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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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第一初级中学

2017—2018年度第二学期道德与法治

教学计划

本学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承担八年级道德与法治教学工作,为完成新学期的教学任务,现将本学期道德与法治课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目标:

初中《道德与法治》新的课程标准对新课程的总目标确定为:以加强初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为主要任务,帮助学生提高道德素质,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树立法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弘扬民族精神,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奠定基础。

《道德与法治》新课程的分类目标分为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知识三个维度。“三维目标”不是彼此独立的三大块,也不是分别完成的三个环节,而是一个整体。只有从整体上把握这三维目标,才能达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一最终的教育教学宗旨。

“知识”是道德与法治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要素,是提高道德认知能力的基本条件,是实现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载体。“能力”是链接知识和情感、态度、价值观两个维度目

标的桥梁,是获得知识,体验情感,形成正确态度与价值观所不可缺少的要素,而学生实践自己道德认识的能力是道德知识和提高道德水平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

这次课程改革,转变以学科知识为主的教学观念,突出显现对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培养。这里需注意的是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学目标是无法通过课堂讲授来实现,它需要通过创设情境,创造氛围,通过学生自己去体验去领悟。在学生有了体验后,自然就会在情感上,价值观上发生变化,不会再轻视他人,而是从内心里产生帮助他人的愿望。越是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目标,越需要通过亲身体验和思考来实现。

二、教材分析: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青少年法治教育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权利义务教育为本位。在初中阶段,宪法教育的重点是:了解国家基本制度,强化国家认同;初步了解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了解重要国家机构的职权;认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加深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根据上述要求以及教育部关于法治教育专册的编写建议,本册教材编写以宪法精神为主线,通过对公民与国家关系的探究,将这些知识内容贯穿起来,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宪法精神主要表现为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以宪法精神为主线串联全书,既遵循了宪法的内在逻辑,又观照了学生的生活需要,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法治教育的核心目

标。随着学生生活领域扩展和行为能力增强,他们必将深入参与社会与国家生活,并作为公民面对和处理自己与国家的关系。本册教材围绕公民与国家的关系这一生活主题,以宪法精神为主线,通过全面介绍宪法主要内容,开展公民意识教育与国家意识教育,引领学生崇尚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

教材设计了四个单元,每个单元分为两课。教材第一单元以“坚持宪法至上”开篇,通过介绍“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宪法原则,说明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通过讲解宪法组织国家机构、规范国家机关权力的运行,说明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从而让学生体认宪法的核心价值,初步理解宪法精神。第二单元,着重讲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并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第三单元,着重讲宪法规定国家制度,宪法将国家权力赋予国家机构并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对宪法精神的具体展开。第四单元,在前面以知识为载体进行渗透教育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是法治的价值追求,引领学生崇尚法治精神。这是对宪法精神的扩展。总之,宪法精神是贯穿全册的红线,是统帅全篇的灵魂。

第一单元是宪法教育的绪论部分,是全册教材内容体系的逻辑起点。通过阐释宪法的核心价值及其在国家生活中的崇高地位,使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的信念,增强学习宪法的积极性。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由引言、“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两框组成,主要阐明宪法

的核心价值追求,即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它调节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既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又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并且厘定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界限,约束和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第二课“保障宪法实施”是第一课的逻辑延伸: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要维护宪法权威、实现宪法价值,必须“保障宪法实施”。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保障宪法的实施是国家和公民共同的责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监督权力行使的职责与权力,广大公民包括青少年学生,要学习宪法、认同宪法、践行宪法。

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是公民意识的主要内容,增强学生公民意识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特别是初中法治教育专册的重要追求。本单元依据宪法,立足学生生活,重点讲解与学生息息相关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第二单元主要教育目标是使学生明确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具体内容,理解权利与义务的社会意义及其对个人的价值,增强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懂得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

第三课“公民权利”,重点介绍了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以及财产权利等广泛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权利和其

他权利,介绍了行使权利的个人价值与社会意义。同时也强调,公民权利是有边界的,既受法律保障,又受法律约束,必须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课“公民义务”,重点介绍了宪法规定的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利益等公民基本义务,并阐明权利与义务是辩证统一关系,引导学生增强义务意识,依法履行义务。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一地位的实现离不开国家制度的保障和国家机构的运行。第三单元通过介绍我国的国家机构和国家基本制度,使学生了解各项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各类国家机关的性质与职能,理解其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意义,从而增强国家认同,树立制度自信。

第五课“我国基本制度”,重点介绍了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经济基础;介绍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还介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这些制度对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重点介绍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阐明其性质与职权,这些国家机关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国家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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