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医疗废物各项制度
诊所医废废物管理制度范本(2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加强诊所医疗废物管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诊所所有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三、组织管理1. 诊所设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诊所医疗废物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由诊所负责人、医务科负责人、护理部负责人、环保科负责人等组成。
3.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 医疗废物分类(1)感染性废物:如使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各类穿刺针、各类敷料、废弃的血液、体液、组织、器官、病理标本等。
(2)病理性废物:如手术中切除的组织、器官、病理标本等。
(3)损伤性废物:如废弃的锐器、玻璃制品等。
(4)药物性废物:如过期、变质、失效的药品、生物制品等。
(5)化学性废物:如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等。
2. 医疗废物收集(1)各科室设立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容器上应标明废物类别。
(2)医务人员在产生医疗废物时,应将废物分类放入指定的收集容器中。
(3)禁止将医疗废物混装,禁止将非医疗废物混入医疗废物容器。
3. 医疗废物暂存(1)各科室设立医疗废物暂存处,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医疗废物暂存容器。
(2)医疗废物暂存处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污染。
(3)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定期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4. 医疗废物运送(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2)医疗废物运送车辆应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3)医疗废物运送时,应使用专用包装物,并密封包装。
(4)运送过程中,应避免污染环境。
5. 医疗废物处置(1)医疗废物处置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2)诊所与医疗废物处置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3)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诊所医疗废物各项制度
诊所医疗废物各项制度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废物分类管理-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五大类。
- 各类废物应使用不同的容器进行收集,并明确标识。
2. 废物收集与储存- 医疗废物应由专人负责收集,并定期进行。
- 收集后的废物应存放在指定的废物储存室,并保持储存室的清洁与通风。
3. 废物处理流程- 废物处理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
- 感染性废物应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焚烧或深埋。
- 病理性废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4. 废物运输管理- 废物运输应使用专用车辆,并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密封性。
- 废物运输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并遵守相关运输规定。
5. 废物处理记录- 所有废物的处理过程应详细记录,包括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
- 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以备查询。
6. 废物处理人员培训- 所有参与废物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了解废物分类、收集、储存、处理和运输的相关知识。
- 培训内容包括废物处理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情况处理。
7. 废物处理应急预案- 制定废物处理应急预案,以应对废物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
- 预案应包括应急响应流程、责任人员、应急物资准备等内容。
8. 废物处理监督检查- 定期对废物处理流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9. 废物处理法规遵守-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医疗废物处理的法律法规。
- 定期更新法规信息,确保诊所废物处理工作符合最新法规要求。
10. 废物处理信息公开- 诊所应向公众公开废物处理的相关信息,包括废物处理流程、处理结果等。
- 公开信息应真实、准确,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可以确保诊所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口腔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
口腔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口腔诊所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包装、标识、储存、运输和处置工作,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
1.2 口腔诊所应遵循国家及地方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标准,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理。
二、医疗废物分类2.1 口腔诊所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两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污染的敷料、手套、注射器、针头、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品等。
(2)非感染性废物:包括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敷料、手套、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非感染性物品等。
2.2 口腔诊所应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准确分类,确保分类后的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三、医疗废物包装3.1 口腔诊所应对医疗废物采用专用包装物进行包装,包装物应具备防水、防渗透、防破损等功能。
3.2 包装物应贴上清晰的医疗废物标识,并根据废物类型进行分类包装。
3.3 包装物应紧密封口,防止废物泄漏。
四、医疗废物储存4.1 口腔诊所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储存间,储存间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泄漏等功能。
4.2 储存间应按照医疗废物分类,分别存放感染性废物和非感染性废物。
4.3 储存间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五、医疗废物运输5.1 口腔诊所应按照相关规定,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运输。
5.2 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废物包装完好,防止泄漏。
5.3 运输记录应完整,包括废物来源、种类、数量、运输时间等信息。
六、医疗废物处置6.1 口腔诊所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6.2 处置单位应按照医疗废物特性,采取高温焚烧、化学消毒、填埋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培训与宣传7.1 口腔诊所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医疗废物管理意识。
7.2 口腔诊所应定期组织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宣传,加强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诊所医疗垃圾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诊所医疗垃圾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诊所负责人为本诊所医疗垃圾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医疗垃圾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 设立医疗垃圾管理小组,由诊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垃圾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垃圾的收集、暂存和运送。
4.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负责对诊所医疗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医疗垃圾分类1. 医疗垃圾分为以下四类:(1)感染性废物:如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组织、器官、尸体等。
(2)损伤性废物:如注射器、输液器、针灸针、刀片、剪刀等。
(3)药物性废物:如过期、失效、变质、废弃的药品、药瓶、药盒等。
(4)化学性废物:如废液、废渣、废棉等。
四、医疗垃圾收集与暂存1. 各科室应按照分类要求,将医疗垃圾分别放入专用收集袋,并标明类别。
2. 医疗垃圾收集袋应使用黄色、防渗漏材质,袋口封闭,防止泄漏。
3. 医疗垃圾暂存场所应设在安全、通风、干燥、防鼠、防虫的区域,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4. 医疗垃圾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时限应及时清运。
五、医疗垃圾运送与处置1. 医疗垃圾运送应由专人负责,使用专用车辆,确保运送过程安全、卫生。
2. 医疗垃圾运送过程中,应防止泄漏、遗撒,不得污染环境。
3.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对诊所医疗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监督检查1. 诊所应定期对医疗垃圾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医疗垃圾管理小组应定期向诊所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诊所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七、奖惩1. 对在医疗垃圾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诊所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诊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药店、化验室等。
第三条医疗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毒性或其他危害特性的固体、液体、气体和辐射性废物。
第四条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谁产生、谁管理”的原则,责任明确。
第五条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应制定医疗废物管理方案,明确管理责任、流程和要求。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理。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包装第七条医疗废物应根据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尖锐器械、药物废物、辐射性废物、普通医疗废物等。
第八条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根据分类要求将医疗废物进行正确包装,并标明内容物名称、产生单位、包装日期等信息。
第九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等具有特殊危害的医疗废物应使用专用的标识和包装袋进行包装。
第十条尖锐器械应采用专用的容器进行收集和包装,并标明“尖锐器械”字样。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储存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或相关单位应设立医疗废物收集站点,明确地点及时间,保障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收集。
第十二条收集站点应设置固定的医疗废物容器,并配备必要的专用工具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收集站点应做好医疗废物储存记录,包括储存时间、重量及储存位置等信息。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要求储存,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集中处理,避免交叉污染。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运输和处置第十五条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获得相关资质和经过专门培训,保障医疗废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医疗废物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第十七条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符合相关标准,对医疗废物进行安全处理,包括焚烧、消毒、填埋等方法。
第十八条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应建立医疗废物处置记录,包括处理时间、处理量及处置方式等信息。
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最新版
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最新版一、目的和范围: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最新版的制定,旨在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
本制度适用于诊所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科室和部门,确保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得到科学、规范的处理。
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全体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视程度,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在日常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因其性质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直接或间接危害的废物。
根据其特性,医疗废物可分为以下五大类:1. 感染性废物:指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
此类废物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过的医疗用品,如注射器、针头、输液器等;- 污染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 病原体培养物、标本、疫苗等;- 污染的手术器械、衣物、床单等。
2. 损伤性废物:指尖锐、切割或刺破性的废物,可能导致人体伤害。
例如:- 玻璃试管、安瓿瓶、破碎的医疗器械等;- 一次性医疗锐器,如针头、刀片、缝针等。
3. 病理性废物:指由人体组织、器官、胚胎、尸体等产生的废物。
包括:- 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 流产物、死胎;- 病理切片后的剩余组织等。
4. 药物性废物:指过期、废弃或因其他原因不再使用的药品及其包装物。
包括:- 过期的药物;- 被污染的药物;- 废弃的药物制剂及包装材料等。
5. 化学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化学危害的废物。
包括:- 化学试剂、消毒剂、实验室废液等;- 电池、光源等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废物;- 临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化学废物。
各类医疗废物均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包装、运输、处理和处置,以确保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三、职责:为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明确各部门职责至关重要。
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
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诊所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暂存、处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分类管理,规范操作;(三)环保优先,资源利用;(四)协同配合,社会参与。
第四条本诊所应设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诊所应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暂存、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本诊所应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医疗废物管理的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本诊所应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档案,记录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暂存、处理等情况。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与收集第八条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口罩、防护服、隔离衣、手套、帽子、护目镜、消毒液、废弃的医学标本等;(二)损伤性废物:包括针头、刀片、玻璃瓶等;(三)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的药品及其包装物等;(四)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汞血压计等;(五)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药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第九条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进行收集,分别放入指定的废物容器或包装物中。
第十条医疗废物容器或包装物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防止废物渗漏;(二)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文字;(三)能够方便地开启和关闭;(四)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并在包装物上贴上标签,注明废物类别、产生时间、产生部门等信息。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废物容器或包装物,确保废物分类收集正确,容器或包装物完好无损。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运输与暂存第十三条医疗废物运输应遵循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
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处理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个体诊所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管理职责,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管理和处理。
第四条个体诊所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配置必要的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和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个体诊所应制定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个体诊所应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暂存、处理和处置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与收集第七条个体诊所应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等类别,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
第八条个体诊所应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工作,负责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包装、标签标识等操作。
第九条个体诊所应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记录制度,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信息,并由经办人签字确认。
第十条个体诊所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与其他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避免交叉污染。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运输与暂存第十一条个体诊所应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设立医疗废物暂存场所,要求其合理选址,有明显的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第十三条个体诊所应按照医疗废物的类别和特性,合理配置收集容器和包装材料,确保医疗废物的密闭、防渗、防漏、防刺等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个体诊所应建立医疗废物暂存记录制度,记录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暂存时间等信息,并由经办人签字确认。
诊所医疗废物各项规章制度
诊所医疗废物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诊所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诊所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职责,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第四条本诊所应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
第二章医疗废物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本诊所应设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诊所负责人为本诊所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医疗废物管理方案。
第六条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应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医疗废物管理能力。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收集与包装第八条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目录进行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容器或包装物,标明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第九条医疗废物容器或包装物应具备防渗漏、防遗撒、防刺穿等功能,确保废物安全运输。
第十条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应避免与其他废物混合,防止交叉污染。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运送与暂存第十一条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应专用,具备防渗漏、防遗撒等功能,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应合理选址,具备明显的警示标识,采取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限,及时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第五章医疗废物的处置第十四条医疗废物应按照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焚烧、消毒、填埋等处置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六条医疗废物焚烧产生的废渣、废气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不能焚烧的医疗废物应消毒后集中填埋。
2024年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医院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令第____号文件,关于《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及《环境保护法》规定,根据医院医疗、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
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污物。
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____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____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五、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须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____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可自行处理和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____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焚烧。
九、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了加强诊所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原则: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分类收集、规范运输、安全处置的原则,确保医疗废物的全程管理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二、医疗废物的定义和分类2.1 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2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几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三、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3.1 诊所应设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人和职责。
3.2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负责日常医疗废物的回收、处理和监督工作,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暂时贮存和处置进行指导和检查。
四、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4.1 诊所应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4.2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别放入符合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并标明医疗废物标识。
4.3 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应保持完好,防止废物泄漏和污染。
五、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5.1 诊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和设备,不得露天存放,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5.2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采取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并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六、医疗废物的运输6.1 诊所应使用专用运送工具,确保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6.2 医疗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渗漏、遗撒和污染环境,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将废物送至暂存地点。
七、医疗废物的处置7.1 诊所应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遵守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
7.2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处置能力和资质,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八、医疗废物的登记和记录8.1 诊所应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和记录制度,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信息。
医院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阅读目录: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医疗废物临床管理制度门(急)诊诊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医疗废物暂存处、专用运送工具消毒制度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人员个人防护制度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人员体检及健康管理档案制度胎盘、死胎、死婴处理制度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一、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特别是儿童接触医疗废物。
(3)暂存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危险品”“禁止吸烟、饮食”“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的警示标识,且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4)暂存处设施完善,包括防鼠、防蚊蝇、防盗设施和个人防护消毒设施。
内设有上、下水,便于清洁消毒,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5)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医疗废物应分别存放在容器内,不得混装,存放设施工具上应有明确标识。
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中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6)房间布局符合医院感染要求,应包括办公间、更衣间、医疗废物存放间转运车存放间。
(7)医疗废物转交后,及时对暂存点、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登记。
(8)定期检查暂存处医疗废物存放容器,对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9)暂存处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一旦发生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0)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一旦发生应按照应急方案进行处理。
二、医疗废物临床管理制度1.存放要求:(1)临床科室设污物处置间,有明确标识。
(2)禁止医疗废物在非收集点倾倒、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
2.分类收集:(1)感染性和病理性医疗废物丢弃在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废物丢弃在黄色医疗废物专用锐器盒内,特殊感染性废物丢弃在双层黄色垃圾袋内。
(2)在盛装前对垃圾袋和锐器盒进行检杏,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3)锐器盒必须一次性使用,放置在便于丢弃的地方。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诊所)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诊所)
1. 医疗废物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尖锐器械等。
2. 医疗废物收集和存放:设立合适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不同类别的废物要分别收集,并妥善封存以防止泄漏。
3. 医疗废物运输:诊所须与合格的医疗废物运输公司签订合同,确保废物的安全运输,并及时将废物送往指定的处理场所。
4. 医疗废物处理:医疗废物必须送到经过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专业医疗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置,包括焚烧、消毒、粉碎等。
5.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培训:诊所应对相关医疗废物管理知识进行培训,确保管理人员能够正确操作废物收集、存放和处理等环节。
6. 废物处理记录和报告:诊所应建立健全的废物处理记录,记录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理日期等信息,并按照要求向环境保护部
门进行报告。
7. 废物管理与监督:对医疗废物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这些措施旨在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和传播疾病,并确保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理,防止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诊所医废废物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确保诊所内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管理,预防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1. 诊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增强管理意识,落实管理措施和工作职责。
2. 设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本诊所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暂存、运输和处理等工作。
三、设施与设备1. 诊所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如专用暂存室、密闭式收集容器等。
2. 诊所应配备医疗废物专用运送工具,如专用运送车、收集袋等。
四、分类与收集1.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2. 各类医疗废物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分类收集:(1)感染性废物:使用黄色专用包装袋,袋口处封口严密,外贴警示标识。
(2)病理性废物:使用黄色专用包装袋,袋口处封口严密,外贴警示标识。
(3)损伤性废物:使用黄色专用包装袋,袋口处封口严密,外贴警示标识。
(4)药物性废物:使用红色专用包装袋,袋口处封口严密,外贴警示标识。
(5)化学性废物:使用棕色专用包装袋,袋口处封口严密,外贴警示标识。
3. 收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医疗废物。
五、暂存与运输1. 医疗废物应在专用暂存室进行暂存,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2. 暂存室应保持通风、干燥、整洁,定期进行消毒。
3. 医疗废物运送时,应使用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指定路线运输,避免泄露、遗撒。
4. 运送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六、处理与处置1. 医疗废物应交给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2. 诊所应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应急处理1. 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部门。
2. 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监督检查1. 诊所应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模板
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本诊所内所有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储、运输和处理。
2. 诊所应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执行本制度。
3. 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并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医疗废物分类1.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2. 各类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并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容器进行收集。
三、收集与存储1. 医疗废物应由专人负责收集,并确保在收集过程中不会造成污染和泄露。
2. 收集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并定期清洁消毒。
3. 医疗废物应存放在指定的存储区域,存储区域应有防泄漏、防鼠、防蚊蝇等措施。
四、运输1. 医疗废物的运输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并使用专用的运输工具。
2. 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无污染。
五、处理1. 医疗废物的处理应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2. 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理的规定和标准。
六、记录与报告1. 诊所应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存储、运输和处理情况。
2. 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自检,并形成报告,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
2. 通过宣传材料、会议等方式提高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八、监督检查1. 诊所管理层应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诊所的具体需求。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8篇范例).doc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8篇范例)医疗废物处置制度篇1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污水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我诊所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医疗废物及污水履行管理职责,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医疗废物及污水的安全处置及管理。
二、被血液、体液污染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床单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三、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个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四、医疗废物桶并加盖,医疗废物、利器盒分类收集。
五、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39;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
医疗废物暂存不得超过48小时。
六、安瓶、针头等利器应放入利器盒内,医疗废物每日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交由大地维康及时处置。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
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九、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外运、外卖。
医疗废物处置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应做好记录,并签名。
收集总量应与运出诊所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医疗产生的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汇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十一、每月对污水进行一次采样,标本送往安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污水检测,检测结果及时存档。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篇2一、医疗废物的回收工作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回收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管理。
诊所医疗废物各项制度(全)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
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
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1.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2.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包括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3.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4.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5.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医疗废物监督考评制度1、负责人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本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四篇)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保障医务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疾病控制中心等。
第三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有毒、有害或其他危险特性的废弃物。
第四条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国家和地方行业标准。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及标识第五条医疗废物应按照其性质、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分为四类:(一)感染性废物:指具有传染性并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物,包括感染源性废物和感染性病理性废物。
(二)化学性废物:指含有或携带有化学物质,并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物,包括临床化验废液、废药品、药瓶、药品包装物等。
(三)放射性废物:指由医学影像学、核医学、核能技术和放射治疗等活动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
(四)其他废物:除以上三类以外的其他具有危害性的废物。
第六条医疗废物应根据其分类,在容器上粘贴相应的标识标签,明确废物的分类和危险性。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处理与处置流程第七条医疗废物的处理与处置应按照合理的流程进行,包括收集、储存、分运和最终处置。
第八条收集医疗废物时,应使用专用储物容器,容器应具备耐腐蚀、防漏性能,并设有密封装置。
第九条收集容器应放置于指定的区域,不得随意摆放或与其他废物混合。
第十条收集容器应定期清理,确保容器的干净和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应储存于专用的储存区域,储存区域应设有警示标识和安全通道。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的分运应由专业公司负责,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泄漏或渗漏,不对公众和环境造成危害。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的最终处置应根据其分类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包括焚烧、灭菌、消毒等。
第四章人员培训和安全防护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应接受医疗废物处理与处置的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理方法。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在处理医疗废物时,应佩戴防护设施,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等,确保自身安全。
2023年诊所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四篇)
2023年诊所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四篇) 诊所医疗废物处置治理制度篇一</h3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治理,有效预防和掌握感染,确保医疗安全,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体安康。
依据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治理条例》以及《医院消毒技术标准》,特制定本院医疗废物处理方案。
一、建立医疗废物治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治理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理领导小组, 负责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日常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的检查监视,进展医疗废物回收。
二、加强医疗废物回收处理贮存设施的配备和保障,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有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
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回收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展了防护培训。
三、对医疗废物进展分类分袋收集处理1.感染性医疗废物①一次针炎针使用后放置于损伤性废物内;②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四、回收治理1.在回收医疗废物时做好个人防护是极为重要的,必需穿工作服、戴帽子、口子罩、橡胶手套,在回收传染性废物时,戴双层手套,防护用品,并准时消毒清洗。
2.下一步,将与呼和浩特市奕德康医疗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统一由该公司标准化处理。
诊所医疗废物处置治理制度篇二</h3 各医疗科室对医疗废物应严格安全治理,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集中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根据以下要求准时实行紧急处理措施:1、确定流失、泄漏、集中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峻程度;2、医疗废物治理小组应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尽快根据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集中的现场进展处理;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展处理时,应尽可能削减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4、实行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展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琐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5、对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区域进展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峻区域进展,对可能被污染的全部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展消毒;6、参与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展工作。
口腔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最新版
口腔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口腔诊所医疗废物的管理,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口腔诊所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口腔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医疗废物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环保、有效的处理。
第四条口腔诊所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与收集第五条口腔诊所应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将其分为以下两类:(一)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如手套、口罩、隔离衣、废弃的血液、分泌物、排泄物等。
(二)非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不具有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如一次性使用的诊疗器械、药品包装、纸张、塑料等。
第六条口腔诊所应设置医疗废物收集点,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容器,标明废物类别,便于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第七条口腔诊所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感染性医疗废物应单独收集,不得与其他废物混合收集。
(二)感染性医疗废物应采用黄色医用包装袋包装,并在包装袋上标明废物类别、重量、产生单位等信息。
(三)非感染性医疗废物可采用普通包装袋包装,并在包装袋上标明废物类别、重量、产生单位等信息。
第八条口腔诊所应定期对医疗废物进行清运,确保医疗废物不过夜存放。
清运时,应采取防止泄露、扩散等措施,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运输与处置第九条口腔诊所应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将医疗废物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第十条口腔诊所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运输时间、处置方式、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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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
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
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1.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2.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包括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3.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4.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5.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医疗废物监督考评制度1、负责人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本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2、负责对临床、门诊、医技、实验室(有护理人员的)等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不定期检查。
3、负责对医疗废物中转站及垃圾转运人员工作制度。
4、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纳入各科季度综合目标考核;每季度对医疗废物暂时储存中转站的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等进行卫生学监测,并对监测进行分析评价。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距墙壁≥5。
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
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
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
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
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6、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
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戴口罩、隔离帽及手套。
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臵工作。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臵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臵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臵。
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臵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臵时间、处臵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发生医疗废物外泄和意外事故处理的紧急预案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规定;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报告及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6、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7、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8、工作人员应当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9、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培训制度为了更好地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培训计划:1、要求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的文件,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要求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要求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买卖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1、成立管理小组,相关专人(兼职)人员负责收集和处理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相关科室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
登记核对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3、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毁形。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经消毒后统一由石家庄市焚化站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在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5、除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医疗废物外,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6、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运送的专用工具、容器要防渗漏、防遗撒、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容器有警示标识。
7、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8、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在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9、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实验室的废物处置按《实验室废物处理操作规程》执行。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
药物过敏性休克的抢救措施1、立即停用有关致敏药物。
2、平卧、吸氧、就地抢救、分秒必争。
3、肾上腺素0.5—1作皮下注射,必须要20—30分钟后在皮下或静脉注射一次。
4、地塞米松5—10或氢考100—200加入10%葡萄糖中静滴。
5、针刺人中,十宣穴、足三里、曲池等穴。
6、异丙嗪25—50或笨海拉明40肌注。
7、血压不回升时给阿拉明0.375g或洛贝林3—6肌注或静注。
8、如果发生急性喉头水肿窒息时,立即咽后壁注射或地塞米松2,必要时作气管切开。
9、如系链霉素引起的过敏反应,应静注葡萄糖酸钙10。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1、各医疗保洁工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面粘贴警示标识,标明医疗垃圾产生科室和产生日期。
然后填写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本并签名。
2、负责医疗废物收集的工作人员每天2次到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集医疗废物,并通过医疗废物专用电梯和专门的路线运送至院医疗废物暂存地点。
收集时应核对科室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3、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实行专人负责制。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与市政府指定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单位”工人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且登记资料需保存3年。
4、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医疗卫生人员每年必须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3、诊所负责人组织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诊所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病人的配药室。
5、当观察到以上症状时,应规定暂停从业人员作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对诊所从业人员简历健康检查档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疾病的从业人员要及时医疗,以免对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