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医疗质量控制方法与实践【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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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医疗质量控制方法与实践
门诊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门诊工作具有独立性、开放性、即时性、差异性、不确定性、风险性等特点[1]。基于门诊工作的特殊性,有必要加强门诊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安全,向管理要服务,向管理要持续改进。近年来,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对门诊医疗质量进行控制和改进,确立质量标准、学习标准、落实标准、达到标准,保障医疗安全,提升服务水平[2]。
1建立门诊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体系
1.1 组织管理结构
院长全面负责,主管院长主要负责。门诊部具体负责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并协同信息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事管理、医务社工部等有关部门和科室,组成门诊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小组,制定门诊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方案、计划、实施步骤、绩效考核指标和目标值、监管办法等,组织实施医疗质量监管,汇总检查结果,形成反馈报告,持续改进。
1.2 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1.2.1管理制度建设。门诊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上级规章、医院管理的规定。门诊部为门诊工作制度的编制部门,负责识别与确认编制需求、编写、前期研讨、征求意见以及制度的审批。定期更新门诊工作制度。当国家医疗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级规章、医院管理的规定无变化时,门诊工作制度3~4年更新一次。当上述内容变化时,门诊工作制度随即更新,原制度废止。每年将修改意见及修改后的制度文本提交院长办公室备案。向全院公示门诊工作制度,组织学习培训,提高知晓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制度。
1.2.2设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门诊医疗质控指标设定原则是能够真实体现门诊医疗工作状况,引领门诊医疗质量不断提升,被门诊工作管理者认可,与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保持一致,具有实操性、连续性、可比性。目前具体分为以下12类38项(表1)。
表1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门诊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1.3医疗质量评价方法
1.3.1设定门诊医疗质量标准。“两兼顾,两对照”,即兼顾全市平均水平和各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的需要,兼顾医院平均水平和各科室差异化发展的需要;部分质控标准为全市或全院统一标准,部分质控标准只对医院或科室做自身对照。
1.3.2医疗质量评价方法。多种评价方法相结合,包括自查;调取、分析医疗质量相关运行数据;组织专家现场评价;委托第三方明查或暗访。
1.3.3医疗质量评价细则。评价细则“同质化”。首先,明确测算公式和数据提取标准。如以“比例(率)”评价的指标,应明确测算公式中分子和分母的含义;按“人次”或“人数”提取数据;提取数据的时间单元,按“半日”或“工作日”等。其二,明确评价项目的合格标准。包括门诊病历、处方、检查申请单等。其三,查看资料。包括管理制度、培训记录、自查报告、整改措施等。例如,门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分析、改进;危急值监测记录、处置情况;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分析及改进措施。其四,现场查看。包括分时段就诊、候诊信息提示、自助报到排队系统、分时
段预约检查、自助服务项目及设施、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
1.4 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定期组织门诊医疗质量检查,形成反馈报告,内容包括门诊质量现状评价、近期改进成效、现存问题和不足、整改建议。改进措施应该基于认真客观分析问题,查找医疗质量的风险点。以管理指标为切入点,及时调整医疗质量管理指标和考核目标值,密切关注改进效果,使之形成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
1.5 保障措施
1.5.1人才梯队建设。鼓励门诊工作管理者多探究、多实践、多交流。以问题为线索,以需求为导向,用科学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法促进门诊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将门诊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列入学科建设范畴,与人才队伍建设协同发展。学科建设为人才队伍建设搭建平台,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科发展。成立课题组,加强理论研究。明确研究方向、研究目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设计研究方案,组织调研,整理数据,汇总研究结果,阐述研究结论。理论研究密切结合实践,不断提高门诊医疗质量综合管理水平。
1.5.2培训与讲座。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改善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专业素养,达成门诊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的共识,掌握标准,同质化落实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方案。召开座谈会,组织经验交流和成果分享,把握门诊管理最新动态。
1.5.3打造信息化质量管理平台。与信息部门联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工作目的,拟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推进门诊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的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化建设,落实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密切线上监管,质量管理关口前移,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不断优化门诊流程,改善患者就诊体验,提高服务水平[3]。构建门诊电子病历信息系统,掌握门诊运行情况,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推进分级诊疗,加强三级甲等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帮扶,确保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质量的连续性。构建互联网诊疗平台,为患者提供多层面的线上服务。
2门诊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效果
2.1 保障医疗安全
规范书写病历是依法执业的重要体现,是医疗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电子病历是现代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依法执业、落实各项医疗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4]。组织门诊病历质量检查,查找医疗质量缺陷,如重要病史病情、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体格检查、治疗情况及效果、初步诊断、处置意见、复诊时间、注意事项、健康提示等方面规范描述,是否遗漏。督促改进,保障医疗安全。
规范开具处方是合理施治的重要体现,是医疗质量的重要保障。采取“线上实时审核处方”与“线下处方点评”相结合方式,覆盖全部处方,质量控制关口前移,有效提高处方合格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门诊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推动医疗质量改进和切实保障患者安全的必要措施。建立并完善门诊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本着“无责上报”和“逢疑必报”原则,鼓励医务人员及时准确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事件信息,组织培训。实践中发现,落实查对制度和流程衔接环节中易发生安全(不良)事件。对此确定解决方案和工作进度,部门之间分工明确,逐步消除医疗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