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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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代理协议
运营商代理协议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运营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加盟代理
甲方品牌产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营商品牌代理情况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开设“XXX品牌”公司,并指定乙方为“品牌名称”上述地区品牌加盟运营商。
2、除乙方上述区域代理上述品牌产品外,甲方不得将上述
品牌授权区域合作其他运营商;
4、乙方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乙方未经
甲方授权不得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二条合同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
期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三条费用结算
1、品牌加盟代理费
品牌加盟代理费元(大写:圆整)。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品牌加盟代理费,不得拖延。
2、履约保证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品牌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个月
内,在乙方无违约且注销加盟公司、撤除其店面招牌、工作物
品等其他与甲方相关营业象征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乙
方有拖欠甲方款项(包括货款、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甲方可由品牌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的经营指导。
2、甲方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新服务项目研发和创新。
3、凡未经甲方公司盖章确认的,甲方相关人员无权处理甲
方的债权、债务。
4、甲方为乙方提供提供完整的人员及技术培训,包括技术
培训、产品培训、销售培训、标准化管理培训等。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方案进行终端生动化形象
和规范化营销推广。
2、乙方必须保持与甲方的发展、营销战略相一致,以负责
的态度积极维护公司品牌与产品形象,避免任何有损品牌与产
品形象的行为产生。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及价格体系,在加盟代
理区域内全力以赴进行市场推广。
4、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市场指导不得跨区域经营,否则甲方有
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取缔其代理资格。
5、乙方每月及时向甲方回馈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销售情况、客
户档案数据、同类竞品信息、辖区市场可利用的资源信息、辖
区市场经济环境和与行业有关的信息等,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填
报各类市场调研报表,月度销售报表等,执行甲方的有关市场
运行管理规定及操作规范。
6、乙方终止合同时,在终止合作之日起7日内,乙方不论任何理由必须注销加盟公司、自行拆除该店装修。乙方均须放
弃使用甲方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甲方。
7、甲方品牌属专利保护,乙方有义务在所属区域内协助甲
方打假,对甲方产品形象进行维护,发现假冒、仿造等产品应
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甲方对举报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8、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外,乙方均须及时结清
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
9、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独立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负责承接业务的质量和安全,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2、乙方出现私自转让经营场所、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损害甲方名誉或者销售假冒甲方产品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守约方将暂时中止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4、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
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七条其它约定
1、在合作过程中,若对本合同内容、条款进行的任何变更、修改、补充、终止等,均需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加盖双方公章才有效。
2、除合同外,其它双方间往来之报价资料,补充合同、订单、确认书、对帐单等均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共同构成双方具体权利义务之依据。
3、未经甲方总部书面盖章授权,乙方不得向甲方任何人员提供任何方式的借款,转货及借货,由此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4、甲、乙双方的通迅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以本合同书确定的为准,如一方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本合同上的通迅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向对方发送文件、有关资料时视为已向对方送达。
5、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合同引起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甲方保留对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