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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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2024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2024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志愿者精神,促进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化、常态化发展,建立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志愿者自愿组成的、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法人团体。

第三条联合会的宗旨是:弘扬志愿者精神,培养青年志愿者,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第四条联合会所属志愿者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履行志愿者义务,承担志愿者责任。

第五条联合会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志愿者招募、志愿者培训、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项目策划等。

第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联合会全体会员大会。

第七条联合会的杂务管理机构由执行委员会负责,负责监督和协调联合会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联合会的组织机构包括全体会员大会、执行委员会、监事会。

第九条联合会的全体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全体会员大会由执行委员会召集。

第十条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是联合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联合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执行委员会由联合会主席团组成,包括主席、副主席和财务部长。

第十一条联合会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由联合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

第十二条联合会可以设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三条联合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四条普通会员是具备志愿服务经历的个人志愿者,经联合会审核合格即可成为联合会会员。

普通会员有权参与联合会的各项活动和管理。

第十五条荣誉会员是对联合会积极贡献的志愿者或其他社会组织,经联合会主席团推荐并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即可成为荣誉会员。

荣誉会员对联合会的建设和管理具有监督责任。

第十六条联合会鼓励会员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联合会会员有权提出建议、批评和检举,要求解答询问,参加主题性讨论和决策。

第十八条联合会会员应当履行会员义务,遵守联合会章程,保护联合会的合法权益。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年志愿者组织建设,发挥青年志愿者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青年志愿者自发组织,通过自愿加入的方式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联合会的宗旨是团结、引导和服务青年志愿者,推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开展,并提升社区和社会各界对青年志愿者的认识和支持。

第四条联合会的工作范围涵盖社区服务、环保保护、公益活动、教育支持等青年志愿者参与的各个方面。

第五条联合会的活动应秉持公正、公开、透明、互助、团结的原则。

第六条联合会充分尊重志愿者的权益和自主性,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和提供建设性意见。

第七条联合会依法登记,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报备和申报手续。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联合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位,负责联合会的日常管理与组织。

第九条联合会设立理事会,成员由志愿者自行推选产生。

第十条联合会设立监事会,成员由志愿者自行推选产生。

第十一条联合会设立部门,负责具体事务的运作和管理。

第三章会员资格和义务第十二条加入联合会的会员必须是青年志愿者,并按照联合会的要求进行入会申请和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会员必须遵守联合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积极参与并完成所分配的志愿活动,维护联合会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提供志愿服务的机会,接受联合会的培训和指导,参与决策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有保密义务,不得将联合会的内部信息泄露给外界。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六条联合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自愿捐赠、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等。

第十七条联合会应制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管控措施,并定期进行财务审核和公示。

第五章会议和决策第十八条联合会应定期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等,集体讨论和决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和理事会会议的决议应以多数票通过,涉及重要决策的事项,应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方可通过。

第六章修改和解释第二十条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应由理事会提出并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任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一群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的青年志愿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培养和促进青年志愿者的发展,并为其提供服务和支持。

第二条组织性质联合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合法注册成立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会徽及会旗联合会的会徽为一个绿色橄榄枝,象征着生命的希望与成长,并围绕着五颗小星星,代表着专业、创新、团结、协作和奉献的精神。

联合会的会旗为正方形,主色调为白色,中央有会徽图案,象征着联合会的使命和价值观。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组织机构1. 总会总会是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联合会的利益,决定联合会的重大事项,发挥着决策、监督和审查工作的职责。

2. 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总会选举产生,负责联合会的日常事务和执行总会决议,具有决策权和管理权。

3. 分支机构联合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以便更好地开展志愿者活动,拓展公益事业的影响力。

第五条成员组织1. 成员组织是指注册加入联合会的青年志愿者团体或组织。

2. 成员组织享有联合会提供的资源和支持,并需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原则第六条自愿参与联合会的成员均为自愿参与的志愿者,无获利目的,不得强制或任何恶意利用志愿者。

第七条平等和互助联合会强调平等和互助的精神,尊重每位成员的权益,鼓励成员之间的相互支持和合作。

第八条透明与公正联合会的运作和决策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成员享有知情权,并有权参与组织的重要决策。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九条会员权益联合会会员有权享受以下权益:1. 参与联合会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和项目;2. 享受联合会提供的培训和发展机会;3. 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联合会的决策;4. 参与联合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和交流。

第十条会员义务联合会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联合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并履行志愿者的责任;3. 维护联合会的声誉和利益;4. 完成联合会交办的任务和工作。

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山东政法学院志愿者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山东政法学院志愿者联合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青年大学生组成的学生组织。

学校指派团委干部兼任志愿者联合会秘书长,负责志愿者联合会各项工作。

第二条本联合会是由依法成立的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志愿服务队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校性的非营利性的校级管理组织。

本联合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社会提供志愿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联合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联合会接受学校党委领导和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志愿服务队是校志愿者联合会的基层组织。

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受所在院(系)党组织领导,在所在院(系)团组织和校志愿者联合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校志愿者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一)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校园与社会和谐,为广大师生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培养青年大学生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促进青年健康成长;(三)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应急救援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四)配合学校其他单位做好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五)校志愿者联合会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工作,协调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召集全校志愿者协会主席联席会议(由校志愿者联合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六)开展西部志愿服务活动和与其他志愿者组织、团体的交流;(七)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组成第七条志愿者联合会机构设置秉承精简、合理、高校的原则;人员组成采取公平竞争上岗和学校团委任命的形式确定。

第八条志愿者联合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

2024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3篇)

2024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3篇)

2024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济宁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中文系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济宁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中文系分会第二条性质:济宁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中文系分会,是由中文系学生组成的致力于服务校园及社会公益事业的志愿服务的性学生____,是在济宁学院党委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受济宁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直接领导的志愿性服务____。

第三条活动宗旨:为中文系服务,为济宁学院服务,为社会服务。

本分会的精神。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一)在校团委指导下,在中文系传播志愿服务精神和志愿文化,为构建和谐校园不懈努力。

(二)____同学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和他人奉献爱心,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维护志愿者的权利,加强志愿者之间的交流,完善志愿者服务的制度建设,并加强志愿服务的理论创新。

(四)对外代表济宁学院中文系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加强校内外各____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本分会接受济宁学院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领导和指导,承认其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及以其为指导的在法律和宪法规定范围内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第二章____和职能第五条本分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____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分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本联合会的监督指导机构是济宁学院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济宁学院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中文系分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济宁学院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中文系分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在实到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可通过。

第七条联合会人员组成与各部门职责一、济宁学院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中文系分会由主席团、秘书处、普通话推广部、大学生____部、文明礼仪督察部、志愿者服务部六个部门组成。

主席团负责领导其余五个部门的工作。

其余五个部门之间是平等互助的关系。

二、中文系第____届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各部门及职能经系团总支、党总支批准,校团委审核同意后,进行改革调整。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三篇)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三篇)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联合会定名为____桥外国语学院英语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与院团委,学生会,社联协同为英语学院服务,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联合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联合会的宗旨。

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联合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六条规划、____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晨曦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树立我院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____和团体的交流,____志愿者活动,为我院在校大学生提供实践和锻炼的平台。

第三章志愿者档案管理第八条本联合会实行注册志愿者制,志愿者档案实行公开管理制度。

每参加志愿者活动将志愿者服务时长记入志愿者档案,志愿者服务时长每月公示服务时长前____名____,以此作为评选星级志愿者的依据。

除此之外,在东北亚等大型志愿者的选拔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志愿服务时长多者优先。

每位同学的志愿者档案最终会记入个人档案。

第九条申请志愿者档案者需具备下列条件:1、为英语学院在校生。

2、承认本联合会章程。

3、有加入本联合会的意愿。

第十条志愿者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登记表。

2、经本联合会管理人员____通过。

3、经团委老师批准。

第十一条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4、每学期除根据志愿者服务时长是否达标,给予相应的德育分的权利。

13级志愿者服务时长达标者除加相应的德育分以外,还给予0.5学分。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本联合会章程,执行本联合会决议;2、参加本联合会活动时,完成本联合会交办的工作,服从本联合会安排;3、志愿活动后向联合会反馈情况,提交书面活动总结;4、对于经选拔有资格参加志愿者活动的同学,未能按时完成志愿活动者,记入志愿者档案,并取消其参加志愿活动的优先权,情节严重者撤销志愿者档案。

青年志愿者入会章程模板

青年志愿者入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管理,明确志愿者入会条件和程序,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青年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组织是以志愿服务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青年为主体,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宗旨是: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文明风尚,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入会条件第五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加入青年志愿者组织:1.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 在校大学生,愿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3. 有意愿、有热情参与志愿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

第六条入会者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2.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3.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4. 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我约束力。

第三章入会程序第七条入会者需提交以下材料:1. 入会申请书;2. 身份证复印件;3.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4. 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习成绩、获奖证书等)。

第八条入会申请经所在青年志愿者组织审查合格后,由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上级青年志愿者组织审批。

第九条审批通过后,组织将为新入会者发放志愿者证,并通知其参加志愿者培训。

第四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各项活动;2. 享有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内部信息查询权;3. 对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决策和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4. 享有青年志愿者组织的荣誉和奖励。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组织章程;2.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按时完成志愿服务任务;3. 维护组织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从事有损组织利益的活动;4. 积极参加组织举办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章退出与除名第十二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1. 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 因工作、学习等原因需要长期离开组织所在地区;3. 经组织批准的其他原因。

志联章程

志联章程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志愿者联合会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促进我校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志愿者联合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组织名称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志愿者联合会(简称“志联”)第三条本组织及各种开展关于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均适用本章程。

第四条本组织是由志愿从事校园服务、社会公益、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所有在校学生组成的非盈利的学生组织。

第五条本组织旨在通过组织有志于公益服务事业的我系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倡导互助互爱的社会风气,协助做好大学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协助社会保障服务,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积极及做出贡献。

本组织奉行和倡导自愿、奉献、真诚、友爱、互助的准则和精神。

第六条本组织遵照国家宪法、法律、法令政策以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的相关规定开展活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七条本会接受校团委的领导,接受上级志愿者组织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八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核准登记的章程,走民主自律、自我发展的道路。

第九条组织负责全校范围内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规划、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第十条本制度最终解释归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志愿者联合会权所有。

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一、志愿者的权利(1) 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2) 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3) 申请成为基层志愿者组织的个人会员;(4) 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5) 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6) 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志愿者的义务(1)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2) 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3) 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4) 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_规章制度_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_规章制度_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志愿者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志愿者工作,加强对我校中国青年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的志愿者事业,根据《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福建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团体的名称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闽师专青协”。

第三条本团体是共青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领导下,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下属的,由全校青年志愿者自愿联合组成的从事社会公益和社会保障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精神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遵从社会道德风尚,服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行动准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他人、完善自我”为服务宗旨,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明校园文化风貌建设,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为我校的全面发展和不断进步做出贡献。

第五条本团体接受共青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和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

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

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各部门职能第七条本协会设会长、常务副会长、部长等职务,由办公室、外联部、策划部、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组成。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理事会,管理协会日常事务并对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

第八条本协会会长原则上由校团委学生会副主席兼任,拥有协会的最高决策权,从思想上指导协会的工作开展,从方向上把握协会的运行方式,对主体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

哈尔滨华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章程

哈尔滨华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章程

附件1哈尔滨华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组织的名称为哈尔滨华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属哈尔滨市团市委直属服务队,本组织接受学院团委的指导,参加全国青年志愿者的统一行动。

第二条本协会是学院团委指导的全院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积极推动我院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协会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我服务,我快乐”为口号。

并结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我院志愿者工作的有效落实,高效开展;促进协会的繁荣与发展,保障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任务第六条改善社会风气,建立温馨、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改善校风,为建设和谐发展的广厦学院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

第七条培养在校青年的公民意识、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青年健康成长。

第八条为学院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服务的范围包括扶贫济困、帮孤助残、青少年援助、医疗保健、环境保护等。

第九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我院师生员工以及校外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规划、组织全院性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在学院团委的授权和监督下,协调、指导各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工作;联合相关社团组织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开展和加强与兄弟院校和全国各志愿者组织或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面向全院青年公开招募志愿者,培养青年志愿者及协会的管理者,建立一批由协会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第十四条培训青年志愿者。

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3)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迟到或二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青年志愿者协会处理。

第六章:活动制度第一条:协会全体成员,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

发扬“立足校园,服务师生,走向社会,锻炼自我“的活动宗旨。

第二条:协会全体成员应服从理事会和主席团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协会的指示,确保协会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第三条:协会全体成员应遵照学院的领导、团委的安排,协调好学院其他组织、社团之间的关系,为学院的建设积极努力工作。

第四条:各部部长可携带本部成员自行参加一些有益于社会人民和组织的活动,活动前写出详细的计划、人员安排、交由主席团审批,办公室协调分配。

第五条:各位成员也可利用自身的条件,发挥个人特长,积极主动的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

第六条:活动结束各部要写好活动总结交于办公室备案,作为评优标准。

第七条:活动的准备工作:(1)对于每一件具有可实施性的工作,须由协会主席团集体商议。

讨论通过后,方可上报理事会和团委批准,然后制定详细的计划。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向队(部)员公布实施。

(2)对于协会全体成员参与的活动,由办公室拟定出详细的计划方案,全体干部经研究划分好各自的职责和主要承担的工作进行合理的分派,责任分明。

(3)申请准备好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经费进行合理的利用。

所有物品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分配。

(4)协会文宣传部与网络信息部应充分做好活动前后宣传工作,宣传资料由文宣传部与网络信息部负责自行收集整理,交于办公室审核修正后,方可见报,必须每次活动一宣传,保证以板报形式出现,也可以网站、报纸等多种形式处理。

(5)对于各部门所单独组织开展的活动需要报协会讨论上报主席团批准,并拟定出一系列详细的计划措施。

第八条:活动的实施阶段:(1)在活动实施过程中主要负责人应尽心尽力,各司其职,带动全体队员,认真、高效的开展工作。

(2)参加活动的协会成员应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协会的纪律,不得私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者,须向主管领导申请后方可离开。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本(三篇)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本(三篇)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本本组织的名称是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组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的性质和任务组织是由一群热心公益事业的青年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组织的任务是组织和发展青年志愿者,以提倡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青年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第二条组织的宗旨和原则组织的宗旨是弘扬志愿精神,倡导互助友爱,服务社会,培养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组织的原则是自愿参与,平等互助,负责任,奉献社会。

第三条组织的注册和名称组织依法注册成立,全称为“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组织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在名称中加入地域或其他标识。

第二章组织的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的组织形式组织按照民主和集体领导的原则,建立自己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

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执行机构是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五条会员大会1. 会员大会是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组织的会员全体组成。

2.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要事项可以随时召开。

3. 会员大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理事会成员,审议和通过组织的重要决策和发展规划,修改组织章程等。

4. 会员大会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会员表决或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照决议内容进行执行。

第六条理事会1. 理事会是组织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组成,理事会的人数为不少于5人,不多于11人。

2.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组织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监督和指导组织工作的开展,决策和处理组织的重要事务等。

3. 理事会由理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组织会议,决议以多数票通过。

第七条秘书处1. 秘书处是组织的日常运行和事务处理机构,由秘书处长和秘书组成。

2. 秘书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理事会制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的日常运行和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等。

第八条部门和项目组织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不同部门和项目,通过部门和项目的工作开展,组织的工作可以更加细分和专业化。

第三章组织的义务和权益第九条组织的义务1. 组织的义务是服务社会,根据组织的宗旨和任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2023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本

2023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本

2023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扬青年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爱心和奉献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名称与宗旨第二条组织名称:2023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三条本会宗旨:1. 弘扬奉献精神,倡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进步。

2. 关注和帮助青少年成长,在奉献中塑造自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 加强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培训、管理和评价,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会依法登记,属于法人社会组织。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秘书处、分支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志愿者支部(根据需要设立)。

第六条常务理事会是本会的决策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组成。

第七条秘书处是本会的执行机构,设立秘书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职员。

第八条志愿者支部是本会的基层组织,负责本会下属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分支机构是本会在不同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负责推动本会的宗旨和工作。

第十条本会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志愿服务行业的研究、培训和交流等工作。

第十一条本会设立监事会,负责对本会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会员管理第十二条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类。

第十三条个人会员条件:1. 年满18周岁,并在国家法定年龄退休之前。

2. 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备从事志愿服务的能力和意愿。

3. 承认并接受本会的章程和工作方针。

第十四条单位会员条件:1. 注册成立并依法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备为青年志愿者提供资源和支持的能力。

3. 承认并接受本会的章程和工作方针。

第十五条个人会员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加入志愿者支部。

第十六条个人会员在志愿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第十七条单位会员应履行会员权益和义务,并根据要求向本会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会费制度,会费的缴纳和使用按照会员大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决议执行。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青年志愿者群体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作用,激发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以自愿参与为原则,以青年志愿者为主体,通过开展各类志愿活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联合会的宗旨是:团结青年志愿者、倡导奉献精神、传递阳光正能量、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联合会设立会长、副会长及部门负责人。

会长为联合会的组织者和总负责人,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五条联合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及部门负责人担任常务理事,负责联合会日常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第六条联合会设立各个部门,包括活动策划部、宣传部、志愿服务部等,各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相关的志愿活动。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七条联合会的会员是指志愿加入联合会的个人,会员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奉献精神。

第八条会员的加入需经过联合会的审核,并缴纳相应的会员费用。

第九条会员有权利参与联合会组织的各类志愿活动,并享受相应的权益。

第十条会员有义务遵守联合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履行自己的志愿者职责。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联合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捐赠和赞助。

第十二条联合会的资金应用于组织的日常运作、志愿活动的筹备和执行,以及公益项目的支持。

第十三条联合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公开财务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章程修改第十四条对于章程的修改,需通过联合会的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表决,获得过半数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自通过后生效,与联合会的其他规章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对于本章程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修改,经会员大会讨论和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本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本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组织、规范、推动和发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激发和发挥广大青年志愿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促进青年志愿者服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名称和性质第二条组织名称: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本联合会”)。

第三条性质:本联合会是全国性、非营利性的青年志愿者组织,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条本联合会的泛指为承诺具有志愿精神的青年,团结、引领、动员无偿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青年团体成立的联合组织。

第五条本联合会的宗旨是:团结、引领、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积极投身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发挥青年志愿者的模范引领作用,为社会进步和谐,青年成长成才,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六条本联合会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中国青年发展政策,执行国家青年助力政策,大力发展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进行积极有益、广泛覆盖、多样化、长期稳定的志愿者服务,推动青年个人成长、社会服务、国家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

第三章任务和职责第七条本联合会的任务是:(一)全面负责本地区(或全国)范围内的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

(二)制定青年志愿者服务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并协调、监督和推进其实施。

(三)开展青年志愿者培训、评定、展示和奖励,提升青年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联络、沟通和合作相关部门、组织和团体,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与社会发展的融合。

(五)保护青年志愿者的权益,协调解决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六)组织和开展青年志愿者的社会实践、文化交流、学习教育和体验活动。

(七)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的宣传、推广和报道工作。

第八条本联合会的职责是:(一)组织青年志愿者编排和执行服务计划,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组织青年志愿者的培训、考核和激励工作。

(三)建立并完善青年志愿者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四)开展志愿者招募、选拔和管理工作。

(五)与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协同合作,共同推进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六)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社区建设和公益项目。

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简称“青志联”)由我院志愿从事公益活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各志愿服务团队组成。

第二条青志联通过组织和规划全院青年志愿者工作,为社会和学校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培养青年的社会历史责任感,锻炼青年奉献社会的能力,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为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青志联奉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以“奉献社会、服务、教育青年、锻炼自我”为宗旨。

第四条青志联接受院委领导,接受院团委指导,接受广大团员青年的监督,在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聘请院团委主管志愿服务工作的老师担任青志联秘书长,代表院团委对青志联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主要工作第六条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适应高等学校培养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棒人要求,推进青年志愿者工作“阵地长期化、活动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

第七条培养青年学生的奉献意识、奉献精神和奉献能力,为青年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第八条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建设、支持城镇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心理健康、大型赛会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第九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照顾的社会成员提供帮助。

第十条定期向全院各部门通报青年志愿者活动情况,做好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宣传工作。

第十一条统筹、规划、协调我院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工作,组织、规划青年志愿者活动。

第十二条加强与校内外学生组织、社团的交流。

第三章会员及其权利义务第十三条凡根据相关规定由我院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各青年志愿者组织,通过正规途径申请获得许可后均可成为联合会团体会员,并接受联合会的领导。

第十四条团体会员的权利(1)报青志联批准,确定、变更其志愿者组织名称,赋予该组织负责人相应权利;(2)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根据青志联决议精神,独立自主的管理本组织事务;(4)监督青志联工作,并有权对联合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5)向青志联会员;(6)要求青志联协调其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校园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校园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校园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使该组织更加完善的为他人服务、为社会奉献,根据我校、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协会章程。

本章程共分为总则、志愿者、志愿者组织机构、任务、工作管理制度、志愿者行动评选推荐表彰办法等六部分。

第一条本组织的名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安全青协,本组织是院团委下直属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学生组织,通过组织和指导在全院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第二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积极推动我校、我院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大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本协会以“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突出特色、志愿奉献”为志愿服务指导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并结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第四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服务社会,奉献爱心,成为热爱祖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文明建设,营造富有特色的文化氛围。

第二章志愿者第五条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技能等资源,“完善自我,辐射他人”自愿为社会为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六条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安全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登记并签定《青年志愿者证》、参加服务活动的在校大学生。

第七条志愿者入会的程序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注册并签定《青年志愿者证》。

第八条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提供的相关培训及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文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文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青年志愿者服务行动,发挥青年志愿者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依法设立本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第二条本联合会的名称为“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英文名称为“Youth Volunteer Association”。

第三条本联合会的宗旨是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指导思想,推动青年志愿者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和谐建设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联合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青少年教育、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文化传承、公益活动等方面。

第五条本联合会坚持自愿参与、互助友爱、公开透明、独立运作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六条本联合会的成员主要由具备志愿者身份的青年人组成,接受本章程的约束。

第七条本联合会的财产以及工作成果归本联合会所有,不可私自挪用或转让。

第八条本章程的修订必须经过联合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联合会设有理事会、秘书处和监事会。

第十条理事会为本联合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主席团、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十二条主席团负责联合会的日常工作,召集理事会会议,并向外界代表联合会。

第十三条秘书处实施理事会的决策,负责联合会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并负责编制和保管联合会的档案。

第十四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联合会的活动,对联合会的财产、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临时需要召开会议的,可以由主席团决定。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六条本联合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十七条加入本联合会的普通会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志愿者身份,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二)遵守联合会的章程和决议,维护联合会的形象和利益;(三)按照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八条荣誉会员由理事会邀请或会员推举产生,对联合会有显著贡献或有特殊影响力的人士可以成为荣誉会员。

第十九条会员有权利参与联合会的活动和管理,有言论、选举、监督的权力,并享有联合会提供的相关服务。

湘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湘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湘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湘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XianNan Unversity Volunteers Association,简称:青协)是由志愿从事学校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的湘南学院在校学生组成的学校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湘南学院院团委指导、团体联合会监督下的由湘南学院在校学生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的前提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秉承“宣传理念,奉献社会,服务他人”的活动宗旨,以志愿服务为主要活动内容,以和谐为导向,倡导服务精神,为学生和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尊重差异性和特殊性,充分激发志愿者的服务激情,发挥服务主体的能力特长,提供高效、优质的志愿服务。

第四条湘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是指在就读于湘南学院期间,以自愿为原则,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在服务团志愿者运行项目体系内,服务学院、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志愿者。

第五条本协会是湘南学院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湘南学院,接受湘南学院团委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共青团湘南学院委员会的指导。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协会的活动范围(一)开展有持久效益的环保活动;(二)走访社会扶贫救济的机构,如孤儿院,敬老院等,弘扬学子爱心及社会公德责任心;(三)青少年思想教育,义务咨询;(四)与郴州市的志愿者协会密切合作,为郴州市城乡发展、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学校、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六)开展与学校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七)其他公益志愿服务。

第三章会员本协会分个人会员与团体会员两种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个人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对自已的行为负责;(二)具有湘南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三)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拥护志愿服务精神,不利用志愿活动从事任何盈利性行为;(四)遵守本协会组织纪律,履行入会手续,均可成为本协会个人会员。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本(3篇)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本(3篇)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和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促进青年成长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立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

第二条联合会的宗旨是:团结引导和服务广大青年志愿者,促进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支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青年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培训、交流、奖励、宣传等各类活动,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常态化和专业化。

第三条联合会的工作主要包括: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理念和精神,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志愿者培训和管理,建立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等。

第四条联合会的行为准则是:坚持志愿、奉献、友爱、互助的原则,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传递正能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联合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

理事会是联合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会发展方针、决策重大事务。

第六条联合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是联合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理事会的决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第七条联合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

秘书处是联合会的具体工作执行机构,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会员管理、志愿者招募和培养等工作。

第八条联合会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由专业志愿者组成。

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相关专业的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联合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第十条团体会员必须是有志愿服务需求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各类组织或单位,经联合会审批通过,缴纳会员费后方可加入。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自愿参与志愿服务的个人,申请入会经联合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加入。

第十二条会员权益包括:参与联合会组织开展的活动、享受相关培训和交流机会、参与决策和选举、发表意见和建议等。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包括:遵守联合会章程的规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保护联合会的声誉和利益、履行会员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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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本会所在地为**大学。

第二条本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大学生组成的非营利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本会接受湖南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株洲市志愿者行动中心的业务指导,接受共青团**大学委员会的领导。

第四条本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本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本会宗旨为“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社会精品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为学校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六条本章程所称理事会由志愿者联合会会长、副会长、团支书。

第七条本章程所称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部长、各学院分会会长组成。

第八条本章程所称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团支书组成。

第九条本会基本任务主要为:
(一)改善校园风气和人际关系,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二)从事扶贫济困、扶弱助残、支教助学、法律援助、科技推广、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城镇发展、社区服务、抢险救灾等大型社会活动以及无偿献血、紧急救护等红十字服务、其他公益事业;
(三)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分会开展工作;
(四)适应**大学志愿者工作发展的需要,推动**大学青年志愿服务体系
和多层次志愿者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五)培养**大学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六)选拔、培训青年志愿者;
(七)开展与其他地区各高校志愿者组织、民间公益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本会实行注册会员和常任会员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填写报名表;
(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各二级学院发给“中国志愿者注册登记证"和"中国志愿者胸章”。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根据本会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三)获得本组织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五)可请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会报告工作;
(五)维护本会的利益和形象;
(六)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中国志愿者注册登记证"。

第十五条会员用本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经理事会批准。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六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每一年开一次,必要时须经理事会研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审议全体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决定终止事宜;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举行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校团委审查并经志愿者指导中心老师批准同意后方可。

第十九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校青协会长、副会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协会机构设置;
(七)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月召开两次会议;时间由会长决定,但应由志愿者指导中心老师、理事会商议。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每周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推迟或取消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决定,但须征求志愿者指导中心老师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本会的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团支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考核和选拔常任会员的权利;
(四)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和指导本会日常工作;
(二)监督和审核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三)对会长的工作提出建议;
(四)对本会的重大决定最后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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