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公务卡实施方案-大连理工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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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实施方案

公务卡实施方案

公务卡实施方案公务卡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公务卡是一种用于公务支出的信用卡,旨在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规范性和监管效果。

本方案旨在明确公务卡的申请、使用、管理和监督等相关事项,确保公务卡的合理、安全和有效使用,提升公务支出管理水平,防止公款滥用现象的发生。

二、公务卡的申请和审批(一)申请条件1. 具备财务管理和预算编制的机构、单位;2. 具备相应的预算安排;3. 具备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

(二)申请程序1. 申请人填写公务卡申请表,并将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2. 上级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其提交给财务部门;3. 财务部门根据预算安排和资金状况,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并将其上报给监察部门备案;4. 监察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公务卡申请。

(三)公务卡的审批权限1. 根据机构、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不同级别负责人的公务卡审批权限;2. 高级别负责人审批公务卡申请、申请额度调整和申请额度的增加;3. 中级别负责人审批公务卡申请和申请额度调整;4. 低级别负责人审批公务卡申请。

三、公务卡的使用(一)公务卡的限额管理1. 按照财务预算和支出计划,确定公务卡的使用限额;2. 公务卡使用限额应根据不同部门、岗位和职位进行分类管理;3. 公务卡使用限额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临时调整,但需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公务卡的具体使用范围1. 公务卡可用于机票、火车票、酒店住宿、会议费用、培训费用、联络费用等公务支出;2. 公务卡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旅游和娱乐等非公务支出;3. 具体使用范围应根据机构、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明确在公务卡使用手册中予以规定。

(三)公务卡的使用方式1. 公务卡可通过POS机刷卡、ATM取款、网上支付等方式进行使用;2. 公务卡使用应遵守相关的支付规定和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和合理控制;3. 公务卡使用记录应及时登记并进行核对,确保公务支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最新版)学院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最新版)学院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学院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学校公务支出管理,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支付业务,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由财务处按省财政厅规定统一登记办理、教职工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第三条公务卡办理程序(一)办卡人到财务处领取、填写公务卡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由财务处转交发卡行。

发卡行审核职工申请资料并办理公务卡,并将公务卡按照办卡人填写的地址资料寄给办卡人。

(二)公务卡申请成功后,持卡人将公务卡账号信息报财务处统一录入公务卡软件系统。

(三)教职工有新增、调动、退休、换卡等信息变更时,应及时报财务处,办理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

第四条公务卡管理(一)公务卡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二)持卡人个人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发卡行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发生公务卡遗失、被盗、损毁或者被其他人占有等情形,应自行及时致电发卡行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588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补办后将新卡号及时报财务处。

未及时挂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三)公务卡用于单位公务支出的结算。

持卡人在未办理报销手续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个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四)持卡人应及时核对银行对账单,对公务消费交易有异议的,可向发卡行提出交易查询。

对报销金额有异议的,可到财务处进行查询。

(五)持卡人不得使用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公务消费。

(六)持卡人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

严禁恶意透支、拖欠还款或将非公务支出用于公务报销。

第五条公务卡结算范围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并随国家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相关可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费用。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引言概述:学校公务卡作为学校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具,对于规范学校财务支出、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学校公务卡的合理使用,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务卡的申请与发放1.1 申请程序:教职工在有关部门填写公务卡申请表,注明使用目的、金额预算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 审批程序:经过申请部门初审,然后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最后由校领导批准。

1.3 发放程序:公务卡申请获得批准后,财务部门将公务卡发放给教职工,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二、公务卡的使用范围2.1 差旅费用:公务卡可用于教职工因公出差的交通、食宿、交通工具租赁等费用支付。

2.2 会议费用:公务卡可用于学校组织的会议费用,包括会议场地租赁、餐饮费用等。

2.3 办公费用:公务卡可用于办公用品、图书购买、实验室耗材等费用支付。

三、公务卡的使用限制3.1 金额限制:公务卡每月的使用金额上限由财务部门设定,并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进行调整。

3.2 使用期限:公务卡的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需重新申请并进行审批。

3.3 使用范围限制:公务卡只能用于教职工因公事务产生的费用支付,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公务支出。

四、公务卡的管理与监督4.1 财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公务卡的发放、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4.2 使用记录:教职工在使用公务卡时,需填写相关使用记录,包括费用明细、用途、日期等,并提交给财务部门备查。

4.3 违规处理:对于公务卡的违规使用行为,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用公务卡、追究责任等。

五、公务卡的账务处理5.1 账务报销:教职工在使用公务卡后,需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报销材料,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报销。

5.2 账务审批:财务部门对教职工的报销材料进行审批,确保费用真实合理。

5.3 账务记录:财务部门将公务卡的使用情况及报销情况进行记录,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方便学校公务支出用款,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进一步提升学校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市财政局《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财库【2012】8号)、《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2】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财务管理和资金结算方式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公务卡的开立公务卡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主要用于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的贷记卡。

学校办理的范围为学校编内教职工。

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依照以下程序办理。

1、根据组织人事处提供的在册工作人员名单,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公务卡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处负责与发卡行签订公务卡项目合作协议,并根据各部门提供的资料编制公务卡申办人员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交发卡行。

3、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由发卡行将持卡人的姓名和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到发卡行的系统中。

4、工作人员新增、调动或者退休,组织人事处及时通知财务处,财务处要为新增、调动或者退休人员办理公务卡使用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

持卡人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学校,要按要求及时还清债务,结清余额。

5、学校在财政部门确定的公务卡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范围内,选择市商业银行作为我校公务卡发卡行。

6、公务卡现阶段仅用于办理人民币支出结算业务。

公务卡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到期免费换卡,具有一定的透支额度和56天的透支免息期。

7、公务卡使用银联标志的贷记卡,仅用于办理人民币支出结算业务。

二、公务卡的使用和日常管理1、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支付的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出差期间的公务消费(含机票、火车票、汽车票、轮船票等)及市内5 000元以下办公用品购置费、招待费、培训费、会务费、邮电费等零星物品采购支出等,原则上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

持卡人应尽量在具备刷卡结算条件的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仍可继续使用转账结算。

大连理工大学公务卡实施方案-大连理工大学财务处

大连理工大学公务卡实施方案-大连理工大学财务处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公务卡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学校公务卡结算业务,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财政部、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5〕24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近期学校接受各类审计、财务专项检查提出的有关公务卡整改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行公务卡的重要意义推行公务卡是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现代财政国库制度的重要举措。

公务卡作为现代化的支付结算工具,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减少日常财务报销当中的现金支付行为,强化财政动态监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有着重要意义。

财政部要求中央高校要全面落实公务卡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务卡管理制度,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教育部为贯彻落实公务卡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实现公务卡结算,将高校的财政拨款、财务绩效考核与公务卡落实情况挂钩,并作为高校财务管理评价水平的重要考核内容。

规定各高校于2016年内必需实现公务卡结算;科技部要求严格落实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公务卡结算要求。

将公务卡使用情况作为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的重点检查内容,并纳入科研信用管理范围,与学校、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的科研信用记录挂钩。

为此,学校将“加快实施公务卡结算业务”作为2016年学校重点推进工作之一,要求年底前必须完成。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一)成立学校公务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公务卡实施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大连理工大学公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分管财务的副校长任副组长。

小组成员由财务处、人事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监察处、审计处、研究生院、离退休处、盘锦校区、开发区校区等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确定发卡银行。

根据《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中选择发卡银行的原则和要求:发卡行应为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户行。

理工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001]

理工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001]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连理工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食宿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高校工作特点,立足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学部(学院)、部,机关各职能部门及各直属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主要指上级部门及校外有关单位人员来我校视察工作、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出席会议、合作交流等公务接待活动。

第四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突出大连特色和我校特色的原则。

第五条公务接待实行规范管理,分级分类对口接待。

校内各单位按归口接待原则负责公务接待。

第二章接待要求第六条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

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或邀请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

学部(学院)、部的公务接待活动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机关各职能部门及学校各直属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七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八条公务接待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组织师生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不得有意造势或搞夸张性宣传。

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严禁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第三章接待标准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优先安排在学校内部接待场所,按标准结算;确需在校外安排住宿的,依照国家标准,执行协议价格。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

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得在房间内摆放花篮和果篮。

理工大学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

理工大学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
(四)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消费结算,但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个人承担,透支本息和相关费用由发卡行向持卡人本人收取。
(五)持卡人不得通过公务卡透支提取现金,若有透支提取现金的行为,视同个人消费,单位不予报销相关的手续费、利息等。
(六)持卡人有责任获取并妥善保管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因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丢失造成不能及时还款的,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一)公务卡的透支额度由学校与开卡银行统约定。公务卡透支额度一般分为5万元、3万元、2万元,根据需求按银行规定办理。
(二)公务卡由个人自行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由本人设置密码,公务卡遗失时持卡人应及时向银行挂失和补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三)公务卡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支出结算,但只有经过审批同意的公务支出才可办理报销手续。在未办理财务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单位不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法律等责任。若因还款不及时所产生的透支款利息及滞纳金等一切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第八条《XX省省级公务卡结算强制消费目录(节选)》(附1)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原则上持卡人必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并按规定完成财务报销手续。持卡人未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的,财务处应拒绝持卡人的财务报销申请,特殊情况下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须由持卡人做出说明,经费负责人签批后,财务处可予报销。
第九条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原则上不再向职工个人办理现金借款。不具备刷卡环境而又确需进行公务消费时,按《XX理工大学货币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办理。
(七)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本单位,本人应及时清理公务卡的债权债务,并在银行办理销卡手续,停止该公务卡的使用。
第七条公务卡结算和报销程序
使用公务卡结算,不改变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在财务处审核报销前均属个人消费行为,与单位无关。只有在财务处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后,这种消费才属于公务消费行为,才能予以报销还款。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消费和超出报销标准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学校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

学校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及教职工的公务支出结算。

第三条学校公务卡结算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纪律,确保公务卡使用合法合规。

(二)安全高效:确保公务卡使用安全,提高公务支出结算效率。

(三)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及教职工的公务卡使用责任。

(四)强化监督:加强公务卡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务卡结算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公务卡种类及发放第四条学校公务卡分为公务卡和公务借记卡两种。

第五条公务卡主要用于以下支出:(一)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公务支出;(二)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等零星采购支出;(三)其他经批准的公务支出。

第六条公务卡发放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公务卡发放申请。

第七条公务卡发放程序:(一)各部门、各单位提出公务卡发放申请,填写《公务卡申请表》;(二)财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办理;(三)发卡银行根据审核结果发放公务卡。

第三章公务卡使用及结算第八条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仅限本人使用。

第九条公务卡使用范围:(一)公务卡结算范围内的支出;(二)根据学校规定,允许使用公务卡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公务卡结算程序:(一)持卡人使用公务卡进行消费,并保存消费凭证;(二)持卡人将消费凭证送至财务部门;(三)财务部门对消费凭证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者予以报销。

第十一条公务卡结算方式:(一)持卡人可使用公务卡进行刷卡消费、网上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二)持卡人可使用公务卡在银行柜面办理转账、汇款等业务。

第十二条公务卡报销流程:(一)持卡人将消费凭证送至财务部门;(二)财务部门对消费凭证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者予以报销;(三)报销完成后,持卡人需将公务卡内的余额转入学校账户。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一卡通应急管理办法 -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一卡通应急管理办法 -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一卡通应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园一卡通的管理,确保我校校园一卡通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提高处置一卡通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应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园一卡通突发事件是指校园一卡通系统由于自然因素、设备因素或人为因素造成校园一卡通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并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

第三条应急管理工作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预防、协同应对。

通过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度、协调管理机制和联动工作机制,使相关部门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共同处理校园一卡通突发事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园一卡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构成如下:组长:网络与信息化工作分管校领导副组长:网络与信息化中心主任成员:后勤处、财务处、保卫处、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工作处、工会委员会、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软件学院、盘锦校区总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一卡通部承担。

第五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织、指挥一卡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向相应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开展校园一卡通突发事件预防排查工作,联络和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向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处理和进展情况等。

第三章应急处理第六条校园一卡通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如下:(一)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发现一卡通故障后,第一时间判断原因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和校园一卡通突发事件处置办公室报告。

(二)各单位主管领导对可能造成大规模影响的故障向领导小组组长通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启动相应专题预案。

如没有专题预案,则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应急方案,迅速采取措施降低事件的影响。

(三)领导小组确定应急方案后,第一时间通过学校主页、综合服务门户发布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

学校各单位按照应急方案协同处置,努力减小突发事件对师生带来的影响。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厅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厅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厅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8.09.19•【字号】辽财办发[2008]42号•【施行日期】2008.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厅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办发〔2008〕42号)厅内各单位:经厅领导批准,现将《辽宁省财政厅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辽宁省财政厅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规范公务卡使用、报销手续,提高公务支付的透明度,根据《辽宁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务卡办理的范围及实施步骤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分两步实施:第一步:2008年9月开始,部分公务员持卡试行。

处室自行指定1-2名公务员提供所需个人信息,由厅财务管理机构与代理银行(建设银行)签订协议,并统一办理公务卡。

第二步:2009年1月开始,在厅机关全面铺开。

凡符合持卡人条件的,原则上每人办理一张公务卡。

第三条持公务卡人员办理退休或调离时,厅人事处及时将人员变动信息通知厅财务管理机构,财务人员负责与开卡银行联系办理公务卡收回或停用手续。

第四条新增公务人员或在2009年1月以前未统一办理而需增办公务卡,以及遗失、毁损等原因补办公务卡者,厅财务管理机构负责联系,由个人到银行办理申请手续或者挂失手续,并将卡号等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厅财务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包括:原从单位零余额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日常公用支出。

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书报杂志订阅费、以及各处用车的燃料费、保险费、保养修理费以及零星购买支出等。

校园一卡通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校园一卡通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一卡通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园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一卡通资金包括一卡通本金及一卡通收支所涉及资金。

第三条一卡通资金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

财务处负责资金的监督、归集、核算及划转,设专人协助网络与信息化中心管理一卡通资金。

第四条一卡通资金的日常管理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财务处委派专人(一卡通会计)负责一卡通资金管理,资金收支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第五条一卡通资金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第二章业务分类第六条一卡通充值:指向持卡人(以下简称用户)的一卡通个人账户增加资金的行为。

主要包括以下两种业务类型:(一)现金充值:指用户直接到校园卡服务大厅缴纳现金。

充值人员必须遵守学校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将每天收取的现金及时存入我校银行账户或送交财务处,除送交资金单据外还须后附系统生成的资金明细单据。

一卡通会计负责对充值人员的业务进行审核,每天与充值人员核对充值金额,保证系统数据与实际金额一致,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下午将填写的《一卡通充值月报表》及《一卡通工本费月报表》交财务处,数据周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

(二)转账充值:是指通过银行转账(圈存)、校内转账、银行转账支票的方式向一卡通充值。

一卡通会计应每天核对各类转账金额与系统金额是否一致,对数据的一致性负责。

第七条一卡通消费:是指用户在商户(指通过校园一卡通系统进行身份认证及商务活动或实现缴费的单位或实体)的POS 机刷卡消费或交费及在一卡通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消费或交费的情况。

用户刷卡后或在网上支付平台交易后,持卡人账户资金减少,商户账户资金增加。

第八条一卡通收入:是指在一卡通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包括补卡、换卡时收取的工本费以及其他运行维护费收入。

一卡通卡务人员将收取的一卡通工本费存入专用账户,不得以收抵支,一卡通会计负责稽核。

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一卡通方案2015

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一卡通方案2015

手持签到机: 12台
大连理工大学网信中心
高效建设——全功能
19
大连理工大学网信中心
高效建设——全功能
全局监控平台
1
创新 平台 决策支持平台
3
2
电子支付平台
三大特色创新平台建设
20
大连理工大学网信中心
高效建设——全功能
全局监控平台
21
大连理工大学网信中心
高效建设——全功能
电子支付平台
高效建设——全功能
智慧校园深度融合,助推校园信息化建设
高效建设——全功能
汇文图书管理系统 图书借阅;超期、污损扣费 移动应用系统 移动终端查询一卡通信息
3M、博美讯自助借还书系统 使用一卡通完成自助借还书
赛沃阜图书馆通道 使用一卡通进入图书馆
联创自助打印复印系统 使用一卡通完成自助打印复印 校园网缴费 自助服务机、支付平台缴费
安 全 保 障 体 系 及 应 用 支 撑 环 境
教育部 教育厅 兄弟院 校等及 其它专 项校务 应用集 成及协 同开发 环境
政策 、法 规、 标准 、规 范
工 程 管 理 、 监 控 、 测 评 、 认 证 体 系
运行 维护 、 人才 培养 、培 训服 务
校园网络环境及校园一卡通
6
大连理工大学网信中心
云服务技术:即虚拟化 技术,不仅节约服务器 成本,而且可以动态扩 大硬件容量及简化软件 配置过程
三网合用:一卡通消费系 统主要采用新建一卡通专 网;部分身份识别系统借
用原有的校园有线网和无
线网
云服务技术、三网合用应用,保障系统既节省成本又安全
高效建设——高效率
工作启动会 5月15日
公开招标 7月5日

大连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学部、学院、系、部,机关各职能部门及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含学生,以下简称“出差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从事公务或业务活动(含参加比赛,以下简称“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

学部、学院、系、部的负责人出差由学部、学院、系、部其他领导审批,机关各职能部门及学校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出差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其他人员出差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五条各单位在进行差旅费审批时,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经费报销负责人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审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发生的差旅费应同时报销。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出差任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学校单位公务卡管理制度

学校单位公务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公务卡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的行为。

三、公务卡的定义公务卡是指学校为单位工作人员配备的,用于支付公务费用、报销公务费用的信用卡。

四、公务卡的管理1. 公务卡的申请与发放(1)各单位、各部门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财务部门提出公务卡申请。

(2)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公务卡。

2. 公务卡的使用(1)公务卡仅限于办理公务费用支出,不得用于个人消费。

(2)公务卡使用人应妥善保管公务卡,不得转借他人。

(3)公务卡使用人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卡,不得超出预算和批准的金额。

3. 公务卡的报销(1)公务卡使用人应在报销期限内,将公务卡消费明细单据提交给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者予以报销。

4. 公务卡的结算与归档(1)公务卡使用人应按时归还公务卡,并支付透支利息。

(2)财务部门应将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定期归档。

五、公务卡的使用原则1. 依法使用:公务卡使用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规使用公务卡。

2. 节约使用:公务卡使用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公务卡。

3. 透明使用:公务卡使用人应如实记录公务卡消费情况,确保公务卡使用的透明度。

4. 责任使用:公务卡使用人应对公务卡使用过程中的经济责任承担相应责任。

六、监督检查1. 财务部门对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公务卡使用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2. 监察部门对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公务卡的行为进行查处。

3. 各单位、各部门应加强对公务卡使用的内部监督,确保公务卡使用的合规性。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理工大学加班误餐餐费报销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财务处

大连理工大学加班误餐餐费报销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财务处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加班误餐餐费报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因学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和管理工作等产生的教职员工加班误餐报销问题,本着有利工作、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部(学院)、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加班误餐,主要包括以下情况:(一)因校内各单位召开评审、咨询、答辩、论证等会议,或因封闭录取、阅卷等业务,以及需集中持续加班开展工作,错过用餐时间的情况;(二)因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不能在用餐时间自行用餐的情况.大型活动主要包括复试、面试、迎新、毕业、招聘、校园嘉年华、学校运动会等;(三)因各部门消防、保卫、供暖供电保障需昼夜不间断值班等工作不能离岗外出用餐的情况。

第四条机关管理人员加班误餐餐费从各部门办公费用中列支;学部(学院)工作人员加班误餐餐费从学部(学院)统筹金等经费中列支;科研人员加班误餐餐费从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或横向科研统筹金中列支。

第二章用餐标准第五条加班用餐只能购买盒饭或快餐,优先选择校内餐厅,校内餐厅因没有能力和条件提供不了相应服务的,可以采购校外快餐。

加班在清晨或夜间时段没有快餐服务的,可以购买包装食品,执行加班误餐餐费标准.第六条加班误餐餐费报销标准为每人每餐不得高于30元,超过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第三章报销审批第七条加班误餐餐费报销执行审批制度。

学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加班误餐餐费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还要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学部(学院)加班误餐餐费由项目经费负责人审批,还要报学部(学院)负责人审批。

学部(学院)负责人同时为项目负责人的,加班误餐餐费由本单位其他负责人审批。

第八条加班误餐餐费实行凭票据实报销。

报销凭证包括发票、加班误餐餐费报销审批表、用餐人员名单,必要时财务处可以要求用餐部门提交加班或者大型活动情况说明等支撑材料。

第九条财务处要加强对加班误餐餐费报销凭据审核,对未经审批或事实不清的餐费不予报销.第十条加班误餐餐费报销实行“一事一单,一次一报”,不得合并报销.第四章监督与问责第十一条各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加班误餐餐费应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得弄虚作假、超标准报销,不得通过加班误餐餐费变相搞福利,否则学校将追究相应责任.第十二条各单位应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并应于每年12月底汇总本单位加班误餐报销情况,在内部网站等平台上予以公开。

大学学院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学院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方便单位及个人公务用款,控制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财政财务监督,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公务卡的发放对象为我校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公务卡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进行结算。

第二条公务卡的结算范围包括采用现金支付的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以及其他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以及其他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确不具备刷卡支付条件的公用经费支出,经财务处审核同意后,可使用现金结算。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商品服务购买支出,仍继续使用转账结算,不得用现金支付。

第二章公务卡的开立与管理第四条公务卡统一使用银联标准卡,公务卡发卡行提供免费开户、免收年费、免担保、免开存款账户、到期免费换卡等优惠政策。

第五条公务卡由学校统一组织教职工向发卡行申办。

第六条公务卡开立的基本程序如下:(一)教职工如实填写《公务卡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交财务处;(二)财务处对教职工申请开卡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报送发卡行;(三)发卡行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办理公务卡的开设。

第七条公务卡申办完成后,经财务处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对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维护。

第八条公务卡由教职工个人持有、保管和使用,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

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持卡人负责保管。

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通过财务处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相关信息。

如未及时挂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第九条教职工新增、调动、退休时,财务处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相关信息。

第一章系统概述-财务处-大连理工大学

第一章系统概述-财务处-大连理工大学

非工资性人员经费发放系统使用指南大连理工大学财务处目录目录第一章系统概述 (3)第二章校内人员非工资性人员经费申报 (4)第一节校内人员非工资性人员经费申报录入 (4)1.1 申报录入流程 (4)1.2 校内人员申报的“批量录入” (6)第二节非工资性人员经费收入申报管理 (10)第三章校外人员(含学生及临时工)劳务申报管理 (12)第一节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录入 (12)1.1 校外人员劳务发放录入流程 (12)1.2 采集信息的“Excel导入” (15)1.3 发放信息的“导出”与“导入” (17)第二节校外人员劳务申报管理 (20)第四章经费账号授权和设立公共账号 (22)1.1 经费账号授权 (22)1.2 设立公共帐号 (22)第一章系统概述由于高校目前学生众多,财务项目繁多、发放项目多种多样,为职工发放非工资性收入、为客座教授、外聘人员发放劳务费等的需求多种多样,涉及金额越来越大,使财务人员长期处于重复的机械劳动中,由于涉及的财务项目和发放项目的众多,也使得生成的单据信息不能完全保证准确。

为了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效率、节省人工成本,非工资性收入申报平台应运而生。

它的使用对象主要是各个院系的老师、被老师授权的教职工、学校内部各部门的财务申报人员等。

在整个申报流程中,由于有计算机进行各种数据合法性的校验,保证了整个申报流程的数据完整性和正确性,提高了申报的效率。

此系统提供了丰富的个性化操作来简化发放费用的申报操作,如多种电子数据文件的导入导出、可定制的财务打印单据模版、完善的财务授权系统、精致的统计图形报表、和银行的实时通讯保证银行卡号准确性校验以及和账务系统财务项目余额额度的精确比对与同步。

在系统可支持的条件下,迅速、安全、完整的完成非工资性收入的发放和及时到账,完美达成系统使用者的需求。

网上申报系统包括校内人员非工资性人员经费收入申报、校外人员(含学生及临时工)劳务申报两大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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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大连理工大学公务卡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学校公务卡结算业务,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财政部、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5〕24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近期学校接受各类审计、财务专项检查提出的有关公务卡整改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行公务卡的重要意义
推行公务卡是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现代财政国库制度的重要举措。

公务卡作为现代化的支付结算工具,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减少日常财务报销当中的现金支付行为,强化财政动态监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有着重要意义。

财政部要求中央高校要全面落实公务卡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务卡管理制度,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教育部为贯彻落实公务卡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实现公务卡结算,将高校的财政拨款、财务绩效考核与公务卡落实情况挂钩,并作为高校财务管理评价水平的重要考核内容。

规定各高校
于2016年内必需实现公务卡结算;科技部要求严格落实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公务卡结算要求。

将公务卡使用情况作为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的重点检查内容,并纳入科研信用管理范围,与学校、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的科研信用记录挂钩。

为此,学校将“加快实施公务卡结算业务”作为2016年学校重点推进工作之一,要求年底前必须完成。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成立学校公务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公务卡实施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大连理工大学公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分管财务的副校长任副组长。

小组成员由财务处、人事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监察处、审计处、研究生院、离退休处、盘锦校区、开发区校区等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确定发卡银行。

根据《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中选择发卡银行的原则和要求:发卡行应为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户行。

经学校研究决定确定我校公务卡发卡行为学校零余额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分行。

具体承办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分行栾金支行。

(三)确定发卡范围及授信额度。

经学校研究,我校公务卡发卡范围为中国籍在职员工和博士后人员。

外籍教职员工和学生不能办理公务。

公务卡授信额度统一申请5万元。

(三)公务卡办理。

公务卡办理手续由办卡申请、开卡激活和注册登记三个环节组成。

财务处负责总协调,各学部学院、机关职能部处及直属单位认真组织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公务卡办理的组织工作。

有关公务卡办理具体事宜安排由财务处另行通知。

(四)组织宣传培训。

解读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熟悉公务卡日常管理环节,了解使用中常见问题,通过专题培训、公务卡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与培训。

(五)测试公务卡结算业务全过程。

选择部分单位,进行公务卡结算业务全过程的测试。

发现问题、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完善各业务环节,确保公务卡结算业务顺利开展。

(六)正式启用公务卡。

2016年11月1日,学校正式启用公务卡结算业务。

学校工作人员发生公务支出时应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公务卡的用途范围按照《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财库[2011]160号的规定严格执行。

详见下表: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三、职责分工
财务处全面负责学校公务卡推行工作,内容包括实施方案制定、制度办法的草拟、宣传材料编制、培训的组织、与各单位联络协调、与合作银行的具体实施及操作、公务卡结算业务的条件保障。

人事处负责提供学校在职人员在职情况,定期与财务处交换新入职、离职和退休等人员变动情况,协助财务处核实、采集和维护公务卡注册信息。

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完善科研管理制度,补充科研项目管理中使用公务卡的规定、要求。

加强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
结算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构建公务卡使用情况作为科研结题重点检查内容及与科研信用记录挂钩的相关办法。

监察处、审计处加强有关公务卡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各学部、学院、机关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要定期做好本单位公务卡持卡人注册信息的核对与采集工作,并及时上报财务处。

积极开展关于公务卡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反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持续保障公务卡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工作要求
由于此专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涉及面广,学校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履行好职责,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各项具体工作,确保2016年学校公务卡推行工作如期完成,对于不作为的行为学校将严肃问责。

(一)各单位要加强公务卡政策、制度的宣传和指导,积极组织落实公务卡专项管理具体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协调安排。

(二)各单位要加强沟通、统筹协调,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财务处,逐步完善公务卡结算各项管理机制。

(三)学校每一位公务卡持卡人要认真学习、主动了解相关政策、制度,熟悉公务卡结算业务的各个环节,积极配
合公务卡各项工作的实施。

(四)对于公务卡实施方案推进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务处反馈,财务处将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联系人:马向东联系电话:84708261
联系人:王洛联系电话:8470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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