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转移联单业务问题汇总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操作
(2)企业填写年度申报登记信息情况分为两个部分:企业基本信息和废物产生情 填写单位信息 新增废物信息 况。企业基本信息中部分由企业注册信息中直接导入,如有部分信息不符应当转 到“个人设置”→“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填写废物信息
个人设置-密码修改
� 如需修改用户登陆密码,请依次点击左边功 “个人设置 ”→“ 密码修改 ”进行 能列表的 能列表的“ 个人设置”→“ ”→“密码修改 密码修改” 修改
五、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系统通过转移计划备案、 电子转移联单的信息化操作流程,实现危险 废物从转移计划备案、废物运输到处理处置 状态的全过程监管,动态跟踪和掌握危险废 物的动态流向。本系统的用户包括危险废物 产生源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处置企业,各级 环保部门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填写完毕后,用户可以对已填写信息进行“保存”和“提交”两种操作。如果企业 填写数据没有核实和确认的情况下,企业可点击“保存”按钮,对已填写信息进行 保存,日后可进一步修改后再提交;如用户对所填信息已确认无误,请点击“提交” 按钮提交已填写信息,提交后的信息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申报登记-查询登记
”主要是查看企业以往填写的年 � “查询登记 查询登记” 度申报登记记录。 控制列表数据的状 态和登记年份 查看页面 “申报登 � 依次点击左边功能列表的 依次点击左边功能列表的“ 查询登记 ”,系统进入 “申报登记 ” 记”→“ ”→“查询登记 查询登记” ,系统进入“ 申报登记” 列表中,如下图所示: � 列表列出了企业过去所有的申报登记信息, 如需查看某条信息,请点击该条信息后面的 ”按钮。 “查看 查看”
从列表中选择一个转移计划,点击“查看”按钮,系统转入“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计 划备案表”视图。填写转移联单请点击相应的转移计划上的“填写联单”按钮进入联 单填写页面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08.06•【字号】粤环函[2014]938号•【施行日期】2014.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管理的通知(粤环函〔2014〕938号)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是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抓手,是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廉政风险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工作,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经研究,现就加强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信息平台”)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一、完善申报登记制度,强化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一)对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行按月申报制度。
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自2014年10月1日起,列为国家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的产生单位(上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100吨,名单见附件1)实行月报制度,每月10日前通过省信息平台完成上月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我厅将适时推进省级(10吨≤上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100吨)、市级(1吨≤上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10吨)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按月申报工作。
国家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2014年1~8月份的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须于2014年9月底前通过省信息平台按月补充申报。
(二)对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行按日申报制度。
自2014年10月1日起,全省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要通过省信息平台每天申报危险废物接收、利用、处置及二次产生危险废物等情况。
按日申报实行“零报告”制度,经营单位没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也要每天通过省信息平台报告情况。
二、全面试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切实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全过程监管自2014年10月1日起,危险废物市内转移和跨市转移要通过省信息平台实行电子联单管理。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产生单位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版)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技术支持:广州市广软科技有限公司版本:V_2016.10.18目录1前言 (1)1.1编写目的 (1)1.2适合读者 (1)2浏览器下载及登录指导 (1)2.1浏览器下载 (1)2.2系统登陆说明 (3)3企业注册 (4)3.1注册流程图 (4)3.2注册操作步骤 (4)4系统首页 (6)5通知公告文件共享 (6)5.1通知公告 (6)5.2文件共享 (6)6企业信息管理 (6)6.1企业注册信息查看 (6)6.2企业数据变更管理 (8)6.2.1 业务流程图 (8)6.2.2 业务说明 (8)6.2.3 操作说明 (9)6.3废物产生信息管理 (10)6.3.1 功能说明 (10)6.3.2 操作说明 (10)7危险废物管理 (11)7.1危险废物产生台帐 (11)7.2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13)7.2.1 业务流程图 (13)7.2.2 操作说明 (13)7.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15)7.3.1 流程图 (15)7.3.2 操作说明 (15)7.4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18)7.4.1 业务流程图 (18)7.4.2 功能说明 (18)7.4.3 操作说明 (19)7.4.1 注意事项 (21)7.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2)7.5.1 流程图 (22)7.5.2 功能说明 (23)7.5.3 操作步骤 (23)7.5.4 注意事项 (25)7.6危险废物设施管理 (25)7.7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25)1前言1.1编写目的让固体废物产废企业对新版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中业务办理有初步了解,提高用户对系统的适应能力。
通过介绍了解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让用户能独立在系统中办理各项业务。
1.2适合读者该用户手册适用于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用户。
2浏览器下载及登录指导2.1浏览器下载系统采用最新HTML5作为前端语言,因此对浏览器版本有一定要求,具体支持浏览器版本如下:浏览器下载方法示例:1.打开浏览器,链接至百度搜索:;2.搜索浏览器关键字,例如:Chrome,IE10,IE11选择【普通下载】,下载完成进行安装即可,IE浏览器会受本机操作系统限制请仔细查看,如下图:注意:1.建议使用较新版的Win7/Win8/Win10操作系统。
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发布关于发布《《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的通知粤环〔1997〕177号各市、县(市)环保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我省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广东省危险废物补充名录中所列废物及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征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以及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是指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处置等活动。
收集是指以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等经营为目的,进行危险废物集中的活动。
贮存是指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以处置危险废物为目的而进行的暂时性存放活动。
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第四条 凡在本省内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下称《许可证》)。
《许可证》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五条 《许可证》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或经其授权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签发。
第六条 申领《许可证》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必须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设施、场所。
2019年最新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操作使用说明
及时修正台账信息,直至校验通过。
2.3 危险废物产生台账
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台账信息, 及时掌握辖区内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及时疏导废物处置出路,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日登记经营活动情况。 详细记录收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贮存情况,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 信息平台使用管理
2019年1月
目录
一、省平台建设情况 二、主要业务功能 三、查询统计分析 四、下一步工作
一、省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1月1日正式启用的新版固废管理信息平台。 覆盖省、市、县区三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数据 共享平台。 涵盖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信息 系统,初步实现了危险废物各项管理业务的信息化。 初步搭建起了数据申报采集、业务流转、数据共享和实时统计 分析的动态监管平台。 初步实现省平台与地市环保部门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 初步实现省平台与国家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
2.1 危险废物年度申报登记
仔细核对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 转至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2.1 危险废物年度申报登记
年度申报登记数据,审核权限设在区县级环保部门,已通过审 核的数据,如发现有误,管理部门可通过“数据管理”功能予 以作废或退回处理,重新申报。
2.2 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收集转运单位,应当提前制定危 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报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计划范围内启用转移联单、预约 处理单位派车上门拉运废物。
点击“添加”,启动新一年度管理计划报备工作。 如果上年度产生台账登记不完善,系统会弹出提示。
2.2 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
3.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登记
办理流程
1.在 【企业信息管理】 【经营许可证信息管理】 菜单中填写本单位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中按照处置设施进行登记,处置设置对应各自能够处置的废物种类, 废物种类按照 2016 危废名录进行分类。业务登记完请自行与所属区(县)联 系,确保许可证内容通过区县环保主管部门复核。该项功能将直接影响产废 企业联单的创建,系统将自动核对产废企业的危废种类是否符合经营范围;
2.3
危险废物固废申报登记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主要针对产废企业,要求企业要求上报上一年度危险废物
的产生去向情况,产废企业填写后上报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业务最终备 案通过即可。
在【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菜单完成上一年度的申报登记
工作(例如 2017 年 1-2 月份完成 2016 年申报登记工作) ,要求每年 3 月 1 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4.3
关于手机端 APP
1.关于手机端 APP,手机必须为 Android 操作系统 4.0 以上版本,需具备后置摄 像头(500W 像素以上) ,手机支持 3G/4G 网络。 2.手机端 APP 下载可以扫描系统首页上二维码下载, 也可以在用户注意事项下载 中下载(文件后缀为.apk),下载后拷贝到手机上即可进行安装。
提交待审
环保主管部门确认
是否通过
通过 激活账号 生成企业二维码
结束
注意事项
1.注册时请记好用户名和密码,注意不要混淆大小写或特殊字符; 2.注册时部分资料未齐全可以选择先保存(或注册中途中断未提交) ,之后可以 通过注册进度查询功能,输入用户名调出注册资料; 3.企业注册经纬度请参照填写说明中提及的填写方法,核对清楚后再填写;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操作指南版权: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技术支持:广州市广软科技有限公司版本:V_2019.01.15(一)业务操作指南1.进入【危险废物申报管理】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菜单,点击【说明】按钮可以查看业务操作指南,点击【添加】按钮,进入管理计划填写界面: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业务共分为两页,第一页:管理计划基本信息,第二页: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信息,如下图:3.【第一页:管理计划基本信息】,填写说明如下:A.计划年份:请以系统开放可以选择的年份为准(例如2018年底或2019年初应该完成2019年的管理计划),管理计划主要体现本年度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情况计划,重点是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去向,废物产生时间不做限定;B.类型:如果是第一次填写XXXX年管理计划,请选择【年度备案】,如果年度备案已经通过,但是需要变更内容,请重新添加新的管理计划,类型则选择【变更备案】,注意变更备案必须重新做完整的管理计划;C.计划期限时间:如实填写该备案时间跨度,系统不允许跨年填写,一般请填1月1日至12月31日;D.管理计划填写人、部门联系电话、部门负责人:按公司管理情况填写E.页面下方:上年实际产生量、本年度计划产生量、拟自行利用处置/贮存量、拟委托处置利用量,四项不需要填写,该部分为自动汇总第二页填写的数据后在此展示,当前页面填完后点击【保存】按钮。
(注意:进入第二页选项卡如上图鼠标点击位置所示。
)4.上述步骤保存后进入第二页,【第二页: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信息】,此时分两种情况:A.如果是年度备案,可以点击棕色按钮【加载危废种类】按钮,将导入已在【企业信息管理】 【危废产生信息管理】菜单中添加的本年的危废种类信息;在导入种类之后,您再逐条点击【修改】按钮,进入页面完善各个数量;完善完后,再逐项点击【关联】按钮,关联处置单位或处置设施。
B.如果是变更备案,除了A中所述方法外,还可以点击【导入数据】按钮,选择您在系统中登记的本年的某一条管理计划,并将该条中的所有数据复制,导入数据后,您再逐条点击【修改】按钮,校对各个量是否正确,再在委外或内部两列中逐条点击【关联】按钮,校对关联处置单位或处置设施是否正确。
广东省固废平台-信息变更说明及填写指南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信息变更业务说明及操作指南1.什么是企业信息变更业务?企业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难免出现信息需要修改的情形。
业务一旦不在当前用户办理节点都将不再支持修改。
若企业想修改数据或修正信息时,可以通过该功能,由企业提出申请,环保管理部门进行数据修正。
2.业务办理流程图注意:环保主管部门系统统一设定为市局,只有市一级(包括顺德区)才有变更信息权限3.企业信息变更目前支持哪些信息变更情形?根据系统当前功能,目前支持以下4个变更情形:A.企业注册信息修改;说明:企业注册信息非关键信息支持企业自行修改维护,关键信息中企业的用户名不支持修改,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环保隶属关系、法人联系电话、法人代表、单位类别变更时通过变更申请进行,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变更时请上传最新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信息变更时需同时上传最新的法人身份证信息,其他信息变更时请在变更内容中描述清楚。
B.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作废;说明:申报登记一旦审核将不再支持修改,且一年仅能做一次申报登记,若发现内容错误,可通过变更申请模块申请将原有业务作废,作废后重新申报即可。
务必在变更内容中注明申报登记的年份信息。
C.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作废;说明:实际使用联单过程中出现重复的情形或其他情形需要作废的,可以申请作废联单,作废的数据不会纳入统计。
但变更申请必须同时加盖产废企业、处置企业公章。
D.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修改;说明:联单实际使用过程中内容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可以申请对联单内容进行修改,但变更申请必须同时加盖产废企业、处置企业公章。
4.企业信息变更是提交给谁的?变更业务提交对象是企业所属市环保部门。
5.企业信息变更具体怎么操作?(1)点击【添加】打开企业信息变更添加窗口,完成变更项目、变更事由(原因)、变更内容详细描述以及申请人填写等几项内容的填写;(2)填写完(1)中所述内容,点击【保存】按钮,再点击附件上传,将文件上传至系统。
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解答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解答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〇⼀⼆年⼗⼀⽉⽬录1、关于浏览器要求 (1)2、关于企业注册时的“注册申请码” (1)3、关于系统中的电话号、传真、⼿机、组织机构代码等内容的填写 (1)4、关于系统填写⼀半关掉页⾯后如何继续操作 (1)5、关于查询条件的使⽤ (1)6、关于固体废物产⽣源系统基本情况管理 (1)7、关于固体废物产⽣源申报登记填写 (2)8、关于固体废物产⽣源申报登记业务流程(不包括省管县和直辖市) (2)9、关于产⽣源申报登记审核不通过的⼏种情况分析(不包括省管县和直辖市) (3)10、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报事项及审批流程 (4)11、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过程中不通过的情况分析 (5)12、关于危险废物许可证编号 (5)13、关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系统的核⼼业务规则 (5)14、关于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流程 (6)15、关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流程 (6)16、关于省管县和直辖市的操作说明 (6)17、关于废物进⼝业务管理⼦系统的核⼼业务规则 (7)18、关于市直管单位的管理 (7)附:各省系统登录地址 (8)1、关于浏览器要求本系统不需要安装客户端,可直接打开IE浏览器,输⼊相应⽹址后进⾏系统操作,本系统⽀持的浏览器包括:IE6、IE7、IE8。
如果是IE9浏览器需开启兼容模式,在浏览器中地址栏后点击“”按钮,或在浏览器页⾯点击键盘中的“F12”按钮,在弹出的页⾯中点击“浏览器模式:IE9”后选择“Internet Explorer 8”。
2、关于企业注册时的“注册申请码”企业注册本系统时,可向所在区县或市级、省级环保部门领取注册申请码,注册申请码只能使⽤⼀次,注册成功后⾃动失效。
如企业注册成功后想修改注册信息,则需要向所在区县或市级、省级环保部门领取变更申请码。
3、关于系统中的电话号、传真、⼿机、组织机构代码等内容的填写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如⽆特殊说明,“电话号”均指固定电话。
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
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法》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境内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含进、出省)的单位,必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下称联单)制度。
联单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三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危险废物转移者(指危险废物产生者或移出者)在将其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贮存或处置时,必须事先向移出地和接受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并提供接受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危险废物转移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经移出地和接受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领取联单。
第四条跨地级市行政区域转移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转移者必须将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移出地和接受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再报地级市移出地和接受地必须将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接受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移出本省的,报移出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再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六条危险废物转移者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规定填写联单,并在联单上签章,才能将危险废物移出。
签章后的第一联由危险废物转移者存档,第二联报移出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三、四、五、六联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第七条危险废物转移者将危险废物交给危险废物运输者运输,危险废物运输者必须按联单所载事项,核定无误后在联单上签章,使用专用运输工具运交危险废物接受者。
危险废物运输者必须具备事故应急和防止运输过程中泄漏、丢失、扬散的保障措施和设备。
第八条危险废物接受者在卸货前应核实运来的危险废物和联单,核实无误后才能接收,并在联单上签章。
同时将其中第三联送交危险废物运输者存档,第四联由危险废物接受者保存,第五联和第六联由危险废物接受者在接受危险废物十五天内分别报接受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返回转移者。
固废申报转移联单
固废申报转移联单随着现代化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渐提高,制造业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由此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也越来越多。
而这些固废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都有不可小觑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固体废物进行规范的申报转移管理。
本文将以固废申报转移联单为主要内容,为大家介绍固废管理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固废申报转移联单?固废申报转移联单,是指在固废产生或者管理过程中,必须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将固体废物从一个单位或者区域运输至另一个接受单位或者区域的过程。
该联单是环境保护部门评估和管理固体废物转移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环境和人类健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固废申报转移联单的申报流程1、申报固废产生单位需提前准备申报资料,包括固废产生集体或者企业的环保许可证、排放情况等。
2、填写申报表格,包括产生单位信息、固废信息、处置单位信息等内容。
3、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批结果。
4、环保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据审核结果给予批准或者驳回。
5、若审核通过,则由固废产生单位按照联单要求进行运输,并将联单寄送给接收单位。
三、固废申报转移联单的主要注意事项1、申报前需详细阅读固废管理相关规定,对于申报所需资料和流程进行全面了解。
2、申报时应注意填写准确、真实的信息,对于填报虚假信息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在运输过程中,需按照规定进行运输并妥善保管联单,避免遗失或损毁。
4、与运输单位协商并制定好联单的具体运输方案,并在运输过程中进行跟踪和监管。
四、固废申报转移联单的意义1、强化固废管理监管,防止不规范的固废运输污染出现。
2、规范固废处置流程,提高固废处置效率和质量。
3、减少固废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保障生态安全。
4、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和意识,以及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在现代社会,固废申报转移联单不仅仅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更是一种环保意识的体现。
在固废管理中,每个人都可以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固废申报转移联单的申请和实践。
2024年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二篇)
2024年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第一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之前,必须遵循国家相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待计划获得批准后,产生单位需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产生单位应于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预期到达时间。
第二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均须填写一份联单。
若同一车次、船次包含多种类危险废物,则应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分别填写一份联单。
第三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填写联单时,应确保内容真实无误,并在产生单位栏目加盖公章。
经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并签字确认后,产生单位应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行存档,同时将联单第二联提交给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他各联则交付给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一同转移。
第四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需如实填写联单中的运输单位栏目,并按照国家关于危险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送至联单上指定的接受地点。
运输过程中,应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同转移的危险废物一并交付给危险废物接受单位。
第五条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依据联单上填写的内容对接收的危险废物进行核实验收,并如实填写联单中的接受单位栏目,加盖公章。
接受单位应在接收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交还给产生单位,其中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行存档,第二联副联则由产生单位在二日内报送至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接受单位还需将联单第三联交付给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行存档,并在接收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将联单第五联报送至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条若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与联单填写内容不符,应及时向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产生单位。
第七条联单的保存期限为五年。
对于贮存危险废物的单位,其联单的保存期限应与危险废物的贮存期限相同。
《广东省固体废弃物管理平台》企业用户使用手册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企业用户使用手册广州合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录一、系统介绍 (1)1.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介绍 (1)2.业务系统介绍 (2)2.1危险废物产生源管理子系统 (2)2.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子系统 (2)2.3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子系统 (3)2.4进口废物管理系统 (4)3.系统用户分类说明 (4)3.1企业用户 (4)3.2各级环保部门管理人员 (4)3.3各级环保业务人员 (5)4.运行环境 (5)4.1硬件环境 (5)4.2软件环境: (5)4.3网络环境: (5)4.4人员要求 (5)二、企业用户使用系统说明 (6)1.用户注册 (6)1.1用户注册 (6)1.2个人信息管理 (8)2.危险废物产生企业 (9)2.1危险废物产生源管理子系统 (9)2.1.1 废物信息管理 (10)2.1.1.1. 废物信息管理 (10)2.1.2.1. 填写台帐 (11)2.1.3 申报登记 (13)2.1.3.1. 填写登记 (13)2.1.3.2. 查询登记 (15)2.1.3.3. 登记状态 (15)2.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子系统 (16)2.2.1 转移计划管理 (17)2.2.1.1. 转移备案 (17)2.2.1.2. 备案状态 (17)2.2.2 转移联单管理 (18)2.2.2.1. 填写联单 (18)2.2.2.2. 联单状态 (20)3.危险废物处置企业 (20)3.1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子系统 (20)3.1.1 许可证管理 (21)3.1.1.1. 设施情况 (21)3.1.1.2. 设备情况 (21)3.1.1.3. 填写申请 (21)3.1.1.4. 申请历史 (22)3.1.1.5. 状态查询 (23)3.1.2 经营管理 (23)3.1.2.1. 经营管理 (23)3.1.2.2. 经营管理列表 (24)3.1.2.3. 信息汇总 (25)3.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子系统 (25)3.2.1 转移计划管理 (25)3.2.1.1. 备案状态 (25)3.2.2.1. 接收联单 (26)3.2.2.2. 联单状态 (26)4.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 (27)4.1进口废物管理系统 (28)4.1.1 单位备案 (28)4.1.1.1. 登记备案 (28)4.1.1.2. 变更备案 (28)4.1.1.3. 备案历史 (29)4.1.2 进口废物申请 (30)4.1.2.1. 附加材料 (30)4.1.2.2. 填写申请 (31)4.1.2.3. 申请历史 (32)4.1.3 废物利用状况备案 (33)4.1.3.1. 填写备案 (33)一、系统介绍1.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介绍广东省废物管理平台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广东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制度,强化各级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能力,建立动态更新的固体废物数据和信息采集源,建立覆盖全省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同时提高固体废物信息对企业和公众的服务水平。
广州固废GIS系统--疑难和解决方法(20130329)
广州市固体废物GIS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帮助解答广州市城市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目录广州市固体废物GIS信息管理系统 (1)问题帮助解答 (1)1 登录注册问题汇总 (1)1.1登录地址 (1)1.2“注册”页面出错 (1)1.3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负责环保的部门 (1)1.4 怎么获取经纬度坐标 (1)1.5注册之后提示“组织机构代码已经存在” (4)1.6注册后没有打印企业信息 (4)1.7选择打印之后没有弹出打印页面 (4)1.8 如何修改已注册的企业信息 (6)2 登陆问题汇总 (7)2.1 系统登陆账号和密码 (7)2.2上传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批复文件 (7)3固废申报登记问题汇总 (9)3.1 固废申报登记表2(或其他表)“新增”无响应 (9)3.2 固废申报登记表2原辅材料增加后编辑出现页面错误 (9)3.3固废申报登记表4 (10)3.4 数据录入注意问题 (10)3.4.1 数字填写规范 (10)3.4.2 申报年度错误 (10)3.4.3 “审核不通过”处理 (11)3.4.4封面与表(1)没有正常保存 (11)3.4.5表(1)基本情况填写错误 (11)3.4.6表(2)、表(9-1)新增无反应 (11)3.4.7表(2)保存不成功 (12)3.4.8表(2)数量问题 (12)3.4.9表(4)内容填写规范 (12)3.4.10表(4)废物类别错误 (13)3.4.11表4,5,6填写并保存 (13)3.4.12提交报错 (14)3.4.13 表(5)固废综合利用概况填写错误 (15)3.4.14表(6)固废处置概况表填写错误 (15)3.4.15表(6)固废处置概况表填写错误 (16)3.4.16 设备情况表关联不正确 (16)3.4.17 工艺图上传问题 (17)3.4.18 表(9-1)填写内容理解错误 (17)3.4.19 表(9-2),填写内容理解错误 (17)3.4.20 表(9-4),填写内容理解错误 (18)3.4.21 表(9-5),填写内容缺失 (18)3.4.22 【最后一步】填写问题 (18)4电子联单问题汇总 (19)4.1 执行电子联单回复确认短信的问题 (19)4.2 持证单位或经营单位的PDA号码管理 (19)4.3执行电子联单时与短信平台交互失败 (19)4.4 联单填写特殊情况 (19)4.5 联单最后的数据确认错误 (19)5 其他疑问汇总 (20)5.1 关于省平台、市平台的对接问题 (20)1登录注册问题汇总1.1登录地址系统登陆网址:http://59.41.9.129/GZGF/1.2“注册”页面出错企业在注册的时候尽量确认填写无误后再点击注册,避免因输入错误信息而反复修改打印注册信息。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管理计划填写指南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操作指南版权: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技术支持:广州市广软科技有限公司版本:V_2019.01.15(一)业务操作指南1.进入【危险废物申报管理】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菜单,点击【说明】按钮可以查看业务操作指南,点击【添加】按钮,进入管理计划填写界面: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业务共分为两页,第一页:管理计划基本信息,第二页: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信息,如下图:3.【第一页:管理计划基本信息】,填写说明如下:A.计划年份:请以系统开放可以选择的年份为准(例如2018年底或2019年初应该完成2019年的管理计划),管理计划主要体现本年度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情况计划,重点是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去向,废物产生时间不做限定;B.类型:如果是第一次填写XXXX年管理计划,请选择【年度备案】,如果年度备案已经通过,但是需要变更内容,请重新添加新的管理计划,类型则选择【变更备案】,注意变更备案必须重新做完整的管理计划;C.计划期限时间:如实填写该备案时间跨度,系统不允许跨年填写,一般请填1月1日至12月31日;D.管理计划填写人、部门联系电话、部门负责人:按公司管理情况填写E.页面下方:上年实际产生量、本年度计划产生量、拟自行利用处置/贮存量、拟委托处置利用量,四项不需要填写,该部分为自动汇总第二页填写的数据后在此展示,当前页面填完后点击【保存】按钮。
(注意:进入第二页选项卡如上图鼠标点击位置所示。
)4.上述步骤保存后进入第二页,【第二页: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信息】,此时分两种情况:A.如果是年度备案,可以点击棕色按钮【加载危废种类】按钮,将导入已在【企业信息管理】 【危废产生信息管理】菜单中添加的本年的危废种类信息;在导入种类之后,您再逐条点击【修改】按钮,进入页面完善各个数量;完善完后,再逐项点击【关联】按钮,关联处置单位或处置设施。
B.如果是变更备案,除了A中所述方法外,还可以点击【导入数据】按钮,选择您在系统中登记的本年的某一条管理计划,并将该条中的所有数据复制,导入数据后,您再逐条点击【修改】按钮,校对各个量是否正确,再在委外或内部两列中逐条点击【关联】按钮,校对关联处置单位或处置设施是否正确。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管理-Nanhai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管理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2019年1月目录一、省平台建设情况二、主要业务功能三、查询统计分析四、下一步工作Ø2017年1月1日正式启用的新版固废管理信息平台。
Ø覆盖省、市、县区三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数据共享平台。
Ø涵盖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危险废物各项管理业务的信息化。
Ø初步搭建起了数据申报采集、业务流转、数据共享和实时统计分析的动态监管平台。
Ø初步实现省平台与地市环保部门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
Ø初步实现省平台与国家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
省平台主页环保部门管理用户通过浏览器登陆网址:https:///gdgf企业用户通过浏览器登陆网址:https:///gdgfqy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运输端司机使用安卓版APP:(扫描二维码下载)省平台登陆方式二、主要业务功能1、新用户注册管理2、危险废物申报管理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4、一般工业固废申报主要核对信息:1、企业名称、地址2、统一信用代码3、行业类别4、单位类型5、身份认证根据单位性质,勾选相应的类型。
如产生源单位,区分工业源和非工业源。
利用处置单位,区分许可证单位和符合豁免管理原则的单位。
常见企业行业代码:汽车4s店等机动车维修单位(O-8111);纯电镀企业(C-3360);印刷线路板企业(C-3982);危废经营许可证单位(N-7724);生活垃圾填埋场(N-7820);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D-4417);陶瓷生产企业(C-307x);已通过注册审核的企业,如发现注册信息不完善或忘记用户密码,市、县区环保部门可通过“数据管理”功能帮其修正或重置密码。
2、危险废物申报管理2.1 危险废物年度申报登记2.2 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2.3 危险废物产生台账2.4 危险废物经营台账(日报、月报)2.5 危险废物经营年报第一步,先在“危险废物申报管理—危废产生信息管理”栏目,登记该年度会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代码、名称等信息。
广东省固废平台-管理计划填写指南V2
问题汇总1.我单位某些废物处置还未确定处置单位,如何做管理计划?答:有2种解决方法:A.等待确认好处置单位,再做管理计划;B.那些废物的量填写为【拟自行利用处置量】,而【拟委托处置利用量】则填写0。
后续确定了处置单位再做变更备案(此时要注意,该类废物就无法开出转移联单了)。
2.管理计划发生变更,需要怎么做?答:管理计划通过了就无法修改数据了,只能做变更。
点击添加按钮创建一条管理计划,其中【类型】选择【变更备案】。
其余操作与创建【年度备案】一致,具体可看下文《操作指南及业务说明》。
而填写的也是一条完完整整的管理计划内容。
3.变更的时候无法修改废物信息,怎么办?答:废物信息是从【企业信息管理】→【危废产生信息管理】中导入进来的, 需要修改危废信息才能修改管理计划,步骤如下:A.从【企业信息管理】→【危废产生信息管理】进入模块,添加一条正确的危废信息,将之前填错的危废信息视为无效数据即可B.然后在管理计划第二页选项卡(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中,点击棕色【加载危废种类】按钮,此时就把正确的危废信息导入进来了C.同时导入进来的还有之前填写错误的废物,如下图所示,点击对应废物最右边的删除按钮即可操作指南及业务说明1.点击【添加】按钮,打开管理计划窗口,在第一页选项卡(管理计划基本信息)中,我们需要填写以下几项内容:A.计划年份:统一选择2017年。
管理计划主要体现本年度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情况计划,重点是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去向,废物产生时间不受限定;B.类型:如果是第一次填写2017年管理计划,则选择【年度备案】,如果已有一份年度备案通过,则之后填写请选择【变更备案】;C.计划期限时间:如实填写该备案时间跨度;D.管理计划填写人、部门联系电话、部门负责人:按公司实际情况填写即可;E.上年度计划产生量、本年度计划产生量、拟自行利用处置/贮存量、拟委托处置利用量:这个四个输入框不需要填写,系统将对填完的数据进行自动统计并在此展示,用户只需要到第二页选项卡【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中填写相关数据。
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固体废物转移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固体废物管理计划和依法运行固体废物转移联单。
2.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实行网上申报,由专人通过“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接收单位、运输公司及所转移的固体废物种类、批次、数量等信息,然后提交。
3.环保治理部应及时联系固体废物接收单位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提交联单核实确认。
4.运输单位如实填写联单中车辆及司机信息等并提交确认。
5.公司将三方填报确认好的转移联单导出打印五份,盖章后交由司机带回接收单位再盖章。
6.产废单位、运输公司、接收单位等三方盖好章的危废转移联单应返回公司两份,产废单位留一份备查,一份送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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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
转移联单业务问题汇总
一、其他问题
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谁有权限创建?
答:产废单位才有权限。
如下图所示,在企业基本信息里,账号需要勾选这个角色。
如果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需要创建联单,也应当勾选该选项;如果需要创建联单权限,又没有勾选产废单位角色,可前往【企业信息管理】菜单下的【企业信息变更申请】模块,向市环保部门申请,重新勾选产废角色选项。
2.联单的流程是什么?
答:第一阶段:产废单位创建联单,填写好要转移的危险废物信息,提交后系统将发送给所选择的接收单位;
第二阶段:接收单位确认产废单位填写的废物信息,并安排运输单位,提交后联单发送给运输单位。
若接收单位发现信息有误,可以退回给产废单位修改;
第三阶段:运输单位通过手机端App,填写运输信息进行二维码扫描操作,完成后联单提交给接收单位;
第四阶段:接收单位收到废物后过磅,并在系统填写过磅值,确认无误后提交给产废单位确认;
第五阶段:产废单位确认联单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提交则流程结束,若发现数据有问题,可以选择回退给处置单位修改。
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内容有误或需要作废,如何操作?
答:可前往【企业信息管理】菜单下的【企业信息变更申请】模块,填写变更申请,向市环保部门申请修改或作废。
具体操作可以参考《信息变更填写指南》。
产废单位和处置单位均可申请。
4.联单中有哪些内容能让市环保部门修改呢?
答:【第一部分:废物产生单位填写】仅可以申请修改[计划转移数量]、[禁忌与应急措施]、[外运目的]、[包装方式]、[运达地点]、[发运人]、[计划转移时间];【第二部分:废物运输单位填写】中,除了第一、二承运人的[道路运输证号]外,其余都可以申请修改;【第三部分:废物接收单位填写】中,除了[计量单位],其余都可以申请修改。
5.如果修改的内容不在上述可修改范围之内,怎么办呢?
答:原则上联单修改功能已满足日常联单管理需求,若有特殊情况变更申请仍无法适用,建议先咨询技术人员询问清楚处理办法后再定解决途径。
6.什么时候申请修改呢?
答:当联单流程运转到【处置单位确认废物数量】节点的时候,就可以申请修改联单的数据了。
7.一辆车可以运送多种废物吗?
答:可以。
每转移一种废物每批次都开联单,与车辆无关。
8.同一种废物可以分2车运送吗?该怎么开联单呢?
答:可以。
同一种废物分2批次运送,到系统新建2张联单即可。
系统要求不同种类不同批次都需要创建各自的联单。
9.处置单位发现产废单位发送来的补录联单内容有错误,怎么办?
答: 处理方法与上述【3】一致。
10.补录联单的流程是什么?
答:
第一阶段:产废单位创建补录联单,填写好要转移的危险废物信息,提交后系统将直接发送给所选择的接收(处置)单位;
第二阶段: 接收(处置)单位收到联单信息后填写联单中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产废单位确认;
第三阶段:产废单位确认联单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提交则流程结束,若发现数据有问题,可以选择回退给处置单位修改后再进行确认。
11.需要由谁来补录联单?
答:拥有产废单位角色的账号均可以补录联单。
12.什么时候需要补录联单?
答:补录联单是用于解决系统上线初期(1-2月份),由于业务关联限制无法正常使用电子联单时采用纸质联单的数据,后续想要补录到系统或实际操作过程中系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时补录联单数据的情形。
该功能仅适用于特殊或紧急情况不建议随意使用,其他非特殊情况请使用正常电子联单流程。
二、产废单位问题集合
1.做转移联单之前需要做什么?
答:需要先填写好当年的废物产生信息并做好管理计划并通过环保部门审核。
2.为什么选择不到接收单位?
答:选择的接收单位是从您所做的最新制定的管理计划中获取,请检查您是否已经做了管理计划,或查看管理计划是否已经通过环保部门审核。
3.为什么选择了接收单位,却选择不了许可证编号?
答:因为您选择的接收单位,没有在平台许可证管理菜单中登记许可证信息,或接收单位登记的许可证没有经过环保管理部门确认,或改许可证已经过期了。
此时可向处置单位咨询清楚。
4.为什么选择不到我想要的废物信息类别编号?
答: 如果列表中没有您想要的废物信息类别,可以做以下操作:
A.检查自己是否有在【危险废物管理】下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已经审
核通过了至少一条管理计划;
B.最新制定的这条管理计划是否登记了该废物信息;
C.联系接收单位,确认您选择的许可证中是否有登记了该类废物信息(大类小
类编号,处置方式一定要匹配)
5.计划转移时间估计不准确有关系吗?
答:计划转移时间是一个预估时间,联单提交后系统以计划转移日期计算7天有效期,若7天内仍然没有安排运输或者运输单位没有来填写联单,系统将会自动将联单作废。
6.计划转移量是做什么用的?估计不准确有关系吗?
答:计划转移量只是一个预估值,联单的数量以最后处置单位确认的数量为准。
计
划量是为方便给处置单位或运输单位作参考,来安排对应吨位的运输车辆。
7.计划转移量的计量单位是从哪里获取的?可以修改吗?
答:该计量单位是从您选择的接收单位的许可证信息里获取的,是许可证中已经规定好的,不能随意修改。
三、运输单位问题集合
1.手机端装了电子联单应用,该怎么登录?
答:
A.登录账号是运输单位在平台上登记的司机信息中司机的手机号,而不是运输
单位用户名。
初始密码是固定的:gdsgf888888,前5个字母,后六个8。
B.账号信息查看如下图所示
2.手机端电子联单App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答:运输单位(也就是司机)到达产废单位开始用手机应用填写联单:
A.登录App后,找到对应产废单位的对应危废转移联单;
B.在现场扫描产废企业二维码,填写运输起点终点信息;
C.扫描车辆二维码,完成后业务保存并提交,此时现场收运就完成了;
D.到达处置单位在手机端联单确认菜单中,找到填过的联单,扫描处置单位二维
码,确认已经到达处置单位,保存即可。
后续由处置单位和产废单位相互确认最终转移的危废数量。
3.操作过程中的二维码从哪里获取?
答:
企业的二维码:产废/接收单位登录平台,在【企业信息管理】→【企业信息查看】菜单中点开即可看到二维码。
(接下一页)
车辆二维码:运输单位登录平台,在【企业信息管理】→【企业车辆信息】菜单,
每条登记过的车辆信息点击【查看】按钮,即可看到车辆二维码信息,建议打印贴于对应车辆上避免出错。
4.【运输经由地】一栏该如何填写?
答:填写内容分以下几种情况:
A.假如废物运输是市内转移,例如从广州天河区运送到广州白云区,则填写
【直达】即可;
B.假如废物运输是隔壁城市转移,例如从广州市运送到佛山市(中间不绕道
到其他城市),则填写【直达】即可;
C.假如废物运输是跨多市转移,例如从佛山市出发途径广州市到东莞市,
则填写【广州市】;
D.假如废物运输跨的城市特别多,则需将途径城市全部填入,输入框是支持
多选的;
四、接收单位问题集合
1.问:发现司机填写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处理方法与上述【一、其他问题】的【3】一致。
2.问:已经安排了运输单位,这才发现产废单位填写的数据有问题,这时已经
无法退回了,怎么办?
答:此时是无法修改联单了,只能申请市环保部门进行联单作废,然后联系产废单位重开联单。
如何作废,则看上述【一、其他问题】的【3】。
3.问:运输时发现过了转移计划日期时间,怎么办?
答:只要联单没有作废就可以继续使用,系统设定联单从计划转移日期起算7天有效,7天内未安排运输或运输单位未前往运输未填写联单则系统自动将联单作废。
4.问:我先已经转移了废物,后注册进入系统,现在要补联单,可是日期又无法
填写实际日期,这怎么办?
答:请先在系统补好联单,并沟通产废单位运输单位将联单流程走完。
之后向市级环保管理部门申请进行联单数据(如时间)的修改。
申请做法,可看上述【一、其他问题】的【3】。
5.问:当要进行[处置单位确认废物数量]的时候,发现系统弹出这个窗口提
示,导致无法进行操作(如下图所示),是什么原因?
答:
A.可以先在联单列表界面点击右键、选择刷新框架再试试;
B.如果依旧出现这种情况,那就说明:由于系统检测到该联单有一个步骤没有完
成,就是司机没有扫描处置单位二维码进行运输情况的确认。
应该怎么处理?
如下图所示,让该司机(一定要填写联单的那个司机)重新登录App,向右划开,然后点开[处置单位确认危废联单],里面就会显示没有扫描处置单位二维码的所有联单。
点开扫描二维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