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6.13•【字号】•【施行日期】2013.06.1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省属企业:现将《吉林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3年6月13日吉林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巴音朝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抓什么、怎么抓、怎么确保不发生事故等重大问题,切实完成好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任务,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主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2010年,国务院安委会要求所有工业企业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长效机制落实,这是一项极其重要的、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包括两类规范,其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涵盖了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组织结构及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制度管理、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13项内容。
同时,各行业也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实施方案,这两类规范是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全面抓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的主线。
吉林省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安全生产
吉林省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1、怎么登录晋中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及隐患排查动态管理系统搜索“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首页有专门的窗口2、如何构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图表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即: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将安全责任作内部百分解,并按一定地域划分若干个安全监管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度负责责任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高密度、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体系。
问镇网格共分三级,其中,镇政府为一级网格(中心网格),各党总支、有关部门为二级网格(直辖网格),各村、企业等为三级网格(基本网格)。
二级网格由一级网格负责安全答监督管理、检查、监控工作,三级网专格由二级网格负责安全监督管理、检查、监控工作。
三级网格应进一步细分网格至所辖企业,各所辖企业应细分网格到车间(科室)、班属组、工段,参照本办法制定对下属网格的监督管理办法,并报上一级网格单位备案存档。
3、什么是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安全百生产网格化管理:以突出“大安全”为目标,整合各方面资源,调动来自政府、社会、部门、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的力量,依托统一的管理模式,借助数字化度的平台,以属地管理、分级管理为原则,一方面将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单元网问格,在单元网格之间建立一种监督和管理相互交叉、有机结合、相互弥补的形式,使各网格之间能有效地进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一方面通过构建横向和纵向经、纬线,答形成涵盖各方面回监管内容的立体网格,最终达到整合组织资源、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什么是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来:以突出“大安全”为目标,整合各方面资源,调动来自政府、社会、部门、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的力量,依托统一的管理模式,借助数字化的平台,以自属地管理、分级管理为原则,一方面将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单元网格,在单元网格之间建立一种监督和管理相互交叉、有机结合、相互弥补的形百式,使各网格之间能有效地进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一方面通过构建横向和纵向经、纬线,形成涵盖度各方面监管内容的立体网格,最终达到整合组织资源、提高知安全管理水平。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安全生产问题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国家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网格化管理,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____年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网格化管理的总体目标是:1. 建立健全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 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水平,降低安全风险,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3.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数据统计和信息传递的效率;4. 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培养安全责任感。
三、具体措施1. 建立网格化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网格化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统筹、信息共享。
平台将包括责任体系建设、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等功能模块,提供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和支持。
同时,加强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2. 确定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职责根据实际需求和资源情况,确定每个网格的责任主体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参与。
责任主体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职责涵盖安全生产监管、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方面,形成责任体系。
3.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网格化管理对各类安全生产主体的全覆盖。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的标准和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4. 加强安全培训与技能提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技能提升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意识教育、事故应急处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责任感。
5. 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大对各类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和处置流程,加强隐患巡查和整改跟踪工作,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30号
三、多措并举,确保基层安 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高效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待遇保障。 (三)抓好业务培训。 (四)建立常态化运行和考核机制。 (五)突出信息化建设。 (六)强化典型引路。 (七)推动社会参与。 2017年10月20日
网格化监管功能定位
• 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是现有安全生 产监管工作的延伸,充分发挥网格员的 “信息员”和“宣传员”等作用,有利 于协助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实现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监管、 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理。
网格划分原则
依托既有网格
Hale Waihona Puke 2.注重条块结合• 单独组建网格时,原则上以乡镇(街 道)、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即平面 辖区的“块”),根据辖区内的监督管 理对象情况,划分为若干个安全生产监 管网格。以县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为主线(即纵向监 管的“条”),厘清网格内每个监督管 理对象对应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部门。
(三)明确属地监管、基层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相 关部门和网格员的工作任务。
1.属地监管工作任务。 2.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牵 头部门工作任务。 3.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配 合部门的工作任务。 4.网格员的工作任务。
4.网格员的工作任务。
• 网格员主要履行信息员、宣传员的工作 任务:根据《网格手册》要求,重点面 向基层企业、“三小场所”(小商铺、 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家庭户等查看 非法生产情况并及时报告;协助配合有 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向监 督管理对象送达最新的文件资料;面向 监督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积极宣传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等。网格 员的其他工作任务,各地区可结合实际
3.合理匹配监管任务与监管力 量。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XX区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当前,正值全国“两会”召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省政府20XX年第X次安全生产工作月度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就强化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和应急保障,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国“两会”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
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稳定。
二、落实责任,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于X月X日-X日集中X天时间,分组在全区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一)建筑施工领域责任部门:由住建部门牵头,各建设工程业务主管部门配合。
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架桥机、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严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育、持证上岗等情况,以及用火、用电、高空坠落、深基坑等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严禁严重雾霾天、大风等恶劣天气强行施工作业。
要加强建筑工地板房取暖、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严防因用电不当导致的火灾等事故发生。
(二)道路交通运输领域责任部门:由公安交巡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牵头,交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
重点检查内容:紧盯城乡道路和急弯陡坡、临水临涯等重点路段,对汽车客运站、客运班车调度点加大检查频次,落实客运“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突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货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目录一、前言 (2)1.1 编制目的 (2)1.2 编制依据 (3)1.3 适用范围 (4)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概述 (5)2.1 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定义 (6)2.2 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原则 (6)2.3 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目标 (7)三、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构建 (8)3.1 网格划分 (9)3.2 网格员职责 (10)3.3 监管措施 (11)3.4 信息报送与反馈机制 (12)四、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内容 (13)4.1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4)4.2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6)4.3 施工机械与设备安全 (17)4.4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18)4.5 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 (19)五、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流程 (19)5.1 监管计划制定 (21)5.2 现场监督检查 (22)5.3 问题隐患整改 (23)5.4 监管结果反馈与应用 (23)六、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保障措施 (24)6.1 组织领导 (25)6.2 队伍建设 (26)6.3 技术支持 (27)6.4 监督考核 (28)一、前言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我们制定了本《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式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具体内容包括:明确监管目标。
本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推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1.1 编制目的编制本工作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执行,以保障工地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2.03•【字号】吉市安委办发[2013]46号•【施行日期】2013.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市安委办发〔2013〕46号)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现将《吉林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12月3日吉林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动态分类排查、动态评审挂账、动态整改销账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持续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以下简称自查自报)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定期通过吉林省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上填报的工作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委会会议讲话
安委会会议讲话在安委会会议上,领导需要说什么呢?下面就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安委会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安委会会议讲话(一):刚进入第三季度,我们就召开县安委会第三次会议,这既是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也是一次总结回顾和安排部署会。
刚才,县安监局局长、安委办主任张建军同志通报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安排了下半年的重点工作,消防大队李波同志传达了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县消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
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上半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平稳向好的良好发展态势。
元至6月份,全县发生非统计道路交通事故33起,死亡8人,受伤28人,直接经济损失14.1万元,其它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呈现全面下降趋势。
从统计来看,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近两个月,就发生了几起有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5月23日晚,大广路发生一起摩托车单边事故,造成3死1重伤,英某一家三口全部遇难;6月16日晚,长安千佛洞村发生一起电动车撞在停放路边水泥搅拌机拖车上的事故,造成高三毕业生王某重伤。
从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来看,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仍很突出,加之长期的投入不足和落后的安全生产设施,造成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事故苗头难以根本消除。
全县安全生产的形势仍不容乐观,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下大力气去解决。
从全国来看,6月30日,大连中石油管道时隔一年之后又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同是也是大连油企4年来发生的第8次安全事故,我想这固然与其内部的监管有关,但同时也说明安全生产绝不会一劳永逸,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事故,必须反复抓、抓反复。
从“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的要求出发,我们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单位,对全国发生的任何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都应引起高度的重视,从中吸取教训、受到教育、敲响警钟,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提升基层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的能力,增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效能,全面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加强全市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关系社会稳定的重点工作,把安全监管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以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为基础,以社会综治平台为依托,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健全完善覆盖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精细化、信息化和长效化水平,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2018年底,初步建立普遍适用、运行有效、覆盖所有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及各类功能区)、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与社会治理综合网格一体化运行;2019年底,全面建成高效运行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机制,实现网格统一规划、职责统一明确、人员统一配备、考核统一组织、经费统一保障“五个统一”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一)把握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定位。
融合和利用社会治理综治系统,通过县(市、区)、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及各类功能区)、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将网格员通过全要素网格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信息数据进行流转处置,协助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与网格员信息互联互通、互为补充,实现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理。
(二)合理划分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市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的要求,将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纳入社会治理网格。
基于安全生产网格管理特殊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在最大限度协调利用社会治理网格或其他既有网格资源的基础上,在社会治理综合网格框架下划定基层安全生产专属网格。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2.05•【字号】吉市安委办发[2013]45号•【施行日期】2013.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安委办发〔2013〕45号)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现将《吉林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12月5日吉林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吉发[2013]12号)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吉安委办明电[2013]68号)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关于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的各项要求,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的基本原则,加快构建覆盖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都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重点任务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区域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1.26•【字号】吉建安〔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吉建安〔2017〕4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将《吉林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1月26日吉林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有效防范建设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建设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党政同责”,是指各级住建部门承担建设行业安全发展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本规定所称“一岗双责”,是指各级住建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既对所分管的行业(领域)的业务工作承担责任,同时对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责任。
本规定所称“齐抓共管”,是指各级住建部门按照本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合力。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各级住建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四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工作的指导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应急管理》
【年(卷),期】2017(000)010
【摘要】10月20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30号),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总页数】2页(P25-2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542
【相关文献】
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 [J], ;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J], ;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人工作的指导意见 [J],
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J],
5.《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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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办公室的生产安全职责
安委会办公室的生产安全职责
安委会办公室是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其生产安全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制定国家生产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生产法制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立法工作。
2. 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和工艺方法的研究制定和推广应用。
4. 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责任制和监管体系。
5. 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6.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认识。
7. 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进跨部门、跨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合作和协调。
8. 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9. 组织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和评估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善和提升。
总之,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确保全国范围内的生产安全。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6.23•【字号】通市政明电【2015】6号•【施行日期】2015.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通市政明电【201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吉林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和推进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5〕5号)、《吉林省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吉安委明电〔2014〕1号)、《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市政明电〔2013〕10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全市建立市、县、乡三级负责的立体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系统监管、专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实现对生产经营单位(公益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参照执行,下同)有力有效监督管理。
三级网格中,以县、乡两级为重点。
市级网格主要负责市本级各部门网格化管理。
目前,以县(市、区)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已初步建成。
在现有基础上,按照分干划净、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
二、完善各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履行“一岗双责”,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和包保各县(市、区)本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业务科室要安排工作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责任包保,认真抓好本级本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网络化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
山东锦丽雅石英石制造有限公司网络化安全监管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中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市中安发[20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即,为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可靠的运行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的网络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特制定网络化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将全公司形成网络化监管模式,通过对每一个网格内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实行“定范围”、“定职责”、“定考核奖惩机制”,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
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三、实施网络化安全管理具体方法实施安全生产网络化监管模式,即:公司将安全责任进行内部分解,并划分若干个安全监管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责任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高密度、网络化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体系。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安全监管及协调工作,并负责处理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行政办公室负责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工作。
各车间主任实行“一岗双责”,兼任各责任区的安全巡查员,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巡查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2、绘制《网络化安全监管平面图》。
平面图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面积、责任人、重点隐患部位,同时对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突出问题等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帐和档案。
各车间班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研究、部署、责任区的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确保平安。
四、组织实施(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
公司成立由董事长为组长,生产厂长为副组长,车间班组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网络化监管体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公司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网络化监管。
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XXX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我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我镇安全生产监督职能,提高安全生产防控能力,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保障公共安全,贯彻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层层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大同镇实际,特制定大同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村(社区)履行责任、社会单位全面负责、广大群众共同防范”的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机制,着力做实我镇安全工作,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安全隐患整治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形成辖区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镇政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三级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机构镇政府成立实施安全出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XXX(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XXX(镇长助理)成员单位:党政办新乡村办公室社计办综治办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派出所供电所一心社区红光社区新峰社区同福村界牌村青龙村五里村西林村驻辖区各企事业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XXX同志兼任。
4、落施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具体方案(一)工作进度安排1.2009年2月到3月,招聘安全协管员;2.2009年4月,由安全协管员对全镇的安全根蒂根基信息进行初步统计;3.2009年5月,对安全根蒂根基信息进行核实,体例《大同镇网格化安全管理地图》;4.2008年6月开始,全面实行安全网格化管理。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0.10•【字号】长城乡发[2014]41号•【施行日期】2014.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14〕41号)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各建设单位,各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为全面加快构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标准化建设、信息化控制、社会化监督的“四化融合”和属地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综合监管的“四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现就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切实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落实法人代表、主管副职领导、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班组人员之间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模式。
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施工现场要将日常自查、企业检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抽查的隐患排查情况纳入台帐。
二、强化社会监督,设立安全生产经营网格化管理公示板。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根据自身规模大小、生产单元复杂程度、管理层级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层级。
要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制作各级安全生产经营网格化管理公示板(见附件),在施工现场管理区域醒目位置公示。
安全生产网格化公示板应与企业各项管理制度规格一致,统一悬挂。
公示内容应包括公司负责人员姓名、具体安全监管职责和联系方式等。
为加快推进建筑施工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对已开工在建的工程,公示板由市建委统一制作,分发给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然后由其发送给所辖区域内所有在建的房屋工程和市政工程。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暗访工作规则》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暗访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5.07•【字号】吉安委明电[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暗访工作规则》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4〕10号)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现将《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暗访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做好落实,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访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发现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4年5月7日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暗访工作规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和科学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暗访工作,掌握安全生产真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暗访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方式之一,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职责等情况,进行不预先通知的监督抽查。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暗访工作。
暗访对象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安全生产暗访实施主体:(一)省安委会办公室设立安全生产暗访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省安委会办公室暗访组开展暗访工作,指导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办公室的暗访工作。
(二)省安委会办公室设立13个暗访组,分别负责对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省直行业部门,开展暗访工作。
省政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设立的暗访组,负责对所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暗访工作,并指导督促下级部门组织开展好暗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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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建设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9.09
【实施日期】2013.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中省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吉发[2013]12号)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全省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是省委、省政府针对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审时度势提出的全方位落实各类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推动各类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各级政府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属地和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吉政发〔2010〕2号)的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