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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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核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发改基础[2015]2287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9.30

【实施日期】2015.09.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2287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请示》(赣发改交通〔2015〕1116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提升国家公路运输大通道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实施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同意路线起自昌北枢纽互通北端,接已建成的福银高速公路南昌绕城段,经永修、共青城、德安、通远,止于七里湖枢纽互通南端,接已建成的福银高速公路九江长江二桥,全长约96公里,扣除已建成的通远试验段,本项目实际建设里程约88公里。同步

建设互通连接线约2公里。

三、同意采用基本利用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的方案,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维持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采用41米,分离式路基宽度采用

2×20.5米(利用现有公路作一幅的路基宽度维持原有24.5米)。受地形条件等制约,德安段利用现状公路扩建的一幅路基,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局部路段硬路肩宽度可适当减窄。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原交通部颁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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