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广播消防电话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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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环境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火灾报警 装置时,其声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 15dB。
消防控制室(中心)的设计
(1)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 口应设计明显的标志。
(2)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 防火阀。
(3)消防控制室内应严禁与无关的电气线路及 管路穿过。
(7)消防控制室可单独设置,当于BA,SA系 统合用控制室时,有关设备在室内应占有独立 的区域,且相互间不会产生干扰。
消防控制室(中心)的设计
(8)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主机及控制盘应设在 消防控制室内
消防设备的供电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电 源备用电源。
消防专用电话
(1)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 统。
(2)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且 宜选择共电式电话总机或对讲通信电话设备。
(3)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的位置,应符合下列 要求。
消防专用电话
1)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a)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电室、主要
2)在环境噪声大雨60dB的场所所设置的扬声 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 于背景噪声15dB.
3) 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应小于 1.0W.
火灾应急广播
(3)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符 合下列要求:
1)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 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 状态。
3)特级保护对象的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 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
4)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 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火警报警装置
(1) 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
(2)每个防火区至少应设一个火灾警报装置, 其位置宜在各个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警 报装置宜采用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
(5)二类建筑的供电变压器,当电压为一路电 源时亦宜选两台,只能从另外用户获得低压备 用电源的情况下,方可只选一台变压器。
(6)配电所(室)应设专用消防配电盘,如有 条件时,消防配电室尽量贴邻消防控制室布置。
消防专用设备的供电
序号 消防用电设备名称 保证供电 序
时间
号
1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10
(2)火灾消防及其他防灾系统用电,当建筑物 为高压受电时,宜从变压器低压出口处分开自 成供电体系,即独立形成防灾供电系统。
消防专用设备的供电
(3)高层建筑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电源或两 回线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
(4)各类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发生期间的最少 连续供电时间见下页的图表:
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 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 机房。 b)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 c)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
消防专用电话
2)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栓按钮等处宜 设置电话塞孔。电话塞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 边距离地面高度宜为1.3~1.5m。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 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 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当直流备用电 源采用消防系统集中设置的蓄电池时,火灾报 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保证在消 防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报警控制器 的正常工作。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显示器,消防 通信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装置供电。
8
2 人工报警器
≥10
9
消防用电设备 名称 排烟设备
火灾广播
保证供电 时间 >60
≥20
3 各种确认,通报 ≥10
4 消火栓,及其自动 >60 喷水系统
5 水喷雾和泡沫灭火 >30 系统
10 火灾疏散标志 ≥20 照明
11 火灾暂时继续 ≥60 工作的照明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电话的设计要求
火灾应急广播
(1)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 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应设置 火灾应急广播。
(2)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 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火灾应急广播
1)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廊和大厅等公 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 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 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廊内 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廊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 12.5m。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 采用漏电保护开关。
消防专用设备的供电
(1)消防控制室,消防水坝,消防 电梯,防 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火 灾应急照明和自动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 防设备用电,一类建筑应按现行国家电力设计 规范规定的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建筑的上 述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的两回线路要求供 电。
2)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时的 扩音器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遥控开启扩音机 和采用传声器播音的功能。
火灾应急广播
(3)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符 合下列要求:
3)床头控制柜内设有服务性音乐广播扬声器时, 应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
4)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 应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 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
(4)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 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5)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盘面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小
于1.5m;双列布置是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盘面至墙
的距离不应小于3m。
消防控制室(中心)的设计
3)设备盘面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盘面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
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
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 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操 作不应小于3m。 (6)消防控制室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无眩荧光灯 具,照明线路应接在应急电源回路上,室内环 境应按智能建筑环境要求设计。
消防控制室(中心)的设计
(1)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 口应设计明显的标志。
(2)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 防火阀。
(3)消防控制室内应严禁与无关的电气线路及 管路穿过。
(7)消防控制室可单独设置,当于BA,SA系 统合用控制室时,有关设备在室内应占有独立 的区域,且相互间不会产生干扰。
消防控制室(中心)的设计
(8)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主机及控制盘应设在 消防控制室内
消防设备的供电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电 源备用电源。
消防专用电话
(1)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 统。
(2)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且 宜选择共电式电话总机或对讲通信电话设备。
(3)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的位置,应符合下列 要求。
消防专用电话
1)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a)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电室、主要
2)在环境噪声大雨60dB的场所所设置的扬声 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 于背景噪声15dB.
3) 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应小于 1.0W.
火灾应急广播
(3)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符 合下列要求:
1)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 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 状态。
3)特级保护对象的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 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
4)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 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火警报警装置
(1) 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
(2)每个防火区至少应设一个火灾警报装置, 其位置宜在各个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警 报装置宜采用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
(5)二类建筑的供电变压器,当电压为一路电 源时亦宜选两台,只能从另外用户获得低压备 用电源的情况下,方可只选一台变压器。
(6)配电所(室)应设专用消防配电盘,如有 条件时,消防配电室尽量贴邻消防控制室布置。
消防专用设备的供电
序号 消防用电设备名称 保证供电 序
时间
号
1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10
(2)火灾消防及其他防灾系统用电,当建筑物 为高压受电时,宜从变压器低压出口处分开自 成供电体系,即独立形成防灾供电系统。
消防专用设备的供电
(3)高层建筑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电源或两 回线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
(4)各类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发生期间的最少 连续供电时间见下页的图表:
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 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 机房。 b)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 c)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
消防专用电话
2)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栓按钮等处宜 设置电话塞孔。电话塞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 边距离地面高度宜为1.3~1.5m。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 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 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当直流备用电 源采用消防系统集中设置的蓄电池时,火灾报 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保证在消 防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报警控制器 的正常工作。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显示器,消防 通信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装置供电。
8
2 人工报警器
≥10
9
消防用电设备 名称 排烟设备
火灾广播
保证供电 时间 >60
≥20
3 各种确认,通报 ≥10
4 消火栓,及其自动 >60 喷水系统
5 水喷雾和泡沫灭火 >30 系统
10 火灾疏散标志 ≥20 照明
11 火灾暂时继续 ≥60 工作的照明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电话的设计要求
火灾应急广播
(1)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 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应设置 火灾应急广播。
(2)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 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火灾应急广播
1)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廊和大厅等公 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 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 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廊内 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廊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 12.5m。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 采用漏电保护开关。
消防专用设备的供电
(1)消防控制室,消防水坝,消防 电梯,防 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火 灾应急照明和自动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 防设备用电,一类建筑应按现行国家电力设计 规范规定的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建筑的上 述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的两回线路要求供 电。
2)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时的 扩音器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遥控开启扩音机 和采用传声器播音的功能。
火灾应急广播
(3)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符 合下列要求:
3)床头控制柜内设有服务性音乐广播扬声器时, 应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
4)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 应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 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
(4)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 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5)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盘面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小
于1.5m;双列布置是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盘面至墙
的距离不应小于3m。
消防控制室(中心)的设计
3)设备盘面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盘面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
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
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 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操 作不应小于3m。 (6)消防控制室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无眩荧光灯 具,照明线路应接在应急电源回路上,室内环 境应按智能建筑环境要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