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塔整治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塔等供水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刻反省“5.29”头灶镇练坳村水塔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水塔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结合东政发[2008]145号《关于推进城乡联网供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意见》相关精神,拟定水塔等供水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这次全市水塔等供水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范围是:全市城乡新建、在用、停用的水塔、水井、泵房、配电间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工作措施
1、调查摸底。据了解,目前全市城区、集镇、村组仍有几百座(口)水塔水井,其具体资产权属不清,塔井分布不明,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调查摸清全市所有水塔水井及相关设施的资产状况、分布情况、建塔时间、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使用运行情况,估计价值等情况制成表格,形成档案。
2、隐患排查。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要对全市在用、停用水塔、水井等供水设施是否存在事故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
全面排查,存在一般隐患的要采用停用、加固、维修等得力措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请有资质的部门或单位对其进行鉴定,确认能否继续使用,不能使用的要坚决予以拆除。
3、清理拆除违章建筑。按照要求,水塔四周在规定的安全距离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建筑物,这项专项整治行动,要分清水塔建造在前,还是建筑物建设在后,有无房产和土地、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甄别谁是违章建筑,同时组织力量坚决清理拆除违章建筑。
4、加强水塔日常现场安全监管。一是明确专人管理水塔,制定水塔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其管理人员职责责任;二是经常观察塔顶、塔体是否有开裂倾斜、水管是否有漏水等现象,尤其要加强梅雨高温季节的监管;三是平时多观察留意水塔四周是否有外界人为的作用力影响水塔;四是完善防雷措施,所有水塔要在市避雷中心的指导下安装避雷装置,并进行年检;五是日常水塔的运行使用情况要建立完善水塔完整的安全管理台帐,特别是水塔建造时的设计、施工、交付使用等相关技术资料要形成档案,以便备查。
5、明晰产权,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全市正在加快推进城乡联网供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对已实施联网供水的镇、村未移交给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水塔如何处置没有界定,我们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逐一明确产权和水塔处置方法,落实监护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各镇
(区)、部门要以“5.29”水塔坍塌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市政府东政发[2009]37号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按照安全生产状况实行分级管理,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规范运行,从人员配备、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宣传培训等各个环节抓好落实;镇、村要杜绝以包代管、一包了之,口头协议,责任不清的现象,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实施步骤
这次水塔等供水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从现在起至7月15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市水务局要制定相关表格,及时下发、收回、汇总;各镇区要明确专人调查,及时准确填表上报。
第二、7月16日至9月15日为隐患排查整改阶段。各镇区要组织足够人员力量,逐村、逐组、逐一排查事故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第三,9月16日至10月3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市水务局牵头、房管局、规建局、公安局、安监局配合,对全市各镇区水塔水井等供水设施安全状况对照本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安委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镇镇长是这次
“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镇区要成立组织,明确分工人员,落实责任,及时汇总上报相关资料。
2、明确责任。这次“专项行动”,明确市水务局为牵头部门,市房管局负责水塔、水井等供水设施安全鉴定,市规建局负责新建水塔、水井的设计、施工、验收,其余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全力配合。
3、认真工作,检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工作中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存在问题,解决实际困难,明晰界定好资产权属,落实好水塔、水井监护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全市供水设施安全可控。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