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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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工具一般信息披露要求
• 企业在披露金融工具信息时,应当根据所披露金融工具的 性质和特征将金融工具进行恰当的归类,同时还应提供足 够的信息使之与财务报表内的项目反映的信息有机联系起 来(相关性)。 一.企业应当披露编制财务报表时对金融工具所采用的重要 会计政策、计量基础等信息。主要包括: • 1、披露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的相关信息; • 2、指定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条件; • 3、确定资产已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以及计算确定金融资 产减值损失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利得和损失的计量基础; •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条件; • 6、其它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
金融工具
--信息披露
• 一、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历史演变 • 二、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 •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相互抵消; • 2、金融工具一般信息披露要求; • 3、金融工具风险信息披露要求; • 三、金融工具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历史演变-FASB
•
IASC
1995:<国家会计准则第 号 该准则绕开了金融工具的确 : 国家会计准则第 国家会计准则第32号 认和计量问题, 金 融 工 具 : 披 露 和 列 报 》 认和计量问题,规定了某些 (IASNo.32) ) 资产发债表内金融工具的列 报要求。 报要求。 2005.8:《国家财务报告准则 该准则对IASNO.32中的披露要 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 求进行了重新规定并取代了 (IFRS7) IASNO.30中所包含的金融工具 披露要求。 2006.9:《国际会计准则第39 该准对32号准则中的披露进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行了补充。
• 3、企业应当按照类别披露已逾期或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的下列信息: 资产负债表日已逾期但未减值的金融资产 的期限分析;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确定为已发生减值的金 融资产信息,以及判断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所考虑的因素; 企业持有的、与各类金融资产对应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 增级对应的资产及其公允价值。相关公允价值确实难以估 计的,应当予以说明; • 4、企业本期因债务人违约而处置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对应的资产所取得的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资产满足资产确认 条件的,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所取得资产的性质和账面 价值; 这些资产不易转换为现金的,应当披露处置这些 资产或拟将其用于日常经营的计划等;
• 2、不能抵消的情形:
将几项金融工具组合在一起模仿成某项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这种组合内的各单项金融工具形成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不能相互抵消; • 作为某项金融负债担保物的金融资产,不能与被担保的 金融负债抵消; • 企业与外部交易对手进行多项金融工具交易,同时签订 “总抵消协议”。根据该协议,一旦某单项金融工具交易 发生违约或解约,企业可以将所有金融工具交易以单一净 额结算,以减少交易对手可能无法履约造成损失的风险。 如果只是存在这种总抵消协议,而交易对手尚没有违约或 解约,则不能说明企业已满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互抵 消的条件; •
• (三)流动性风险信息 • 1、企业应当披露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
日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以及管理这些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流动风险的方法。流动风险,是指企 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 的风险; • 2、 企业在披露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 析时,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适当的时间段。列 入各时间段内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额,应当 是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 3、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债权时间的,债务人应当 将相应的金融负债列入债权人要求收回债权的最 早时间段内;
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下的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 备金,不能与相关保险责任准备金抵消; • 金融工具所行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具有同样 的基础风险(例如,远期合同或其他衍生工具组 合中的资产和负债),但涉及不同的交易对手, 不能相互抵消; • 债务人为解除某项负债将一定的金融资产进行 托管,但债权人尚未接受以这些资产清偿负债, 例如偿债基金安排,不能将相关金融资产和负债 相互抵消; • 导致企业发生损失的事项而承担的义务,与其 可根据报销合同向第三方索赔而得以补偿,不能 相互抵消; •
• (四)市场风险信息 •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 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 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 1、企业应当披露与敏感性分析有关的下列信息: 资产 负债表日所面临的各类市场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该项披露 应当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相关风险变量发生合理、可能的变 动时,将对企业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产生的影响; 本 期敏感性分析所使用的方法和假设。该方法和假设与前一 期不同的,应当披露发生改变的原因; • 2、企业采用风险价值法或类似方法进行敏感性分析能够 反映风险变量之间(如利率和汇率之间等)的关联性,且 企业已采用该种方法管理财务风险的,可不按照上述要求 的规定进行披露,但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用于该种敏感 性分析的方法、选用的主要参数和假设; 所使用方法的 目的,以及使用该种方法不能充分反映相关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可能性 • 3、按照本准则1或2对敏感性分析的披露不能反映金融工 具内在市场风险的,企业应当披露这一事实及其原因
中国金融工具披露发展历程
2001.9《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在该制度中提出了对金融工具信息披 露的一些基本要求,涉及的内容较少, 露的一些基本要求,涉及的内容较少, 并且没有具体的指南
2002.5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信息披 露暂行办法》
2003.3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8号-商业银行信息 披露的特别规定》 2008.7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 披露的特别规定》取代18号 2006.2《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 列报》
二.企业应该披露下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账面价值: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 2、持有至到期投资; • 3、贷款和应收款项; • 4、可供出售金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资产; •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 6、其他金融负债;
三.企业应当披露单项或一组贷款或应收账款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金融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相关信息; 四.企业应当披露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责相关信息; 五.企业将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使该金融资产后 续计量基础由成本或摊余成本改为公允价值,或 由公允价值改为成本或摊余成本的,应当披露该 金融资产重分类前后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和重 分类的原因; 六.对于不满足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应当披露相关信息;
三、金融工具风险信息披露要求
• (一)总体要求 • 包括描述性信息和数量信息。 • 1、描述性信息: 风险敞口及其形成的原因; 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过程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 • 2、数量信息: 资产负债表日风险敞口总括数据;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方面的数 量信息; 资产负债表日风险集中信息,包括管 理层如何确定风险集中点的说明、确定各风险集 中点的参考因素、各风险集中点相关的风险敞口 金额。
• (二)信用风险信息:
• 1、企业应当披露与每类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有关的下列信 息: • 在不考虑可利用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如不符合相 互抵销条件的净额结算协议等)的情况下,最能代表企业 资产负债表日最大信用风险敞口的金额,以及可利用担保 物或其他信用增级的信息; • 尚未逾期和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的信用质量信息; • 原已逾期或发生减值但相关合同条款已重新商定过的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2、最能代表企业资产负债表日最大信用风险敞口的金融 资产金额,应当是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扣除下列两项金额 后的余额: 满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责相互抵消条件、已 抵消的金额; 已对该金融资产确认的减值损失;
七.企业应当披露与作为担保物的金融资产相关信 息; 八.企业应当披露每类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详细信 息,包括前后两期可比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初 余额、本期计提数、本期转回数、期末余额之间 的调节信息等; 九.企业应当披露与违约借款有关的信息; 一○.企业应当披露每类套期保值有关的信息; 一一.企业应当披露与现金流量套期有关的信息;
要求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基础、公 允价值、风险头寸和套期确认标准等四 项内容,但为就披露的具体格式和内容 作出规定。
我国金融工具披露主要内容
• 金融工具披露,是指企业在附注中披露已 确认和未确认金融工具的有关信息。 •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相互抵消 • 条件: 1、企业具有抵消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 该法定权利现在是可行的(具有可行的法 定权利); 2、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 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准备执行);
三、金融工具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分析
• 1、衍生金融工具高杠杆性,仅仅用公允价值进行 表内披露,不能反映其全部风险; •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可靠性性低,计量不准确。 同时,由于市场上只有很少一部分的金融工具存 在公允的市场价格,而大部分金融产品需要采用 估值技术进行计量,那么不同公司采用不同的估 值技术,对于金融产品的横向可比性提出了挑战;
一二.对于公允价值套期,企业应当披露本 期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和损失,以及被套 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一三.对于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企业应当 披露本期无效套期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一四.企业应当披露每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责采用公允价值的相关信息; 一五.企业应当披露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的权益投资工具,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介绍的衍生工具 有关的信息;
• 3、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的不够详尽,操作性差。 虽然国家也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应用指南,但该应用指南仅仅对权益 工具的披露和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相互抵消做 了详尽的规定,未涉及到其他的具体披露操作, 比如对衍生金融工具损益进行敏感性分析,并未 有更详尽的规定; • 4、披露格式不够规范; • 5、相关会计人员对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理解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