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细则(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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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普通高中办学标准

辽宁省普通高中办学标准

辽宁省普通高中办学标准-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辽宁省普通高中办学标准为规范我省普通高中建设,促进优质发展,提高办学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一条普通高中的设立或撤消,必须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开办时要领取办学许可证。

第二条全日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

第三条学校规模一般为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学生数45人,特色高中和少数民族高中规模可适当减小。

第四条学校选址必须符合国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学校必须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用地面积和校舍,校舍建筑要符合国家标准,并办理有土地使用证和校舍产权证书。

每生校园占地面积为40平方米。

每生平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住房)不少于16平方米,绿化面积每生不少于1平方米。

第六条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生活服务用房,按教育部、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配置和建设。

新建学校按标准上限配置和建设,现有学校未达标准的,应改造到符合标准。

第七条学校教育技术装备依照《辽宁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细则》《辽宁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辽宁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执行(全文另发)。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学校建有网站并实现班班通;计算机配备生机比达到6:1,师机比达到1:1。

第九条学校要有足够的体育运动设施,要有400米环形跑道田径标准场地,要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馆,体育器材配备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要按600人一套的标准配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器材,设立专用体质测试室。

第十条校园规划按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合理布局,环境体现教育性,校舍光线充足,通风良好;绿化覆盖率不少于校园占地面积的30%;道路畅通,坚实平整,消防车能通达每幢建筑物;消防、供水、排水、供变电、保卫等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大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

大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

C35课堂教学 (20分)
关注学生学习过程,注重改变学生学习方式,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鼓 励和支持教师进行教学方式改革和探索,形成个性化的教学风格和特色。建立民主 、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构建交往互动、平等对话、沟通交流、共同发展的课堂
文化。
10-8 7-4 3-1 20-15 14-8 7-1
查阅
C29综合素质 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 资料
评价(10 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和 听取 10-8 7-4 3-1
分) 互评等方式,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汇报
开座
C30学分管理 (2分)
按照学分管理要求,实行学分管理,使学生获得必需的毕业学分。
A2课程改 革及教学
科研 (180 分)
B6课程设 置与实施 (40分)
C22综合实践 活动(7分)
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合理安排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内外相结合,做到有组织、有 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指导老师。学生全员参与,发挥综合实践活动在促进学 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C23体艺工作 (5分)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按照课程方案要求开设体育与健康、艺术教 育课程。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和睡眠时间,不断增强学生体质。开展经常性的 艺术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和技能。
谈会 个别 2 1 0
访谈
B8教学规 划(10 分)
C31教学工作 计划(5分)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完备,有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有教务处、教研组(学年 组)工作和活动计划,重点突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有落实各项计划的切实可行 的措施。
强化教学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制定有关学校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教师的备课、 C32教学常规 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核和质量分析等全过程教学环节及教学研究和检查等都 制度(5分) 有教学常规制度,且制度科学、合理,实用,符合学校、学生实际,并有保障制度

辽宁省普通高中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细则

辽宁省普通高中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细则

辽宁省一般高中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细则
备注:有关限期改正和一票否决。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评估成果限期整改。

1.未按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旳。

2.违规收费、违规举行多种补课班旳。

3.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唯一原则评价教师、学生旳。

4.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用书或商品旳。

5.有违规招生现象、“三限生”比例超过20%旳。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重违犯师德旳。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评估成果一票否决。

学校出现重大安全、教学、刑事案件以及其他责任事故旳。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5.31•【字号】辽教发〔2021〕36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进一步推进我省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工作,省教育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教育厅2021年5月31日关于进一步推进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 号),进一步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坚决扭转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加快形成全省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新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特色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坚持立德树人。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坚持传承创新。

立足学校历史、发展基础和办学实际,结合办学传统、文化积淀以及办学资源等优势,明确特色发展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方式。

四星级高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

四星级高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
(1)专任教师专业学历达标率为100%。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学历旳比例到达5%以上(双本科可1:1换算)。
(2)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旳教师占专任教师旳60%以上。
(3)图书馆、试验室工作人员60%有中级以上职称,非专业出身旳通过省辖市级及以上图书管理、试验管理专业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4)12轨制学校按3人配置试验室专职试验员,每增长4轨则各加配1人。卫生保健室工作人员(含全日制聘任在校任职旳小区医院等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至少配置2名,均需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务专业职称。
——高中规模不达12轨旳学校,学生总数旳计算基数为原则规模(36个班)、原则班额(50人/班)旳总和(1800人),即申报学校校园面积不少于41400平方米,新建学校一般不少于66000平方米;校舍(不含学生宿舍、教工宿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3400平方米。
——核算生均资源时,需将所有在籍学生和在校借读生数纳入计算
(3)学生对10%以上旳教师教学评价不满意。
9.教师培训、培养力度大,形式多样。优秀教师传、帮、带形成制度;赴外校挂职锻炼、出国进修渠道畅通;“派出去”、“请进来”活动丰富;个人提高与组织培训结合很好;每年均有专题培训;每年用于教师学习、培训旳经费占学校教师工资总额旳8%以上;培训效益明显。【教研处】
(1)近三年领导班子中有违法犯罪行为。
(2)师生对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满意度(称职率)低于80%。
7.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在100%以上;有一定数量旳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学历;具中、高级技术职务旳教师占60%以上;图书馆、校医室、试验室工作人员多数具中级以上职称。
【办公室,教研处,教务处】
【办公室,教研处,教务处】
达标(A)
不达标(C)


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

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

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示例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一、基本要求1.招生规模符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学生总数不得超过 xxx人。

2.学校设施完备,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

3.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背景和资质。

二、教学管理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

2.注重师生互动,鼓励学生发表意见并参与课堂讨论。

3.配备专门的教务管理人员,保证学校教学管理的规范和高效。

三、现代教育手段1.加强信息技术教学,提供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等教学设施。

2.引入现代教育手段,如虚拟实验室、远程教育等。

四、学生评估办法1.采用多样化的评估方式,包括考试、作业、课堂表现等多方面评估学生学习情况。

2.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科研活动等,积极评价学生综合能力。

五、校园文化建设1.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2.注重学生德育教育,加强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六、校本课程开发1.强调课程设置的灵活性和个性化,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兴趣设置相关课程。

2.定期进行课程评估和调整,确保教学内容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以上内容为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学校应按照以上要求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特殊应用场合1. 特殊学生群体需求针对有特殊学习需求的学生群体,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或国际学生等,可以增加以下条款:•设立专门的学前教育班级,提供适合学前儿童的教育教学活动。

•配备特殊教育教师和辅导员,为特殊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学支持和辅导服务。

•提供国际学生的语言培训,并提供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国际学生的综合发展。

问题及解决办法:问题:特殊学生群体需求较多,可能需要额外的人力资源和经费支持。

解决办法:学校可以与相关机构合作,争取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以确保特殊学生群体得到充分的关怀和支持。

2. 非传统教育模式针对实施非传统教育模式的学校,如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或远程教育等,可以增加以下条款:•设立创新教育实践基地,提供创新实践项目和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优质化普通高中评估验收细则

优质化普通高中评估验收细则
3.学校至少有一个田径运动队并坚持常年开展训练。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田径运动会和不少于三次的单项竞赛活动。
4.体育场馆、器材使用制度健全,有专人负责管理,每次使用情况有详细记录。
7
艺术
基础设施
1.音乐教室24班以下1套,使用面积不小于96m²,30班以上2套,使用面积不小于169m²;教室墙面应装有吸音板,配备钢琴(电钢琴),阶梯式合唱台,音响设备,多媒体一体机;
2.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占20%以上。
2
结构要求
1.具有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职称者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0%以上,其中高级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0%以上。
2.学校有2名以上特级教师,各学科都有区级以上骨干教师。
2
职业化发展
师资培训
1.校本培训全员参与,全学科覆盖。每位教师5年内不少于480学时,校级干部不少于360学时。
优质化普通高中评估验收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内容
分值
一、功能馆室建设与使用
理科专用教室
基础设施
1.18班型学校至少拥有一间物理实验室,24-36班型学校至少拥有2间物理实验室;每间实验室的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准备室和仪器室的面积均不小于24平方米。各室应备有效的消防设施。物理实验室仪器设备符合《辽宁省普通高中物理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要求。
3.学籍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辽教发〔2008〕9号)、《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外国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辽教发〔2008〕9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3〕87号)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沈教发〔2009〕105号)、《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沈教发〔2010〕30号)等相关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一般普通高中质量提升项目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一般普通高中质量提升项目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一般普通高中质量提升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7.03•【字号】辽教发[2014]106号•【施行日期】2014.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一般普通高中质量提升项目的通知(辽教发[2014]106号)各市及昌图县、绥中县教育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整体提升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实施一般普通高中质量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提升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教育处于现代教育体系的中间位置,事关全省教育协调发展水平和整体发展质量。

一般普通高中的建设,直接影响着普通高中教育的质量和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必须在建设教育强省的进程中,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扶持。

实施提升项目要以“扶弱变强、整体提升”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分类管理、滚动推进”的基本原则,通过3至5年的努力,对一般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进行一轮标准化改造和配置,改进一般普通高中的发展生态,助推学校的内涵发展,力争在2020年前培植出一批改革氛围浓厚、特色比较鲜明、质量社会认可的新优质高中,为建成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1.统筹规划。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规划提升项目实施,科学安排提升项目资金,让学校在有序的基础上快速提升。

同时要兼顾与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学校的衔接、融通和对接,与各级各类教育形成“一盘棋”,促进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开展。

2.分类管理。

各地要在区域统筹的基础上,指导各项目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根据不同的办学基础与条件自主选择发展内容和方向,灵活制定提升项目的推进策略,抓住规划、实施、评价等关键环节,对项目学校进行分类管理,做到一校一方案、一校一路径、一校一评价。

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模块/专题名称
学时
学分
模块/专题名称
学时
学分
语文
总复习
50
2
英语
总复习
60
2
数学
总复习
60
2
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总复习
60
2
化学
总复习
60
2
生物
总复习
60
2
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艺术(音美)
体育与健康
系列6
20
1
选修Ⅱ
1
研究性学习
主题:
评价:
指导教师:
社区服务
内容:
评价:
指导教师:
社会实践
内容:
1
评价:
指导教师:









维度
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学习能力
合作交流
运动与健康
审美与表现
等第
学生自评
学生签名:
学校评价
班主任:校 长:
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表
学期
时间
成长事件记录
班主任签名
高一上学期
高一下学期
高二上学期
高二下学期
高三上学期
高三下学期
注:成长事件主要指典型的行为与事件,最佳作品,体育与文艺活动,获奖情况等等。
3
地理
必修一
60
2
物理
必修一
60
2
化学
必修一
40
2
生物
信息技术
必修一
20
1
通用技术
艺术(音美)

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辽宁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辽宁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辽宁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12.06•【字号】辽政发[1994]56号•【施行日期】1994.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辽宁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发[1994]56号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六日)现将《关于<辽宁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辽宁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年12月,省委、省政府颁发了《辽宁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划了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蓝图。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我省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中心任务。

现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发[1994]39号文件)精神,制定《辽宁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一、到2000年我省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1.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到本世纪末,我省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是:在全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文盲,人均受教育水平有明显提高;在城乡全面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调整大中专院校的布局和专业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使各类专业人才总量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第二次创业”的需要,初步形成具有我省特点、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教育体系。

2.到1997年全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初中阶段的职业教育,下同),即占全省总人口85%的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入学率和三年巩固率分别达到90%以上。

到2000年,在全省城市和所有县(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5%以上,三年巩固率达到90%;全省小学入学率达到99%以上。

为残疾、弱智儿童入学创造更好的条件,使之与其他儿童同步实施义务教育。

辽宁省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生

辽宁省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生

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有关要求,结合辽宁省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真实反映和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推进普通高中人才培养方式和高校人才选拔模式的转变,构建科学的学生发展评价体系,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1.全面发展,突出特色。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体现普通高中的办学特色。

2.关注过程,着眼成长。

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按照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帮助学生明确发展方向,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加强学生学习和生涯规划指导,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与健康成长。

3.客观记录,真实反映。

以事实为依据,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和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做到有据可依、有证可举、简明可用。

4.强化监督,公平公正。

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评价内容1.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

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等。

2.学业水平。

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国家课程(必修和选修)的修习情况、校本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12.31•【文号】教基〔2021〕9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已经2021年12月28日第38次部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21年12月31日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

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为教师潜心教书育人营造良好环境,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树立科学教育评价导向,推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促进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育人规律。

适应高中阶段学生成长特点,引导学校丰富课程体系,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

突出问题导向,完善评价内容,改进评价方式,推动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

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

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

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高中(Senior high school),是高级中学的简称,我国中学分为初级中学与高级中学,两者同属中等教育的范畴。

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真实反映和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推进普通高中人才培养方式和高校人才选拔模式的转变,构建科学的学生发展评价体系,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1.全面发展,突出特色。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体现普通高中的办学特色。

2.关注过程,着眼成长。

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按照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帮助学生明确发展方向,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加强学生学习和生涯规划指导,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与健康成长。

3.客观记录,真实反映。

以事实为依据,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和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做到有据可依、有证可举、简明可用。

4.强化监督,公平公正。

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评价内容1.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

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等。

2.学业水平。

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国家课程(必修和选修)的修习情况、校本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如在科技创新活动、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等。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认定省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认定省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认定省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6.29•【字号】辽教发[2012]126号•【施行日期】2012.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认定省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的通知(辽教发[2012]126号)各市教育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进我省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由标准化、规范化向特色化、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省教育厅于2011年4月启动了“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工作,出台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1]102号),制定了《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指导评估细则》。

2012年5月15日至5月25日,省教育厅组成指导评估专家组对各市申报的“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从办学特色、组织管理、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办学条件、质量及成果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实地指导评估。

根据专家组指导评估结果,认定大连市第十五中学、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本溪市第一中学、鞍山市第一中学、大连市开发区第一中学、盘锦市大洼县第三高级中学、绥中县利伟实验中学、辽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铁岭市朝鲜族高中、阜新市第二高级中学、抚顺市四方高级中学、营口市高级中学、沈阳市第二十中学等16所学校为“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

希望各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工作的认识,践行“特色立校,特色强校”的发展理念,深化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全省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辽宁省教育厅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2004)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2004)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2004)【发文字号】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公布日期】2004.06.27【实施日期】2004.07.01【时效性】部分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04年6月24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施行。

省长张文岳二00四年六月二十七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按照《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要求,对省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

省政府决定,修订《辽宁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等32件省政府规章,废止《辽宁省自行车治安管理办法》等17件省政府规章。

附件:1.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修订的规章2.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附件1: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修订的规章一、辽宁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修正案此外,对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二、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修正案三、辽宁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正案销售车用柴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备能有效去除胶质、灰分等杂质的过滤设备。

销售车用燃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所销售的燃油中加入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省标准的清洁剂。

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省标准的清洁剂目录,由省环保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修正案此外,对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五、辽宁省地图管理规定修正案(一)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方性地图(包括行政区划图),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二)向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提供的未公开的我省地方性地图,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由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报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地图,可以经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2023年辽宁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023年辽宁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023年辽宁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背景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即对高中学生在学习、思维、实践、社会参与等多方面的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2017年中国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要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综合素质评价模式。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各省份逐步展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改革。

辽宁省教育厅在此背景下,制定了2023年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以期能够更好地评价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更好地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本文将对该方案进行介绍和分析。

方案内容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评价项目对高中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需要有一些具体的评价项目来进行量化。

根据方案,辽宁省将从以下项目对高中生进行评价:•学业成绩•学科竞赛获奖•学科科技创新获奖•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参与情况•思想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以及创新创业情况•文化体育艺术特长及相关荣誉在这些评价项目中,学业成绩最为关键,其他项目都是对学生成长的补充评价。

除了具体的评价项目,方案还明确了每个项目的权重。

评价方式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统考和分考。

经过讨论,辽宁省教育厅决定采用分考的评价方式。

具体来说,每个评价项目将对应一场专门的考试。

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参加哪些考试,每个考试的成绩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权求和,得到最终的综合评价成绩。

评价标准为了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平性,辽宁省教育厅还制定了一套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由多名专家、教育工作者和企业代表参与制定,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辽宁省教育需求。

例如,对于学业成绩评价,根据学科性质和难易程度分别设置了各个学科的最高分。

对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参与情况评价,则设置了学生需要达到的最低参与小时数。

这些评价标准将提供给学生、教师、家长等多方进行参考。

分析辽宁省教育厅制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具有以下优点:•具体细致:方案列出的评价项目涵盖了综合素质中各个重要领域,确保学生能够在多方面表现出自己的能力和潜力。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一、评估目的
为推进我国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提升和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
高中教育改革全面加强和促进全面发展,明确普通高中评估的目的是:评估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为高中教育
改革提供参考,并促进高中教育的素质教育和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标准
1.学科设置和教师配备:评估高中学科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和专业性,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学科教学
的节奏、深度和广度等。

2.教学过程管理:评估高中的教学过程管理、课程设置、课程
改进和教材使用等方面的表现,了解教师课堂教学与学生学习效果
的关系,发现问题问题,并提出建议。

3.学生成绩与评价:评估高中学生成绩的分布、变化和趋势;
根据教育教学目标和学科特点,综合使用各种学习成果评价方式,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对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多元评价进
行科学把握。

4.师资队伍建设:评估高中师资队伍建设,包括高中教师培训
机制建设、教学管理保障等方面,提出各项改进意见。

5.基础设施与校园文化:评估高中基础设施的先进性和适应性,校园文化的建设情况,保障校园环境及安全、健康等各个方面。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7.29•【字号】辽教发〔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现将新修订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辽宁省教育厅2024年7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入学和注册第三章学籍变动管理第四章奖励与处分第五章毕业、结业、肄业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七章附则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和办学行为,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含其他类型学校的普通高中部,以下简称学校)和在其中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全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行省市县分级负责、学校实施、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

省教育厅统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定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各地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建设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的认定、变更、核办及毕(结)业证书验印等工作,应用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确保学籍信息准确无误。

属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职责划分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学校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收集、汇总、校验、上报等工作,应用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过学籍系统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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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5––7
2––4
教学常规制度5
强化教学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制定有关学校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核和质量分析等全过程教学环节及教学研究和检查等都有教学常规制度,且制度科学、合理,实用,符合学校、学生实际,并有保障制度实施的要求、措施。
查看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
查看有关教学常规制度
查看近三年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记录
查看近三年全校达标记录统计
查阅近三年来学生锻炼情况调查统计
查阅近三年来体育竞赛成绩统计
查阅三年来的有关资料。
听取学校党组织负责人的汇报。
召开教职工座谈会
5—7
3—5
1—2
保证监督作用7
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研究学校现状,对学校行政、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校长行使职权。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5—7
3—5
1—2
干部队伍建设
6
检查政治课教学情况
4––5
2––3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 估 容
评价方法
A
B
C
得分
教育教学工作及质量160







30
心理健康7
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有2名以上专职心理健康任课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课程,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利用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对师生进行心理咨询,对师生出现的心理障碍及时进行疏导,促进师生心理健康。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及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马克思主义常识和社会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和社会实践教育、社会主义观念和遵纪守法的教育、良好个性心理品质的教育、形势任务和时事政策的教育。
4––5
2––3
1
德育途径和方法7
教师座谈
听课
8––10
5––7
2––4
教师培训与
提高15
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按省规定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近期和中长期师资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干部、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区县(市)规定的各类培训。建立校本研训制度,坚持全员性原则,注重实效性,定期对班主任、任课教师进行师德、教育思想、教育理论、教学技能等的实用培训,培养了学校自身的骨干教师,培训成效显著。发挥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的专长和带头作用。






30
贯彻教育方针5
全面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明确、清晰,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把提高质量作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政府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高低评价学校、任免校长。学校办学行为规。
8––10
5––7
2––4
教师奖惩5
学校有完善的教师聘任制度,有详实的奖惩制度和考核办法,对教
书育人、服务育人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违纪者给予罚处。
不以高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各种荣誉排名和相关奖惩。
4––5
2––3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 估 容
评价方法
A
B
C
得分








量160
实地观察访问
查阅有关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优秀学生统计材料
5––7
3––5
1––2
班级建设3
重视班集体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采取符合学生特点的措施管理班级。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组织和建设班级集体,形成富有特色的班级文化。开展创建优秀班级、优秀学生系列活动,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
3
2
1







70
考查学校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
4—5
2—3
1
领导班子建设5
领导班子成员配备齐全、稳定。正、副校长均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具有高级职称,并按规定参加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相互尊重,有平等的交流氛围和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学校管理工作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
听课
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4––5
2––3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 估 容
评价方法
A
B
C
得分








量160







70
课堂教学10
教师熟练掌握课程标准,并严格按课程标准要施教学。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通过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多种方式,有效实施教学。了解学生,有优化课堂教学、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的具体措施、办法。有适合本校学生特点的学科教学方法,能写出高质量的教案。能及时根据反馈信息,调整教学,搞好辅导。结合学科特点,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
4––5
2––3
1
学生成绩5
学生文化基础知识达到各科课程标准要求,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考查学科成绩合格率达98%以上,其中考试学科成绩优秀率达50%以上。
查看有关统计资料
4––5
2––3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 估 容
评价方法
A
B
C
得分








量160







70
升学与
就业5
看教案
听课
座谈
8––10
5––7
2––4
综合实践活动5
创造性地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课程方案,认真开展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社区服务、社会实践。
查看活动课有关资料
查看校运动会、艺术节、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资料
召开学生座谈会
教师座谈
4––5
2––3
1
校本课程5
充分利用学校及社区资源开发校本课程,构建校本课程开发体系。做到课程、教材、师资三落实。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重视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向高等院校输送优秀毕业生,为当地经济建设培养合格人才。同时注意培养适应学生就业的各种技能,毕业生受到高等学校和社会用人单位好评。
社会调查与反馈
查看有关资料
4––5
2––3
1
健康水平5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接受过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的保健教师。建立晨检制度和卫生检查制度,每年体检一次,受检率100%,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学校近三年没有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学生的卫生基础知识与技能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要求,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查看教师培养计划
查看教师业务档案
召开教师座谈会
听课
教师座谈
12––15
8––11
5––8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10
50岁以下的教师都会使用计算机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专任教师获得二级证书。能使用现代化教学技术辅助教学,学校有90%以上的教师能自制教学软件和课件,教学实现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教学效果好。
查看教师的档案材料,分析数据
查看人事档案
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4––5
2––3
1
教辅及后勤人员队伍5
教辅及后勤人员队伍能够满足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服务的要求,人员配备合理,素质高,责任心强,均能胜任本职工作。
4––5
2––3
1
师德修养10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和《省规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爱护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学校创设工作载体,将职业道德规的教育落到实处。教师无违纪现象。
执行课程方案10
建立完善的课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订颁布的《课程方案》,开齐门类,开足课时。不过早分文理班,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不赶超教学进度。
查看学校的有关计划、总课表和班级课表
查看工作记录
8––10
5––7
2––4
教学工作计划10
学校课改方案具体、可操作强,有利于课程和教学改革,有利于学生的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完备,有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有教务处、教研组(学年组)工作和活动计划,重点突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有落实各项计划的切实可行的措施。
校长个人述职报告
查阅班子成员的工作业务档案
召开教师座谈会
8––10
5––7
2––4





60
专业教育队伍5
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各学科教师配备齐全,年龄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学校教学需要。专任教师学本科毕业以上达100%,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占20%以上,有能用双语进行教学的教师。具有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职称者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0%以上,其中高级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0%以上,学校有2名以上特级教师,各学科都有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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