限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在白领当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较普遍。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

但是,已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白领,同样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及终止条件。

工作内容。

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应当尽量明确地书写工作和岗位,做到定岗定位。

因为岗位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是否负有保密责任以及以后续订合同时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等一系列问题。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很多人在阅读劳动合同时往往不太注意这部分,实际上一般来说这部分恰是劳动合同的最大板块,其内容几乎涵盖了半部《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等规定都具体反映在这一部分。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2)试用期的权利义务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利,如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等。同时,劳动者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如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等。
(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符合以下条件: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一、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大学生劳动就业过程中,法律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方案旨在对大学生劳动就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读,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1.劳动合同
(1)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
(3)劳动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
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核实用人单位的资质,防止陷入非法用工陷阱;明确工资、工时、福利等关键信息,避免因模糊不清而引发纠纷。
2.试用期
(1)试用期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的种类
我国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社会保险的权益
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应了解自身享有的社会保险权益,如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
(3)社会保险的缴纳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核实用人单位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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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按每人每年6000元计算,符合上岗退费政策
的高校毕业生按有关程序被录用为公办在编教师后,与县 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任教协议书并到农村学校任教;任教一 年退一年费用,本科毕业生退费以4年为限,专科毕业生 退费以3年为限。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从教的服务年限 为5年。符合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民办 学校从教,需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或劳动合同到县级 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 3.工龄得到肯定:服务期照算工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 • 4.创业有优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到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类、 管理类和证照类费用。 • 5.考研可加分:专升本、考研可加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省内 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省内高校或研 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 下优先录取。 • 广东方面的具体规定,参见广东省人事厅网站:
原 则:“公开、公正、择优、自愿。” 机 制:“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 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对 策:做淡定帝,不做围观帝
政策1: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 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
☆背景资料:2006年2月25日,原人事部、中组部、教
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团中央联 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 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决定 从2006年起,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 遣的方式,每年招募2万数量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高 职毕业生),安排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一 般2—3年。
政策3: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 (简称“村官计划”)
◇背景资料: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党 政干部后备人才,2008年4月10日,中组部、教育部、财 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选聘高校毕 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 号),决定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 的方式,从2008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选聘2万名专科以 上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主要担任村党组书记助理、村委 会主任助理以及村团组织书记和副书记等职务。服务期为 2—3年。 选聘工作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 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广东省“三支一扶”有什么优惠条件?
• 1. 公务员加分或专门招考: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 考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 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
• 2.代为偿还助学贷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 大学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 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 本息,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 还。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就业政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政策是具有主导性的,政策的影响是很大的, 我们可以结合政策作出合适的对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沿革
※ 经济发展:计划经济→市场经济
※ 制度变革:统包统分→自主择业 派遣证→报到证 10多万→近800万 被分配→ 被就业
新时期的就业政策导向为:
/qita01info.asp
政2、广东省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
☆背景资料:2008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
和省编办制定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 施办法(试行)》,从八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和省编办制定了《广东省高 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
大学生村官的的有关内容
1、财政保障:人均每年15000元生活补贴和2000元的 一次性安置费。 2、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 每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主要面向任职满2 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自治区、市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 拿出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 格的选聘人员考录。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
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三支一扶”的相关内容
1、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保留在原学校 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 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2、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 政府人事部门,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3、广东省财政对省招募派遣并在“三支一扶”岗位上 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统一支付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200元, 按月发。每人每年交通补贴、医疗费补贴和人身意外 伤害、住院医疗保险2000元。有条件的市、县(区) 可从实际出发,对到本地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 校毕业生,适当增加生活补贴。 4、每年的5月份左右开始招募与选拔。
☆符合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包括:符合上岗退费政策的
对象包括: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本、专科 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 以上学位),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 源本、专科毕业生。
适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的地域 范围和学校类型包括: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 中山、江门7个市(不含恩平)以外的乡镇(不含县城所在 镇)及乡镇以下的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农村学校)。
4、对选聘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 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选调生是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
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选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 ‘村官’到基层工作,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 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简称,也叫“优大生”、“调 干生”,经过公务员考试直接录用为公务员。这些毕业生将直接进入地 方基层党政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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