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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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管理规定-----------------------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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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管理程序
1.目的
保证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强化检查工作的制度化,便于公司全面了解项目的质量情况,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范围
适用于AAAA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工程项目。
3.职责
由工程部管理并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工作。
4. 检查内容
4.1 检查时间:
在建项目每月例行检查一次(特殊工序、重点部位据实际相应增加)。
4.2 检查人员:
工程总监(总工程师)、工程部、各工程部、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
4.3 检查依据:
公司的工程管理规范和国家、地方相关质检的规范、规定,工程设计文件和资料。
4.4 检查内容:
4.4.1 工程实体质量
4.4.3 上月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4.4.5 本月隐蔽验收资料
4.4.7 质量记录和文件资料管理情况,图纸管理和变更标识情况
4.5 检查方法:
4.5.1 观感检查
4.5.2 利用相关仪器检查
4.5.3 相关资料抽查
4.6 结论:
4.6.1 对检查结果现场开会讲评
4.6.2 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工程部负责监督监理施工单位落实
4.6.3 形成纪要备案
5、管理内容
5.1 土建质量管理程序
5.1.1 质量策划:
5.1.1 建立一个完善的项目管理机构。
5.1.2 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中每一个岗位人员的职责。
5.1.3 在工程立项之后,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质量计划,其应包括:勘察、设
计、施工、甲供材料四大方面。
5.1.3.1勘察、设计、施工的分包商和甲供材料的分供商确定参照“合同评
审”和“采购”。
5.1.3.2对分包商提出的方案或分供商提供质保书进行审核和认可。
5.1.3.3对新技术、新材料提出质量保证措施。
5.1.3.4对工程或材料的验收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5.1.3.5明确和准备质量记录单。
5.1.2 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5.1.2.1规范:工程部制作一份现行规范(包括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规范、
规程、规定)目录下发各项目管理部,每当国家、政府颁布或更换规范时,及时通知到各项目管理部,确保使用的是有效的现行规范。
5.1.2.2图纸:设计院发出的工程设计图纸必须是加盖市建委统一发出的“施
工图出图专用章”的有效图纸,到各项目管理部,由专人收发并作记录,当有图纸作废时,应及时通知下发人员,在作废的图纸上作标识以示区别或收回统一管理,确保使用的工程图纸为有效的。
5.1.2.3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工作联系单。
5.1.2.3.1 设计变更单:由设计院签发,并经设计部、工程部相关专业工程师
签字确认的证单。
5.1.2.3.2 技术核定单:因为施工原因,由施工单位签发,并经设计、监理单
位和工程部签字认可的对工程设计图纸变更的单证。
5.1.2.3.3 工程量签证单:由施工单位签发,有关工程工作量发生变化,需工
程部、监理签字认可的单证。
5.1.2.3.4 工作联系单:发生在项目部与分包商中任何一方之间有关工程方面
的联系单证。
5.1.2.3.5 以上单证由专人收发,并分类编号记录。
5.1.3 过程控制:
5.1.3.1勘察阶段:在勘察前,参照有关资料对工程所在地地质情况及周围环
境有一个大致了解,根据工程特点和规范要求合理布置勘察点,对勘察报告上反映的地质情况有异议或反映出的地质情况较为复杂,反映不清时,可增设勘测点。
5.1.3.2设计阶段:
5.1.3.2.1 确保功能,使用价值的满足程序最高。
5.1.3.2.2 设计出的房型在针对的顾客群中有最大的认可。
5.1.3.2.3 设计出的工程效益最多(通过设计出的总建筑面积,单位面积成
本,市场定位后的销售价格等确定。)
5.1.3.2.4 施工的可行性及简洁性。
5.1.3.3施工阶段:
5.1.3.3.1 工程部负责实施施工质量控制。以《创优操作细则》及四大渗漏控
制:屋面、外墙、门窗、卫生间为核心内容,结合100%细部质量
检查工作,严格管理施工工程质量。
5.1.3.3.2 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已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其产品符合规
范要求。
5.1.3.3.3 当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时,要求其提出修改方案,同时进
行审核。
5.1.3.3.4 分阶段主持召开设计图纸交底会议,确保施工出的产品符合设计意
图。
5.1.3.3.5 对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签证单、工作联系单等进行控制(通
过签字认可)。
5.1.3.3.6 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时,由工程部经理在建筑工程开工报告单上签
字,允许施工单位开工。
5.1.3.3.7 在施工过程中,专业工程师通过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来认可其
施工单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1.3.3.8 新技术、新材料在实施过程中,由工程部主管工程师组织设计,监
理、施工各方在过程中可以质量跟踪,确保试用成功。并将使用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经验记录下来,以供下次使用参考。
5.1.3.3.9 对上一工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在交付、服务等过程中发现的)在
本工程实施时,加以重点控制,以防再次发生。
5.1.4 检验:仅涉及对材料的验收及工程产品的检验。
5.1.4.1根据《现行建筑材料规范大全》及合同或协议进行验收,有质保书要
求的则要求随料提供质保书,并根据规范要求,委派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进行试验,对试验结果有怀疑时,可自行抽查检验。
5.1.4.2根据88版规范规定组织监理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
5.1.4.2.1 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自验后,通知项目部和监理验收,项目部
专业工程师和监理验收通过后,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允许其进
入下一道工序。
5.1.4.2.2 分部工程验收:专业工程师组织监理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并
在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上签字。
5.1.4.2.3 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部经理组织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对单位工程
进行检验评定,并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上签字。
5.1.4.2.4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项目部会同施工单位上报工程所在地质监站
验收。
5.1.5 检验状态的控制程序。
5.1.5.1明确检验的四种状态:待检产品、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尚待判定
产品。
5.1.5.2甲供产品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