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样本)

合集下载

汽车公司章程4篇

汽车公司章程4篇

汽车公司章程汽车公司章程4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章程的地方越来越多,章程起着保证组织的思想统一的作用。

那么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汽车公司章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汽车公司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为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地址第六条公司名称:天津市新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条公司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商业道南段西侧幸福商业广场A 区-404集中办公区。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普通货运。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万元人民币,由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应当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一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五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二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期三年,由股东委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六章股东第十三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最新-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精品

最新-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精品

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以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自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是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行为规范。

第二条 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由XXX、XXX共同出资设立,依法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公司的法定住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四条公司的宗旨是:诚实、守信、服务第一。

第五条公司享有股东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享有权益、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金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二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农用车、农机、工程机械及其配件、五金、建材、橡胶制品、家用电器零售;普通货运;小型汽车整车维护与修理(凭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经营)。

第七条公司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公司股东分别出资数额是:XXX出资XXX万元,XXX出资XXX万元。

第九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必须是股东增加资本和公司盈利。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是经营亏损,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三章股东及其权利、义务第十条公司制作并保留记录股东的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和其出资方式、出资额。

汽车销售公司制度范本

汽车销售公司制度范本

汽车销售公司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销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汽车销售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技术人员和后勤人员。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四条公司倡导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负责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六条公司设立销售部门,负责汽车销售业务。

销售部门设立销售经理、销售代表等职位。

第七条公司设立技术部门,负责汽车维修和技术支持。

技术部门设立技术经理、技术人员等职位。

第八条公司设立后勤部门,负责公司的后勤保障工作。

后勤部门设立后勤经理、后勤人员等职位。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九条销售部门负责汽车销售业务,包括客户开拓、洽谈、签约、交车等工作。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沟通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购车咨询和指导。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的销售政策和流程进行销售,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应定期进行客户回访,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反馈,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第四章技术管理第十三条技术部门负责汽车维修和技术支持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性能。

第十四条技术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操作能力,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的维修服务。

第十五条技术人员应按照公司的技术标准和流程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六条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包括费用报销、工资发放、税务申报等。

第十八条费用报销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进行,提供合法的票据和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工资发放应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进行,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

兴义市德弘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兴义市德弘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兴义市德弘汽车销售有限责任企业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宗旨:通过设置企业组织形式,由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旳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奉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旳有关规定,制定我司章程。

第二条企业名称:兴义市德弘汽车销售有限责任企业第三条企业住所:兴义市桔山开发区桔山大道后段第四条企业由2个股东出资设置,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所有资产对企业旳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享有股东投资形成旳所有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住所身份证号苏恒贵州省兴义市向阳路11号5223212王龙云贵州省兴义市向阳路11号5223238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为:商务车销售。

第六条经营期限23年。

企业营业执照签到发日期为我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七条企业注册资本为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企业注册资本为在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旳全体股东认缴旳出资额,企业旳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音乐会并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旳出资额。

第八条没落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旳企业注册资本应在申请企业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企业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企业名称、企业成立日期、企业注册资本、没落旳姓名或者名称、缴纳旳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旳编号和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企业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没落和企业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企业申报注销,经企业法宝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企业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旳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没落旳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旳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对应旳义务。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导语:销售是指以出售、租赁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行为,下面是收集的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欢迎大家参考。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场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美容、装潢。

(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第九条公司经营期限是30年。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依法办理相关批准件或许可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100万元。

第十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

在注册资本总额中:实收资本为1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100%,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经验资机构验证后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第十五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1、以货币资金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2、以货币资金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分配红利;(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三)股东会上的表决;(四)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账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六)被推选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享;(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营方式,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合法经营范围为汽车贸易。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四条本公司的注册地为本公司所在地的行政区域。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汽车贸易、汽车维修、汽车租赁等相关业务。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可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组成。

第八条公司的业务往来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九条公司的财务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十条公司的章程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公司的组织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构成。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选择公司领导的主要机构。

第十三条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执行机构,由不少于3人不超过9人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经营计划,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由不少于3人不超过5人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

第三章公司经营规范第十五条公司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和诚信经营原则,依法经营,竞争公平。

第十六条公司在汽车贸易领域开展正当合规的业务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纳税。

第十八条公司与员工之间应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准确、及时、透明和合规的原则。

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定期编制财务报表。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财务报表应经过审计后进行公示。

第五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二十二条对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若本章程与国家的相关法规不一致,以国家的相关法规为准。

公司章程新1

公司章程新1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章程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霞共同出资设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租赁;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站(场)的建设及运营管理。

(所列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第七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各股东需缴足已认缴的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在公司进行债务清偿,提供债务担保相关证明,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公告之日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1、出资金额4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出资方式:货币,身份证号:霞出资金额1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出资方式:货币,身份证号:第九条各股东缴纳注册资本约定:股东分期出资。

各股东保证有经济实力投资设立本公司,为合理高效运作资金,共同决定分期出资。

第一期(2017年3月1日前):,货币出资8万元。

霞,货币出资2万元。

第二期(2017年5月1日前):,货币出资16万元。

霞,货币出资4万元。

第三期(2017年7月1日前):,货币出资16万元。

霞,货币出资4万元。

第十条注册资金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日,逾期出资股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股东按本《章程》本条约定缴纳注册资本,并应及时修正公司《章程》,并在一个月内在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股东保证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自行公示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真实合法,如有虚假,公司及股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s店章程

4s店章程

4s店章程一、公司名称及地址本4S店名称为“X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地址位于[具体地址]。

二二、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汽车维修保养、汽车美容装饰、汽车技术咨询与服务等。

三、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具体金额]元人民币,由股东按照各自出资比例缴纳。

四、股东信息本公司股东名单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A:出资比例XX%股东B:出资比例XX%……(其他股东)五、机构与职权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情况、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

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六、工作原则与规定本公司坚持诚信经营、客户至上的原则,努力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

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本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物料入库管理所有入库的物料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确保数量、质量和规格与采购订单一致。

入库物料应按照规定的区域进行存放,标识清晰,防止混淆和损坏。

定期对库存物料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处理过期或损坏的物料。

八、展厅车辆管理展厅车辆应保持清洁、整洁,展示效果良好。

定期对展厅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展厅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防止车辆被盗、损坏或私自使用。

以上为本公司4S店章程的主要内容,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本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章程,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汽贸公司章程(3篇)

汽贸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XX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租赁、汽车美容、汽车维修及保养、二手车交易、汽车信息咨询等。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公司宗旨: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汽车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股东为: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股东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

第八条股东出资额:____元人民币。

第九条股东权利:(一)参加股东会,享有表决权;(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三)依法转让其出资;(四)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五)公司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二)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三)遵守公司章程;(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

第十五条临时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召开:(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汽车贸易公司章程范本

汽车贸易公司章程范本

汽车贸易公司章程范本汽车贸易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相当于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汽车贸易公司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汽车贸易公司章程范本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x等 9方共同出资,设立劳斯集友二手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劳斯集友二手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住所:xx市清城区蟠龙园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二手汽车贸易(评估、收购、保养与维护、销售、售后服务)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 8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五)优先购买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议报告;(九)其他义务。

第六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五)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章程范本汽车销售与服务企业

公司章程范本汽车销售与服务企业

公司章程范本汽车销售与服务企业公司章程范本:汽车销售与服务企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规则,维护公司及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全称为:XXX汽车销售与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点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以下简称“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由股东以货币形式全额认缴。

第三条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汽车销售、维修保养、配件销售、汽车租赁及相关售后服务等。

第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公司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依法经营,并依据章程的规定进行管理和运作。

第六条公司以分享、共赢为核心理念,秉持诚信守法、服务至上的经营宗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二章股东与股权第七条公司设立股权,以股东的资金认购为基础,形成公司的股权结构。

第八条公司的股东合法享有其认缴出资金额所对应的股权,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九条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需要经过其他股东或公司的同意,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公司的股东应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公司利润和风险。

第十一条公司的股东承诺不得私自转移公司财产或违法占有公司资金。

第三章公司组织机构与职权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第十三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其中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第十四条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管机构,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经营管理层由总经理及其下设的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和业务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各自依法行使其职权,并对自己在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第四章公司财务与纳税第十七条公司财务管理严格遵循会计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八条公司依法纳税,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第十九条公司设立财务审计机构,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和规范性。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章程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章程

风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风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宁波市鄞州区鄞县路888号第四条公司由7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微型客车与货车系列第六条经营期限20年。

公司营业执照签到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音乐会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没落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没落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没落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宝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底色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得。

汽车销售公司章程(3篇)

汽车销售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组织管理,明确公司经营范围,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汽车售后服务、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等。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为全体出资人,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股东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事项进行表决;2. 依法转让其出资;3. 依法分取红利;4.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异议权;5.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额;2. 不得抽逃出资;3.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4.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议,或者由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三条董事会为公司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若干人。

汽车销售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汽车销售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汽车销售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销售管理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汽车销售业务,包括新车销售、二手车交易、售后服务等。

第三条汽车销售业务按照法律法规、市场规范和本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遵循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

第二章经销商资质要求第四条经销商应具备汽车销售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经销授权手续。

第五条经销商应具备一定的销售场地和展示能力,能够提供合理的汽车展示和销售环境。

第六条经销商应设立专业的销售团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新车销售管理第七条新车销售应遵循以下原则:1.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汽车信息,包括车型、配置、价格、售后服务等。

2. 不得夸大描述汽车性能和功能等信息,不得故意误导消费者。

第八条新车销售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 接待客户,了解需求并提供相关汽车信息。

2. 进行试乘试驾,满足客户需求,并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3. 完成购车意向确认,签订购车合同并收取定金。

4. 协助客户办理汽车贷款和保险等手续。

5. 提供车辆交付服务,并进行购车后续服务跟踪。

第四章二手车交易管理第九条二手车交易应遵循以下原则:1.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二手车信息,包括车况、维修记录、过户情况等。

2. 不得故意隐瞒车辆的事故或重大故障等信息。

第十条二手车交易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 接待客户,了解需求并提供相关二手车信息。

2. 提供车辆检测服务,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完成交易意向确认,签订交易合同并收取定金。

4. 协助客户办理过户手续和相关金融服务。

5. 提供车辆交付服务,并进行交车后续服务跟踪。

第五章售后服务管理第十一条售后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1. 提供优质的维修和保养服务,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确保维修计费公正合理,不得随意增加维修费用。

3. 提供详细的维修报告,向车主解释维修内容和费用等。

长安汽车公司章程

长安汽车公司章程

长安汽车公司章程
一、公司名称与住所
长安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xx年,总部位于我国长安市。

公司致力于汽车制造和销售,以满足市场需求,推动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

二、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设计、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汽车维修服务等。

三、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由股东出资认缴。

四、股东出资认缴及实缴
公司股东按照出资认缴的金额承担相应的责任。

实缴注册资本分阶段进行,各阶段实缴金额及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

五、股权结构与股东权利
公司股权结构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股东享有投票权、分红权等权利;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分红权、优先受让权等权利。

六、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监事会监督董事会的工作,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七、公司财务管理
公司遵循国家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审计结果报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
公司如需合并、分立、解散或清算,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清算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处理资产负债。

九、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改后的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十、其他事项
公司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

公司尊重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两方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的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底色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得。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获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非所问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六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七条本公司各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二十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的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用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出任无效。

第二十二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章股东会第二十六条公司设股东会。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全体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股东会。

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以后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七、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八、修改公司的章程;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经理;十、对发行公司的债券作出决议;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股东会每半年定期召开,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一)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

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二)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第六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实施细则;三、拟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五、拟定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设立分公司等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项;七、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三、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五、向股东会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六、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门负责人;七、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公司的监事由苏恒担任,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第届三年,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财务、会计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六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这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亏捉拿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七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八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会计账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十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第四十一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