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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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增减。
4.1.5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单、整改通知书等。4.1.6建设单位工程部在质量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
1)收集、整理、学习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质量标准,确定工程验收标准,指导、参加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2)参与有关设备合同谈判,收集、确认设备制造质量验收标准,熟悉上述标准并准确使用;
3)参加施工招标和监理招标工作,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部质检部门人员管理台帐,并监督严格履行中标时的承诺;
4)组织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行车、特种车辆等)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负责建立设备制造质量台帐(包括:抽样设备名称、抽样比例、检验结果、安全性能试验、设备制造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建立设备制造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的闭环管理;
5)协调、监督项目监理部充分发挥其职能,及时对项目监理部提出的施工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并进行处理;
6)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始终坚持在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分专业作好监督检查日志,定期汇总并作为施工质量分析的依据;
7)建立质量事件的计算机管理台帐,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包括:设备、材料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施工质量问题,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问题所涉及的各有关单位应负的责任;整改、处理结果及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的防范措施。
4.2项目监理部职责
4.2.1受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按照合同所界定的业务范围和技术部的授权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对建设单位工程部负责。
4.2.2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原电力部颁发的各项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各项制度和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发布的工程质量管理等各项制度。
4.2.3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信誉、业绩,须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4.2.4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及其覆盖率,重点审查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以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2.5对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人员(如起重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焊工、电工、测量人员、试验人员、质检人员等)的资质进行检查,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参加土建实验室、搅拌站、金属实验室等资质的认证。查验重要施工机械、起重设施需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符合要求后才准予使用。
4.2.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确定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验评划分表的项目做好施工质量验评自检和按程序进行质量报验。
4.2.7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及上报的开工报告,督查单位工程开工条件,提出监理审查意见,确保项目按标准开工并保证工程持续施工。
4.2.8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主要原材料、构件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焊接材料、油漆、保温制品等产品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