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2017年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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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2017年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
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健康素质,根据《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琼卫妇幼〔2017〕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2017年,对全市计划妊娠和妊娠3个月内的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5%,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0%。
二、项目范围与时间
(一)项目范围:全市17个镇和5个农场。
(二)项目对象:全市所有计划妊娠和妊娠3个月内的城乡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
(三)项目执行时间:2017年度。
三、项目内容
为准备怀孕的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等疾病。
(一)确定目标人群数量
任务数为4000人(具体详见附件)
(二)药品名称、规格及服用方法
叶酸片,0.4毫克×31片/瓶x6个月。
育龄妇女从计划妊娠前3个月开始服用,到妊娠3个月停止,每月1瓶,每天服用1次,每次1片(0.4毫克),共6瓶。若孕前未服,在其怀孕头3个月内及时补服。
(三)项目人员培训及健康教育宣传
1.采取逐级培训的方法培训到乡镇级、村级妇幼卫生人员。其中,市级培训由市保健院成立专家组,负责我市各卫生院人员的培训及技术指导;乡级培训由各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
2.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制作通俗易懂、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材料,比如宣传扇子、宣传袋等。乡镇卫生院(农场医院)和镇(场)计生办要沟通协作,通过在各镇计生办证窗口、妇产科门诊、儿保门诊、婚前保健门诊等提供有关增补叶酸方面的宣传资料供当事人免费阅取,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文昌市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王波
副组长:林枫、陈颖贤
成员:龙秀蕊、吕霞、邢晓燕、李文芽
下设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庆龄妇幼保健院,办公室主任由林枫同志兼任,负责项目具体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二)叶酸招标采购
由省妇幼保健院统一招标采购,市项目办公室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并付款,到货后统一分发给叶酸发放单位。
(三)叶酸的组织分发
为了充分利用国家专项资金,让全市目标人群都得到项目的惠及,方便妇女领取叶酸片,以各卫生院(分院)、农场医院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确定发放点为市人民医院妇产科门诊、市庆龄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门诊和婚检门诊、各镇(场)计生办、各卫生院(农场医院)及其卫生室。
1.组织分工及职责
(1)市卫计委负责叶酸服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落实。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等多种途径向怀孕前育龄妇女发放叶酸,按照方案流程组织叶酸发放工作和管理督导。
(2)市庆龄妇幼保健院为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机构,承担叶酸服务项目工作的技术指导,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项目的年度叶酸需求量,按计划分配给各乡镇卫生院及市级叶酸发放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人员培训和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3)市人民医院和市庆龄妇幼保健院要做好叶酸的发放和发放对象相关资料的登记工作。
(4)各卫生院(农场医院)负责将叶酸分发到各村卫生室,指导卫生室规范科学发放,并对村卫生室组织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同时,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和管理。
(5)以村卫生室为基地,村卫生员或乡村医生及保健员负责包干了解本村育龄妇女的孕育情况,负责本村准备怀孕的妇女叶酸发放和随访管理工作,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上报本村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负责其服用情况的随访、监督和登记。未设卫生室也未聘村卫生员的行政村,此项工作由辖区卫生院负责完成。
(5)各镇(场)计生办协助当地卫生院(农场医院)进行叶酸发放和发放对象相关资料的登记工作。
2.准备怀孕和孕早期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
(1)村卫生员或乡村医生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妇女和孕3个月内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使服药对象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叶酸片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l至3个月的量,村卫生员或乡村医生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随访,每月至少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妇女在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如果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叶酸继续服用。
(2)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曾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
各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待孕妇女到乡镇卫生院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向高危待孕妇女发放叶酸,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至3个月的量,对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每月进行随访。
各卫生院(农场医院)妇幼保健人员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村医,村医应每l至2周督促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待孕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后反馈给当地卫生院(农场医院)妇幼保健人员。
(3)各村(居)委会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叶酸发放点要做好叶酸领取和发放登记,设专柜存放叶酸,药品的存放点要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防止药品变质、过期,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村医定期随访目标人群服用叶酸情况,对服用药品后出现过敏等不良反应的要马上停药,尽快到医疗保健机构检查治疗,并及时上报专家技术指导组。
(四)信息管理
各叶酸发放点每月5日之前向市庆龄妇幼保健院上报上月叶酸新增发放人数。市庆龄妇幼保健院项目信息管理人员每季度对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和市庆龄妇幼保健院妇产科的发放对象登记资料进行收集并及时反馈给各基层医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