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润分配规划(201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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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分配规划(2019-2023)
一、利润分配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2)
二、利润分配规划制定原则 (2)
三、利润分配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2)
四、2019-2023年利润分配规划 (3)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3)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金额或比例 (4)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5)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5)
(五)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5)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 (6)
(七)利润分配时间 (7)
五、《利润分配规划》的生效机制 (7)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文件中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规划(2019-2023)》(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可持续经营情况,并考虑公司的外部发展环境、实际经营情况、中长期经营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规划与机制,从现实与长远两个方面综合考虑股东利益。
二、利润分配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利润分配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将《利润分配规划(2019-2023)》作为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之一,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重新审阅,充分考虑全体股东(尤其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时、合理的调整。公司保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违反以下原则:
1、如无《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水平、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等,在上述原则框架下,充分考虑全体股东(尤其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2019-2023年利润分配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在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公司股本总数120%时,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