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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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副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苏州副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苏州副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副高级工程师是指在工程技术方面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工程师。

苏州副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历条件: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工程专业如机械工程、电子工程、建筑工程等。

2. 工作经验:通常要求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一般要求5年及以上的相关工程实践经验。

3. 技术水平:要求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进行工程设计、计算、分析和解决问题。

4. 项目经验:具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项目实施经验,能够独立组织和管理项目进展,并能够解决项目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5. 职业资格:通常要求具备相应的工程师职称,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

6. 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思维能力,能够在复杂的项目环境中进行协调和合作。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苏州副高级工程师评审的一些基本条件。

具体的评审标准可能还会根据不同行业、单位等有所差异,相关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评审条件。

南京2023年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南京2023年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南京2023年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2023年南京市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1.专业能力:申请人须具备与申报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先进的技术方法和工程管理理论,并能独立承担复杂工程项目的设计、研究与管理工作。

2.学历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必须为工程领域相关专业。

3.工作经验:申请人必须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时间须满足担任技术职务或职称前的工作经验要求。

4.职称要求:申请人应已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评审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二、项目工程能力1.项目工程管理:申请人须能熟练掌握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项目计划编制、项目组织与实施、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和项目验收等。

同时,应具备成功主持完成过一项工程项目的经历。

2.创新能力:申请人应具备较强的工程创新能力,能够在工程设计、研究和实施过程中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具备推动工程领域技术发展的能力。

3.工程质量控制:申请人应熟悉工程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能够有效预防和避免工程质量问题,保证项目的质量达到相应标准。

三、科研与学术成果1.学术研究成果:申请人应在工程领域发表过相关专业文章,参与过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专利创新成果:申请人应具备自主创新并取得专利证书的经历,能够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为工程领域带来一定影响。

四、工程管理能力1.组织与协调能力:申请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管理团队和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风险管理能力:申请人应具备较强的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能力,能够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及时应对各类风险,确保项目成功完成。

3.团队合作能力: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各方人员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工程项目的进展。

总结起来,南京2023年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的条件主要包括基本条件、项目工程能力、科研与学术成果以及工程管理能力。

关于南京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关于南京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2023年南京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南京市是中国东部地区的一个重要城市,拥有众多科研机构和高等学府,丰富的人才资源为南京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

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高级工程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他们具备广泛的知识储备和深厚的专业技能,为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关键支持。

2023年南京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严格规定,旨在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性,筛选出真正具备高级工程师水平的人才。

以下是该职称评审的主要要求:一、学历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位,且该学位需与所申请职称相关。

二、工作经验要求:申请人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并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岗位工作至少3年。

三、职业道德评估:申请人在工作中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四、技术能力评估:1. 知识储备:申请人需具备广泛的专业知识储备,包括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和前沿技术等方面的内容。

2. 创新能力: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能够在实践中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并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3. 团队合作能力:申请人需要在团队合作中表现出良好的沟通、协调和领导能力,能够与他人合作解决实际问题。

4. 项目管理能力:申请人需熟悉项目管理流程,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风险控制意识。

五、业绩评估:申请人的业绩评估是评审的重要方面,主要包括参与的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其他成果。

六、推荐信:申请人需要提供2-3封推荐信,推荐人需为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知名学者,推荐信内容需详细介绍申请人在工作中的表现和突出优点。

七、综合评定: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面试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评估申请人是否符合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要求。

综上所述,2023年南京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对申请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旨在选拔具备高级工程师水平的人才。

通过该职称的评审,将进一步推动南京相关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当地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2024年苏州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2024年苏州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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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4.11•【字号】苏人社发〔2018〕96号•【施行日期】2018.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倾向,取消不合理的申报门槛,现就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一)申报初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1.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二)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苏州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苏州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苏州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职称评定是对职工职业水平的认定和评价,是考察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方式。

苏州市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评定条件: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条件要求:拥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有较高的科研和创新能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工程技术职称评定条件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教师职称评定条件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取得优异的教学业绩,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条件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具有执业资格,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医德和医术水平。

二、评定流程:
1.报名:根据评定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由评定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入继续评审。

4.面试:根据不同职称评定的要求,组织相应的面试环节,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价。

5.评审综合考察:将申请人的个人资料、面试成绩、学术成果等综合考虑,由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

6.评定公示:根据评审结果,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

7.评定结果公示:将评审结果在指定媒体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即为评定成功。

8.发放职称证书:评定成功的申请人,领取职称证书,并实行职称津贴政策。

以上是苏州市职称评定的一般流程,具体的流程和细则可能会根据不同职称的评定要求有所不同。

申请人在评定过程中应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充分展示自己的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江苏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江苏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江苏省经济专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精通本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通晓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为本部门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具有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解决重大经济活动中的关键或疑难问题,在创新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业绩卓著;对本专业理论有系统研究,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水平的论文、著作;能组织和指导经济专业人员完成各项专业业务,对经济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出较大贡献;能运用计算机和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得申报。

(四)在经济活动中有违法行为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不得申报。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二)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2.获得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优秀创业企业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3.获得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2项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江苏省经济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353工程”)继续教育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苏职称〔2023〕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苏职称〔2023〕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苏职称〔2023〕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地级市以上或城市人口100万人以上城市的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2项以上,或主持并完成县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等4项以上。

3、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省(部)级以上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二)从事工程(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5项中型工程的设计。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4项中型工程的施工。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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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和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成果;出版、发行、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有培养和指导本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能力;具备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科技管理、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生产、推广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四)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地级市以上或城市人口100万人以上城市的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2项以上,或主持并完成县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等4项以上。

3、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省(部)级以上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二)从事工程(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5项中型工程的设计。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4项中型工程的施工。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四)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工程负责人,组织或主持2项以上大型工程,或1项以上大型工程和2项以上中型工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以本人为主编制了主要技术管理资料。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2项中型以上重点工程并发挥重要作用。

4、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5、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二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省(部)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新技术示范工程的主要完成人。

(五)作为技术负责人,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3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六)在建设工程中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在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七)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且已实施,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八)获得市(厅)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九)在本条(一)(二)(三)款涉及的获奖项目中起重要作用的建设工程科技管理人员,并有获奖单位和本单位证明。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3篇以上。

第十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申报高级工程(建筑、城市规划)师资格者,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和主要业绩,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二条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三条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建设工程资格条件附录一、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1、按有关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下同)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近期免冠大1寸)。

2、“江苏省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已实施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须同时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或登记证书。

(以下是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应提交的材料)4、对照第二条,将申报评审的专业准确地填在“申报表”封面相应栏目处。

5、对照第三条,将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填入“申报表”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栏内。

6、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的复印件。

7、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并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8、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9、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10、对照八条,提交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和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图纸、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

对科研课题,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

11、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和实例材料等原件。

12、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或提交《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1、重大: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响广的。

2、疑难:暂不明晰,难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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