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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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资源勘察

地下水资源勘察

地下水资源勘察绪言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资源,按其分布的空间可分为大气水资源(即大气降水)、地表水资源(即江河湖海等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即储存于地表以下岩土空隙中的水)。

地下水资源是指有使用价值的各种地下水量的总称。

地下水资源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

为了使地下水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必须进行地下水资源勘察和评价。

一、地下水资源勘察的任务和要求(一)地下水资源勘察的任务地下水资源勘察的基本任务是综合运用不同的勘探方法,按着一定的勘察程序和勘察阶段,调查研究勘察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地下水资源的分布及其质量、数量特征,提出开采利用建议;预测可能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提出防治对策建议。

根据具体的勘察目的,又可分为区域性地下水资源勘察、水源地地下水资源勘察和专门性地下水资源勘察。

(二)地下水资源勘察范围地下水资源的勘察范围应根据勘察阶段和勘察目的以及地下水资源评价的要求确定,一般条件下应包括一个相对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

(三)地下水资源勘察阶段的划分根据《地下水资源勘察规范》SL454-2010 的规定,地下水资源勘察划分为普查、初勘、详勘、开采四个阶段。

(四)地下水资源勘察的基本工作内容地下水资源勘察的基本工作内容包括气象水文调查、基础地质调查、水文地质调查、勘探试验、地下水动态观测、地下水资源评价等。

二、地下水资源勘察的主要技术方法(一)水文地质测绘水文地质测绘是地下水资源勘察的重要基础方法。

通过水文地质测绘可以全面了解勘察区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以及水文、气象条件。

通过对测绘资料的综合分析研究,揭示地下水的形成、分布与富集规律,初步查明勘察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资源的分布状况作出初步评价,同时为进一步布置勘探工作提供依据。

1、水文地质测绘的主要内容1)水文、气象调查降水是地下水主要补给源。

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水力联系,它们控制了地下水的补给与排泄条件,并影响地下水的动态特征,也是水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条件。

矿井水质动态观测制度范本

矿井水质动态观测制度范本

矿井水质动态观测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预防水害事故,及时掌握矿井地下水动态,提高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水文地质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观测内容与方法1. 观测内容(1)地下水水位:观测井口水位、观测孔水位、隔水层水位等;(2)地下水流量:观测井口流量、观测孔流量等;(3)地下水水质:观测水质类型、pH值、溶解氧、浊度、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等指标;(4)其他相关参数:观测岩层渗透性、含水层厚度、隔水层稳定性等。

2. 观测方法(1)采用人工观测和自动观测相结合的方式;(2)人工观测:定期进行现场观测,记录相关数据;(3)自动观测:安装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实现实时在线监测。

三、观测周期与频率1. 在未掌握地下水动态规律前,应当每周进行1次全面观测;2. 待掌握地下水动态规律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观测周期,但不得少于每月1次;3. 遇有特殊情况(如降雨、矿井涌水异常等),应立即进行临时观测。

四、观测资料管理1. 观测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在观测日志中;2. 观测日志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汇总、分析观测数据;3. 观测资料应当及时上报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矿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提供依据;4. 观测资料应当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五、观测人员培训与责任1. 观测人员应当具备水文地质专业知识,熟悉观测设备的使用方法;2. 观测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观测技能;3. 观测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4. 观测人员发现矿井涌水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六、观测设备维护与检修1. 观测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观测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修复,不得影响观测工作;3. 观测设备更新换代时,应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先进设备。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1.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水质动态观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观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考核;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地下水的动态与均衡

第五章 地下水的动态与均衡

的周期性变化,其中季节性变化的影响最大。
地下水动态的 季节变化图。
地下水动态的多年变化图。
(2)水文因素的影响 水文因素的影响,主要是地表水体与地下水的关系。分三 种情况:
a.地表水长期补给地下水;
b.地表水长期排泄地下水(地下水补给地表水); c.丰水期地表水补给地下水,枯水期地下水补给地表水。 当地表水补给地下水时,地下水位的升高并非在瞬间完成, 而是有一个过程,这种现象称为滞后现象。
(1)确定均衡区。 主要是确定均衡区的范围及边界的位置与性质。 均衡区最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下水系统。均衡区的边界 最好是自然边界。
(2)确定均衡期
一般取一个水文年。 (3)通过野外测定或计算的方法,确定出地下水各均衡要素 值。 (4)通过区域水均衡计算,确定出区内地下水的均衡状态。
一、总的水均衡方程式 水量均衡方程的基本思想是:在均衡期中,均衡区内的 地下水的各种收(+)、支(-)项的代数和等于含水系统 (含水层)中储存水量的变化量。 设某一地区天然状态下: 收入项为A,包括:大气降水量(X)、地表水流入量 (Y1)、地下水流入量(W1)、水汽凝结量(Z1);
二、地下水动态的形成机理 单次降雨脉冲产生的响应。
多次降雨脉冲的叠加,左图波峰与波峰的叠加,产生更 大的波峰;右图波峰与波谷的叠加产生平缓的复合波形。
Hale Waihona Puke 三、地下水动态的影响因素影响含水系统中地下水动态的因素有两大类,即
外部因素(环境因素)和内部因素。
外部因素包括:气候、水文及人为因素,如大气
降水、地表水、人工补给与排泄和地应力等。
(3)查明各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时,可分层布置观测孔。 (4)需要获得边界地下水动态资料时,观测孔宜在边界有 代表性的地段布置 (5)查明污染源对水源地地下水的影响时,观测孔宜在连 接污染源和水源地的方向上布置。 (6)查明咸水与淡水分界面的动态特征(包括海水入侵)

地质环境监测规程

地质环境监测规程

地质环境监测一、地质环境含义及地质环境监测内容1、地质环境含义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地质体和地质作用的总和,包括区域地质环境、城市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环境等。

2、地质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地质环境监测的必要性(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五章规定P6):地质环境监测主要监测与人类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动态变化较大的、可能危害人类生存和发展或利用的地质环境,主要包括:地下水动态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及自然地质保护区地质环境监测。

二、地下水动态监测(主要依据DZ/T0133-94 )1、监测的目的及主要监测内容为了进一步查明和研究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掌握地下水动态规律,为地下水资源评价、科学管理及环境地质问题的研究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地下水动态监测主要针对地下水开采区,即人类影响较大的地区,包括区域的及城市区的。

主要监测内容包括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要素随时间的变化过程,通过地下水的露头,代表性的钻孔、水井、泉等,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和技术要求进行监测。

2、监测网点的布设2.1监测点的分类2.1.1地下水动态监测点依据监测内容可分为水位、水质、水量及水温监测点,通常水位、水温、水质可共用一个点。

2.1.2根据监测点的控制作用大小,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地区级等三级监测点。

2.2监测网点的布设原则2.2.1对于面积较大的监测区域,应以地下水流向为主,垂直地下水流向为辅布设监测网;对于面积较小的监测区域可根据地下水的补给、迳流、排泄条件进行控制性布设。

2.2.1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主要是控制国家的主要农业区、经济开发区及主要城市,监测的目的层应是具有现实的供水意义或开发远景的主要含水层,监测区内的名泉、大泉及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地热井应为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点,主要布设在我国主要平原、盆地区及地下水作为主供水水源的城市区。

2.2.3省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应在国家级监测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控制次一级水文地质单元及具有供水意义和前景地区,监测点应包括区内代表性泉、自流井、地热井等。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煤矿防治水规定(征求意见稿)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2)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2)第二节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 (3)第三章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5)第一节水文地质补充调查 (5)第二节地面水文地质观测 (7)第三节井下水文地质观测 (8)第四节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10)第五节地面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11)第六节井下水文地质勘探 (14)第四章矿井防治水 (16)第一节地面防治水 (16)第二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18)第三节建立健全排水系统 (19)第四节构筑水闸门与水闸墙的要求 (21)第五节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 (22)第六节注浆堵水 (24)第五章井下探放水 (26)第六章水体下采煤 (29)第七章露天煤矿防治水 (31)第八章水害应急救援 (32)第一节应急预案及实施要求 (32)第二节排水恢复被淹井巷 (34)第九章法律责任 (35)第十章附则 (37)附录:一、本规定主要名词解释 (37)二、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主要内容 (38)三、矿井水文地质主要图件内容及要求 (39)四、含水层富水性的等级标准 (42)五、突水点突水量的等级标准 (43)六、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43)七、“安全隔水厚度”和“突水系数”计算公式 (50)八、“安全水头值”计算公式 (51)九、采掘工作面水害分析预报表和预测图模式 (5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的各类煤矿。

煤炭行业现行的各项规程、规范、标准在防治水方面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1982年10月29日山西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根据1994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决定修正,2007年12月20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加强水资源管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省重要的流域、泉域设立的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依法行使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有关水资源的重大事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第五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合理配置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第六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义务;第二章水资源规划第七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应当在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制定流域、泉域、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第八条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人民政府依法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编制,征求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九条流域、泉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按照下列规定编制:一汾河、沁河、漳河、桑干河、滹沱河流域,晋祠、兰村、娘子关、辛安、神头、郭庄泉域综合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二涑水河、昕水河、三川河流域,古堆、柳林、延河、三姑、坪上、马圈、天桥、洪山、龙子祠、霍泉、水神堂、城头会、雷鸣寺泉域综合规划,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规划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三其他流域、泉域综合规划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规划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县市、区流域、泉域综合规划或者专业规划,应当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十条经批准的规划是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基本依据;规划的修改,必须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三章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第十一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统筹兼顾地表水和地下水,优先开发、利用地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开发、利用地表水,应当维持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持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开发、利用地下水,应当优先开采浅层水或者松散层孔隙水、控制开采深层岩溶水,合理确定井深、井距和开采量,防止水源枯竭、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下水体污染等灾害的发生;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拓宽水利建设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建设新水源工程,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水资源;第十三条对煤炭、火电、冶金、化工、焦化等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紧缺地区,应当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项目;第十四条鼓励对空中水、小泉、小水和浅层地下微咸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对雨水的收集和利用;水资源紧缺地区应当发展旱井、水窖等雨水集蓄工程;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拟定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的水功能区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卫生等有关部门,建立地下水观测网络,开展地下水动态观测和水质监测工作;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有责任保护地下水监测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测工作;第十七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地下水分布及开采状况,划定地下水超采地区和严重超采地区;在地下水超采地区,一般不得开凿新井,确需开凿的,须经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不得开凿新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可以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已建成的水井应当限期封闭;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已建成的水井应当逐步封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设替代水源,保证本区域的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第十八条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和严重超采地区以外的地区,除临时应急取水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新增地下水取水指标或者开凿新井:一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并且供水能力和水质能够满足需要的;二可以利用地表水或者再生水供水的;三无防止地下水资源污染措施和设备的;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源地和河源源区保护,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自然植被和湿地,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第二十条在重要水源地和泉域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应当进行水环境影响的评价;造成水位下降、水源枯竭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采取限采、封堵或者停止工程建设等措施;对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第二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予以公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后,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有饮用水供水功能的水源地和水库库区的保护和管理,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第二十二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已设置的,必须拆除;报废水井应当由原使用者及时封闭;拒不封闭的,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封闭,所需费用由原使用者承担;第二十三条在河道、湖泊、沼泽或者水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得倾倒、堆放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第二十四条利用水域从事旅游开发的,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的要求,不得污染水体和影响行洪安全;第四章水资源配置和取水管理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流域、泉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制定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结合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量分配方案,确定各行业、各区域的用水量,实行用水总量控制;跨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人民政府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二十七条直接从河流、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日取水量3立方米以下的;三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四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五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前款第三、第四项规定的取水,应当及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备案;第五项规定的取水,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申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取水许可的审批权限及条件、程序和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对取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取水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征求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转送取水审批机关;第三十条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需要凿井的,凿井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凿井方案和相关证明;凿井施工单位不得为未办理取水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凿井;第三十一条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取水许可证的规定取水,不得擅自改变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姓名、取水期限、取水量和取水用途、水源类型、取退水地点及退水方式、退水量等取水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原批准机关审查同意;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取水许可证持有人的取水量予以核减或者限制:一由于自然原因使水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的;二社会总取水量增加又无法获得新水源的;三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四拒不执行再生水配置方案的;五其他需要核减或者限制取水量的;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水资源费并上缴财政;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的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五章节约用水第三十四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全省节约用水政策,提出有关用水的地方标准项目,指导和监督全省节约用水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节约用水工作;第三十五条省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订本行业用水定额,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没有隶属主管部门的行业,其行业用水定额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行业用水定额应当根据用水需求变化、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情况及时修订;第三十六条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经核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取用水计划指标;取用水计划指标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十七条取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取用水计量设施必须使用经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定合格的产品;取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逐步采用新型取用水设施,提高计量精度,保证取用水计量设施的正常运行;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换;不得擅自改装或者故意损坏取用水计量设施,不得阻挠抄表计量;第三十八条取水单位和个人通过采取节水措施节约的水资源,在取水许可的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依法有偿转让;第三十九条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约用水方案,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已建成的建设项目,用水设施、设备和器具不符合节约用水要求的,应当进行技术改造,逐步更换为节水型设施、设备和器具;第四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应当同步建设中水设施;已建成的,应当逐步配套中水设施;第四十一条工业用水应当安装使用节约用水设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超过取用水定额的,不予增加取用水指标;第四十二条农业灌溉应当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先进灌溉技术,完善灌溉工程的改造配套和渠系防渗设施,提高用水效率;第四十三条使用水工程供水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实施严格的节水措施,其用水单耗不得高于行业用水定额;耗水量大的经营性用水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循环用水设施;用于洗浴等涉及健康的循环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污水处理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并采取措施,保证其污水处理、利用及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转,逐步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配置再生水,并对建设项目配置使用再生水的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和工程施工用水应当充分利用再生水和雨水资源;第四十五条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检修和维护,降低管网漏失率;供水设施出现故障后,应当及时抢修;第四十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合理的水价和水资源费政策,对生产、生活用水按照不同类别和不同水质实行不同收费标准;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地区取用地下水的自备水源水资源费标准应当逐步高于公共供水收费标准;对高污染、高耗水企业实行差别水价和水资源费政策;利用再生水的,应当给予价格优惠;对水重复利用率高于行业规定标准,节约用水成绩显着的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从水资源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第四十七条取用水实行计量收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用水部分实行累进收取水资源费制度;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资源管理巡查制度,依法实施水政监督检查;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第四十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水政监督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或者阻碍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第五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破坏和污染水资源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举报,受理对水行政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流域、泉域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取水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的;二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或者不服从水量统一调度的;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的;四不按照规定核定取用水指标的;五不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罚: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三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利用水域从事旅游开发不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为未办理取水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凿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并处1000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擅自改变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取用水单位或者个人未安装计量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安装,并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可并处5000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换或者修复;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第八章附则第五十八条本条例所称地表水是指河流、湖泊、沼泽等地表水体,地下水是指储存于地下含水层的松散层孔隙水、基岩裂隙水、岩溶水含地下热水、矿泉水等水体;第五十九条本条例自2008 年3月1日起施行;。

(完整word版)地质环境监测规程

(完整word版)地质环境监测规程

地质环境监测一、地质环境含义及地质环境监测内容1、地质环境含义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地质体和地质作用的总和,包括区域地质环境、城市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环境等。

2、地质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地质环境监测的必要性(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五章规定P6):地质环境监测主要监测与人类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动态变化较大的、可能危害人类生存和发展或利用的地质环境,主要包括:地下水动态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及自然地质保护区地质环境监测。

二、地下水动态监测(主要依据DZ/T0133-94)1、监测的目的及主要监测内容为了进一步查明和研究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掌握地下水动态规律,为地下水资源评价、科学管理及环境地质问题的研究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地下水动态监测主要针对地下水开采区,即人类影响较大的地区,包括区域的及城市区的。

主要监测内容包括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要素随时间的变化过程,通过地下水的露头,代表性的钻孔、水井、泉等,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和技术要求进行监测。

2、监测网点的布设2.1监测点的分类2.1.1地下水动态监测点依据监测内容可分为水位、水质、水量及水温监测点,通常水位、水温、水质可共用一个点。

2.1.2根据监测点的控制作用大小,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地区级等三级监测点。

2.2监测网点的布设原则2.2.1对于面积较大的监测区域,应以地下水流向为主,垂直地下水流向为辅布设监测网;对于面积较小的监测区域可根据地下水的补给、迳流、排泄条件进行控制性布设。

2.2.1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主要是控制国家的主要农业区、经济开发区及主要城市,监测的目的层应是具有现实的供水意义或开发远景的主要含水层,监测区内的名泉、大泉及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地热井应为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点,主要布设在我国主要平原、盆地区及地下水作为主供水水源的城市区。

2.2.3省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应在国家级监测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控制次一级水文地质单元及具有供水意义和前景地区,监测点应包括区内代表性泉、自流井、地热井等。

第五章地下水利用规划

第五章地下水利用规划

潜水可开采量
灌溉需水量
序 水文
号 年度 104m3 mm* 104m3
mm
平衡差
灌用溉水
104m3
mm
保率证
+
-
+
-
(%)
1 1973 729.69 413.99 259.10 147 470.59
266.99
6.7
2 1964 585.89 332.40 259.10 147 326.79
185.40
第五章地下水利用规划
四、供需水量平衡计算(以开采地下水灌溉为主的规划区)



任 务
衡 计 算



年内调节计算:分析计算规划区或各 分区各年需水量与地下水可开采量之 间的平衡关系和用水保证程度。
多年调节计算:确定多年调节情况下的 最大地下水位降深,并计算所开采的水 量能否得到全部回补。如不能完全回补 时其差额是多少?灌溉用水保证率可提 高至多少?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对差额 部分水量提出解决的办法。
13.3
3 1977 398.17 225.90 259.10 147 139.07
78.90
20.0
4 1971 397.84 225.71 343.71 195 54.13 5 1976 389.51 220.99 343.71 195 45.80
30.71
26.7
25.99
33.3
6 1969 383.17 217.39 343.71 195 39.46
1.自然地理概况 2.水文地质条件 3.生态环境状况
第五章地下水利用规划
4.农业、工业及生活用水现状 5.水资源利用状况及水利工程现状 6.水资源评价成果(尤其是地下水资源评

水文学(黄锡荃)第五章 地下水的结构与运动

水文学(黄锡荃)第五章 地下水的结构与运动

6
地下水的取水建筑物
斜井:倾角20-40°,
斜长:50-200 m, 垂直深度一般 <100m。
7
地下水的取水建筑物
坎儿井:干旱地区利用地下渠道截引
砾石层中的地下水,引至地面
开挖时先打一眼竖井,称定位井。 发现地下水后沿拟定渠线向上下 游分别开挖竖井,作为水平暗渠 定位、出渣、通风和日后维修孔 道。 暗渠首段是集水部分,中间是输 水部分,出地面后有一段明渠和 一些附属工程。
裂隙类型:成岩裂隙 风化裂隙 构造裂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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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隙水的特点
• 与孔隙水相比,裂隙水具有以下特点
o 裂隙水埋藏与分布极不均匀 o 裂隙水的动力性质比较复杂 o 基岩裂隙的发育具有明显的分带性,通常由地 表向下随着深度的增加,裂隙率迅速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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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隙水与裂隙水的比较
50
岩溶水
• 济南泉城
o 蕴育滋养了济南的文明与发展
第五章 地下水的结构与运动
• 地下水是存在于地表以下岩(土)层空隙 中的各种不同形式水的统称
2008年水资源公报数据
1
地下水水文学的发展历史
• 1856年前的萌芽时期
o 由逐水而居到凿井取水,开始认识并积累地下 水知识。
• 1856年到二十世纪中叶的奠基时期
o 1856年,法国水力工程师达西提出了著名“达 西定律”,为地下水定量计算提供了理论依据
• 二十世纪中叶以后
o 主要标志是泰斯非稳定流理论的提出,及计算 机技术的应用 o 地下水水流系统的提出;地下水与环境
2
地表水与地下水
地下水 地下广阔的含水介 空间分布 地表稀疏的水文网 质 季节变化性大;需要 具有天然调节功能 时间调节 筑坝建库人工调节 的地下水库 不易受污染;不易 水质 易受污染;易恢复 恢复 预先进行水质处理; 把地下水提升至地 可利用性 修建管道 表消耗能量 补给速度快,水资源 补给速度慢,深层 补给速度 可利用量大 含水层的补给更慢

水利工程勘测设计规范

水利工程勘测设计规范

水利工程勘测设计规范引言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是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水利工程勘测设计规范,包括水资源勘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水土保持勘测等方面,旨在规范水利工程勘测设计过程,推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勘测水资源勘测是对某一地区的水资源进行评估和分析的过程,目的是为水利工程设计和水资源管理提供依据。

水资源勘测应包括以下内容:1. 水资源量和质量的评估:通过水文气象观测,获取相关数据,分析水资源的丰缺状况,预测未来的供需状况。

2. 水文气象观测:准确记录和分析气象要素、径流过程、降水洪涝等数据,为水资源评估和水利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3. 地下水勘测:通过地下水位观测、水质分析等手段,评估地下水资源量和质量,确定合理开发利用方式。

4. 水资源管理方案:根据水资源勘测结果,制定合理的水资源管理方案,包括供水计划、水资源保护措施等。

水文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是对某一地区地层构造、地下水流动规律等方面进行调查和分析的过程,目的是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地下水资源开发方案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以下内容:1. 地下水动态观测:通过地下水位观测、水质分析等手段,掌握地下水的时空变化规律,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2. 地下水文化水量计算:通过对地下水位观测数据和地下水文化水量计算方法的应用,确定地下水资源的最大持续开采量。

3. 地层勘察:通过钻孔、取样等技术手段,详细了解地下各层的分布及性质,为地下水开采工程的选址和设计提供依据。

4. 地下水环境保护:根据地下水质量和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方案,确保水利工程建设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是对水利工程建设区域的地质条件进行调查和分析的过程,旨在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地质信息和技术支持。

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以下内容:1. 区域地质调查:通过野外地质调查和室内实验分析,了解区域地质构造和岩土性质等信息,为工程选址提供参考。

Gb-gboz《矿井水文地质规程》

Gb-gboz《矿井水文地质规程》

、.~①我们‖打〈败〉了敌人。

②我们‖〔把敌人〕打〈败〉了。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1条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

为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掌握矿井水文地质规律,研究和解决太井生产建设中的水文地质问题,防治水害,保护和利用地下水资源,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一、开展矿区(井田)水文地质补充调查、补充勘探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

二、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或专门报告。

三、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和防探水。

四、开展矿区(井田)专门防治水水中的水文地质工作。

五、为补充和改善矿区(井)生产、生活供水,进行调查、勘探,提供水源资料。

六、根据需要开展老矿区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和研究。

第3条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的科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引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不断加以发展、创新。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的及其工作要求第4条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井巷充水及其相互关系出发,根据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性质、富水性,补给条件,单井年平均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等项,把矿井水文地质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发杂四个类型(见表1)。

第5条极复杂型矿井,除必须按照水文地质特点和开采需要进行补充调查、勘探和专门试验,建立井上下水动态观测网,坚持长期观测,以及健全观测资料台帐和历时曲线等候外,还应做到:一、高原山地向斜正地形岩溶矿区,要注重岩溶调查、暗河探测和封闭汇水洼地的水均衡工作,研究分析探放、堵截暗河水的方案与措施。

二、厂灰岩露头颁范围广,河溪发育,山塘水库多的矿区,要注重地表水体、岩溶泉同井下出水点关系的调查分析,做好探放溶洞泥砂水工作,防止大突水的威胁。

三、经常直接或间接受煤层顶底部石灰岩溶洞—溶隙高压富含水层突出威胁的矿区(井),要开展区域水文地质综合调查,研究岩溶发育规律,并采用大口径抽水、井下大型放水试验及连通试验,勘查岩溶水集中强径流带或岩溶管道带的颁。

第5章-地下水的补给、排泄与径流

第5章-地下水的补给、排泄与径流
•地下水的人工补给
–主要方法:人工专门补给(回灌、诱导补给)、 非专门性人工补给(修建水库、渠道渗漏、农业 灌溉等),见图5-18、图5-20 –人工补给的目的:1、补充水量 2 、调节水温 3、防止地面沉降 4 、改善地下水质 5、防止或 减少海水入侵 –人工补给的原则:不能引起不良的水文地质和 工程地质现象。
第二节 地下水的排泄
长白山温泉
趵突泉
地下水排泄的研究包括:
排泄方式、影响因素、排泄量的确定 排泄方式: 泉(点状排泄) 向地表水体泄流(河流—线状)、向相邻含水层的排泄 蒸发(面状排泄) 前三种排泄方式称为径流排泄,与蒸发排泄的区别:
径流排泄—水分(盐分)呈液态排出,盐随水去
⑤供水水源(直接利用)。
山东济南百脉泉
第三节 地下水的径流
一、径流方向、强度的影响因素
• 径流的定义:地下水由补给区向排泄区流动的过程称作径 流。 最简单的情况下,含水层自一个集中补给区流向集 中排泄区,具有单一径流方向。
•径流强度
• 可用单位时间通过单位断面的流量表示,即以渗透流速 衡量。 • 根据达西定律V=KI 故径流强度与 含水层的透水性成正比 补绐区及排泄区之间的水位差成正比 与补给区到排泄区的距离成反比 与含水系统的构造有关 • 构造开启程度,图5-36 • 断层的导水性,图5-37
降水初期 t1:
土层干燥,吸水能力很强,雨水下渗快 降水延续 t2: 土层达到一定的含水量,毛细力与重力共同作用, 下渗趋于稳定——渗润阶段,渗漏与渗透阶段 降水再持续: 当土层湿锋面推进到支持毛细水带时, 含水量获得补给,潜水位上升
(三)四种不同时间尺度地补给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短期补给:干、湿季节分明地区一次大雨后; 2)季节性补给:有规律的季节性; 3)永久性补给:湿润的热带地区,总有向下的水入渗补 给; 4)历史性或古补给:古代埋藏水。

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技术规范

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技术规范

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技术规范MT/T 633—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6—12—30批准1997—11—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根据煤炭工业部《煤炭资源勘探地表水、地下水长期观测及水样采取规程》(1980年版)中的有关章条和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结合近15年来生产实践的经验制定的煤炭行业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引用标准等效。

本标准对地下水观测方法的自动化问题,由于目前煤矿区应用较少,故未作规定,但应尽可能采用先进的观测仪表及自动控制技术。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梦玉。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矿区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是制定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规划、设计、工程质量检查、观测报告编写、审查的依据。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27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冶金工业部(1979)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地表水、地下水长期观测及水样采取规程煤炭工业部(1980)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勘探规范地质矿产部(1982)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炭工业部(1984)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煤炭工业部(1993年修订)3 一般要求3.1 在矿区进入详查阶段即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井、泉、钻孔、生产矿井、地表水等进行观测,勘探阶段应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观测工作,勘探结束后应移交给矿山部门继续进行。

3.2 在矿区存在地表水体的情况下,地下水与地表水应统一进行观测,提供完整的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资料。

3.3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区,应尽可能在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内,分别选择地下水补给、迳流与排泄区有代表性的观测点组成观测网。

地下水利用习题(2015)

地下水利用习题(2015)

《地下水利用》习题宁夏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15.9第一章管井出水量计算1.思考题1.何谓完整井和非完整井?2. 在什么情况下,水井的出水量可运用稳定井流理论的计算方法来确定。

3. 在推导潜水完整井稳定流出水量计算公式时,裘布依作了哪些假定,裘布依假定的含义是什么?4. 简述稳定井流运动的特点5. 裘布依公式的用途?6. 裘布依公式如何在实际生产中应用?7. 映射法的基本原理是什么?何谓虚井?虚井有何特征?8. 承压含水层弹性释水系数的物理意义是什么? 9. 泰斯公式在实际生产中有何用途?10.简述干扰井群的特点及干扰井群的计算方法11.潜水完整井非稳定井流与承压完整井非稳定井流有何不同的特点。

12.裘布依公式井流模型中R 的含义是什么?当用于无界含水层时,R 的含义又是什么?两者的本质区别是什么?13. 地下水流向井的稳定运动和非稳定运动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4.泰氏公式和雅可布公式的不同点是什么?二者的应用条件有何差别?试说明之。

2.计算题1.在承压含水层中有一口半径为0.076m 的抽水井,已知含水层厚9.80m ,渗透系数为4.20m/d ,初始水位为17.40m ,影响半径为150m 。

试求井内稳定水位为13.40m 时的出水量。

2.某承压含水层厚30.50m ,渗透系数为40m/d ,初始水位为37.50m ,抽水井半径为0.076m 。

若取引用影响半径为380m ,试求井内水位为多少时才能满足流量为2600m 3/d 的需水要求。

3.某承压含水层中有一口直径为0.20m 的抽水井,在距抽水井527m 远处设有一个观测孔。

含水层厚52.20m ,渗透系数为11.12m/d 。

试求井内水位降深为6.61m ,观测孔水位降深为0.78m 时的抽水井流量。

4.有一半径为r 0=0.1m 的潜水完整井,供水半径R=200m 。

含水层厚度H=8m ,含水层的渗透系数K=8.64m/d 。

试求:抽水降深s=3m 时井的出水量。

工程地质学 第五章 地下水 岩土的水理性质渗流与达西定律

工程地质学 第五章 地下水 岩土的水理性质渗流与达西定律

5.2 岩土的水理性质
岩土的水理性质 含水性 给水性 透水性
5.2 岩土的水理性质
岩土的含水性 表示岩土能容纳和保持水分多少。表示
方法有以下两种:
容水量 岩体和土体中能容纳的水的最大体积与
岩体和土体体积的比值。显然,容水度在数 值上与孔隙度、裂隙率或岩溶率相等。但是, 对于具有膨胀性的粘土来说,充水后体积扩 大,容水度可以大于孔隙度。
5.3 渗流与达西定律
有关渗流的几个概念 ➢渗流 ➢渗流速度 ➢水力坡度
5.3 渗流与达西定律
渗流 地下水的渗透符合达西定律。即地下
水的渗流速度与水力坡度的一次方成正比, 也就是线性渗透定律。
当I=1时,K=v,即渗透系数是单位水 力坡度时的渗流速度。
达西定律只适用于雷诺数≤10的地下 水层流运动。
5.2 岩土的水理性质
表5-3 持水度与岩石颗粒直径的关系
颗粒直径 (mm)
持水度/ (%)
1.00~0.50
1.57
0.50~0.25
1.60
0.25~0.10
2.73
颗粒直径(mm)
0.10~0.05 0.05~0.005
<0.005
持水度/(%)
4.75 10.18 44.85
5.2 岩土的水理性质
5.3 渗流与达西定律
渗流速度v
在达西定律,过水断面的面积包括岩土 颗粒所占据的面积及空隙所占据的面积,而 水流实际通过的过水断面面积空隙所占 据的面积,即:
A1 = A ·n 式中 n——空隙度。 由此可知:v并非地下水的实际流速,而是 假设水流通过整个过水断面(包括颗粒和空 隙所占据的全部空间)时所具有的虚拟流速。
工程地质学 Engineering Geology

水文地质学 第7章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2

水文地质学  第7章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2
地下水动态观测点按观测内容可分为水位、水质、水量及水温 观测点,观测点应尽可能进行多项内容。
地下水动态观测点按观测方式可分为专业自测点和委托观测点。
第五节 地下水动态观测
地下水动态观测点的选择和布置原则
—观测点的选择:一般以新井作为代表性观测点,生产井不做
观测点,且观测井的深度“3~6m”(揭露承压含水层或潜水最低水 位以下)
第七节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的类型、岩性、分布、埋藏条件, 隔水层的岩性、分布、埋藏条件,含水层与隔水层之间关 系、水力联系,储水构造形式,地下水的补给区、补给源、 补给方式、补给量,地下水的径流及其影响因素,地下水 的排泄方式、排泄途径、排泄方向、排泄量。
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的水质、允许开采量、保证程 度,开采条件下地下水的补给量、消耗量、储存量的变化 趋势,地下水的物理化学性质、化学成分含量与变化,地 下水的污染可能性与污染程度、可能污染源与污染途径, 开采后地下水的水质与化学成分发展趋势,水资源评价的 原则、理论依据、参数确定。
地下水动态观测点的分类
地下水动态观测网点分为控制性观测网点和专门性观测网 点。控制性观测网包括区域网和城市网两类,其中布设有国家级
(一级)、省级(二级)和地区级(三级)观测点。国家级与省级观测点 构成控制性观测线和观测网,地区级观测点主要用来补充面上控制 点的不足。专门性观测网点是为了研究和解决某些专门水文地质或 环境地质问题而设置的观测网点。
(QT
Q
)
(W
QK )
F
h t
式中:含水层流入量QT和流出量Qσ的差 垂直方向上含水层的补给量W和消耗量Qk的差
QK
W
(QT
Q ) F
h t

第五章地下水监测

第五章地下水监测

第六节地下水的监测一、意义二、监测内容三、监测工作布置原则四、监测方法五、监测资料的整理和应用一、意义地下水对工程岩土体的强度和变形以及对建筑物稳定性的影响,是极为重要的。

例如,在高层建筑深基坑开挖和支护中,由于地下水的作用,可能会导致坑底上鼓溃决、流砂突涌、支护结构移位倾倒、降水引起周围地面沉降而导致建筑物破坏。

因此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地下水的监测。

地下水也是各种不良地质现象产生的重要因素。

作用于滑坡上的孔隙水压力、浮托力和动水压力,直接影响滑坡的稳定性;饱水砂土的管涌和液化、岩溶区的地面塌陷等,无不与地下水的作用息息相关。

因此要对地下水压力、孔隙水压力准确控制,以保证工程顺利、安全施工和正常运行。

地下水的监测是指对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质、水压、水温及流速、流向等自然或人为因素影响下随时间或空间变化规律的监测。

地下水的监测应根据岩土工程和建筑物稳定性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一、应进行地下水监测的情况(1)地下水位升降影响岩土稳定性时;(2)地下水位上产生浮力对地下室或构筑物的防潮、防水或稳定性产生较大影响时;(3)施工降水对拟建工程或相邻工程有较大影响时;(4)施工或环境条件改变,造成的孔隙水压力、地下水压力变化,对工程设计或施工有较大影响时;(5)地下水位的下降造成区域性地面沉降;(6)地下水位上升可能使沿途发生软化、湿陷、胀缩时;(7)需要进行污染物运移对环境影响的评价时。

二、监测内容地下水的监测应根据工程需要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主要监测内容有:1、水位监测:查明地下水位(最高、最低水位)、水位变化幅度范围;查明地下水位与地表水体(江、河、湖等)、大气降水的联系;2、水质监测:查明地下水的物理、化学成分变化;查明污染源、污染途径、污染程度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等级。

3、水压监测:开挖深基坑、洞室、隧道工程;评价岸边、斜坡稳定性工程;软土地基加固处理工程等,都应对岩土的孔隙或裂隙水压力进行监测。

第五章 不同地貌区的地下水

第五章 不同地貌区的地下水

山西黄土地区实景照片
右上黄土杖地 左下黄土塬、梁 右下黄土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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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土 下 伏 砾 石 层
黄 土 覆 盖 于 上 新 世 红 土
3.2 黄土高原的地下水特征
黄土塬 黄土梁
黄土杖地

溶滤作用 低 HCO3
中 SO4
浓缩作用 高 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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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与类型
3. 地下水赋存条件与特征—动态与均衡
山区 平原
扇顶
扇缘(前)
动态
变幅 大 缺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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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

整体、统一的均衡区
第五章 不同地貌区地下水的 分布特征
地貌:是地表外貌各种形态的总称。是内、 外营力地质作用在地表的综合反映。
地貌按其自然形态可分为高原、山地、 丘陵、平原、盆地等 。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河谷平原区的地下水 山前倾斜平原区的地下水 黄土地区、沙漠地区等地区的地下水 山前丘陵区的地下水 岩溶地区的地下水 地下热水的形成和开发
第一节 河谷平原区的地下水
一、河流的地质作用与冲积层
(一)河流的地质作用 (二)河流冲积层 1. 河流上游 流速大,以下蚀为主,冲积物以粗 大的卵砾石为主,规模不大。 2. 河流中游 以侧向侵蚀为主,形成河漫滩、阶 地,具有二元结构。 3. 河流下游 通常是新构造运动的沉降地带,形 成冲积平原。
二、河谷冲积层中的地下水
• 整个冲积平原依次可分为近山带、中部过渡带和 滨海带;
• 由近山带向滨海带方向地下水埋深逐渐变浅,含 水层颗粒逐渐由粗变细,单井出水量逐渐变小, 水的矿化度逐渐增高。
第二节 山前倾斜平原区的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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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水量P/mm 水位H/m
H(Q较小时)
H(Q较大时)
2 4 6 8 10 12 月
0
开采量Q/m 3
地下水动态类型3:人工开采型(开采型)
降水量P/mm 水位H/m
H
2
4
6
8
10
12

地下水动态类型4:径流型
降水量P/mm 水位H/m
河水位 ② 近岸型 ① 远岸型 2 4 6 8 10 12 月 河流季节 补给型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3 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
降水量 空气温度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水分饱和差 潜水温度
水位
地下水动态综合曲线图
降水
4
6
8
10
12

地下水动态类型1:气候型(降水入渗型)
蒸发量E/mm 水位H/m 气温/℃
H T
0
2
4
6
8
10
12

地下水动态类型2:蒸发型
§l 地下水动态观测的任务 二、地下水动态观测的任务
不同目的水文地质调查,其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的任务 是不同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一些任务: 1、查明不同地下水系统、不同含水层地下水水位、水量、 水质和水温的变化规律及发展趋势; 2、查明地下水动态变化的影响因素,确定地下水动态类 型; 3、为地下水均衡研究提供依据,预测地下水水量、水质、 水位的变化及与地下水有关的环境地质作用的变化; 4、解决某些专门问题,如推求水文地质参数、进行地下 水资源评价等。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l 地下水动态观测的任务 一、地下水动态和均衡的概念
2、地下水均衡 (1)当补充量与消耗量相等时,地下水处于均衡状态; (2)当补充量小于消耗量时,地下水处于负均衡状态; (3)当补充量大于消耗量时,地下水处于正均衡状态。
地下水在天然条件下,一般处于均衡状态;在人为活动 影响下,则可能出现负均衡或正均衡状态。
浅层水(末开采) 深层水 (开采层)
越流型
开采型
Q
2 4 6 8 10 12 月
地下水动态类型8:越流型
§3 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 一、 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整理要求
3、绘制平面图和剖面图 (1)地下水动态平面图:反映某一要素同一时刻在区域上 的分布,如某一季节的等水位(头)线图、地下水埋深图、水 化学或矿化度图等。 (2) 地下水动态剖面图:反映某一种要素或几种要素同 一时刻在某一剖面上的状态,如某一时期的潜水水位线图、 承压水水头线图、矿化度图等。如果将地层岩性、结构构造 等内容都标出,就是该时期的水文地质剖面图。 下图就是反映渠道放水过程中不同时期水位状况的水文 地质剖面图,从图中可以看出,渠道放水后对地下水是有补 给作用的。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2 地下水动态观测要求
四、地下水动态观测项目
5、水文、气象因素观测 为查明地下水动态与当地水文、气象因素的相互关系, 应系统搜集工作区范围内多年的水文、气象资料。在水文、 气象资料不能满足地下水均衡计算的地区,应对水文、气象 做短期观测工作。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2 地下水动态观测要求
地下水动态类型5:水文型(沿岸型)
降水量P/mm 水位H/m
H
0
地下水动态类型6:灌溉型(灌水入渗型)
灌溉水量V/m 3
2
4
6
8
10
12

春灌期
冬灌期
降水量P/mm 水位H/m 气温/℃
冻结层上水
H
冻结层下水
T
0
2
4
6
8
10
12

地下水动态类型7:冻结型
降水量P/mm 水位H/m 开采量Q/m 3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3 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3 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 一、 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整理要求
4、水文地质参数分析与计算
利用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结合气象、水文、水文地质 和地下水开发利用等资料,进行水文地质参数分析与计算。 可以利用动态资料分析法计算降水入渗系数、水位变动带给 水度、含水层渗透系数、潜水蒸发系数、潜水蒸发极限深度 等参数。 5、地下水资源计算与评价 利用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结合气象、水文、水文地质 和地下水开发利用等资料,进行地下水资源计算与评价。
3、地下水补给边界处要控制一定数量的观测孔,而且要 布置在有代表性的边界地段。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2 地下水动态观测要求 二、观测点线的布置要求
4、 为查明两个水源地的相互影响或附近矿区排水对水源 地的影响,应在连接两个开采漏斗中心线方向上布置观测线, 在开采漏斗内应适当加大观测点密度。 5、在多层含水层分布地区,为查明各含水层之间的水力 联系,应布置分层观测孔组。 6、 为查明污染源对水源地地下水水质的影响,观测孔应 沿污染源至水源地的方向布置,并使观测线贯穿水源地各个 卫生防护带。 7、 为查明地下水与地表水之间的补排关系,应垂直地表 水体的岸边布置观测线,并对地表水水位、流量、水温、水 质进行观测。
小结
一、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基本要求
二、观测点线的布置要求
三、观测孔结构
四、地下水动态观测项目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l 地下水动态观测的目的和任务 §2 地下水动态观测要求 §3 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
§3 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 一、 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整理要求
1、 编制各种统计表 地下水动态观测各项实际资料必须及时整理,认真审查, 编制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统计表。 2、 绘制动态曲线图 绘制地下水水位、水温、水质动态单因素曲线图及综合 曲线图,必要时应绘制地下水动态与开采量、气象、水文等 关系曲线图。 (1)单因素曲线图仅反映地下水的某一要素,如地下水 位动态曲线图、泉水流量动态曲线图、水的矿化度或某种离 子含量动态曲线图等,单因素曲线图便于分析变化的规律。 (2) 综合曲线图将地下水的所有要素或几种要素以及影 响因素绘制在一张图上,综合曲线图便于分析地下水要素与 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l 地下水动态观测的任务 小结 一、地下水动态和均衡的概念 二、地下水动态观测的任务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l 地下水动态观测的目的和任务 §2 地下水动态观测要求 §3 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2 地下水动态观测要求 一、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基本要求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3 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 一、 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整理要求
小结
1、 编制各种统计表 2、 绘制动态曲线图 3、绘制平面图和剖面图 4、水文地质参数分析与计算 5、地下水资源计算与评价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3 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 二、地下水动态简报
地下水动态简报分汛期地下水动态简报、年地下水动态简 报。编制内容应包括: 1、降水量:本年(汛期)内降水量的时空分布概况, 与上年(汛期)降水量时空分布的比较,与多年平均(多年 汛期平均)降水量的比较; 2、地下水位:本年(汛期)末及年(汛期)内最高、 最低地下水位(或埋深)的时空分布概况,与上年(汛期) 末及上年(汛期)内最高、最低地下水位(或埋深)时空分 布的比较;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2 地下水动态观测要求 一、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基本要求
3、开采阶段
应在详查和勘探阶段观测点、网的基础上,根据地下 水开采管理模型和因开采而出现的水文地质问题,调整观 测点、网,查明地下水动态年际变化规律,开采降落漏斗 范围及发展趋势。开采阶段应进行长期观测。 为扩大水源地和研究水源地区域水位下降、水质污染 和恶化、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海水入侵等环境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问题,提供基础资料。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2 地下水动态观测要求
5 4 3 2 1
④ ③ ②

多孔多层观测孔结构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2 地下水动态观测要求 二、观测点线的布置要求
8、为查明咸水与淡水分界面动态特征,应垂直咸水与淡 水的分界面布置观测线。 9、为查明水源地在开采过程中下降漏斗的发展情况,通 过漏斗中心布置相互垂直的两条观测线。 10、 基岩地区应在主要构造富水带、岩溶大泉、地下河 出口处及地下水与地表水相互转化处布置观测点。 11、为获得计算地下水径流量用的水位动态资料,观测线 应垂直和平行计算断面布置。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l 地下水动态观测的任务 一、地下水动态和均衡的概念
3、地下水动态与均衡的关系 地下水动态与均衡之间存在着互为因果的紧密联系。 (1)地下水均衡是导致地下水动态变化的原因;
( 2)地下水动态则是地下水均衡的外部表现,即动态变
化的方向与幅度是由均衡的性质和数量所决定的。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1、详查阶段 建立控制性观测点,观测持续时间不宜少于一个枯水季 节,初步掌握地下水动态规律。 2、勘探阶段 (1)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点、网。 (2)在多含水层地段,应分层观测。 (3)观测持续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水文年,用以查明 地下水动态年内变化规律,确定地下水动态类型(p65-66)及 影响因素,计算水均衡参数,进行地下水动态趋势预报。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2 地下水动态观测要求
单孔多层观测孔结构
第五章 地下水动态观测
§2 地下水动态观测要求
四、地下水动态观测项目
地下水动态观测项目主要包括水位、水温、水质、水量、 水文及气象等因素。 1、地下水水位观测 (1) 一般每5~10天观测一次,丰水期或水位急骤变 化期可增加观测频率。 (2)对于大面积开采地下水的地区,为了解枯、丰水 期区域水位的变化,应增设临时观测点、网,同时还应选 择典型观测孔,用自记水位计连续观测。 2、地下水水温观测 一般要求选择控制性观测点,与地下水水位同时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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