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软件侵权的经济学分析
《微软侵权案例》课件
目 录
微软侵权案例概述微软侵权的法律分析微软侵权案例的启示微软侵权案例的未来展望
微软侵权案例概述
01
02
03
微软公司作为全球知名的科技企业,在软件和技术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在其发展历程中,微软也曾面临过一些侵权纠纷和法律诉讼。
随着微软业务的不断扩张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竞争对手和知识产权持有者对微软发起了侵权诉讼,指控微软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和著作权。
罚款
微软可能被禁止进入某些市场或从事某些业务。
市场禁入
在某些情况下,微软的侵权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微软侵权案例的启示
微软作为全球知名的科技企业,其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被侵权方的利益,也破坏了整个科技行业的创新生态。这警示企业应尊重知识产权,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微软侵权案例的未来展望来自微软应建立更加严格的内部审查机制,确保产品和服务不侵犯任何知识产权。
加强内部审查机制
微软应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减少对侵权技术的依赖。
增强研发创新能力
微软应积极与知识产权持有者合作,共同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合作共赢
A
B
D
C
强化知识产权意识
企业应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价值观。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知识产权培训,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企业应积极寻求与被侵权方的合作,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政府应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侵权成本,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政府应加强对知识产权市场的监管,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同时,政府应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应用,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法律经济学分析
法律经济学分析法律是一种制度,但这种制度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其制定也在权衡着资源的合理配置,收益与成本的关系,效率的高低,使得法规的出台能够有利于合理配置整个社会的资源,减少整个社会的成本,提高整个社会的效率。
以“破坏性程序对计算机系统的损害”和“盗窃或损毁计算机”的法律对受害人的保护的差别为例来分析。
首先,面对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增多和其危害性的日趋严重,我国刑法新制定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这一项法律条文。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其次,法律对于盗窃和毁损公私人财物的犯罪行为也有所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则被判处为盗窃罪。
法律条文对于这二者的规定有以下三点差别:(1)法律对这两种行为的后果严重性的界定的差别。
“破坏性程序对计算机的损害”的后果严重性程度要高得多。
必须达到造成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对二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给国家、集体或者个人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的;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等等。
与此相对的,是毁损和盗窃罪的后果严重性规定:盗窃金额达两千元就已构成盗窃罪而毁损财物则不以钱财多少来定罪。
(2)法律对这两种行为的刑事责任轻重界定具体程度及可行程度不同。
法律对于毁损和盗窃他人财物所做判决规定更为细致可行,从罚金、拘役到有期徒刑,使犯案情节轻重更易界定。
而对于破坏信息系统,法律规定,似乎较为模糊,使得一般性的破坏并不构成犯罪,从而大大降低对于个人计算机系统安全的司法保护程度。
软件倾销的经济学分析
维普资讯
国 际 经 贸
向海 关缴 纳 关 税 是一 种 零 关 税倾 销 ” 这 种倾 销 更 具 隐 蔽 性 。
软件l i B 经济学分 析 [  ̄g 1
一许 立平 一刘 佳 四川 师范 大学 四川大 学
二 、软 件 倾 销 的 经 济 学 分 析 盗 版 行 为 的存 在 是 严 重破 坏知 识 产 权 保 护 法 律 制 度 的 盗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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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 。这种 变 化给 国 际经 贸摩擦 、倾销 与反 倾 销赋 予 了新 的 特征 。 软 件产 业 作 为信 息 产 业 的核 心 和 国 民经 济信 息化 的基 础 越来 越
受 到世 界 各 国 的高 度 重 视 。 由于 软件 产 业 的费 用 结 构 类似 于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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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的 冲击 。
1 盗 版 厂商 角度 分析 。假 定 P 为正版 软 件 的价 格 , 。 . P 为盗 版软
件 的价格 。盗版 厂 商 以 P 定 价后 . 。 由于放 弃 了 以 P 的价格 定价 . , 生
产者 剩 余减 少 了 此 时 生产 者剩 余 的变 化 为 一a 按 经济 人 假设 消 费者 都 希 望 付 出 最小 的成 本 获 得 最 大 的收 益 。 盗 版 产 品 的价 格 远
就 是 在 窃 取 版权 盗版 行 为 太 严 重就 会 使 软 件 设计 者 研 究 开 发 的 积 极 性 受 到打 击 ,而 且 还 有 可 能 损 害到 正 版 厂 商 的利 益 。 既然 这 样 为 什 么正 版 商要 利 用 鼓励 盗 版 作 为 倾销 手 段 ,政 府 为什 么 又 不 严 厉 打 击 呢 7 面 对 此 进 行 利益 各 方 的经 济 学 分 析 。 下
互联网侵权问题调查报告分析
互联网侵权问题调查报告分析侵权法是维护个人权益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领域之一。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互联网侵权问题也日益突出。
本文将通过对互联网侵权问题的调查报告进行分析,探讨互联网侵权法律适用和解决方案。
一、调查背景最近一份关于互联网侵权问题的调查报告显示,侵权行为在互联网上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
调查报告涵盖了包括网络盗版、网络诽谤、网络侵犯隐私等多个方面的侵权问题。
其中,网络盗版问题最为突出,占据了调查报告中侵权问题的主要篇幅。
二、网络盗版问题分析网络盗版是指在互联网上非法复制、传播他人的著作权作品的行为。
调查报告显示,网络盗版问题在互联网上普遍存在,涉及的作品类型涵盖了音乐、电影、图书、软件等多个领域。
其中,音乐和电影作品的盗版问题最为严重。
调查报告还指出,网络盗版问题不仅对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也对相关产业链和国家文化产业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网络诽谤问题分析网络诽谤是指在互联网上发布、传播虚假、负面、侮辱性言论,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调查报告显示,网络诽谤问题在社交媒体平台和论坛等互联网场景中普遍存在。
网络诽谤问题不仅对被诽谤者的个人声誉造成了伤害,也对社会公序良俗和网络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四、网络侵犯隐私问题分析网络侵犯隐私是指在互联网上非法获取、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
调查报告显示,网络侵犯隐私问题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中较为突出。
调查报告指出,网络侵犯隐私问题不仅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了侵害,也对个人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形成了威胁。
五、互联网侵权法律适用针对互联网侵权问题,我国法律体系中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可以适用。
其中,著作权法、侵权责任法、网络安全法等是互联网侵权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
这些法律规定了著作权人的权益保护、侵权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网络安全的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然而,调查报告指出,互联网侵权问题的复杂性和跨境性给法律适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六、解决方案为了有效应对互联网侵权问题,调查报告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使用盗版软件侵犯著作权的案例
使用盗版软件侵犯著作权的案例1. 背景介绍在当今数字化信息时代,软件已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盗版软件的泛滥,给软件开发商和版权所有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盗版软件不仅侵犯了著作权,还可能对用户的计算机安全造成威胁,对于盗版软件的使用和传播必须严肃对待。
2. 案例分析2.1 2013年,某公司卖淘宝店铺的三个卖家被指控销售盗版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共侵权价值达到6.1亿元人民币。
2.2 2015年,杭州一家公司被发现使用盗版AutoCAD软件,被判赔偿1000万元。
2.3 2018年,深圳一名个人在信信公众号上出售盗版Adobe软件,涉案价值超过200万元,被判刑一年。
3.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传播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行为均构成侵权行为。
盗版软件不仅侵犯了著作权,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涉及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4. 危害分析4.1 对软件开发商和版权所有者的经济损失;4.2 对用户的计算机安全构成威胁,可能导致个人和企业的数据泄露和损失;4.3 侵犯著作权,违背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
5. 解决办法5.1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版软件的生产、销售和使用;5.2 提高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和使用正版软件;5.3 深入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侵权行为的警惕和防范意识。
6. 结论盗版软件侵犯了著作权,损害了软件开发商和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更给用户和整个社会带来了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需要加大力度打击盗版软件的非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建设健康的数字化环境。
7. 鼓励创新和正版软件需求7.1 政府在软件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该加强督促,鼓励和促进软件行业创新,提高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通过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使侵权成本增加,维护正版软件市场环境,提供正版软件的环境。
论文资料
1.免费软件用户是软件提供商在双边市场模式下获取盈利必不可的一部分,其消费者身份是毋庸置疑的。
2.互联网软件用户的消费者权益包括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免费下载使用软件的用户3.能否被认定为消费者则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学界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免费软件用户不能被认定为消费者,因为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消费者通过交易获得商品或服务为前提,只有其支付了对价,才能成为消费者[1] ;另一种观点认为,有偿或无偿仅仅是一个经济学问题,而法律语境下的消费者只需以合法的方式取得商品或服务即可[2] 。
4.刘观点本文认为免费软件用户是消费者,理由如下:第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 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消费者的概念逐渐被明确为以下几个要点:一是消费者局限为自然人而不包括单位;二是消费者必须以生活消费为目的;三是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三种行为之间是并列关系而非递进关系,即消费者不一定是买受人,而有可能只是商品的使用人或服务的接受人。
[3] 因此,免费软件用户是网络软件的使用者,也是该软件厂商提供的相关服务的接受人,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对象。
第二,虽然免费软件用户没有直接向软件提供者支付对价,但依据双边市场理论①,软件服务商因为交易平台的一方即软件用户的下载使用行为而获得庞大的用户群,同时从交易平台的另一方即广告投放者那里获取利益。
因此,免费软件用户是软件提供商在双边市场模式下获取盈利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消费者身份是毋庸置疑的。
5.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主要表现在:一是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即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交易条件;二是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如强迫消费者购物或接受服务、强迫搭售等。
6.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用户可以自主选择使用或放弃一项服务,也可以同时选择两项服务。
盗版现象的经济学分析
盗版现象的经济学分析概述盗版现象是指非法制造及销售包含版权、专利或商标保护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目前,在数字媒体行业、软件行业等领域,盗版现象已经呈现出普及化的趋势,对于产业发展及消费者权益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那么,作为经济学家,我们需要对盗版现象进行经济学分析,探讨其机制及影响。
盗版产业链在盗版现象中,需要先了解盗版产业链的组成。
基本上,盗版的产业链可以分为三类人员:1.盗版者:他们通过制造盗版产品或服务,获得巨大的利润。
2.执行者:他们帮助盗版者通过销售、传播等方式,将盗版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
3.消费者:他们以低廉的价格获得盗版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获得利益。
在盗版产业链中,消费者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因为没有消费者的需求,盗版者和执行者无法从盗版活动中获得利益。
盗版现象所带来的影响经济学家认为,盗版现象所带来的影响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盗版行为直接导致版权方的利益受到侵害。
一方面,这可能会降低版权持有者创作和生产的积极性,从而对产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盗版者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制作、销售盗版产品和服务,涉嫌侵犯版权持有者的合法权益,严重的情况下,导致版权持有者的长期利益受到损害,降低了知识产权的价值。
盗版现象对消费者的影响盗版现象对消费者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盗版产品往往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为盗版产品没有经过版权方的检测和审批,所以它的质量和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一旦使用后出现问题,消费者需要承担维修费用等额外支出。
2.盗版产品缺乏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消费者无法享受正版产品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可能会导致产品使用效果、方便程度等方面受到影响。
3.盗版产品给消费者带来的便利往往伴随着损失。
因为盗版产品售价低廉,所以带给消费者的经济效益往往是短期的。
而在长期来看,盗版行为会降低产品的质量和供应量,使得正版产品价格上涨,消费者反而因购买拥有弱法律保护和服务保障的盗版产品而不得不承受更多的风险。
软件侵权案例分析与防范
软件侵权案例分析与防范引言:软件侵权是在当今数字化时代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软件产业的蓬勃兴起,软件侵权案件也呈现出日益增长的趋势。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的软件侵权案例,探讨其背后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案例分析1. 案例一:A公司开发的软件遭到B公司盗版A公司是一家专业软件开发公司,开发了一款备受欢迎的软件。
然而,不久之后,B公司发布了一款与A公司软件几乎完全相同的产品。
经过调查,发现B公司并没有获得A公司的授权,而是通过盗版的方式获取了软件源代码。
在这个案例中,B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侵权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软件开发者享有对其软件的独立著作权。
未经软件开发者的许可,他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展示或者发行该软件。
因此,A公司可以依法要求B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2. 案例二:C公司使用D公司的软件源代码C公司是一家新兴的软件公司,为了节省开发成本,决定使用D公司开发的软件源代码作为基础进行二次开发。
尽管C公司进行了一些修改和增加功能,但核心代码仍然是D公司的原创。
在这个案例中,C公司的行为也构成了侵权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软件的源代码属于软件开发者的独立著作权。
即使C公司进行了一些修改,但未经D公司的许可,使用其软件源代码仍然构成侵权行为。
因此,D公司可以要求C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二、防范措施1. 加强软件著作权保护意识软件开发者应该增强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在软件发布前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的软件著作权。
例如,可以在软件中嵌入数字水印或加密技术,以防止盗版和非法复制。
2. 签订合理的合同和协议软件开发者在与其他公司或个人进行合作时,应该谨慎地签订合同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中可以包括对软件著作权的明确约定,以及对侵权行为的追究和赔偿方式的规定。
3. 加强监督和维权能力软件开发者可以加强对软件市场的监督,及时发现侵权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侵权法的经济分析(二)经济学概念
侵权法的经济分析(二):经济学概念关于侵权的法律理论中充满了规范性。
而经济分析是一种实证分析。
对侵权这种非市场行为的经济学分析一直可以追溯到边沁和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感论》(不过斯密分析的是苏格兰法上的delictual liability)。
霍姆斯《普通法》一书中也有把严格责任视为一种事故保险的洞见。
一、问题的相互性与因果关系1.科斯的思路科斯1960年的“社会成本问题”和卡拉布雷西1961“关于风险分配和侵权法的若干思考”开创了现代侵权法的经济分析。
尤其是科斯的文章,比较了对侵权(侵害、侵入)问题法官和经济学家可能有的不同思路。
“对经济学家来说,法院在决定合法权利时陈述的理由常常似乎很陌生,因为判决中许多因素对经济学家而言是毫不相干的。
”“法院面临的迫切问题不是由谁做什么,而是谁有权做什么”比如在“Bass v. Gregory”中,被告堵住了自己庭院里的井,而该井是原告地下室的通气孔,原告在那里酿酒。
法院的思路是先确定原告是否有空气流通权。
有证据表明,该井用于原告地下室的通风已经持续了40余年,被告应该知道这一点,因为从原告的地下室排出的空气中应该有酿酒的气味(被告之所以封井,可能正是由于酿酒的气味很难闻)。
法院根据的是所谓“丧失授权的理论”(doctrine of lost grant),如果原告行使通风权已经多年,被告一直没有提出异议,法律就假定该权利有合法的起源,被告就应该一直忍受下去。
但经济学家关心的问题不同。
“在所有涉及有害影响的案例中,经济问题是如何使产值最大化。
在‘Bass v. Gregory’中,通过水井得到的新鲜空气有利于啤酒生产,但排出的混浊空气影响了邻居的舒适。
经济问题是要决定在二者之间选择哪一个:是啤酒的低成本和毗邻房屋的主人的不适感,还是啤酒的高成本和增加舒适感。
”换句话说,科斯认为,法院在该案关心的通风权谁属的问题,只是问题的一半。
如果市场交易的成本很低,通过市场交易修改权利最初的合法限定通常是有可能的。
企业侵权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软件开发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近年来,该公司研发了一款名为“智能办公助手”的软件产品,并在市场上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
然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该公司发现另一家名为“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科技”)的软件产品“办公精灵”与自己的“智能办公助手”在界面设计、功能设置等方面存在高度相似之处。
经过进一步调查,科技公司发现“办公精灵”的界面设计和功能设置涉嫌侵犯了其“智能办公助手”的著作权。
于是,科技公司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创新科技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创新科技的“办公精灵”软件是否侵犯了科技公司的“智能办公助手”软件的著作权。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1. 表达权;2. 名誉权;3. 知识产权;4. 出售权;5. 出租权;6. 展示权;7. 复制权;8. 发行权;9. 居间权;10. 翻译权;11. 改编权;12. 汇编权;13. 演绎权;14. 信息网络传播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2.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等方式利用其作品;3.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利用其作品。
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科技公司的“智能办公助手”软件具有独创性,其界面设计、功能设置等构成作品。
创新科技的“办公精灵”软件在界面设计、功能设置等方面与科技公司的“智能办公助手”软件存在高度相似之处,侵犯了科技公司的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创新科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科技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法院判决创新科技侵犯科技公司的著作权,主要基于以下理由:1. 科技公司的“智能办公助手”软件具有独创性,其界面设计、功能设置等构成作品。
计算机软件侵权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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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代 商 贸 工 业 Mo enB s es rd d s y d r ui s T aeI ut n n r
20 0 8年 第 1 O期
计 算机 软 件 侵 权 的 经济 学分 析
马 坤
( 宁 对 外 经 贸 学 院 国 贸 系 , 宁 大连 1 6 5 ) 辽 辽 1 0 2 摘 要 :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侵 权 的 方 式 近 几 年 花 样 翻 新 、 出 不 穷 , 关 的保 护措 施 却 显 滞 后 , 何 保 障 软 件 著 作 权 人 计 层 相 如
最 好 自己 选 择 快 递 公 司 , 要 很 清 楚 的 知 道 自 己 的 所 在 地 您
同 意 退 款 协 议 的 情 况 下 再 退 货 , 要 让 卖 家 口头 一 说 同 意 不
有 几 家 快 递 公 司 可 以 发 到 , 从 这 些 快 递 公 司 中 选 择 一 家 你 就 立 即把 货 物 退 回 。 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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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致 以 后 麻 烦 不 断 。另 外 她 们 的 售 后 服 务 能 力 比 较 强 , 所 以一 般 能 妥 善 解 决 客 户 的 问 题 。基 本 差 不 多 了 , 实 淘 宝 其
的 合 法权 益 ? 平 衡 各 当事 人 间 的 关 系? 给 我 们 提 出 了 巨 大 的挑 战 。传 统 理 论 关 于 知 识 产 权 侵 权 行 为 产 生原 因及 出 台相 关 保 护 的 分 析 大 多 局 限 于 法 律 或 道 德 的 角度 。“ 以相 对优 势 定 律 ” 理 论 基 础 , 用 经 济 学理 论 和 现 代 经 济 分 析 方 法 来 对 知 为 运 识 产 权 侵 权 行 为 的 成 因进 行 深 入 的 分 析 ,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进 行 实质 的 探 究 , 对 此 问题 有 更 深 刻 的 揭 示 。从 法 经 济 学 的 角 对 将 度 来 讨 论 计 算机 软 件 侵 权 及 保 护 的 经 济 动 因 。 关 键 词 : 济 学 ; 算 机 软 件 侵 权 ; 对 优 势定 律 ; 件 保 护 经 计 相 软
法律上侵权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开发了一款名为“智慧办公”的手机应用程序(以下简称“APP”),该APP主要提供文档编辑、办公协同、日程管理等功能。
在APP开发过程中,科技公司从网络上获取了一篇名为《高效办公技巧》的文章,未经原作者许可,将该文章中的部分内容直接嵌入到APP中,作为用户使用该APP时的辅助说明。
不久,原作者发现科技公司在其APP中使用了其作品,且未支付任何报酬,遂向科技公司发送了律师函,要求科技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损失。
科技公司收到律师函后,认为其使用该文章内容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为:科技公司是否构成对原作者著作权的侵犯?三、案例分析1. 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著作权侵权行为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作品具有独创性;(2)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3)侵权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4)侵权行为人有主观过错。
2. 本案中,科技公司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1)作品具有独创性《高效办公技巧》一文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
(2)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字、口述、音乐、戏剧、舞蹈、曲艺、美术、摄影、电影、电视、录像等。
本案中,《高效办公技巧》一文属于文字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3)侵权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本案中,科技公司未经原作者许可,将《高效办公技巧》一文的内容嵌入到其APP 中,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的行为。
(4)侵权行为人有主观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侵权行为人有主观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科技公司明知原作者享有著作权,仍未经许可使用其作品,具有主观过错。
综上所述,科技公司使用《高效办公技巧》一文的行为,符合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构成对原作者著作权的侵犯。
计算机行业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计算机行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然而,在计算机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计算机行业法律案例的分析,探讨计算机行业常见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二、案例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是一家专注于计算机软件研发和销售的企业。
2018年,原告与某网络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由被告负责推广原告的软件产品。
协议签订后,被告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原告的软件产品与自身开发的软件产品捆绑销售,导致原告的软件产品市场声誉受损。
原告发现后,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但被告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案例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涉及计算机行业常见的法律问题,包括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等。
原告作为软件产品的著作权人,享有对软件产品的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将原告的软件产品与自身开发的软件产品捆绑销售,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同时,被告的行为还构成不正当竞争,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2. 法律依据(1)著作权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①复制权;②发行权;③出租权;④展览权;⑤表演权;⑥放映权;⑦广播权;⑧信息网络传播权。
本案中,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将原告的软件产品与自身开发的软件产品捆绑销售,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2)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三)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四)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五)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六)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七)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八)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九)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济学专业论文选题大全
经济学专业论文选题大全关于《经济学专业论文选题大全》,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经济活动的规律即价值的创造、转化、实现的规律——经济发展规律的理论,分为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经济学两大类型。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经济学专业论文选题大全,欢迎参考阅读!篇一:经济学热点问题对于考经济学相关专业的考生来说(含金融专硕、会计专硕等),经济学热点问题是复试中避不开的一个重要内容,复试笔试会考,复试也会考。
为了帮忙各位复习,小编特意整理了年经济学热点问题专栏,各位别错过了哦。
一、什么是经济学热点问题?经济学热点问题有两方面的含义:1.指当年经济社会发生的事件,比如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地方债等;2.指经济学术热点讨论,比如人民币升值、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搭配等。
这两方面有可能重叠,但是侧重点不一样。
前者类似于时事,知识性强,后者类似评论,学术性强。
这两点在考试中都有体现。
二、经济学热点问题在复试中的重要性1.复试笔试,论述题多半涉及到经济学热点问题。
比如,年人大国民经济学专业复试真题:新型城镇化的“新意”表现在哪里?分别带来哪些机遇与挑战?年人大区域经济学专业复试真题:什么是新型城镇化?为什么要提出走新型城镇化道路?2.复试综合面试,经济学热点问题是面试必考考题。
三、有哪一些经济学热点问题?1.美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2.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3.如何看待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4.经济新常态及深化改革5.当前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及其走向6.新型城镇化7.中国版“马歇尔计划”8.年诺贝尔经济学获得者及其观点9.利率市场化改革10.上海自贸区11.美国对外贸易政策新走向及中国应对策略12.影子银行及互联网金融四、如何准备经济学热点问题?1.如何找资料?最常用的方法是:在知网等学术期刊网络平台通过关键词搜索,下载相应的论文,最好是知名学者最近撰写的论文。
另外,也可以去学校图书馆看杂志,如《经济研究》、《世界经济》、《金融研究》、《国际经济评论》、《经济学动态》、《国际金融研究》等。
盗版现象的经济学分析
盗版现象的经济学分析【摘要】盗版现象在当今社会已经变得普遍,对经济和产业发展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盗版现象的经济学分析,探讨了盗版市场的形成、盗版对正版市场的影响、盗版现象背后的消费心理、盗版行为的成本与效益分析以及防范盗版的经济策略。
在文章讨论了盗版现象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提出了未来研究方向。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认识盗版现象带来的经济问题,找到有效的对策和解决方案,推动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
【关键词】盗版现象、经济学分析、市场形成、影响、消费心理、成本与效益分析、经济策略、经济发展、未来研究方向、总结1. 引言1.1 背景介绍【盗版现象的经济学分析】盗版现象在当前的数字化时代已经变得十分普遍。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数字化技术的发展,盗版现象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盗版指的是未经版权方授权,以非法方式复制、传播和销售他人的作品。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知识产权,也损害了原创作者和合法版权持有者的利益。
盗版现象的经济学分析,不仅能够揭示其背后的市场机制和规律,还能够帮助我们理解消费者行为和企业策略。
在数字化环境下,盗版市场的形成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技术发展、法律法规和市场需求等。
盗版对正版市场的影响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它既可能对正版销量造成损失,也可能带动了更多人对作品的认知和消费。
消费者的心理也是影响盗版现象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方面,消费者可能因为便宜或者方便而选择盗版产品;一些消费者也可能出于对原创作品的尊重选择购买正版产品。
对盗版行为的成本与效益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消费者的选择行为。
防范盗版的经济策略也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都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减少盗版现象,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
盗版现象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课题,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动态,为未来制定更有效的政策和策略提供参考。
盗版现象的经济学分析是一个复杂而又具有实践意义的研究领域,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相关领域的学者和决策者提供一些启示和建议。
微软诉某计算机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例评析
微软诉某计算机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例评析本文将就微软诉某计算机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例进行评析。
该案例是一起典型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涉及到多方的复杂利益关系,该案例对于计算机软件行业的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有着积极的作用。
案例概述2018年3月,微软公司就某计算机公司盗用其Office 产品源代码等进行侵权操作提起诉讼,要求索赔一定数目的赔偿款,以及要求其停止销售相关的产品。
据微软声称,该公司在其产品中盗用了微软Office产品的源代码,同时经过修改,将其整合到其产品中,制造了与微软公司的产品非常相似的产品。
此举导致了微软公司利益的受损。
此案受到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法律分析1.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知识产权是计算机软件行业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其中包括了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
在本案中,微软以侵犯其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所谓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
”由此可见,计算机程序一样被视为一种文学或艺术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保护。
2. 法律依据(1)侵权行为确认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享有著作权的当事人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复制、发行、出版、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或者其他方式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因此,该公司盗用微软Office产品的源代码无疑构成了侵权行为。
(2)损害赔偿要求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侵犯著作权,损害著作财产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偿其经济损失。
”微软公司可以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获得经济赔偿。
(3)权利保护的具体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要求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保护,包括:责令停止侵犯,禁止重复侵犯,没收违法所得和侵权的工具和材料等。
3. 判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条,侵犯著作权,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
剖析我国当前计算机软件侵权问题论文
剖析我国当前计算机软件侵权问题论文【论文关键词】计算机软件;侵权;原因;对策【论文摘要】计算机软件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在互联网经济时代具有巨大的经济增长潜力。
在知识经济的今天,社会已经全面进入信息时代,信息与技术产业的发展在计算机软件上表现的尤为突出。
计算机软件作为人类创造性的智慧成果,其产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了当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文章主要通过典型案例深入探究造成计算机软件侵权的多种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及保护措施。
一、引言你的电脑是否曾经提醒过你:您是盗版软件的受害者。
但是对此提醒好像大部分的人都不以为然,甚至有的人觉得不仅不是受害者还是受益者。
仔细计算一下你的电脑里的操作软件,有多少是盗版,盗版WindowsXP、盗版杀毒软件、盗版MicrosoftOffice……因为你享受了廉价的盗版软件带来的便利。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侵犯了软件企业的权益。
2005年9月,西宁某公司未经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许可,在其营业场所内的一台兼容机上安装了盗版的方正软件系统。
西宁某厂在其营业场所的激光照排机主控制电脑上安装了方正软件系统,据调查,该软件信息窗口处有使用胶版作业的记录。
2006年2月21日,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以西宁某公司、西宁某厂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该公司的著作权为由,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西宁某公司和某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QQ的软件著作权是由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所有,然而教师陈寿福对QQ做出的多项改动得到了许多用户的喜爱。
这些改动包括拦截正版QQ的广告,但他却为了自己牟利而在珊瑚虫版上捆绑了其他网络公司的一些广告和垃圾信息。
腾迅最早在2002年就曾指控陈寿福侵犯其软件著作权,并警告后者停止传播珊瑚虫QQ。
而陈寿福也有所行动。
他设计出一种非侵入性的软件补丁让自己的程序成为独立的软件,并能够在同一台电脑上与腾迅QQ并列运行。
但到了2003年,他又开始对外提供珊瑚虫QQ。
软件侵权比对分析报告
软件侵权比对分析报告1. 概述该报告旨在进行软件侵权比对分析,以确定是否存在软件侵权行为。
通过对比各方软件的功能、代码结构和设计等方面,可以得出结论,并提供相应建议。
2. 数据收集为了进行该分析,我们收集了以下数据:- 原告方软件:[软件A]- 被告方软件:[软件B]3. 功能比对3.1 [软件A]功能分析我们对[软件A]进行了详细的功能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功能列表- 功能实现方式- 功能优势3.2 [软件B]功能分析同样地,我们对[软件B]进行了功能分析,以比对两者的功能差异和相似之处。
4. 代码结构比对4.1 [软件A]代码结构分析在这一部分,我们对[软件A]的代码结构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模块划分- 类与方法的设计- 代码注释和文档说明4.2 [软件B]代码结构分析与上述类似,我们对[软件B]的代码结构也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以比对两者的代码结构是否存在相似之处。
5. 设计比对5.1 [软件A]设计分析针对[软件A]的设计进行了综合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界面设计- 使用者体验- 数据模型5.2 [软件B]设计分析同样地,对[软件B]的设计进行了综合分析,以比对两者的设计是否存在相似之处。
6. 结论与建议基于上述比对和分析结果,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和建议:- (结论1)- (结论2)- ...鉴于文档的性质和限制,以上内容仅为简要展示,具体分析结果和建议请查阅完整报告。
该报告仅供参考,我们建议在正式判定软件侵权前,通过进一步调查和法律意见的征询以确保准确性。
请查收完整报告,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关于软件产权的制度经济学研究
加 ,更 是 实现软 件逻辑 体 系的技 术系统 复杂程 度难 以想 象 的增 加 。所 以有 人认 为软件 是最 复杂 的人造 系统 ,这 也是 软件 的技 术属性 。软 件完 全是 由人脑 创生 的产物 ,因此必 然具 有社 会文化 和心理 属性 。软 件 不仅仅 是个 人的精神 产 物 , 更多 的是 基 于社 会 人 集 体 创造 和 共 同使 用 的知 识 产
约过程 。现行 的软件产权制度 源于物权 ,是知识产权 的一部 分,表现 为版权 。而现行 的软件产权制度 与软件
的 固有 属性 之 间 不 相 协调 ,导 致 在 实 际 商 务活 动 中 出现 大量 与 软件 产权 相 关 的 问题 。软 件 产 权 制 度 必 然 向着 有 效 发挥 产权 功 能 ,促 进 资 源 高效 配 置 的方 向 演 化 。 关键 词 :软 件 产权 ;产权 制 度 ;制度 变迁 ;制度 经 济 学
件装 入计算机 系统 是软 件运行 的前提 条件 ,要 使软 件工 作 必须先 要开机 接通 电源 ,否则 无法证 实它 的存 在 。这 就 如 同思想 必须借 助于 文字 或其他 媒介表 现 为作品 的形 式才 能 证 明它的存在 ,而思想 的价值 要远 远超 出它所 依存 的物 质 媒 介 实体 的 价值 。因 此软 件 是 虚拟 的经 济 物 品(n e td Iv ne E o o cGo d ) c n mi o s,人们 进行 软 件交 易 的标 的物 不是 含 有
行 为 学 与组 织理 论 、 战 略 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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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算机软件侵权的经济学分析摘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方式近几年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相关的保护措施却显滞后,如何保障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平衡各当事人间的关系?给我们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传统理论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产生原因及出台相关保护的分析大多局限于法律或道德的角度。
“以相对优势定律”为理论基础,运用经济学理论和现代经济分析方法来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成因进行深入的分析,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实质的探究,将对此问题有更深刻的揭示。
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讨论计算机软件侵权及保护的经济动因。
关键词:经济学;计算机软件侵权;相对优势定律;软件保护1 引言知识产权纠纷、软件侵权盗版,近些年已给我国国民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引起一些严重社会问题,20XX年5月18日,美国商业软件联盟(BSA)公布了其委托市场研究公司IDC所做的一份调查报告,该报告显示,目前全球使用盗版软件最多的国家是越南、乌克兰、中国和津巴布韦,20XX年这些国家使用的软件中有90%以上为盗版。
这个关于中国软件盗版状况的数字,不能不引起轩然大波,同时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迫在眉睫。
而促进国内的软件产业的持续发展,需要一个健康、规范性的产业环境,急需全民共同行动、多方努力!这一切,涉及到行业自律、行政立法、自身免疫以及抵抗能力等多方面的完善,这些现象的背后都存在着深刻的经济根源。
2 计算机软件侵权发生的经济动因众所周知,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人不管是否履行登记手续,都如文学和文艺作品一样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他人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擅自实施其计算机软件的均构成侵权。
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制度的确立相对较晚,居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曾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导致目前侵权行为“久打不绝”的原因,一是我国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还比较短,二是巨额利润在驱动犯罪,三是执法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其中我国对知识产权尤其是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措施、保护手段和保护意识还比较滞后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
另外和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的消费能力相对偏低。
作为一名中国经济的研究者,摩根士丹利首席经济学家斯蒂芬•罗奇对中国居民的消费表示了很大的担忧。
罗奇认为,中国居民的消费水平和世界其他国家相比较低,在中国目前连续几年出现高投资的情况下,低消费可能会给中国经济带来麻烦。
中国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XX 年上半年,中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2371亿元人民币(约亿美元),同比增长%,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个百分点。
上半年中国进出口总额亿美元,增长%,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个百分点。
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448亿元人民币(约4556亿美元),同比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个百分点。
显然从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看,投资和进出口的增长仍然是主要的,与发达国家消费占GDP比重70%以上的比例相比,消费表现的还是偏低,因此无论是对正版产品的消费意愿还是对正版产品的支付能力都是偏低的,这就决定了我国消费者在精神产品的消费方面存在着较普遍的“盗版意识”。
有需求就有市场,正是有了广大的盗版产品需求者,盗版产品才有了滋生的沃土和销售的市场,这也充分体现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成本与效益的相对优势定律正如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谈到的:“巨额利润在驱动犯罪”,这实际就是计算机软件的侵权者在成本与效益之间作比较,哪种方式相对具有优势就是他们的首选。
在计算机软件交易市场上,理性经济人将会面对两种不同的行为可供选择,一种是按照法律的规定通过订立实施许可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而合法地获得对计算机软件的使用;另一种就是违反法定义务,侵犯软件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即实施侵权行为。
按照相对优势定律的内容,理性经济人将会选择机会成本低的行为方式。
(这里隐含着微观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的假定,即理性经济人都将效益最大化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那么现在问题就转化成了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二者哪一个的机会成本更低,理性经济人就会选择那种行为。
(1)交易成本。
通过签订合同进行计算机软件交易,是人们经常使用的一种贸易形式,同时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与其他知识产权产品一样,由于其交易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以及交易双方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做法,其交易成本是高昂的。
计算机软件交易成本大致包括谈判成本和履行成本。
谈判成本包括为了履行合同交易,为了选择合适的交易伙伴,事先对有关信息进行收集和检索、对交易对象及其他竞争对手的信息进行获取、对谈判的手段和技巧进行筛选和选择所花费的成本,是知识产权交易双方交换权利的支出。
履行成本是指知识产权交易当事人为防止违反合同规定的支出。
履行成本可分为监督成本和救济成本,监督成本是指监督和保证当事人能够切实履行合同而付出的成本支出。
一般情况下,假如其他情况保持不变,只要违反协议的行为较易观察,监督成本就较低,而在计算机软件交易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其客体的特殊性,恰恰是不容易觉察到违反协议的行为,所以需要支付的成本也很大。
救济成本是指当出现双方约定的或法定的事由而导致合同被变更、中止、解除或因一方违约而寻求司法救济时所发生的成本。
这一成本往往也是高昂的。
(2)侵权行为的成本。
与合同行为一样,侵权行为亦是有成本的,其成本主要包括必然成本和法定成本。
前者是指基于侵权行为本身而产生的物质耗费,是侵权人实施这一行为所作出的现实支出,如购置生产仿冒计算机软件的机器、设备、投放运输盗版书籍的交通工具等,后者是指因侵权行为而依法承受的代价,包括侵权人以财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给予受害者的补偿,如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赔偿损失等。
(3)侵权行为的成本与交易成本比较。
通过对计算机软件交易中,合同行为成本与侵权行为成本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相对于侵权行为成本,知识产权合同行为成本的构成更为复杂,这也就导致了合同行为成本大于侵权行为成本的可能性极高,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知识产权交易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的存在也为前述假设的成立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计算机软件在法律上可视为一种财产,而在经济学上是一种信息商品。
与物质商品相比,信息商品普遍具有高首稿成本和低边际成本的特点,其平均成本是一条向下倾斜的曲线。
在络环境下,复制和传输的成本更为低廉,有时仅仅只是“点击鼠标”的成本,这使得大量的盗版者可以极低的边际成本进行再生产。
由于盗版者无需支付较高的首稿成本,因而其生产盗版商品的价格要比正版商品低很多,这无疑损害了知识产品生产者的利益,同时也造成了市场失灵。
显然,根据相对优势定律,一个理性经济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实施侵权行为。
换句话说,只要满足了选择侵权行为所支出的成本低于选择合同行为所支出的成本这一条件,理性经济人就会依据相对优势定律选择侵权。
侵犯软件行为直接发生于社会精神产品的生产、消费过程中。
在法律实施效益不高的情况下,该类侵权行为的滋生与蔓延会影响创造者生产、开发信息的积极性,导致整个社会福利水平的下降。
经济学的观点是调节有关产权交易及保护的成本与收益关系,促使理性经济人放弃选择侵权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3 关于软件保护的经济学分析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为了提高人类的福利水平。
20世纪初意大利著名的经济学家帕累托更明确地指出: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一项经济活动能在不损害某些社会成员的福利的条件下,至少能提高另外一些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这就存在着使人们的福利改善的可能。
这种改善后来在经济学上就叫“帕累托改善”。
不可否认,在软件盗版侵权的过程中确实有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福利得到了改善,这就是盗版者和消费者,正如上面提到的:我国由于消费能力低,消费者大部分选择价钱低廉的盗版软件满足自己的需求,同时由于利润丰厚,盗版者趋之若鹜,他们的福利确实得到改善。
但是,这种改善并不是“帕累托改善”,因为它损害了正版产品生产者的福利。
盗版产品的这种“非帕累托改善”的性质决定了这样的恶性结果:如果盗版现象不能被有效地制止的话,正版产品的生产积极性就得不到保证,人们创新和创作的原动力就会消失,这样,社会的精神产品的供给就会严重不足。
因此为了保护正版产品生产者的权利,促进创新和创作的原动力,我们应该在降低合同行为成本的同时,适度加大侵权行为成本,完善保障制度,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应该完善和健全专利和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与执法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立法方面并不存在太大的问题,这方面的法规和条例已出台了不少。
我国在保护计算机软件方的法律主要有《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还有关于计算机软件的国际保护。
这里我们还是要引用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所提到的侵权行为“久打不绝”的原因,三是执法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关键是要强化执法从而改变目前执法方面的不力状况。
同时还要大力发展经济,通过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来逐步增强人们的“正版意识”。
只有这样,反盗版的执法成本才能降下来,普遍性的盗版现象才会不复存在。
对盗版行为最好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打击”的办法对那些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内容不合法(反动淫秽)的盗版生产者要严厉查处,对这些盗版产品则坚决予以销毁。
一直以来,有关方面在打击盗版问题上,态度是坚决的,行动是有力的,有关执法和管理部门多次开展全国或区域性的反盗版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在一些地方泛滥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市场秩序有了较大改观。
对那些制作精良(假冒但不伪劣),内容合法(不反动也不淫秽)的也要严厉查处,因为它侵犯了知识产权,但对这些盗版产品本身,仍然具备使用价值,如果不加区分的一视同仁,一概都付之一炬,未免有点可惜,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这对于我们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可取的。
鉴于此我们可以将其转给版权所有者来处置。
这样,既避免了资源的浪费,也提高了消费者的福利,版权所有者的损失也得到了一定的弥补。
因此,这里形成了“帕累托改善”。
在我国目前几乎全民皆用盗版软件的大背景下,反盗版的执法成本自然是居高不下的。
这样,法律手段很难包办一切,但是知识产权还是要保护的,因此在逐步改善法制环境为主的前提下,辅之以必要的补偿手段是现实可行的。
这里的补偿手段是指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被侵权的权利所有者的损害程度给予一定的补偿金的做法。
这种补偿金的来源可以以“补偿税”的形式从民间征收,也可以从现有的税收中拿出一部分来。
之所以这样,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因为盗版的存在使全民为之“受益”,那么依照“用之于民,取之于民”的道理,全民也理应为之承担一定的责任。
软件内部应该建立良好的防范机制对于国内的软件来说,成立平均时间仅为5年,基本还处在幼稚阶段,管理比较粗放,因此,建立一个规范的技术防范体系对今后的发展显得至关重要,杜绝“撒了种子,别人来收成”的事情发生:(1)规范的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