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2010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原则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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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10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原则和要求
一、制订原则
(一)本科培养方案的制订原则
1、2010级培养方案的总学分应保持在165学分左右,其中理工类专业170学分;经管类专业165学分;文法类专业160学分。以上学分均包含军训、实验、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学分。为规范学分制收费标准核算工作,各专业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
2、通识教育模块学分一般控制在72学分左右,其中通识教育基础课60学分左右,通识教育主干课12学分。通识教育基础课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按中宣部、教育部印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的精神设置课程及学时,考核形式为考查。
3、学科基础课一般设置9—11门,每门课3—4学分。
4、各学院应进一步凝练专业课(不超过40学分)。专业课分为三类:即专业主干课,开设4—5门,每门3学分;专业方向课,开设5—6门,每门2—3学分;专业任选课,设置8—10门,每门2学分。其中专业主干课规定应修课程不能超过15学分;专业方向课规定应修课程不能超过18学分;专业任选课规定应修课程不能超过10学分。
5、专业拓展课(全校性选修课)为任选课,按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人文类、科学技术类和艺术类共六类设置。专业拓展课是通识教育课及专业课的拓展及深化,全校学生均可修读,学生应修读每类2学分,共计12学分方能毕业。
6、实践课要形成以综合考试、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军训、职业发展与创业、课内实验、创业与实践为主要内容的课程群,本模块中的课程均为必修课。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要求:“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为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各专业须尽量开设课内实验、上机、调研、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并把教学学时数在培养方案中标明。
7、学期周课时不得超过30学时。
(二)双学位副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原则
1、双学位副修专业培养方案的适用年级
本次制订的双学位副修专业培养方案适用于2009和2010两级学生,请相关学院科学制订培养方案。格式参看附件7。
2、开设双学位的副修专业
经济学、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法学、英语、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个专业开设双学位副修专业(不设方向)。
3、双学位副修专业的课程设置要求
课程开设时间为第3—7学期,毕业论文(设计)安排在第8学期。
按照《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修读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副修的课程应包括副修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适量选修课程和主要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低于45学分(包括专业课程、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学分)”。具体要求按照“双学位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设置和编订。
开设课程的名称、学分和学时与本科培养方案保持一致。开课学期与本科同年级的课程相同。
二、具体要求
1、《大学语文》(3学分,周4学时)全校所有本科专业(含专升本)均开设。所有经管类专业第一学期开设,其它专业第二学期开设。
2、大学英语实施四年不间断教学。学校特色试点专业按《特色专业英语技能培养方案》要求设置课程(在教学计划进度表中已列出),其他专业在第7学期再选修1门1学分的人文类英语课程。
3、计算机基础课按分类原则2+1或1+1模式开设。即理工类和金融、保险、金工、信管、统计、电商、物流、管理、工程专业“大学计算机基础”(4学分,周4学时(含上机36学时),第一学期开设;“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3学分,周3学时(含上机27学时)),第二学期开设;“数据库基础及应用”(3学分,周3学时(含上机27学时)),第三学期开设。经管类“大学计算机基础”(4学分,周4学时(含上机36学时)),第一学期开设;“数据库应用”(3学分,周3学时(含上机27学时)),第二学期开设。文法类“大学计算机基础”(4学分,周4学时(含上机36学时)),第一学期开设;“多媒体技术与应用”(3学分,周3学时(含上机27学时)),第二学期开设。
4、《政治经济学》经济类、工商管理类专业开设,开设在第一学期,3学分,
周4学时。其他专业不再开设。
5、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周3学时)、《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周2学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学分,周3学时)、《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学分,周6学时)(原《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和《形势与政策》(第1到第6学期开设)共五门。理工文法和金融、保险、金工、电商、物流、信管、统计、管理、工程专业第一学期开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第二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三学期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四学期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经管类专业第一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二学期开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第三学期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第四学期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这些课程当中包含2学分的实践学分。
6、体育课按四个学期开设,每学期1学分,周2学时。
7、经管类数学课程开设情况:《微积分(经管类)》分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开设,6学分,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各4学时。《线性代数(经管类)》第二学期开设,3学分,周3学时。《概率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第三学期开设,4学分,周4学时。
理工类数学课程开设情况:《微积分(理工类)》分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开设,6学分,第一学期5学时,第二学期4学时。《线性代数(理工类)》第二学期开设,3学分,周3学时。《概率与数理统计(理工类)》第三学期开设,4学分,周4学时。
文法类专业根据情况开设大学文科数学,4学分,周4课时,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各周2课时。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课开设情况:数学分析I、II、III 各5学分,分别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和第三学期开课,周5学时。高等代数I、II,各5学分,分别在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开课,周5学时。
8、《生涯规划与“三生教育”》1学分,周2学时,第一学期开设。
9、各专业学科基础课应按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规定的主要课程中选择9—11门作为学科基础课。其中经济类专业统一设置9门学科基础课(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经济法通论,其中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应有适当的课内实验),金融(证券投资方向)、保险专业和金融工程专业可适当调整。
工商管理类专业统一设置10门学科基础课(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